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於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詢答完畢-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臺北市第3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主張政府發現連續工作的問題就應主動透過修法或函釋檢討改正,而不應等到出現連續排班或過勞死亡案例才檢討,並要求政府承諾檢討改正「基本上,發現問題就主動解決,無論是透過修法或函釋,而非消極、被動的俟勞工真的發生過勞死案例之後再來尋求檢討,院長可否在此承諾這樣的問題政府可以檢討、改正?」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認為因應各行業新型態工作條件雖需要彈性,但不應容許排班造成勞工連續工作24天的情形。「沒有錯,院長,因應各個行業的新型態工作條件,的確我們需要有彈性,但是再怎麼彈性,也不應該容許這樣子的情形發生。」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認為修正勞基法第三十六條後,四週彈性工時會造成勞工連續排班工作二十四天的漏洞「修正勞基法第三十六條之後,4週彈性工時的確會造成連續排班工作24天的情況」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質疑臺鐵員工班表出現勞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出現在工作場所工作的情況,要求處理解決「好,我告訴院長,臺鐵員工的班表就會出現一年365天都出現在工作場所工作的情況,所以,院長,我告訴您,實際就有這樣的案例,院長,這個需不需要處理?要不要解決?」

發言紀錄

  1. 蔣委員萬安

    (15時18分)主席、行政院林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中午時,本席剛好經過行政院門口,我發現行政院門口架起了多層的拒馬,院長有注意到嗎?

  2. 主席

    請行政院林院長答復。

  3. 林院長全

    (15時18分)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只有從第一個門進來,我沒有注意到委員所說的是哪一個門。

  4. 蔣委員萬安

    在行政院北平東路門外。

  5. 林院長全

    我沒有經過那個門。

  6. 蔣委員萬安

    行政院現在架起多層拒馬,院長知道是什麼原因?

  7. 林院長全

    我不瞭解。

  8. 蔣委員萬安

    據說是因應明天可能上街頭的抗爭事件,如果院長回去發現多層拒馬已經架設圍住行政院的話,你會怎麼做?

  9. 林院長全

    我想政府在推動公共政策的時候,一定會有人有不同的意見,希望這些意見都能夠循合理的程序來表達,但我們也不會因為政府要推動的改革有人有太多的意見就在原地不動,而是希望從不同的爭議之中去取得一個最大的、可能的協調空間,讓我們的改革能夠繼續往前推動。

  10. 蔣委員萬安

    院長不知道行政院外已架設多層的拒馬?

  11. 林院長全

    因為沒有經過那邊,所以我並不知道。

  12. 蔣委員萬安

    方才院長有提到,是有可能因應可能的抗爭才會架設,但院長認為架設拒馬是有必要的嗎?

  13. 林院長全

    我不知道,因為我只管政策,至於院裡安全的維護,我並沒有花太多心力去了解。

  14. 蔣委員萬安

    這件事情非同小可,畢竟政府應站在傾聽民意的角度……

  15. 林院長全

    我們絕對傾聽民意。

  16. 蔣委員萬安

    我知道院長非常願意,但請您稍後回行政院時能去了解背後的原因,就我的了解,那是明天3月29日警消人員為了年金改革議題要走上街頭,可是行政院現在就架起多層的拒馬,這並不是如院長所說的,要面對民眾、要傾聽民眾聲音的態度,而且也不應預設這些抗議的民眾就視為暴民,如果院長都不太清楚情況,也沒有得到相關的情資,就先架設起拒馬,這就是告訴民眾政府拒民眾於千里之外,不願意傾聽民眾的聲音,這與蔡英文政府強調最會溝通的政府是背道而馳的。總之,請院長回去後能夠了解。

  17. 林院長全

    我想蔣委員提這個東西並不是很有意義,第一,年金改革的問題並非由行政院主導,畢竟這是全國的問題,像考試院等單位,也都包括在裡面。第二,關於抗爭一事,人民有權利表達意見,但不應逾越一定社會秩序的範圍,而安全單位也要做好防護,這是應該要做的,所以不應說為了抗爭架設拒馬就是不傾聽民意,這是兩件事情才對。

  18. 蔣委員萬安

    如果您都不了解,也沒有得到相關情資,則我想民眾有權表達不同的意見。

  19. 林院長全

    當然。

  20. 蔣委員萬安

    但為何視這些抗議民眾絕對會引爆衝突、視他們為暴民?難道有得到情資說他們會衝入行政院嗎?

