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孔炤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主張衛福部應運用健保支付、評鑑成績等配套措施改善醫護人員勞動條件,而非動輒依賴勞動部進行勞動檢查。「你們面對醫院常用的工具大概就是健保的支付、評鑑的成績,這些都是醫院該重視的,而不是動不動就要勞動部去做勞動檢查或其他相關的勞動業務,如果你們把相關的配套措施都做好,醫護人員的離職率就不會這麼高。」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質疑衛福部長所稱勞動檢查合格率達到85%的說法。「剛才部長提到勞動檢查合格率達到85%,主席,你相信嗎?」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指出醫療業存在未依國定假日規定給付出勤加班費的違法情形,顯示醫療人員勞動人權問題,要求衛福部必須積極面對並加以改善。「違反第三十九條的國定假日出勤加班費沒有依據國定假日的出勤加班費給予,被抓到的幾乎都是違反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九條、第三十條或第三十二條,至於內容都是違反工資或工時的部分,顯示出這些醫療人員勞動人權的問題,因此,衛福部必須要積極面對並且加以改善。」輪班換班的休息間隔(11 小時)能不能例外縮短?認為醫院可能因人手不足而以「花花班」形式安排護理人員班表,但長期健康風險不能以這種方式處理。「包括現在都還有所謂排花花班的問題,這些或許都是醫院人手不足而造成護理人員的班表就以花花班的形式安排,但是,長期健康上的風險是不能用這種方式做處理的。」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認為醫療業存在未依法給付延長工時加班費用等違反工資工時規定的情形,顯示醫療人員勞動人權問題,要求衛福部必須積極面對並加以改善。「訪視的結果就是違反第二十四條延長工時的加班費用沒有給、違反第三十九條的國定假日出勤加班費沒有依據國定假日的出勤加班費給予,被抓到的幾乎都是違反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九條、第三十條或第三十二條,至於內容都是違反工資或工時的部分,顯示出這些醫療人員勞動人權的問題,因此,衛福部必須要積極面對並且加以改善。」

發言紀錄

  1. 鍾委員孔炤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家辛苦了!本席大概是最後一位質詢的委員吧!還有一位嗎?不好意思,本席以為自己是最後一位質詢的委員,大概可以講久一點!沒有啦!本來以為本席是最後一位質詢的委員,可以提早讓大家下課!

  2. 部長,今天是衛福部相關業務的業務報告,包括未來的優先計畫,也包括了一些相關勞動權益的報告,譬如醫護人員或社福機構人員工作條件的相關業務報告,現在本席要針對這兩個部分就教於部長。

  3. 部長,你在報告書中特別提到,為了全面檢視相關執行的服務過程,包括各項資源的需求,希望有相關的充實經費預算,維護相關的服務品質,以上是不是部長在業務報告書中特別提到的內容?

  4. 主席

    請衛福部陳部長答復。

  5. 陳部長時中

    主席、各位委員。有。

  6. 鍾委員孔炤

    關於社福機構人員的工作條件,尤其是在勞基法方面,大家都說新制上路之後,無論是青少年的機構或老人的安養機構、相關的NGO或NBO的團體,多多少少都會開始面臨人力的問題或相關的經費問題,因為2016年年初的勞基法。其實,我們都知道勞基法規定工時的下降是在2015年5月1日就要開始實施,只是當時第三十六條尚未修正,每週工時只修為40小時,每7天應有1天為例假日,因此,相對的,大家都把問題的焦點放在40小時的工時及一例一休,好像都是從去年12月下旬修法通過所衍生出來的問題。修法之後可能無法在今年的預算中呈現出來,因為預算書是在9月份就送到立法院進行審查,相對的,對於這些社福機構而言,它承包的可能是明年的業務或今年的業務,當時它是以當時的人事費用去做規畫,現在發現人力不足,於是在結構上就出現了問題,對於這些社福機構碰到的這些困難,請問衛福部在這幾個月下來是否做過相關資料的統整?

  7. 陳部長時中

    這幾個月我們的社家署也非常辛苦,不斷的在這些資料上進行統整及試算,基本上,我們對於勞基法的精神是全力的支持,因為整個政府是一體的。我們也與相關的社福機構研究如何以調班或各種的方式進行人力的最佳配置,至於增加的人事費用或增加的加班費,我們應該會編專案予以補助。

  8. 鍾委員孔炤

    你們要用專案的方式補助,因為年度的預算都是在去年編列,所以在相關的法律修完之後,包括它的員額及加班費等等,必然都會增加。在增加的過程中,整體的人事預算可能就會排擠到部分相關的服務量,這些你們都有考量到嗎?

