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銘宗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主張立法院應再開幾場公聽會以取得共識「就再開幾場公聽會,為什麼立法院不願意?」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質疑多數委員沒看過或看不懂精算報告,主張應以精確的精算報告討論各項措施對現金流量與改革的影響「既然你也看不懂,為什麼不拿一個精確的報告來討論?」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最低保障金額三萬二千一百六十元數年後購買力可能降到不到二萬五千元,並詢問制度上有無彌補機制「因為「地板」是32,160元,但各位想想看,5年、10年後的32,160元,他們的購買力可能還不到2萬5,000元」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有恨、有怨、沒有配套、沒有共識且不精確的年金改革即使法案通過也不會成功,反而會造成社會分裂「有恨、有怨、沒有配套、沒有共識的改革是不會成功,即使法案通過了,也會造成社會分裂」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以五十歲退休、年資二十五年計算,替代率只剩百分之四十五、等於砍掉一半,對已做好財務規劃的退休人員衝擊過大「因為大部分的人是在50歲退休,年資25年,以這樣的條件來算,替代率會變成多少?只剩下45%,或許以前領7萬元,現在可能領不到一半」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每人減少二萬元到四萬元且預告五年後再檢討,會對經濟產生重大緊縮效果,卻沒有任何配套措施「每個人會減少2萬元到4萬元,而且預告5年後要再做一次檢討,這會對經濟產生重大的緊縮效果,但是卻沒有任何配套措施。」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退休金、年金改革的正當性是夠的「其實退休金、年金改革的正當性是夠的」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減額年金制度會使一般公務員都不提早退休、都做到六十五歲才退休,可能對人力已經老化的機關產生更大衝擊「基本上以後公務人員的退休年齡會落在65歲,這可能對人力已經老化的新機關產生更大的衝擊」

發言紀錄

  1. 曾委員銘宗

    主席、各位同仁。我先講結論:有恨、有怨、沒有配套、沒有共識的改革是不會成功,即使法案通過了,也會造成社會分裂;充滿怨恨的年金改革,臺灣社會不需要,也沒有必要,而且不精確的改革一定會失敗,這是我的結論。首先談談公聽會,有將近100萬的公教同仁,尤其在外面的這些同仁,他們抱著怨、抱著恨,就再開幾場公聽會,為什麼立法院不願意?即使國是會議開了,但是有共識嗎?公聽會可以取得共識,這關係到臺灣每一個家庭、2,300萬同胞的權益,做為最高民意機構,開幾場公聽會不值得嗎?不值得嗎?這是有關公聽會的部分。

  2. 第二個,本席要向各位報告,非常謝謝主席剛才也提到精算報告的部分,本席和陳委員宜民參加總統府國是會議時就提出這個問題,但是昨天才從銓敘部的網站拿到最新的精算報告。精算報告會告訴我們每一項措施的影響,例如設算標準改為15年,或者提撥率提高、替代率降低會增加多少現金流量,會對整個改革產生什麼影響。但是在座的68位民進黨委員先進,你們看過這份報告嗎?說的難聽、誇張一點,你們看得懂這份精算報告嗎?

  3. 李委員俊俋

    (在席位上)本席看得懂。

  4. 曾委員銘宗

    李委員俊俋說他看得懂,但本席非常懷疑你是否看得懂。

  5. 葉委員宜津

    (在席位上)我們不是在選精算師啦!本席看不懂啦!因為我們不是精算師。

  6. 曾委員銘宗

    對,沒有錯,所以他的假設可能有問題,那麼到立法院向最高民意殿堂做專案報告有何不可?既然你也看不懂,為什麼不拿一個精確的報告來討論?

  7. 葉委員宜津

    (在席位上)一定會報告,很多人比你內行。

  8. 曾委員銘宗

    另外,這件事完全沒有配套措施,每個人會減少2萬元到4萬元,而且預告5年後要再做一次檢討,這會對經濟產生重大的緊縮效果,但是卻沒有任何配套措施。所以本席的結論是,沒有配套、沒有精確的精算報告,而且讓人民有怨、有恨的年金改革,即使法案通過也不會成功,反而會造成社會分裂,謝謝。

  9. 主席

    請黃委員昭順會議詢問。

  10. 黃委員昭順

    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當了8屆立法委員,從來沒有在鐵幕、監獄裡開過會,本席要求一定要先開公聽會再審查,最重要的是撤掉拒馬,就像太陽花事件發生的時候,整整23天的時間,我們也沒有受到這樣的待遇,現在立法院居然成為鐵幕、監獄,這是本席作夢都沒有想到的事,外面竟然架設了層層拒馬,滿滿的都是鋼絲、鐵片、鋼片。

  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 本席因精神不濟,注意力不集中,故放棄口頭發言,改提書面意見。

  13. 接下來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14. 曾委員銘宗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席今天非常稱職也很謙虛,不會精神不濟。

  15. 請教周部長,其實退休金、年金改革的正當性是夠的,過去我對部長的專業和為人是非常敬佩,但我們可能要有更多的同理心,相信部長也一定有同理心。舉例而言,為什麼在立法院外圍之軍、教和警察的反應特別激烈?因為大部分的人是在50歲退休,年資25年,以這樣的條件來算,替代率會變成多少?只剩下45%,或許以前領7萬元,現在可能領不到一半,可想而知他們的心態,尤其很多人在7萬元的收入中,已經做了3萬元的安排,包括買房或者提供小朋友唸書等等,他們都已經做好規劃,如果我們一下子砍到45%,他們的心情可想而知。所以我覺得在推動年金改革的過程當中,應該有更多的同理心,設身處地替他們想一想。基本上,我們都是凡人,你們從100%砍到45%,還不讓他們表示意見,也都不會心生不平,我覺得很困難,部長認為本席的講法合不合理?

