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認為四週彈性工時會造成連續12天上班「若是四週就會造成連續12天上班耶!」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認為此次勞基法修法結果是三輸、引發天怒人怨「現在可說是天怒人怨,很少看到一部法律修了半天是三輸的狀態」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認為勞動部訂定1至3月宣傳期、4至6月輔導期、今年7月才進入檢查期並以輔導代替處罰很好「結果現在你們已經訂了1至3月是宣傳期,4至6月是輔導期,今年7月才開始進入檢查期,甚至你們也說要以輔導來代替處罰,本席覺得這樣也很好」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認為八週彈性工時若第一週先放4天、最後一週再放4天,中間可能造成連續上班24天的血汗狀況「關於八週彈性工時,如果這八週裡面第一週先放4天,最後一週連續再放4天,中間六週有可能就會造成連續上班24天的血汗狀況!」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認為此次勞基法修法過程非常草率「由此可看出,整個修法過程非常草率」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主張不應一直放寬四週彈性工時、八週變形工時的適用,認為一旦適用會壓榨勞工的勞力「你們現在不能很多事情都一直在放寬,這些行業一旦適用四週彈性工時、八週變形工時,造成的結果其實也是在壓榨勞工的勞力。」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要求勞動部若認為勞基法第二十四條第三項有關休息日工作時間及工資計算的規定不合理,應依程序提出修法草案,而非作擴權解釋,否則保障勞工基本權益的勞基法將形同具文「勞動部如果認為這個條文不合理,請依程序提出修法草案,而不是如此擴權的解釋,否則保障勞工基本權益的勞基法就會形同具文!」發言紀錄
- 陳委員宜民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先請教勞動部林部長,我沒有請他上台答復的官員請不要上來。部長早,今天本席要針對一例一休及勞動權益之現況就教於部長,林全院長在上禮拜五備詢時提及開始要落實勞基法,重新檢視勞基法相關問題,其實這些規定老早就有了,只是過去沒有執行或是沒有嚴格執行,因此造成問題,請問部長,你覺得問題是出在哪裡?從過去到現在,勞基法修了半天,問題是出在執行嗎?你們真的有認真在執行嗎?
- 主席
請勞動部林部長答復。
- 林部長美珠
主席、各位委員。這次修法的立法意旨,我們一再強調是為了要縮短工時……
- 陳委員宜民
所以你覺得林全院長講的是對的?對不對?
- 林部長美珠
在這樣的立法目的之下,我們只是針對縮短工時的部分做修正……
- 陳委員宜民
所以你覺得問題是在執行嗎?
- 林部長美珠
所謂的執行,院長的意思並不是指勞動部的執行……
- 陳委員宜民
你覺得院長講的不對?
- 林部長美珠
他沒有講得不對……
- 陳委員宜民
他講的是對的?
- 林部長美珠
他是說或許是在我們過去的執行,或許是業界在適用時……
- 陳委員宜民
上禮拜六蔡總統在參加台中磐石會新舊會長交接時表示,企業界都很擔心一例一休的實施,但是勞基法條文有很多彈性,都可以做為企業界比較彈性的排法,大家只要坐下來談就可以三贏。請問部長,過去我們沒有坐下來談過嗎?難道過去修法都是站著談嗎?還是你們跟企業界都是站著談,不願意坐著談?坐下來談就會三贏?我不懂蔡總統的邏輯耶!
- 林部長美珠
總統的意思是針對一例一休、週休二日之後,或許大家在適用時,發現有一些排班上的問題……
- 陳委員宜民
所以你覺得坐下來談就可以解決問題?
- 林部長美珠
關於排班的問題,總統的意思是有些現行規定他們可能不甚理解,所以大家坐下來好好把這個……
- 陳委員宜民
所以你們就開始有很多彈性的解釋,對不對?
- 林部長美珠
不是,就是大家坐下來好好談,讓這些企業能夠理解現行的規定。
- 陳委員宜民
蔡總統說只要彈性的解釋就可以,所以不需要修法……
- 林部長美珠
我們的彈性都是在法律的規定範圍之下……
- 陳委員宜民
你覺得需不需要再修法?現在可說是天怒人怨,很少看到一部法律修了半天是三輸的狀態,現在蔡總統要扭轉情勢、要三贏,大家坐下來談就可以三贏?我實在搞不懂、不太了解為什麼坐下來談就可以三贏,那是不是以後很多事情我們都坐著談?
