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討論年金改革時應對公務人員公平一點,不要一直污名化公務人員,因為有很多認真、勇於任事的公務人員「所以我希望大家對公務人員公平一點,特別是未來討論年金改革,不要一直污名化公務人員,我相信在座有很多都是很認真、勇於任事的公務人員」發言紀錄
- 王委員育敏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上禮拜傳出總統府有員工血汗加班高達100小時,你是從勞動部過來的,這個情形若是發生在企業界,恐怕雇主不曉得要遭到多大的懲處了。總統府傳出血汗加班100小時的情況,這件事歸誰管?有人說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有人說是保訓會,如果真的有超時、血汗加班的情形,總統府的人員是歸誰管?
- 主席
請保訓會郭主任委員說明。
- 郭主任委員芳煜
主席、各位委員。如果是公務員到保訓會申訴,我們就會按照相關規定來處理。
- 王委員育敏
所以是保訓會?
- 郭主任委員芳煜
如果是勞工的話,應該是勞動部主管。
- 王委員育敏
這是媒體的報導,那你們要不要主動介入調查、了解到底有沒有血汗加班100小時?總統府發言人是說職稱不對,但是我看他的言談之中也沒有否認有超時加班的情況,甚至他還說,如果媒體不要亂報導一些新聞事件,他們恐怕就不會超時加班。所以看起來超時加班的情況應該是有的,既然是超時加班,我覺得公務人員也應該要受到基本的保障,請問你們要不要主動介入了解?
- 郭主任委員芳煜
保訓會沒有調查的權利。
- 王委員育敏
誰有?那怎麼辦?
- 郭主任委員芳煜
對於相關的規定,其實我們是末端,如果他的權益受到影響,他來我們這裡申訴,我們會去處理。
- 王委員育敏
如果你們是末端,那總統府的人員在第一時間應該要跟誰申訴?
- 郭主任委員芳煜
可能是銓敘部,這大概是他們的權責吧!
- 王委員育敏
問了一輪下來,本席覺得其實公務人員也滿沒有保障的,像總統府這樣的情況,到目前為止,我就是問不出到底誰應該在第一時間介入了解,還是是總統府秘書長?但總統府秘書長現在又懸缺、沒有人,那怎麼辦?到底是誰?
- 郭主任委員芳煜
如果是法制上的問題,我想法制單位要去看相關法制,看看他們是否有違反相關規定,但是對我們來講……
- 王委員育敏
所以你們只被動受理申訴,你們沒有主動調查權?
- 郭主任委員芳煜
對,我們沒有主動調查權。
- 王委員育敏
那誰有?今天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有沒有人列席?這件事是不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應該要介入調查?這樣看起來很奇怪啊!所以總統府是誰都不敢管的單位?如果這裡面的公務人員被操到爆肝就活該?沒有任何人可以主動介入去保障他們的權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敢管嗎?不歸你們管?
- 主席
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培訓考用處蕭處長說明。
- 蕭處長鈺
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公務人員加班,在法制面,若涉及公務人員保障法是跟考試院有關,人事法制則是跟銓敘部有關,另外,行政院的部分,我們有訂定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但各機關公務人員的加班是由機關的長官依照業務需要來核實指派,所以整個處理的權責是歸機關來處理。
- 王委員育敏
總統府是歸誰?誰應該要出面來處理?
- 蕭處長鈺
對不起,我們表達的是機關。
- 王委員育敏
總統府?所以是總統?還是總統府秘書長?總統府自己應該要出面來處理,對不對?而總統府負責行政決策的就是秘書長,是不是?照理說,如果有設秘書長的話,是不是秘書長應該要出面?
- 蕭處長鈺
對不起,這是機關自己的長官來處理。
- 王委員育敏
自己的長官?所以你也不敢回答總統府的長官是誰,到底是總統還是秘書長?你不知道?好,請回座。從方才本席所提的這個問題就凸顯出,現在總統府的公務人員之權益保障,到底該由誰來負責?剛剛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說是總統府自己要負責,那我們就要問,總統府裡面的誰該負責?是蔡總統?還是懸缺已久的秘書長?看起來這是一件非常弔詭的事。
另外,到底公務人員有沒有加班時數上限?我查遍各項法令都沒有看到耶!只有在加班費這一項有規定,每個月最高不能超過20小時,這是付錢的加班費,但是加班時數呢?像勞工這部分就有規定,現在是每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那公務人員呢?
- 郭主任委員芳煜
銓敘部今天有代表在場,是不是請他來說明?
- 王委員育敏
這是銓敘部要回答?你看,這真的很複雜,又是保訓會,又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又是銓敘部,公務人員真的也滿可憐的,涉及到他們的權益,跨了這麼多不同部會,都沒有人可以做主。
- 主席
請銓敘部法規司謝專門委員說明。
- 謝專門委員瀛隆
主席、各位委員。銓敘部主管的服務法只有規定上班的時數,可是對於超過上班時數以外的時間並沒有規定,目前保障法是有規定,超過上班時間的部分要給加班費或是補償。
- 王委員育敏
所以公務人員加班工時無上限,是這樣子嗎?
- 謝專門委員瀛隆
這部分不是銓敘部的主管權責。
- 王委員育敏
那是誰?
- 謝專門委員瀛隆
目前這部分沒有規範。
- 王委員育敏
那是誰應該要去規範?是銓敘部嗎?
- 謝專門委員瀛隆
實務上,目前是總處或各機關在管理。
- 王委員育敏
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嗎?3個單位都請留下,我要問出個結果,這件事到底誰該負責?請問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是不是加班時數無上限、毫無上限的規定?剛才銓敘部是這樣回答的,是不是?