  21. 林院長全

    這是基於安全維護,而且我也不應該去處理安全維護的事情,況他們有他們的考量

  22. 蔣委員萬安

    我知道院長可能不知情,但現在既然知情了,希望院長回去後能夠了解,而且檢討是否予以撤除這些拒馬。

  23. 林院長全

    我尊重他們專業的決定。

  24. 蔣委員萬安

    我們不希望政府回到過去的戒嚴時代,把民眾視為暴民。

  25. 林院長全

    這與戒嚴時代是兩件事情,這樣的解讀是不好的,也是不正確的。

  26. 蔣委員萬安

    可是民眾有這樣的質疑。

  27. 林院長全

    若依蔣委員這麼說,那所有的警衛都可以撤掉了。

  28. 蔣委員萬安

    我不是指警衛,而是拒馬展現出來的一種態度,相信這是給民眾一個很不好的感覺。

  29. 林院長全

    當然我們希望社會能夠和諧……

  30. 蔣委員萬安

    院長也知道社會需要和諧,但政府竟帶頭架設這些拒馬,這不是政府面對抗議民眾應有的態度。

  31. 林院長全

    我想這是安全單位他們的考量。

  32. 蔣委員萬安

    請院長回去了解一下,若有必要性,當然可以這麼做,若沒有必要、沒有得到相關情資,希望能予以撤除,而且真心誠意傾聽民眾的聲音、願意跟民眾來溝通。

  33. 林院長全

    我們願意跟民眾溝通,了解問題進而訂定政策,這是我的責任,至於行政院安全的維護,應該交給一般的事務官去處理,我不會去處理這個事情。

  34. 蔣委員萬安

    好,所以院長願意跟民眾溝通,也願意了解民眾的需求,但如果讓勞工連續工作24天,您認為合理嗎?

  35. 林院長全

    在一般的情況下,這應該是不合理的。

  36. 蔣委員萬安

    修正勞基法第三十六條之後,4週彈性工時的確會造成連續排班工作24天的情況,面對這樣的問題,院長打算如何解決?您願意解決嗎?

  37. 林院長全

    這個部分在一般情況下是不應該有的,如果有的話我們就要進行了解,目前我們有請勞動部去了解是否有這樣的例子,如果真有這樣的例子,我們就會看其是否有合理性,如果合理性不在的話,我們就會來檢討現行法規可否做得更嚴謹,如果根本沒有這個例子,而是一個過度的抽象解釋,則這部分我們就繼續觀察,不見得馬上要做處理。

  38. 蔣委員萬安

    這樣的態度很消極,不應真的發現有排班連續24天工作之後、不應真的有過勞死亡事件的發生,政府才來檢討,這樣就太慢、太遲、太消極了。方才院長提到勞工連續工作24天是不合理的,如果發現不合理的情況,且現行勞基法中,的確有一條就是容許這樣的事情發生,既然發現問題,就要予以解決,而不是真的有過勞的案例發生,才來進行檢討,政府不應該這麼消極才對。

  39. 林院長全

    是有4週彈性工時這樣的規範在,而適用這項規範的情況不一定會極端到這樣的地步,也許在4週彈性工時之下,最後還是有休假日,不會連續24天工作,換言之,常態情況下大家都沒有這樣子的話,則這將不會是一個問題。

  40. 蔣委員萬安

    不能因為不是常態或是大部分人不會這樣做就不是問題,而是不應允許有這樣一個案例發生,因為現在政府推動的修法或是政策,就是為了勞工好。

  41. 林院長全

    當然。

  42. 蔣委員萬安

    所以行政院修正勞基法、落實週休二日、廢除民國75年的函釋,以落實七休一,即原則上各行業勞工朋友最多就是工作6天要休息1天(即七休一),同時新的函釋中即便有非常的例外,最後也只有3種例外,即可以連續工作12天,但至多也是12天,可是勞基法若有一個漏洞造成勞工排班連續24天工作的問題,則政府是否應主動解決這樣的問題呢?