上禮拜五勞動部預告將汽車物流業納入八週彈性工時適用行業,要放寬限制,落實勞基法。放寬限制就可以落實勞基法?請問部長,目前有多少行業適用八週彈性工時?
- 林部長美珠
目前我手上有一份……
- 陳委員宜民
有幾種行業?方才我不是說過,我沒有請他上台答復的請不要上台,謝倩蒨司長你違反規定哦!
- 林部長美珠
對不起……
- 陳委員宜民
這樣是不是應該要記一個缺點?
- 林部長美珠
對不起,因為剛才我來不及把資料帶上台。
- 陳委員宜民
以後不要自己上台,你完全沒有遵守我的要求。部長已經上任多久了?
- 林部長美珠
一個多月。
- 陳委員宜民
應該很了解狀況了嘛!
- 林部長美珠
因為數字的部分,我必須……
- 陳委員宜民
目前有26個行業是適用八週彈性工時,現在勞動部是不是要秉持蔡總統的上意,很多東西都開始有彈性了?八週工時的彈性,寄送物流業要放寬這部分,聽說將來還有更多製造業、批發零售業等,都開始要適用八週彈性工時了。關於八週彈性工時,如果這八週裡面第一週先放4天,最後一週連續再放4天,中間六週有可能就會造成連續上班24天的血汗狀況!
- 林部長美珠
跟委員報告,八週的部分沒有這種現象,我們要求他們在二週內還是要有二例,所以他們還是要嚴格遵守我們的規定。
- 陳委員宜民
是這樣子嗎?
- 林部長美珠
八週的部分是這樣規定的。
- 陳委員宜民
四週呢?
- 林部長美珠
如果是四週,我們當然希望勞雇雙方在排班時能互相體諒……
- 陳委員宜民
若是四週就會造成連續12天上班耶!如果現在勞動部要做的事是要繼續這樣放寬,增加很多行業開始適用四週彈性工時、八週彈性工時的話,為什麼要訂一例一休?為什麼要訂勞基法?
- 林部長美珠
如果委員讓我說明的話,我可以說明一下。
- 陳委員宜民
請說。
- 林部長美珠
這是在85年就已經有的機制,當時是因應服務業還有若干行業,他們覺得可能需要有一些彈性的安排……
- 陳委員宜民
八週的部分就是在放寬。
- 林部長美珠
85年的時候就有一些規定,我們有一套嚴謹的程序……
- 陳委員宜民
部長,我今天要講的是,你們現在不能很多事情都一直在放寬,這些行業一旦適用四週彈性工時、八週變形工時,造成的結果其實也是在壓榨勞工的勞力。
此外,本席有接到民眾陳情,他們覺得你們現在有在擴權解釋、壓榨勞工,現在有一個狀況,勞基法第二十四條第三項有規定「前項休息日之工作時間及工資之計算,四小時以內者,以四小時計。」,現在有勞工表示,2月7日你們有發一個解釋函,主旨是有關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息日出勤工作,勞工當日因故未能依約定時數履行勞務之請假及工資給付相關疑義。這個函提及,如果在例假日的時候,雇主請他來上班,當初規定只要上班1小時,以4小時計,但現在這個函是說,如果他上班1小時,其他3小時可以叫他請假,請假就要扣薪水,如果他只上班2小時,另外2小時雇主可以叫他請假,而請假之後,他另外加班的1,200元裡面的900元要扣掉250元,只能領到650元,所以狀況就來了,如果當初有這樣的規定,現在你們怎麼可以用一個解釋函就可以開一個後門?勞動部如果認為這個條文不合理,請依程序提出修法草案,而不是如此擴權的解釋,否則保障勞工基本權益的勞基法就會形同具文!本席在此提醒你,如果你們要修就好好修……
- 林部長美珠
跟委員報告,這個規定沒有擴權。
- 陳委員宜民
這個函就是一種擴權,函怎麼可以超越母法?
- 林部長美珠
這並沒有超越母法。
- 陳委員宜民
另外,關於落實的部分,其實本席在上次修法時也曾問過郭芳煜部長,在修法之後有沒有宣導期?我們是不是可以有一個宣導期,之後再實施?因為有新增很多條文,資方可能無法馬上適應,結果勞動部前部長郭芳煜表示,沒有宣導期,馬上就要實施,結果現在你們已經訂了1至3月是宣傳期,4至6月是輔導期,今年7月才開始進入檢查期,甚至你們也說要以輔導來代替處罰,本席覺得這樣也很好,但明明在郭芳煜部長的時候並沒有說要這樣做,現在換了新部長,馬上就有一個宣導期,是不是有很多窒礙難行之處?還是有了什麼樣的問題?