- 蕭處長鈺
在規定上,我們只有訂定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
- 王委員育敏
所以你們只在乎錢?公務人員即使在辦公室睡著過夜,每個月加班超過100小時、爆肝,沒有人在在乎他們的權益,是這樣嗎?
- 蕭處長鈺
關於各機關的長官指派加班,其實各機關都會視業務需要和同仁實際上能夠處理的狀況來指派,他們還是會考慮到整個實際的狀況。
- 王委員育敏
所以你說這是各機關主管的責任?加班時數上限法令沒有規定,那就是各機關主管憑良心,有沒有把公務人員操到爆肝,是這樣子嗎?完全授權各機關主管?以行政院來講,誰該負責?院長嗎?還是秘書長?還是人事總處該負責?
- 蕭處長鈺
其實各機關長官在指派時,還是會看同仁能夠負荷的狀況,各機關的……
- 王委員育敏
你所謂的各機關,以行政院來講,如果行政院有工作人員、公務人員每個月加班超過100小時,今天是誰該負責?是不是院長?
- 蕭處長鈺
報告委員,還是要回到各機關,其實各機關的長官還是會……
- 王委員育敏
就看是在哪個機關,比如說在衛福部,那就是衛福部部長該負責?是這樣嗎?你說「各機關」的意思是什麼?還是你是說,衛福部下面還有社家署、疾管署等等,這是署長要負責?這個層級到底到哪裡?
- 蕭處長鈺
是每個機關的長官,而機關裡面指派同仁加班的人員是各級主管,內部的單位……
- 王委員育敏
如果機關的主管不負責,也沒有控管,就讓公務人員加班超過100小時,對此,請問機關主管要負什麼責任?有責任嗎?既然法都沒有明文規定了,機關主管有任何責任嗎?有嗎?沒有責任,對不對?
- 蕭處長鈺
事實上,各機關主管指派時還是會注意同仁的身心及狀況。
- 王委員育敏
就是有人已經爆肝了!據本席了解,有部會的同仁為了某個專案根本就睡在辦公室,連續將近一個月,像這種情況底下的公務人員怎麼辦?如果發生這樣的情況,機關的主管要負什麼行政責任?沒有!既然法令都沒有明文規定,他當然也不負任何責任,這是不是目前的現況?公務人員如果遇到一個嚴苛的主管,他不顧及員工家庭狀況及狀態,就是要求公務員一直加班,為了達到上級要求的使命,請問這樣的主管是不是完全不用負擔任何責任?而這樣的公務員老是身體健康出現問題及狀況,請問誰來幫他主持公道?他可以利用哪個管道爭取權益?目前部分公務員的確淪為血汗公務員,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面對這樣的狀況該怎麼辦?這是你的責任、銓敘部的責任或是保訓會的責任?
- 蕭處長鈺
有關行政院各機關同仁的狀況,我們會留意。
- 王委員育敏
如果有違反是你們的責任,對不對?你們該督導!如果發現某部會可能有這樣的狀況,對於部會的首長,你們要怎麼辦?你們可以約談嗎?或是其他的行政工具?你們有什麼工具及方法預防下次發生這樣的情況?有嗎?
- 蕭處長鈺
我們會透過人事體系來適度瞭解。
- 王委員育敏
瞭解之後呢?你們可以怎麼處理?
- 蕭處長鈺
我們要進一步來研議。
- 王委員育敏
所以現在沒有嘛!這就是本席這次看到的問題,雖然媒體報導總統府傳出血汗加班的情況,但是據本席了解,不只是總統府,其他部會也同樣有這樣血汗的情況。現在公務人員很可憐,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應給予加班費、補休假、獎勵或其他相當之補償,但是保訓會說服務機關應視機關的預算、業務執行狀況,就補償方式斟酌給予補償,也就是如果這個單位沒有錢,加班20小時不見得領得到。另外,如果業務單位業務持續繁忙,累積一大堆補休,不見得可以休,是不是這樣?會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
- 郭主任委員芳煜
這個都是在業務主管的斟酌範圍之內,如果加班費不夠,自然就要走補休這條路,假如補休又會影響業務,那他就要想辦法。
- 王委員育敏
既不給加班費,又不給補休,所以公務人員只好自己摸摸鼻子認了,什麼權益都沒有獲得保障,這個規定不就是白寫嗎?等於說……
- 郭主任委員芳煜
因為方式很多。
- 王委員育敏
也沒有很多,不是加班費,就是補休!
- 郭主任委員芳煜
除了加班補休之外,還有補償獎勵以及其他的方式。
- 王委員育敏
如果這幾點都沒有落實呢?
- 郭主任委員芳煜
人力也要想辦法補充,如果這樣的話就要設法改善……
- 王委員育敏
人力受限於員額也不能再加人,所以就一直處在惡性循環中,這就是本席今天要提出的問題。
- 郭主任委員芳煜
情況嚴重到這種地步,他們應該要儘量爭取人力。
- 王委員育敏
下面的工作人員儘量爭取人力,上面長官就說不准,這就是我們所看到現在公務機關的現況。更不要說有些人污衊公務人員,還說他們是如何尸位素餐,事實上,很多公務人員很辛苦,他們辛苦卻可能比勞工得到的保障還要少,因為上面的主管一旦違反規定,不會有任何懲處,也沒有任何罰則。至於他們的權益,沒有加班費就是沒有加班費,沒有補休就是沒有補休,好像一切都只能認了,所以我希望大家對公務人員公平一點,特別是未來討論年金改革,不要一直污名化公務人員,我相信在座有很多都是很認真、勇於任事的公務人員,因此他們的相關權益應該獲得保障。針對現行法令有缺失、缺乏保障的部分,我希望保訓會、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總處一定要研議,並給予他們實質的權益保障,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王育敏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