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在認同年金改革有其必要的前提下,改革過程必須傾聽公務人員訴求並在不可污名化的原則下進行,要求教育部拿出溝通誠意與教師團體溝通。「本席認為,我們都認同為了國家長遠的發展,年金改革有其必要,但在改革過程當中必須要能傾聽公務人員的訴求,以及不可污名化的原則下來進行。」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年金改革調降退休金會使許多已退休者退休生活無法過下去,因為其除退休金外沒有其他收入、已做好配置,無法像現職老師重新做人生規劃。「有很多已經退休的人,其退休生活是沒有辦法過下去的,因為這些人除了退休金以外沒有其他的收入,對於退休金的配置其實他們已經都計畫好了,不像現職老師還有薪水、還可以重新做人生的規劃」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質疑這次年金改革並不能讓年金永續經營不破產,以公立教職員年金為例只是把破產時間從民國119年延後至民國138年,軍公教人員仍處在隨時可能被調整的不安定中。「但本席要反問,經過這次的年金改革之後,我們的年金就能永續經營不破產了嗎?答案是否定的,以公立教職員年金為例,只是把破產時間從民國119年延後至民國138年,不是嗎?」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認為將退撫基金管理法人化甚至公司化,或許不失為年金問題解套的好方法,可以提高基金營運績效、增加投資盈餘,以解決年金缺口。「本席認為,透過法人化甚至是公司化或許不失為一個為年金問題解套的好方法。不僅可以提高基金營運績效,還可以解決年金缺口的問題,以增加投資盈餘。」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認為政府作為雇主應概括承受過去提撥不足造成的虧空,要求政府先想辦法把黑洞補足,再來談如何改革,而不是從退休人員身上挖錢。「對於之前的提撥部分,有所不足、錢沒有撥進去,這個虧空的部分政府是不是應該要想辦法先把它補足?這是頭家應該要做的,而不是從退休人員這邊再挖錢過來嘛!」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要求教育部參酌教總等教師團體提出的版本,不要匆匆忙忙闖關通過年金改革法案。「這是教總的一些版本,請您參酌,真的不要這麼匆匆忙忙地就闖關,因為這會留下萬世的罵名和臭名,以及引發非常多的悔恨和怨言,您承擔不起!」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要求教育部審查年金改革法案時,務必考量不溯及既往及對公立教職員的信賴保護原則,切莫為了改革而改革,犧牲軍公教人員權益。「因此,本席仍要在此慎重呼籲教育部,之後在審查法案的時候,務必考量到不溯及既往原則及對公立教職員的信賴保護原則,切莫為了改革而改革,因而犧牲了我們軍公教人員的權益,好嗎?」發言紀錄
- 徐委員榛蔚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其實滿沈重的,「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一日為師,終身為父」,我們真的是要尊師重道,重拾老師的尊嚴。我們在學校是學習做人、做事的道理,有一句話是「對上以敬,對下以慈,對人以和,對事以真」,剛才聽了鄭委員天財講的,對於這一次的改革,到底真理何在?說是要求世代公平正義,但您讓之前的老師、教職人員情何以堪!教育部潘部長帶領全國的老師,應該要捍衛全國老師的權益,讓現在所有在職的老師能安定、安心於教學上,也讓已經退休的老師在後半生能夠安養,這才是真真正正照顧到老師的權益。
在此我們真的要要求部長,第一個,在推年金改革之時,你們的態度到底是什麼,你們給予老師尊重了嗎?你們的說明足夠了嗎?如果說明足夠了、政府的尊重也夠了,那為什麼教師團體還是在抗議、還是不能接受呢?就像現在的前瞻基礎建設一樣,舉國譁然,原來不到兩個月的時間要舉債八千八百億,尤其是在國家舉債上限只有一兆兩千億之際,你們竟然要舉債八千八百億!這表示政府的態度是不夠的、說明也不俱足。請教教育部部長,對於老師團體您做了哪一些說明?
