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是否應開放日本福島周邊五縣食品進口?應有哪些條件與檢驗?質疑行政機關老是拿國際標準當依據來處理日本福島核災地區食品問題,追問與國際標準相同是否算是先進立法「行政機關老是拿「國際標準」當依據,日本福島核災地區食品如此、美豬如此、現在農藥也是如此,但試問,與「國際標準」相同,是一種先進還是不先進的立法?」是否應開放日本福島周邊五縣食品進口?應有哪些條件與檢驗?質疑日本核災地區食品的操作是再找個大人物來施壓、背書,就要台灣民眾吞下去「如果只是暫緩,是不是如同現在日本核災地區食品的操作一樣,再找個什麼大人物來施壓、背書,就要台灣民眾吞下去?」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質疑行政機關老是拿國際標準當依據來處理美豬問題,追問與國際標準相同是否算是先進立法「行政機關老是拿「國際標準」當依據,日本福島核災地區食品如此、美豬如此、現在農藥也是如此,但試問,與「國際標準」相同,是一種先進還是不先進的立法?」發言紀錄
- 江委員啟臣書面質詢
一、農藥管理與使用,是否推廣有機?為何背道而馳
針對農藥殘留容許量爭議,衛福部食藥署和農委會3月24日下午舉行「農藥使用及殘留容許量研商會議」,專家會後強調農藥放寬標準的科學證據完備,退回再議需法定程序,維持已發布施行的法規。不過就在四小時後,食藥署晚間九時宣布暫緩實施茶葉中氟派瑞的殘留容許量,原因是「重視民意」。
傳出食藥署翻盤是來自行政院壓力,但政院否認。不是行政院的壓力,請問是什麼壓力、關鍵,讓農委會的決策翻盤?請問主委,在政府的施政決策中,仰賴的是專業判斷,還是民意調查的結果?還是國際標準?行政機關老是拿「國際標準」當依據,日本福島核災地區食品如此、美豬如此、現在農藥也是如此,但試問,與「國際標準」相同,是一種先進還是不先進的立法?外國的月亮比較圓,這種心態,何時才能摒棄?如果一切都是國際標準,國人的農產種植習慣、飲食習慣,反而被摒棄?難道其他國家吃什麼,台灣人就必須吃什麼?這種崇洋媚外的思考邏輯,不應該出現在關係民眾身體健康安全的食安問題上面。對於食安,,一切可能的危害政府都應該嚴格把關,把風險降至最低,如果只是拿國際當擋箭牌,政府沒有自己的想法或擔當,要這個政府有何用?
食藥署說暫緩實施是考量民眾感受,希望加強各界溝通,減少不必要的誤解,確保國人食安。請問主委,什麼時候施行?會不會施行?如果只是暫緩,是不是如同現在日本核災地區食品的操作一樣,再找個什麼大人物來施壓、背書,就要台灣民眾吞下去?
到底「農藥」是什麼樣的存在?農業種植上能不能用藥,該如何用藥,農委會有沒有一套標準?農委會一方面推廣有機無毒,降低農藥殘留,但一方面又放寬農藥殘留容許量,消費者覺得矛盾,農民也覺得這個政府到底怎麼了,甚至有農藥商也告訴本席,他們反對再放寬農藥殘留量。面對食安要求,農委會對於農藥的使用、革新措施又是什麼?
二、天然災害救助
冬天結束,春天來臨,回顧去年冬天,冷嗎?好像沒什麼印象,在幾波高低溫交錯下,東勢高接梨,二月時被認定為受到低溫寒害,但同樣地區甚至更高海拔的新社桃子,種植面積約2百公頃,甜桃、福壽、紅玉等多種品種,今年因氣候異常,多波冷氣團帶來低溫交替高溫,低溫量不足,導致桃花不開花,著果率不到3成,農民血本無歸。
本席為農民提出申請,要求給與天然災害現金救助,但是經過農委會和臺中市政府農業局的現勘小組,勘查的結果是「低溫不足」,換句話說就是「暖冬」。為什麼「暖冬」的氣溫,可以讓東勢高接梨被認為受到「寒害,」同一個季節,同一個時期,同一個地區,對高低溫的認定,主管機關似乎自我矛盾。
- 暖冬是不是一個氣候異常的類型,如果氣候異常,算不算天然災害?地球暖化的問題越來越嚴重,面對暖冬造成的災害,為什麼不能夠給與農民補償?如果現行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四條第一項所列天然災害類型中不包含
「暖冬」,可不可以修法?農委會不可以也不應該拿農委會88年的函釋當理由,88年的時空背景,自然環境與現在是截然不同。
再進一步說,在還沒修法明列為天然災害類型,主管機關就無法救助嗎?可以的阿,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前項以外之天然災害發生且有救助之必要時,得由中央主管機關專案認定之。」換句話說,因為暖冬造成的天然災害問題。農委會還是可以依法依職權進行專案認定,給予救助,過去新社地區葡萄也曾因為暖冬受到專案補助,但今年對於桃農,本席要求至今仍沒有下文,是桃農比較不重要嗎?農委會何時才會有答覆?
三、山坡地回饋金
全國有5處工業區位於山坡地,台中工業區面積最大、家數最多、產值最高,已開發約40年;而農委會在102年修正「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後,廠商為了產業升級而必須擴大廠房規模,在申請建照時,卻被政府要求繳納回饋金,每坪地需繳1萬多元,面積越大,繳得越多,廠商索性停止再投資。
這個問題本席持續追蹤,經濟部同意、希望免收,但林務局在山坡地保育的角度,基金收入來源,無法同意不收,但兩個機關角力,沒有讓步空間的結果,倒楣的是夾在中間的民間企業廠商。
「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繳交辦法」的主管機關是農委會,上週問林務局,只說還在研討,方案還在呈核,到底要等什麼時候才會有答案?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江啟臣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