  43. 林院長全

    為避免勞工過勞,其實要考慮的因素很多,比方說一天要工作……

  44. 蔣委員萬安

    政府要不要檢討、解決這樣的問題?

  45. 林院長全

    我們會關注這個問題,至於細節的部分,本人請勞動部林部長代為答復。

  46. 林部長美珠

    有關這個部分,上次也跟委員報告過,事實上這只適用勞動法所指定的行業,而且4週的部分大部分都是為了解決服務業的問題,此外,我們在指定的時候,程序是非常嚴謹的,首先就是該行業提出申請,再來就是進行評估,評估之後還有諮詢委員會的程序,經諮詢委員會同意後才由政府公告,公告之後也不是所有服務業、行業都適用,還是要由各別事業單位再跟其工會……

  47. 蔣委員萬安

    我們知道這樣的程序很嚴謹,目的是要考慮將特別的行業納入4週彈性工時,可是這些行業納入4週彈性工時之後,是可能產生這樣的漏洞,即雇主排班的時候會發生勞工連續工作24天的情況,所以不管這是不是極端的案例或是現實有無發生這樣的情況,如果不是連續工作24天,連續工作20天或是超過連續工作12天都是跟勞動部新函釋的立場相違背的,如果大家都發現這樣的問題,這時也應該針對這樣的規定來進行檢討,院長一開始也知道這樣的連續工作會造成過勞、工時長或血汗等問題,相信政府有這樣的決心與魄力想要改善勞動的環境,基本上,發現問題就主動解決,無論是透過修法或函釋,而非消極、被動的俟勞工真的發生過勞死案例之後再來尋求檢討,院長可否在此承諾這樣的問題政府可以檢討、改正?

  48. 林院長全

    第一,勞工連續24天工作確實是一個異常的現象,所以我們要持續關注,但是我要舉個例子跟委員說,假如真的有一個人連續工作24天,每天工作8小時,而另外一個人是連續工作14天,但每天工作12小時,則這個問題應該更嚴重。

  49. 蔣委員萬安

    都很嚴重啊!難道只要解決連續工作14天的問題,但連續工作24天的問題就不用解決?

  50. 林院長全

    因為企業的樣態實在太多了,我們給他們一點彈性,但是不代表要把每一個彈性用到極端,至於彈性的運用,我們就看這個工作合不合理,如果有一定合理性的話,我們儘量讓這個彈性能夠存在,您是搞創新科技的,我相信您一定很能夠了解創新科技要的東西是千奇百怪,我們不能用法律標準把規定綁死,這個不見得是好的。

  51. 蔣委員萬安

    沒有錯,院長,因應各個行業的新型態工作條件,的確我們需要有彈性,但是再怎麼彈性,也不應該容許這樣子的情形發生。

  52. 林院長全

    那我就要看這種情形到底是誰發生的?我先要立案例,然後從案例來看到底合不合理,如果舉出來的案例看起來好像也合理,那我也要去……

  53. 蔣委員萬安

    好。如果一年365天勞工每天都出現在工作場所工作,院長認為合理嗎?

  54. 林院長全

    365天?

  55. 蔣委員萬安

    勞工每天都出現在工作場所,都在上班的地方上班。

  56. 林院長全

    以目前的法律,應該不允許這種情況發生,也應該沒有這種情況會發生才對。

  57. 蔣委員萬安

    好,我告訴院長,臺鐵員工的班表就會出現一年365天都出現在工作場所工作的情況,所以,院長,我告訴您,實際就有這樣的案例,院長,這個需不需要處理?要不要解決?

  58. 林院長全

    好,你如果有案例的話,我會請交通部檢討、處理,好不好?

