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米於交通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認為中華郵政因應一例一休所訂排班規則以預先排值班表請員工「確認」的方式,不等同勞基法第三十九條休假日工作所需的「同意」,確認在法律上是先排班再請員工確定「法律上的用詞是「同意」,你講「確認」,確認在法律上的意義是不一樣的,是你們先排了請他確認,請他確定就是這個意思。」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質疑中華郵政為何大部分郵局還要花6個月才能確定電子打卡制度能否施行,認為總公司20年前已推行電子打卡,不應花這麼多時間「我實在很難想像為什麼這樣一個電子打卡的制度要花那麼多時間,總公司20年前就已經推了,其他的單位也已經推了,為什麼大部分的郵局還要6個月再來確定電子打卡的制度能不能施行?」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質疑中華郵政春節期間暴增的加班時數是否精準實在、是否符合員工實際從事勞務的時間,認為大有商榷和討論的空間「但是加班的時數到底精不精準、到底實不實在、到底符不符合員工實際從事勞務的時間,我想就大有商榷和討論的空間。」

發言紀錄

  1. 周委員春米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董事長,我們先來看兩張照片,一個是剛剛李昆澤委員有秀過的辛勞的郵差在路邊吃便當,另外一張也是郵差,他的機車上面綁了一堆東西,請問董事長,這是正常的嗎?這個載的郵量是正常的嗎?

  2. 主席

    請中華郵政公司翁董事長說明。

  3. 翁董事長文祺

    主席、各位委員。這個郵差太過頭了。

  4. 周委員春米

    董事長有注意到這是晚上嗎?晚上還要這樣嗎?

  5. 翁董事長文祺

    這個已經有安全的問題。

  6. 周委員春米

    對,安全的問題誰要負責?公司的政策嗎?

  7. 翁董事長文祺

    公司的政策沒有這一項,但是這個已經過頭,所以我們未來的機車會朝三輪機車設計。

  8. 周委員春米

    這不是機車、交通工具的問題,這是量的問題。

  9. 翁董事長文祺

    量也太大了。

  10. 周委員春米

    量的問題以及工作時間的問題吧!

  11. 翁董事長文祺

    是。

  12. 周委員春米

    這張照片應該可以凸顯這些問題吧!再跟董事長瞭解一下,勞基法修正之後,依據勞基法第三十九條休假日工作要得到勞工的同意,我看到你們因應一例一休之後所訂定的排班規則,你們說預先排值班表,請員工確認。請教董事長,你們的「確認」跟我們法律上的「同意」有什麼不同?還是相同?

  13. 翁董事長文祺

    實務上應該等同吧。

  14. 周委員春米

    「確認」是你們排了之後給員工看一下,他可以同意,他也可以不同意。

  15. 翁董事長文祺

    他可以不用來,他可以說不要。

  16. 周委員春米

    他不要的話,接下來怎麼辦?你們就另外再排班嗎?

  17. 翁董事長文祺

    不會,去年11、12月和今年1月,我到處去走,總經理也到處去走,我們本來擔心一旦實施之後,很多員工就不來上班。

  18. 周委員春米

    這個部分我有聽到剛剛李昆澤委員的答復。

  19. 翁董事長文祺

    後來發現事實剛好相反,大家都願意來。

  20. 周委員春米

    大家都願意來!我現在跟董事長講,法律上的用詞是「同意」,你講「確認」,確認在法律上的意義是不一樣的,是你們先排了請他確認,請他確定就是這個意思。

  21. 翁董事長文祺

    我的同仁都在場,我跟同仁請教一下,可不可以不要用「確認」二字,請員工「同意」可以做嗎?

  22. 周委員春米

    實際上怎麼去執行呢?要個別簽嗎?還是說我沒意見,我來上班就叫做同意,你們的執行方式為何?

  23. 翁董事長文祺

    應該是要簽吧!他要事先蓋章。

  24. 周委員春米

    事先蓋章?

  25. 翁董事長文祺

    我們這邊的表是寫「你們是否同意上班」,同意的話就蓋章或簽字就算,我們來改進。

  26. 周委員春米

    我們確認這個步驟,依據貴公司給我的資料,我們在春節期間大家加班時數暴增2倍之多,一個因素是農曆春節,一個因素是一例一休,當然,加班就照規定來,我們就是要給加班費。

  27. 翁董事長文祺

    照規定來沒有錯。

  28. 周委員春米

    但是給加班費的標準,我們當然相信公司一定是按照相關的規定給加班費,但是加班的時數到底精不精準、到底實不實在、到底符不符合員工實際從事勞務的時間,我想就大有商榷和討論的空間。現在我們討論的是說,你們在認定加班費是用手工,不是用電子打卡,這個問題之前委員也質詢過了,你們說6個月內要檢討,我實在很難想像為什麼這樣一個電子打卡的制度要花那麼多時間,總公司20年前就已經推了,其他的單位也已經推了,為什麼大部分的郵局還要6個月再來確定電子打卡的制度能不能施行?