  9. 陳部長時中

    對於相關的服務量,我們當然希望服務能夠不中斷,並以此做為基本的精神。至於事先已經簽訂的契約,真的有需要做一些改變的,我們會邀請地方政府、勞動部及工程會一起討論解決的因應方案。

  10. 鍾委員孔炤

    其實,我們應該要去思考,如何讓社會福利能走得更遠,未來的經營發展可能不是透過愛心或道德口號就剝奪了社福機構人員的相關勞動條件,是否應該趁這個機會進行人力的改善、進行薪資待遇的調整,因為接下來要面對的是長照的問題?關於這些人力的問題,包括他們的薪資結構,無論是在補助方面、在外包審核機制方面、在評鑑機構方面,請部長認真的面對這些基層工作人員的工作條件,並且訂定出如何改善的方向,部長,做得到嗎?

  11. 陳部長時中

    關於這一點,我們已經在努力進行了。雖然在勞基法實施後,對於社福團體或機構在人力方面都造成相當大的壓力,不過,危機也是一個轉機,未來在長照2.0的時候,我們會寬列人事的經費,同時增加營運費,希望各種機構都能夠永續經營。

  12. 鍾委員孔炤

    部長,你的意思是我們沒有悲觀的權利,所以要樂觀往前看、向前走?

  13. 陳部長時中

    對,因為我們希望未來長照是一個希望工程。

  14. 鍾委員孔炤

    部長,你在今天的報告書中也特別提到相關醫療人員的勞動問題,同時也提到101年的護理改革制度,已經在相關的護病比方面做了改善,但是,還是有許多委員提到關於護病比的問題,因為護病比就牽扯到醫療人員相關的勞動問題。然而,勞動部可以去做的、可以去查的,訪視的結果就是違反第二十四條延長工時的加班費用沒有給、違反第三十九條的國定假日出勤加班費沒有依據國定假日的出勤加班費給予,被抓到的幾乎都是違反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九條、第三十條或第三十二條,至於內容都是違反工資或工時的部分,顯示出這些醫療人員勞動人權的問題,因此,衛福部必須要積極面對並且加以改善。尤其是你們在報告書中也提到接下來的一些展望或是一些積極的相關作為,但是,面對這些醫療人員的勞動問題,包括現在都還有所謂排花花班的問題,這些或許都是醫院人手不足而造成護理人員的班表就以花花班的形式安排,但是,長期健康上的風險是不能用這種方式做處理的。衛福部與勞動部應該是結合在一起,未來無論是醫師納進勞基法或是規範在醫療法內,不過,你們在報告書中表示未來將把醫師納入勞基法做為他們未來在勞動人權上的保障,部長,你們提到日期是108年9月1日?

  15. 陳部長時中

    對,目前我們訂定的方向及目標是在108年9月1日納入勞基法實施,但是,之前有一些相關的配套,因為有一些工時的指引需要演練,所以我們需要有一點時間讓醫療機構能夠將這一套時間的方式演練過來,如果有太大的困難,我們也會與大家一起討論再研議。

  16. 鍾委員孔炤

    昨天也在這裡與衛福部討論過關於建教合作與實習生的相關勞動權益問題,其實,許多的源頭都在教育部管轄的法規或行政命令,現在已經不只是勞動部的事,而是主管機關在這個部分就應該要有所應對。你們面對醫院常用的工具大概就是健保的支付、評鑑的成績,這些都是醫院該重視的,而不是動不動就要勞動部去做勞動檢查或其他相關的勞動業務,如果你們把相關的配套措施都做好,醫護人員的離職率就不會這麼高。你們在報告書中還提到,從101年到現在離職率已經沒有那麼高,因為已經做了一些改善,但是,你們認為這樣的改善足夠嗎?

  17. 陳部長時中

    我認為隨時都有一個改善的空間,我們的勞動檢查從以往42%的全合格率到現在已經進步到85%的全合格率,當然還有15%需要改善的空間,至於護理人員……

  18. 鍾委員孔炤

    剛才部長提到勞動檢查合格率達到85%,主席,你相信嗎?

  19. 陳部長時中

    這是勞動部做的查核,並不是我們自己查核的。

  20. 鍾委員孔炤

    勞動部長是否要說明一下?

  21. 主席

    請勞動部廖次長答復。

  22. 廖次長蕙芳

    主席、各位委員。根據我們的勞動檢查,醫療業從業人員違法的情形大概是10到20,反過來講,陳部長講的85是高了一點,但是,10到20是有違法的狀況。

  23. 鍾委員孔炤

    10到20有違法的狀況,其他的都沒有違反任何相關的勞動法令?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鍾孔炤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