  59. 蔣委員萬安

    所以,院長希望處理臺鐵員工的班表,很好!

  60. 林院長全

    我要去了解,因為你現在講的部分只是一個理論,我不知道實際上有沒有發生過。

  61. 蔣委員萬安

    我現在解釋給院長聽,這是真實的案例。

  62. 林院長全

    好,如果有的話,我們就把案例拿出來,請交通部處理。

  63. 蔣委員萬安

    好。

  64. 林院長全

    對於臺鐵的排班,工會有兩種不同的意見,什麼4班、2班,我也搞不清楚,但只要是工會覺得滿足了勞基法,而且能夠和資方有一定協議,我都不會有意見……

  65. 蔣委員萬安

    好,以院長的高度,是不需要了解非常多細節,但是你要了解民眾真實生活碰到的狀況就是如此。

  66. 林院長全

    但是我懷疑會像你講的這種情形,你說的這是理論……

  67. 蔣委員萬安

    不用懷疑,院長,我可以把這樣的班表……

  68. 林院長全

    不是班表的問題,而是要拿出個案,我們來看。

  69. 蔣委員萬安

    這就是個案。

  70. 林院長全

    沒關係,這是哪個個案,我們就去調查是哪位臺鐵員工。

  71. 蔣委員萬安

    所以,如果每天都出現在工作場所的工作班表,您也認為不合理?

  72. 林院長全

    我會交給交通部檢討,也跟您作個說明,並向社會大眾說明這個事情怎麼處理好不好?

  73. 蔣委員萬安

    好。接下來想請教院長,關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這幾天國人都非常關心,內容包括數位、水資源、綠能及城鄉建設等,其中有一項城鄉計畫預計花4年時間投入1,372億元興建4萬個停車場。

  74. 林院長全

    不對,這完全錯誤。

  75. 蔣委員萬安

    這是行政院給我的資料。

  76. 林院長全

    停車場只是那10項項目之一,停車場的部分大概只有200億元左右,不是一千多億元。

  77. 蔣委員萬安

    200億元蓋4萬個停車位?

  78. 林院長全

    詳細數字我不清楚。

  79. 蔣委員萬安

    對,就是4萬個停車位。不管你花100億元、200億元或三千多億元,我想請教院長,您認為蓋停車場、建停車位前瞻嗎?

  80. 林院長全

    這部分是考慮到有些都市化地區公共運輸場站,其停車位的問題會影響到公共運輸的功能……

  81. 蔣委員萬安

    就我看到的資料,我認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的水資源、綠能、數位、軌道及城鄉建設等計畫,光是停車位,就和綠能互相打臉,當我們強調希望改善環境保護、改善空污、解決PM2.5 的問題,結果政府的計畫竟然花百億元、千億元蓋停車位。

  82. 林院長全

    沒有千億元,你這個講法很誇張。

  83. 蔣委員萬安

    因為我的資料是千億元,院長說是多少?200億元?

  84. 林院長全

    不是,1,300億元要做10項工程,停車場只是其中一項,你懂我的意思嗎?

  85. 蔣委員萬安

    對,我認為這些錢要花在刀口上,不應該和環保背道而馳。

  86. 林院長全

    你知道為什麼嗎?因為這些停車場有助於居民搭乘公共運輸系統,所以我們才要興建停車場,這樣也是環保啊!為什麼說不是環保呢?一個捷運站在那邊,結果因為沒有停車場導致民眾不願意搭乘捷運,意義根本不一樣。

  87. 蔣委員萬安

    可是這樣根本不前瞻,如果要做點對點的接駁,應該思考臺北市要推的UCar、電動車,這些才是真正前瞻性,而不是蓋停車場,我很誠意……

  88. 林院長全

    民眾選擇交通工具的方式有很多,也不見得要排斥這種方式,如果他們願意……

  89. 蔣委員萬安

    不是排斥,而是應該更前瞻的做……

  90. 林院長全

    當然,那是看每個人的需求和習慣……

  91. 蔣委員萬安

    同時也從環保的……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蔣萬安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