李彥秀於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繼續質詢-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臺北市第4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認為政府所提的一例一休絕對不是一個好的政策,執意通過造成勞資糾紛與執法困難。「當時因為你們執意要通過一例一休,一個字都不肯修正的結果,就會造成今天勞資的糾紛,也造成你們今天執法上的困難」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質疑勞動部用拖字訣不回應地方請求解釋一例一休函釋,讓地方勞檢員不知道要不要開罰、不知道執法方向和態度而無所適從。「勞動部用「拖」字訣,都不回復,讓地方上的勞檢員不知道要不要開罰,不知道執法的方向和態度是什麼,讓他們無所適從。」

發言紀錄

  1. 李委員彥秀

    (11時28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打造更好的生育、養育環境是所有不分黨派女性立委共同關注的問題,剛才你答復黃委員,未來是由國發會主導,但我還是希望你們能提出具體的里程碑。談年金改革時,其實很多都只是參數的調整,我相信打造更好的生育、養育、教育環境去處理少子化的問題,才是處理年金的最根本。所以希望院長能指示國發會把里程碑定出來,我們才知道政府雖然在替換,但是對於少子化、打造更好的生育、養育環境是有一些期程在做。有關媒體關注的問題,雖然有很多委員問過了,但是我還是希望針對一些問題請教院長。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昨天在記者會表示,未來針對假新聞的部分,要制訂反滲透法;對於所謂的假新聞,我們常看到媒體說某部會決定要怎麼樣,公部門偶爾也會透過媒體,放出一些訊息來測試民眾與媒體對很多政策推動的風向。請問這算不算假新聞?在院長的想像中,假新聞的定義是什麼?因為現場所有媒體都很關注這個議題。

  2. 台灣的言論及新聞自由在亞洲國家中,這是多麼寶貴的民主。但是在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昨天開了這場記者會之後,大家一片譁然,媒體一片反彈。事實上,我們也看到中央部會及地方,會以一些議題來測試風向,請問這算不算是假新聞?

  3. 主席

    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4. 林院長全

    (11時31分)主席、各位委員。應該這樣來講,對於言論自由,我們應該給予保障;有些人講的東西如果與事實不符,我們要去了解與事實不符的原因與動機。一般來說,如果沒有具體的事證,我們不能把所有的假新聞視為違反國家安全的問題來看,這部分應該有所區分。

  5. 李委員彥秀

    本席同意院長剛剛說的,但因為民進黨在立法院是多數,如果未來他們要求行政部門制定反滲透法,這個假新聞的部分,院長認為應否該制定在裡面?

  6. 林院長全

    所謂國家安全應該是指如果有我們國家以外的政治勢力團體透過特殊的資源管道來影響國內社會或政治軍事,這部分才會被認為是國家安全的問題……

  7. 李委員彥秀

    所以只涉及國家安全的問題?

  8. 林院長全

    他用的是什麼手段,各有不同,我們不能對每個手段都禁止……

  9. 李委員彥秀

    包括在部會裡面很多政策及公共政策的推動,如果新聞報導與政策推動有不同的面向時,算不算你剛剛所講的,只是涉及國家相關資訊的部分?

  10. 林院長全

    我想他們的立法動機,應該是為了國家安全,不是為了限制言論自由,這兩個部分要區分開來,限制言論自由這個部分是不可以的……

  11. 李委員彥秀

    我還是要提醒院長,如果民進黨立院黨團要求推動,我覺得就要區分清楚這件事情。事實上,對院長剛剛所說的,涉及國家相關資訊的部分,我們現在有國家安全法、國家情報保護法,我們應該就現有的法令去做補強,而不是疊床架屋去訂定很多新的法令;從保防法到昨天提到的反滲透法,其實都對人民的自由及言論有更多的侵害,對人權造成侵害。更諷刺的是,民進黨為鄭南榕先生推動言論自由日的同時,很多民眾及新聞媒體人認為,這兩件事情對人權來說,其實是走倒退路的。

