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乃辛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臺北市第6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主張要改革的應該是法律而不是軍公教人員,不能將不公不義的大帽子扣在他們頭上「我們要改革的應該是法律而不是軍公教人員,不能將不公不義的大帽子扣在他們頭上」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質疑將基金不足的責任擺在軍公教身上,並以不公不義羞辱他們「為什麼要將基金不足的責任擺在軍公教身上?為什麼要羞辱他們,說他們不公不義?」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質疑考試院將作為立法院審議依據的精算報告拖到審議前一晚才送達,批評是不負責任的態度「這個精算報告到4月18日晚上才送來,對我們來講,這是一個不負責任的態度,因為在精算報告裡面已經寫了,它是要作為立法院審議的依據。」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主張基金投資報酬率應以6%為目標,並以加拿大最近5年平均11%為參照「另外,基金的投資報酬率應該是多少才合理,加拿大最近這5年平均是11%,我們不敢這樣要求,可不可以有6%?」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主張若基金收入增加、投資報酬率提高,相對的改革幅度與支出修正幅度就可以減少,質疑此次精算報告與法條未反映基金報酬提升至6%可減少負債3,000億元的效果「如果基金收入增加、投資報酬率增加,相對的改革幅度是否可以減少?在第六次精算報告中就是這樣寫的,基金報酬若提高到6%負債可以減少到3,000億」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要求針對精算報告召開公聽會,並主張因本次精算報告係考試院自行製作而非委外,應由考試院說明其依據「為什麼我們要求針對精算報告要開公聽會?問題就在於這個精算報告的依據到底是什麼,而且據瞭解,這次的精算報告是考試院自己做的,並不是像以往一樣,請外面的精算公司來做,所以考試院對於這個精算報告必須作說明」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認為基金不足最大的原因就是提撥率太低,且因提撥率中政府要負擔65%,提撥率越低政府負擔越少「基金不足最大的原因主要就是提撥率太低,造成基金不足,但提撥率中政府要負擔65%,公務員只要負擔35%,所以提撥率越低,政府負擔越少」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主張政府應將以前自己提撥不足的部分提撥出來,而不應以公務員領太多為由予以減少「以公務員領得太多而予以減少,那麼政府是否應將以前自己提撥不足的部分提撥出來呢?」

發言紀錄

  1. 蔣委員乃辛

    主席、各位同仁。這次的年金改革涉及到全台灣一半的人,軍公教勞都會面臨到改革的問題,當這些人面臨改革的時候,我相信他們心裡一定會有個想法,就是這個改革合不合理?為什麼要用這樣子的改法?而一個法案的合理不合理,尤其是涉及到年金的部分,最重要的支撐就是精算報告,所以在4月18日考試院送來的精算報告中,有提到這次的精算報告是作為立法院審議的依據,既然是作為立法院審議的依據,為什麼4月19日要審議,在4月18日下班的時候才送來?除了我們拿到之外,還有其他人拿到嗎?我不知道。

  2. 在此之前,我一直向考試院要精算報告,考試院給我的是105年2月的精算報告,意思是說精算報告是3年一次,所以105年2月的精算報告是最新的。說實在的,我在這段時間很仔細的去看105年的精算報告,現在的軍公教都考量到一個問題,就是目前的這些版本對他們來講到底是延長幾年?5年以後會不會再修法?10年以後會不會再改變?他們未來會如何?這不只是已經退休的軍公教人員,包括現在在職的軍公教人員都非常關心這件事情。這個精算報告到4月18日晚上才送來,對我們來講,這是一個不負責任的態度,因為在精算報告裡面已經寫了,它是要作為立法院審議的依據。

  3. 不講別的,我們就看105年的精算報告,裡面提到從85制到90制可以減少負債2,100億元,針對這個部分,在這次的版本中有沒有相關的條文?在105年的精算報告中也寫到,如果基金的報酬提升到6%,負債可以減少3,000億元,關於基金報酬這個部分,在這一次的法條上面有沒有顯現出來?我們為什麼要這麼砍?因為我們現在只是看支出的大餅,沒有考慮到收入的大餅,如果收入增加就會影響到支出,對於基金報酬這一塊,在這個精算報告中,包括4月18日晚上送來的精算報告都沒有顯現出來,而這個會涉及到整個版本修法的方向和依據,以及我們年金可以到多少年之後不會再改變,這個才是軍公教人員目前最關心的部分,他們的未來到底是怎麼樣,是確定性還是不確定性,如果這一次的修法可以溯及既往,那現在的軍公教人員就更擔心他們在退休的時候會到怎麼樣的程度。

  4. 為什麼我們要求針對精算報告要開公聽會?問題就在於這個精算報告的依據到底是什麼,而且據瞭解,這次的精算報告是考試院自己做的,並不是像以往一樣,請外面的精算公司來做,所以考試院對於這個精算報告必須作說明,謝謝。

  5.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鄭委員運鵬及江委員啟臣均不在場。

  6. 請廖委員國棟程序發言。

  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 今天時間有限,我只大體的表明我對年金改革的期待,我要再次強調,如果年金改革是不公不義的,我覺得我應該替軍公教、警消多講幾句話,這是我的責任。

  9. 主席

    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10. 蔣委員乃辛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假如今天照考試院版本通過,這個版本會維持多久不會再修正?反過來講,多少年以後還要再修正?

  11.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12. 周部長弘憲

    主席、各位委員。這個版本……

  13. 蔣委員乃辛

    如果照考試院版本通過的話,這個版本可以維持多久?多少年以後必須再修正一次?