  16. 周部長弘憲

    45%是用本俸乘以2算出來的,實際不會那麼低。

  17. 曾委員銘宗

    對,實際是多少?

  18. 周部長弘憲

    因為每個人的職等不同……

  19. 曾委員銘宗

    大約、平均數是多少?

  20. 周部長弘憲

    如果乘以1.2的話,大概是54%左右。

  21. 曾委員銘宗

    基本上等於砍掉一半;而且這些人還很年輕,本來他們寄望可以好好過不錯的退休生活,所以不管朝野都主張要改革,但如果能從同理心的方向來處理,這樣的改革會更順暢。謝謝部長的說明。

  22. 另外跟部長討教有關於32,162元部分,以目前來看32,162元看似合理,但請部長想想看,2年、5年或10年後的32,160元,他們的購買力恐怕會更低,因此在制度上有沒有彌補之處?或者有何機制?因為「地板」是32,160元,但各位想想看,5年、10年後的32,160元,他們的購買力可能還不到2萬5,000元,針對這部分,部長有沒有特別的想法?

  23. 周部長弘憲

    因為目前法律規定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級加上專業加給的數目是32,160元,不過法律並不是規定32,160元,而是兩者加起來的金額;如果本俸和專業加給有提升,這部分當然也會跟著提升,也許過了2年或3年就會變成3萬3千餘元,所以這不是固定的數目。

  24. 曾委員銘宗

    如果以後現職人員有調薪,這部分也會跟著適度調整對不對?

  25. 周部長弘憲

    對,因為法律規定是第一職等本俸最高級加專業加給的數目。

  26. 曾委員銘宗

    好。請教部長,銓部或行政院有沒有規定當砍到某個程度或經濟復甦之後,將給予加薪之配套措施?

  27. 周部長弘憲

    現職人員加薪跟年金沒有關係。

  28. 曾委員銘宗

    你剛剛提到,退休後如果現職人員加薪,這部分會不會往上提升?

  29. 周部長弘憲

    有關於退休部分,法律規定要參考國家的經濟狀況、物價指數和現職公務人員有無加薪等各種因素來衡量,之後再決定要不要提升,所以這部分也不是固定的,而是浮動的。

  30. 曾委員銘宗

    另外跟部長報告,我們現在的減額年金制度會引發很重大的後遺症;基本上,以前一般的公務員會提早退休,但以後尤其是一般的公務員都不會提早退休,都會做到65歲才退休,這種現象一定會發生,是不是?

  31. 周部長弘憲

    不一定,因為每人有自己的生涯規劃。

  32. 曾委員銘宗

    對,這是極少數,為了避免減額年金影響其退休金,基本上以後公務人員的退休年齡會落在65歲,這可能對人力已經老化的新機關產生更大的衝擊,有沒有這種後遺症?

  33. 周部長弘憲

    當然可能,還有人認為公務員延後退休會影響其新陳代謝,但也不一定,因為現在已經有設計其他的措施,譬如年資併計或年資保留之類,也不見得大家一定會做到65歲。

  34. 曾委員銘宗

    年資併計是指公保併勞保,而勞保也可以併公保。

  35. 周部長弘憲

    對,兩邊都可以……

  36. 曾委員銘宗

    這部分有沒有溯及既往?

  37. 周部長弘憲

    沒有溯及既往。

  38. 曾委員銘宗

    變成以後才有?

  39. 周部長弘憲

    對,法律規定以後才有。

  40. 曾委員銘宗

    假設他們現在是投勞保,以前有公務人員年資,現在能不能併計?他們有勞保年資,現在還沒有退休也還沒有領,能不能將以前公務人員的年資併計?

  41. 周部長弘憲

    照現行規定兩邊未滿15年是有……

  42. 曾委員銘宗

    只有勞保部分對不對?

  43. 周部長弘憲

    勞保和公保有,但我們現在講的是退休基金。

  44. 曾委員銘宗

    退休基金可不可以併計?

  45. 周部長弘憲

    目前不可以,如果以後年資可以併計就可以了。

  46. 曾委員銘宗

    假設他們以前有公務人員年資,這部分可以併計嗎?可以吧?

  47. 周部長弘憲

    對,可以併計。

  48. 在場人員

    不是,往後的才能併計。

  49. 曾委員銘宗

    往後的?

  50. 周部長弘憲

    對。

  51. 曾委員銘宗

    以前的公務人員年資不能併計?

  52. 周部長弘憲

    目前沒有溯及既往。

  53. 在場人員

    是往後生效。

  54. 曾委員銘宗

    即使以前有行政機關年資也不能併計?

  55. 周部長弘憲

    對,因為新的法律還沒有規定。

  56. 曾委員銘宗

    好,謝謝部長。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曾銘宗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