- 林部長美珠
絕對不是因為這樣,我們在立法院通過許多法令,都會有相關的宣導計畫,所以本部站在輔導勞資雙方的立場……
- 陳委員宜民
你現在就是推翻之前郭部長的說法,對不對?
- 林部長美珠
我們覺得這個宣導是必要的,輔導更是必要的。
- 陳委員宜民
了解,郭部長是不是應該要跟國人道歉?跟全體勞工道歉?
- 林部長美珠
那個計畫是在郭部長的時候就定了。
- 陳委員宜民
郭部長現在不用在這裡被我們質詢,他現在很爽耶!他去接李逸洋的位置,跑到保訓會當主委,又是國家文官學院院長,形同部長,他在民進黨的任務完成了,現在他去當院長,其實是很爽的,可是卻留下一個爛攤子讓我們來收拾,而且在整個修法的過程中,行政院的版本一直都拿不出來,如果你把版本拿出來,在野黨就是要好好的看這個版本、好好的修法,到了黨團協商時,版本拿不出來,版本是從誰那裡拿出來?從柯建銘手裡拿出來,拿給我的版本上面連簽名都沒簽名,柯建銘還說「來,我簽給你」。由此可看出,整個修法過程非常草率,到了現在這個狀況,你們又以函來擴權解釋。
此外,你們有公告違反勞基法事業單位,請問這是每個月更新的嗎?請看這上面的異動日期,竟然是2016年8月1日!接下來看各縣市的執行狀況,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是在3月16日更新,他們公告的是1月份的處罰名單,所以他們有兩個月的時間讓被處罰的單位可以申訴,然後有個決定。至於高雄市政府,去年6月的處罰名單到了去年12月才公告,公告日期是12月30日,現在已經3月了,台北市政府是3月16日公告、每個月更新,而高雄市政府現在公告的是去年6月的處罰名單,這是9個月前的資料!本席要請林部長幫忙一下,這樣的行政不作為可以嗎?可否統一各縣市勞工局公告的標準作業模式?
- 林部長美珠
我們可以再跟各縣市政府一起協調,希望他們能夠如期更新。
- 陳委員宜民
好,謝謝。接下來談臺鐵的問題,有331人遭記過,其中有235人遭記一個大過,臺鐵不思解決問題,卻要懲罰這些提出問題的人,其實本席是非常不贊同的。我們知道輪班對身體會造成很大的影響,會增加心肌梗塞、缺血性中風、冠狀動脈硬化等問題,而且對家庭、人際關係都會有影響,方才部長也有提及勞基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輪班休息規定,還要跟行政院好好討論一下,請問何時才公布?可否給本席一個日期?
- 林部長美珠
現在我們正在徵詢各部會的意見,我們也會向各界尋求共識,因為這個日期我們覺得應該要審慎一點。
- 陳委員宜民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臺鐵局。
- 主席
陳委員,因為今天很多……
- 陳委員宜民
主席,不好意思,1分鐘就好了。本席要請教臺鐵局副局長,我還是要幫鄉親講一下話,現在鳳山的臺鐵要地下化,鳳山市民對此有很多意見,他們說車站外觀的設計像鳳,可是我們都看不出來,而且很醜,請問這個車站的外觀可否考量一下鄉親的意見?還有停車場的出入動線、停車場好像太小了,而且你們在設計時有規劃圖書館,可是鳳山已經有很多圖書館了,這有點是天龍國的思維,像鳳山的大東演藝中心已經有圖書館了,所以其實不需要有圖書館。臺鐵的設計對於繁榮地方的發展是非常重要的,更不用說現在的國家音樂廳,今年也應該會啟動了,所以臺鐵車站大樓的設計,請鐘副局長回去好好幫我們重新思考一下,謝謝。
- 主席
請交通部臺鐵局鐘副局長答復。
- 鐘副局長清達
主席、各位委員。委員的意見我們會帶回去跟相關單位做研究、改進。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謝司長倩蒨
主席、各位委員。關於第8案,因為勞基法第三十四條的實施日期是由行政院核定,所以建議倒數第2行修正為:「爰建請勞動部兩個月內訂出施行日期報行政院,以維護勞工基本權益」。
- 主席
請陳委員宜民發言。
- 陳委員宜民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第3行公布的日期應該是「12月21日」,不是「12月6日」。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宜民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