  12. 林院長全

    謝謝李委員指教,一、我同意我們一定要保障言論自由;二、不論是立新法還是修改舊有的法律,一旦手段不對,都有可能傷害到言論自由。所以我們在國家安全的處理上,不能夠傷害到言論自由、傷害到人權,這個部分一定要做到……

  13. 李委員彥秀

    我覺得院長應該跟民進黨立委多做溝通,如果你講的是涉及國家安全的部分,事實上也可以就現有法令做一些調整或處理。

  14. 林院長全

    是否就現有法令處理或是立專法,要能夠對國家安全有幫助,又不會影響到言論自由,其實先進國家有很多做法,可以讓我們去參考;可惜我們並沒有去看先進國家的做法,常常是把舊的方法拿出來做,這也是問題之所在,所以我們一定要把這個觀念改變過來。

  15. 李委員彥秀

    事實上民進黨立院黨團昨天的記者會,對民眾及新聞自由的價值來說,是走倒退路、走回頭路,我必須要提醒您。

  16. 林院長全

    當然,我們會注意社會大眾的憂慮。

  17. 李委員彥秀

    要多跟民進黨立院黨團溝通。

  18. 林院長全

    我們了解社會大眾的憂慮,也一定會跟社會大眾說明清楚,政府絕對會保障人權及言論自由的。

  19. 李委員彥秀

    對新聞自由的價值,也要有一定的保障……

  20. 林院長全

    當然包含新聞自由在內。

  21. 李委員彥秀

    我當然希望不要制定,因為在言論自由之下,包括很多的訊息,政府應該以更多的方式去做溝通,而不是直接去說那是假新聞。

  22. 第二件事情也是今天的頭版頭條新聞,一例一休這個政策走到今天,南投縣政府已不打算配合;柯文哲市長也說,去文問了勞動部6次,很多的函釋要請勞動部解釋,勞動部用「拖」字訣,都不回復,讓地方上的勞檢員不知道要不要開罰,不知道執法的方向和態度是什麼,讓他們無所適從。這當然也不能怪南投縣政府不執行,因為本席聽說,後面還會有骨牌效應,很多縣市都可能不配合,他們並不是真的不願意配合,而是勞動部沒有函釋清楚,究竟要如何執法。

  23. 林院長全

    謝謝李委員的關心與指教。一、勞基法新法實施後,確實會有一些作法和過去不同而產生衝擊,各界一定會有疑慮,我們會請勞動部儘快將這些問題釐清……

  24. 李委員彥秀

    什麼時候?

  25. 林院長全

    因為現在還在輔導期,還在說明期間,這個部分陸續還會有很多問題產生……

  26. 李委員彥秀

    所謂的輔導期就是要去跟各縣市、各廠商說明,函釋都還沒有出來,要輔導什麼?

  27. 林院長全

    現在不是所有問題都沒有回覆,應該是有回覆,只是有些問題……

  28. 李委員彥秀

    但是關鍵問題都沒有回覆,造成更多的勞資糾紛!包括薪資的計算、休假日能否挪移,這都是重要的關鍵,你們就一個「拖」字訣,讓在地方執法的勞檢員要去跟工廠、跟勞工說什麼?如何去教育資方?現在問題的根本是沒有辦法做教育宣導。

  29. 林院長全

    勞基法的修法在立法院通過後,確實有討論過一例一休條文的修改,這部分需要根據原來的立法意旨做更清楚的說明,這些我都同意。但在說明過程中,不可能每個問題,我們都知道,畢竟各企業發生的狀況非常多……

  30. 李委員彥秀

    院長,我只問你兩個問題,一、包括柯文哲市長在內,有好幾個縣市都說,他們去文函釋想要了解怎麼處理,勞動部沒有回應。院長可否回應本席,幾天之內要將所有函釋解釋清楚?一例一休已經修法完成,各式各樣的狀況你們都應該想得到,應該有答案,為何給個函釋要拖那麼久的時間,讓地方無法執法,無法進行教育宣導。

  31. 林院長全

    我相信很多函釋已經出去了,因為企業界提出的問題有很多種,可能需要一些時間去理解清楚,這個我承認,但不可能都不做解釋。

  32. 李委員彥秀

    院長,宣導期馬上就要結束了,如果連函釋都不解釋清楚的話,我們不知道後續要如何去開單處罰?