  14. 周部長弘憲

    照精算的話,到113年會用磬。

  15. 蔣委員乃辛

    不管多久的時間,反正到最後就是要再修正,現在的公務員是否可以不接受修正的條文,不接受公保、不提撥?

  16. 周部長弘憲

    這是法律的規定。

  17. 蔣委員乃辛

    可不可以對其中的提撥率有其不同的意見?

  18. 周部長弘憲

    所有公民,包括公務人員當然都可以表示意見。

  19. 蔣委員乃辛

    我們定案後,提撥率就不能更改。

  20. 周部長弘憲

    對,如果法律通過的話當然要照法律做。

  21. 蔣委員乃辛

    法律不是由軍公教決定的,是政府決定的。

  22. 周部長弘憲

    我們也有採納軍公教的意見。

  23. 蔣委員乃辛

    不管有沒有採納,最後是政府決定的,法案也是由立法院通過的。

  24. 周部長弘憲

    由大院做最後的決定。

  25. 蔣委員乃辛

    公務人員沒有選擇的權利,只有接受的權利,在這種情況下,為什麼要將基金不足的責任擺在軍公教身上?為什麼要羞辱他們,說他們不公不義?這是軍公教人員最不滿意的地方。

  26. 周部長弘憲

    我們從來沒有這樣說過,我們真的很抱歉。

  27. 蔣委員乃辛

    行政院下令教育部,要教育部發文給各機關、學校,在文上寫了年金不公不義,必須改革。

  28. 周部長弘憲

    我們從來沒有這樣做過。

  29. 蔣委員乃辛

    我知道,不是考試院做的,是行政院做的,你認為這樣做法對不對?

  30. 周部長弘憲

    我們認為當時這個制度沒有很妥善,我們是希望大家集思廣益將這個制度弄好,並不是說責任在公務員。

  31. 蔣委員乃辛

    這個制度是政府制定的,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他們按照政府的規定,要他們提撥多少就提撥多少,基金不足最大的原因主要就是提撥率太低,造成基金不足,但提撥率中政府要負擔65%,公務員只要負擔35%,所以提撥率越低,政府負擔越少,政府負擔少而造成基金不足時,為什麼把責任丟到公務員身上呢?以公務員領得太多而予以減少,那麼政府是否應將以前自己提撥不足的部分提撥出來呢?

  32. 周部長弘憲

    我們從來沒有這樣的說法。

  33. 蔣委員乃辛

    怎麼會沒有?行政院都是這樣講,政府都是這樣講,都是講公務員拿得不公不義,公務員過去拿得太多造成基金不夠,以後的公務員拿不到錢,現在年輕人拿不到錢,為了下一代所以要犧牲上一代,上一代不公不義的這些人都要被修正、被改革。說實在的,我們要改革的應該是法律而不是軍公教人員,不能將不公不義的大帽子扣在他們頭上,然後還要求各機關、學校的網站將這個打上去,這叫軍公教人員情何以堪?這全部是政府的責任,怎麼丟到他們身上呢?部長是基金管委會的主任委員,基金的收入和基金的支出,的提撥率要提高,資金要下降,所以錢要減少,但基金的收入呢?你們怎麼沒有從這個層面考慮呢?

  34. 周部長弘憲

    在年改會中是有基金管理和績效提升的項目,因為它不屬於公務員退休撫卹法。

  35. 蔣委員乃辛

    但基金收入的提升、報酬率的提高沒有反映在這次的精算報告中。

  36. 周部長弘憲

    對,精算報告只是在描述這個方案能夠使基金延續多少年。

  37. 蔣委員乃辛

    如果基金收入增加、投資報酬率增加,相對的改革幅度是否可以減少?在第六次精算報告中就是這樣寫的,基金報酬若提高到6%負債可以減少到3,000億,你們這次的精算報告也是以第六次的精算報告為基礎,然後按照考試院的條文做某種程度的調整,負債減少3,000億的話,相對的支出幅度的修正就不需要那麼大,也不需要講人家不公不義,你們要做政府該做的事情,自己的責任怎麼可以丟到軍公教身上呢?法律是你們定的,基金是你們在操作的,結果是錢不夠了卻指責別人不公不義,這樣公平嗎?

  38. 周部長弘憲

    我們從來沒有這樣說。

  39. 蔣委員乃辛

    考試院沒有這樣講,部長沒有這樣講,但行政院和總統一直這樣講。

  40. 周部長弘憲

    我們是講大家共體時艱。

  41. 蔣委員乃辛

    要不要修改法律條文是可以討論的,但基金應該永遠存在,讓年輕人也可以拿到錢,這是一致的方式,不能羞辱退休軍公教人員,這是大家應有的一個前提。另外,基金的投資報酬率應該是多少才合理,加拿大最近這5年平均是11%,我們不敢這樣要求,可不可以有6%?

  42. 周部長弘憲

    基金績效的提升不只是我們要努力,還要配合國內外經濟情勢。

  43. 蔣委員乃辛

    操作基金的部分也是管委會在做,壓低這一塊、提高提撥率、減少支出,收入也應該增加,如果真的提高提撥率,政府的負擔也會增加,政府的負擔增加,政府又付不出來,所以政府才把提撥率壓低,哪裡是考慮到軍公教人員每個月的提撥金額太高,不可能是這樣,絕對是考慮到政府財政問題,既然是考慮政府財政問題就不應該把責任丟給軍公教人員。今天我藉著質詢讓大家瞭解也讓政府瞭解,不要把責任丟到軍公教人員身上,我們儘量做法案的改革、基金操作的改革,不要羞辱軍公教人員。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蔣乃辛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