  29. 翁董事長文祺

    沒有錯,20幾年前,遠在本人到之前,就在說打卡,我的總經理也是非常積極推動這件事,但是現在就是內勤、外勤有區別,內勤的推動沒有問題,但外勤的部分,這個老傳統、老包袱、老觀念,我們必須不斷地……

  30. 周委員春米

    你們擔憂的是什麼?你們不能夠相信的是什麼?

  31. 翁董事長文祺

    不是我們不相信,我們公司的目標是要推動全面打卡,但必須尊重工會,尤其是外勤同仁他們的一些考量,所以不斷地、不斷地、不斷地進行各種協商,希望不要用強制要求打卡,而是協商之後,我們的1萬1,000位外勤同仁終於覺得打卡也滿好的再來實施。

  32. 周委員春米

    大概評估要多久的時間?

  33. 翁董事長文祺

    我不知道。

  34. 周委員春米

    因為這牽涉到他的工作時數實不實在。

  35. 翁董事長文祺

    是。

  36. 周委員春米

    以前有疑問的是,我看過一個法院的判決,法院就質疑這個部分是在部分的協商或部分的誘導之下寫的時數。

  37. 翁董事長文祺

    所以勞動局在檢查我們的時候,也給我們這個建議,公司的政策也是這個方向。

  38. 周委員春米

    有被罰款過嗎?

  39. 翁董事長文祺

    因為手動登載容易發生各種的空間,這個道理其實並不難懂,也很合理,但是基於尊重工會的立場,我們希望工會能夠產生一些想法之後,我們進一步來做,我們不要用壓的、不要用強的,就大家想清楚,因為這牽涉到1萬1,000人的認知。

  40. 周委員春米

    董事長的說法是說之所以沒有採行電子打卡是因為工會外勤的員工?

  41. 翁董事長文祺

    不能這樣講,理事長就在那邊,理事長知道這件事情,理事長的態度其實是傾向公司的,但理事長也有他為難的地方。

  42. 周委員春米

    這個我們私底下會再瞭解。我還是要肯定一下郵政公司,現在我們枋山郵局成為一個新的亮點,我們也很期待在我們屏東推動觀光農業的時候,郵政公司可以給我們多一點協助。另外,最近有一個新聞在講司法文書,司法院或法務部檢察署當然就是客戶,他們郵件請你們送,你們當然就是使命必達,你們不會去管這到底是掛號或平信,但是現在就有幾個問題,第一,要比較快速寄送的話,收到平信的時候,開庭的時間已經過了,檢察官可能就認為他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就通緝、拘提他,有這樣的危險。另外,很多大量文件寄了,當事人也不在,也沒有住在戶籍地,這些投遞的資源就浪費了,雖然有付費,但還是浪費這個資源,郵政公司在這個部分,基於你們是執行者或送達者,你們有什麼建議,然後可以跟司法單位好好談一下,不要浪費這個資源。

  43. 翁董事長文祺

    5秒鐘,請司法單位調整它的預算。

  44. 周委員春米

    我的問題這麼簡單,5秒鐘就可以回答。

  45. 翁董事長文祺

    調整它的預算,不然等於是郵局的同仁被吃豆腐。

  46. 周委員春米

    被吃豆腐?

  47. 翁董事長文祺

    對啊!

  48. 周委員春米

    你們有跟它討論過嗎?

  49. 翁董事長文祺

    然後又被罵。

  50. 周委員春米

    對啊!你們被罵所以要去澄清、要去解決問題啊!

  51. 翁董事長文祺

    還有一個回執的案子也是一樣,司法院就說沒有預算,我們郵局是政府的三級、四級單位,碰到司法院或司法單位這樣講,我們也很難去跟它們爭取。

  52. 周委員春米

    你們有沒有統計這些大量的司法文書事實上有很多寄送是沒有收到的?比率是多少?

  53. 翁董事長文祺

    這個我們應該做,至於所謂的讓享受使用者付合理的資費這件事,邏輯是正確的。

  54. 周委員春米

    這點我贊同,只是說使用者合理付費,要讓付費能夠達到效益、效果,這是大家共同的目標。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周春米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