  33. 林院長全

    我們一定會把它解釋清楚。

  34. 李委員彥秀

    什麼時候?

  35. 林院長全

    因為勞動部現在不在場,我不了解委員所講的狀況……

  36. 李委員彥秀

    本席就藉今天質詢的機會告訴院長,他們無法解釋清楚,所以就只有一個「拖」字訣,請院長不要怪各縣市不配合。

  37. 林院長全

    我不相信他們會用「拖」字來解決,這個我不會接受,我也不認為台北市政府的講法是完全客觀的。

  38. 李委員彥秀

    院長,我們從媒體上看到很多縣市都沒有辦法去配合,不是只有南投,沒有辦法執行一例一休的縣市狀況非常多。請院長不要直接否決我!地方最清楚,他們打算包圍中央,因為你的函釋沒有解釋清楚,他們無法配合你的一例一休。另外我聽到工商界說,一例一休未來要修法,請問院長有沒有這個準備?

  39. 林院長全

    勞基法修法完成後,我們會就執行過程中,去蒐集有哪些困難可以用函釋或是現有的子法解釋清楚;這裡面當然有……

  40. 李委員彥秀

    但是現在很多人都說,你答應要修法,因為有些問題不是用函釋就能解決,有些根本就和一例一休的法令相違背,要直接透過修法來處理。所以現在工商界都說,跟民進黨政府談好了,跟蔡英文總統說過了,跟林全院長溝通過了,下會期年金問題處理完,有可能要修法。這個訊息到底正不正確?

  41. 林院長全

    我知道企業界有很多人期待,希望再修改法律,但是我們也必須告訴社會各界,所有部分,大家都可以表示意見,但到目前為止,我們對這件事情並沒有一定要修法,我們還在蒐集各方面意見當中。

  42. 李委員彥秀

    所以有修法的可能?

  43. 林院長全

    應該這樣講,法律隨時都可以檢討,但並不代表我們一定會去修。

  44. 李委員彥秀

    我必須提醒院長,一例一休當時在討論的過程中,對於今天會發生衝突的狀況,在野黨不管是國民黨、親民黨或時代力量,我們花了三天的討論時間,所有今天會面臨的狀況,當時柯建銘總召都有在現場,我們都有建議過。當時因為你們執意要通過一例一休,一個字都不肯修正的結果,就會造成今天勞資的糾紛,也造成你們今天執法上的困難,更造成一例一休變成不是蔡英文總統所講的好政策,所以你們今天才會走到或許要修法的程度。院長,我結束這個議題,我接下來……

  45. 林院長全

    我認為當時在野黨所提的法案如果通過的話,今天困難更多。

  46. 李委員彥秀

    院長,當時是配合蔡英文所講的週休二日,我們才會提出週休二例,但是完全執政,完全負責,你們所提的一例一休絕對不是一個好的政策,否則不會造成今天的問題。接下來我要請內政部部長……

  47. 林院長全

    以我的瞭解,當時在野黨提的是二例,那是更麻煩的問題。

  48. 李委員彥秀

    院長,因為你們提出完整的休息日,我們才會丟出二例,但是完全執政,完全負責,你們丟出一例一休,現在回過頭來討論……

  49. 林院長全

    當然我們要對我們……

  50. 李委員彥秀

    你不用再回過頭來打我的二例,因為一例一休是你們丟出的政策……

  51. 林院長全

    當時的困難……

  52. 李委員彥秀

    你們應該對一例一休來負責。院長,我的時間不多,我要回到工業區老舊住宅的問題。我們最近都在討論老舊住宅的重建條例,包括上星期內政委員會也有召開公聽會,但今天都更的速度為什麼會很緩慢?過去都更有機會讓一些案子可以走,但幾乎都是單一地主或大財團土地夠大可以走,所以我今天要回過頭來討論工業區老舊住宅的部分。院長跟部長應該都對臺北市非常熟悉,臺北市有二個區域是全臺北市工業區最多的,就是內湖跟南港,因為它過去是黑鄉,後來藉著整個產業的升級跟轉型而轉變,包括鐵路地下化。