-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 潘部長文忠
…主席、各位委員。面對整個年金退撫制度,早在幾年前,我想不管哪一個政府執政,都知道這個問題對臺灣、相關公教人員而言是一個必須要去面對的問題,才能夠永續,因此在……
- 徐委員榛蔚
您說的大家都了解,但政府是頭家、資方,老師是勞方,你們所有的政策,即便之前有錯,現在的頭家是要概括承受的啊!對於之前的提撥部分,有所不足、錢沒有撥進去,這個虧空的部分政府是不是應該要想辦法先把它補足?這是頭家應該要做的,而不是從退休人員這邊再挖錢過來嘛!說不過去!你們應該要概括承受,把這個黑洞先補上,再來談如何改革,這樣子大家才能心平氣和地坐下來談,否則這些已經奉獻了一生的退休老師,原本覺得自己可以安安定定地過著安穩的日子,但是你們改革的指令一下來就令他們擔驚受怕,政府現在這樣做是戕害,而且是強取豪奪!各個教師公會及產業工會都提出了看法和建議,而你們部裡面到底參酌了多少?有沒有參酌?
- 潘部長文忠
首先在整個年改會委員的邀請部分,就有相關的老師代表,包含組織的代表,那是一個……
- 徐委員榛蔚
這是教總的一些版本,請您參酌,真的不要這麼匆匆忙忙地就闖關,因為這會留下萬世的罵名和臭名,以及引發非常多的悔恨和怨言,您承擔不起!如果您不斷地承擔這些悔恨和怨言的話,我相信您的氣場和磁場絕對不好。
第二個,法律的安定性原則必須要受到保障,以及信賴保護的原則也必須要遵守。就如剛才本席講的,你們必須要概括承受,先把這個黑洞填滿,再來談要如何改革,這也就是信賴保護和不溯及既往的原則,應該這樣做。部長,可以做到嗎?相信您是不行的。
- 潘部長文忠
委員所提到信賴保護的原則,應該這麼說,依照規範退休,已經支領退休俸額的這些絕對不會去……
- 徐委員榛蔚
您回答的都是一致性的答案。
- 潘部長文忠
如果有新的辦法,在立法院通過後,我想就會依循這個來處理。
- 徐委員榛蔚
第三個,年金改革以後可能會發生什麼問題?有很多已經退休的人,其退休生活是沒有辦法過下去的,因為這些人除了退休金以外沒有其他的收入,對於退休金的配置其實他們已經都計畫好了,不像現職老師還有薪水、還可以重新做人生的規劃,這些人卻沒有辦法,除了退休金以外就沒有其他income了、要不斷地調整。年改以後,再過5至10年又要依國家的財政、經濟狀況做調整,您讓這些退休人員情何以堪!您讓這些退休人員每天過得戰戰兢兢!這是一個國家的政府應該做的嗎?
其次,以前基金管理不當,現在概括承受,年改以後,到底基金要如何管理?是不是應該將基金管理法人化及公司化,讓這個基金更有制度?而且讓所有退休的軍公教人員加入、當董事,廣納雅言才是推動政策最好的方式,我們要求事之真、人之和,還有做人做事的基本道理,政府要做到讓國人看見,否則倫理喪盡、做人的道德統統都沒有了,我們的下一代會反撲的。謝謝部長。
- 潘部長文忠
謝謝委員指教。年金退撫制度之改變真的是多面向的問題,在條文審查的時候,教育部再提供一些相關資料給委員參考,謝謝。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委員李麗芬、何欣純、陳亭妃、張廖萬堅、許智傑、許淑華、廖國棟、蘇巧慧、徐榛蔚等委員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 李委員麗芬書面意見
…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在內,年金改革相關法案應盡速依程序儘速進行,為年金問題之舒緩踏出第一步。隨後透過持續檢討監控以確保年金之持續運作,以讓年金制度可長可久。
- 此外,另有兩點建議
1.傳統觀念上,常將托育視為女性的責任,造成女性職涯發展上之負擔。除應持續提倡男女共同分擔托育責任之觀念外,相關制度上也應對職業女性更加友善。現行制下,若因托育…
…應透過補充校安人力與專業輔導人力,以專門人力協助處理。透過人力之補足、教師間之分工合作及資訊技術之引進,減輕教師之負擔;也讓累積之教學經驗,得惠及更多莘莘學子。