  53. 我們有幾張國道以南的照片,到現在都還可以看到它是老舊住宅,過去它或許是當工廠宿舍,或許它現在已經是合法的住宅,過去一樓可能是做鐵工廠,樓上當成居家來住。甚至過去法令公布第一次都市計畫的時候,他自己被定為工業區,但是因為當時的資訊不透明,他可能連他自己家裡被規劃為工業區都不曉得。裡面可能有25坪、30坪、28坪或18坪,但是首先是地主的整合有困難,其次最重要的是牽涉到現有法令對於工業區的變更,我們需要要求至少37%以上的回饋。

  54. 院長,我們都說都更的速度緩慢,很多住宅是超過30年的老舊建物,我們鼓勵它要更新,但是礙於法令,它是走不動的。我有大概把它的老舊比例指出來,30年以上或20年以上的大概占多少,現在全國其實都有類似相關的狀況。我還是希望院長能不能有其他的專法,他不是單一地主,他是小坪的地主,可是他沒有機會去做整合,因為他如果只有30坪,再回饋37%,他就只剩下20坪,甚至可能都不到。對於如何去做後續的處理,我還是希望有專法可以去適應現在這些狀況,否則的話,都更的腳步永遠沒有辦法走,有機會做都更的都是單一地主、單一的財團,請問院長同不同意我的說法?

  55. 林院長全

    謝謝李委員指教,我想你所講的確實是我們都更很大的一個挑戰,對於……

  56. 李委員彥秀

    這一塊是完全沒有想到的。

  57. 林院長全

    現在的這些地主,土地持有的持分很小,他要如何透過都更才能適當取得他的新房子,我們是不是請內政部一起來就這部分……

  58. 葉部長俊榮

    委員,臺北市內湖的部分已經在做通盤檢討,通盤檢討如果……

  59. 李委員彥秀

    我還是希望有專法,你們雖然可能有通盤檢討,但是因為是子法,它可以放寬的東西非常少,所以我覺得還是要回歸到母法去做調整。對於工業區的老舊聚落和住宅的部分,我覺得在條件上,應該要有更寬廣的解釋,否則的話都更的腳步永遠沒有辦法配合整體都市的開發來做進展。

  60. 葉部長俊榮

    我們這個議題會一起納入考量,但是就個案的部分,像是內湖個案的部分,臺北市已經在進行。

  61. 李委員彥秀

    我不就內湖個案,我是就全臺北市,甚至是全國早期的工業住宅、老舊住宅聚落這部分如何去做處理,我不去看個案,但我覺得應該要有一套想法,否則有機會更新的永遠就是單一地主,或是土地基地比較大的人,而那些沒有能力或坪數很小的人就永遠無法更新,這是都市進步進度比較緩慢的一塊,所以我提出今天的質詢,也希望內政部營建署可以提出專案進行後續的處理。

  62. 葉部長俊榮

    謝謝,我們的老屋重建條例就是在解決這樣的問題。

  63. 李委員彥秀

    老屋重建條例沒有討論到這一塊,希望你們能納入考量。

  64. 主席

    謝謝李委員,針對李委員的建議,還請內政部參考,謝謝林院長。

  65. 現在請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7. 進行第二案,請提案人簡委員東明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簡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68. 進行第三案,請提案人李委員彥秀說明提案旨趣。

  69. 李委員彥秀

    (13時52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1人,鑒於長期照顧服務法施行在即,其目的固然係為確保照顧及支持服務品質,發展普及、多元及可負擔之服務,然就養服務與就醫服務實無從截然分離,醫療照護得有效避免失能或過早、非必要入住長期照護機構,抑或預防非必要再入院,甚透過如牙醫師、藥師等加入長期照顧服務,更可有效提升整體照顧品質。爰建請行政院於一個月內研議醫養合一如何落實於長期照顧服務制度,俾利民眾獲得妥善之全人、全程醫療照護。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李彥秀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