- 何委員欣純書面意見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新制自民國85年實施,經過20餘年,鑒於社會環境變遷,已產生若干不合時宜之處,亟需做出相關檢討與因應。於現行之教職員退休制度下產生之問題,如退…
…基金之永續經營,使往後世代仍能順利領取退休金以照護國民退休生活,請說明若院版方案通過後,將以何種具體措施檢討與改進基金經營與收益模式,以達到基金永續之最終目標。
- 陳委員亭妃書面意見
- 案由
…,以避免特定的團體和人士,不斷的誤導社會大眾,影響和拖延改革的進程。並請教育部及相關主管機關將上面疑慮之「具體因應措施」,於一週之內,以書面回覆本席國會辦公室。
- 張廖委員萬堅書面意見
年金改革引起許多紛擾,但年金改革其實不是藍綠問題,馬政府執政時期也曾進行年改,卻因方案有「肥高官、瘦小吏」等缺失,最終沒有通過。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也認為,在目前行政院版、考試院版、各黨團版的年改法案中,還是有不少值得進一步討論,相信針對疑慮之處進行修正,讓改革更加公平合理,應該有助於增加人民對改革的信心。
- 以學校教育人員為例,年金改革牽一髮動全身,不能完全以基金財務做唯一考量,本席建議《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至少有以下三處應進行修正
- 一、建議中小學教師起支年齡應再適度調降
師資是影響教育品質的關鍵指標,中小學教師60歲起支,將使教育現場人力老化,導致師資培育停滯,影響教育品質與進步。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建議中小學教師起支年齡應再適度調降,比如依照全教總建議,中小學教育人員宜改為85(年資+年齡)制。
- 二、所得替代率造成年資不公,應研議更公平合理的方案
退休給付是工作年資累積的結果,有多少年資就應累積多少給付,但在設定替代率上限後,原本應該均等的年資與給付因此發生扭曲。以公教人員為例,除非年資不長,實質退休所得…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本席建議,年改回到公平合理的主軸,至少不應該出現這種任資年資越長反而扣減越多的情形。
- 三、鼓勵育嬰留職係國家政策,修法前育嬰年資均應採記為退休年資
為保護婦幼,延續民族生存發展,憲法第156條揭櫫,國家為奠定民族生存發展之基礎,應保護母性,並實施婦女兒童福利政策;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亦明定,受僱者為育嬰留…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資料來源
全教總
- 許委員智傑書面意見
1.年金改革深為公眾所關心,除了世代正義之外,有關「退撫基金」以大水庫方式之經營模式,亦有疑慮。請主管機關研議,有無可能將退撫基金設計如同勞退基金之機制,以個人…
…退撫基金更是常被批評經營狀況不佳,影響基金績效等。請主管機關針對未來退撫基金經營方向做出說明,並說明有無可能開放由個人甚或委託專業機關操作基金以改善基金之績效。
- 許委員淑華書面意見
這種針對特定職業的年金改革,對老師的傷害是最大的,特別是在職的老師。當政府帶頭說老師「繳的少少,領的飽飽」(林萬億),就會引發不同職業間的仇視。請問,當老師在社…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訂個辦法就好?政府作為教師的雇主,本來就應該負起保障員工退休權益的責任,不應該以國家財政狀況等理由任意調整退休人員退休金,而且還不用通過修法,根本是便宜行事!!
- 廖委員國棟書面意見
…延燒到對軍公教退休所得偏高不滿,頓時曾為春風化雨、教誨不倦的老師,也成為改革對象,甚至退休教師,從大學校長到小學老師,也走上街頭遊行,抗議民進黨政府的年金改革。
- 不過,近幾年間因為社會變遷加劇,人口結構變化日趨明顯,以及經濟成長嚴重衰退,加以提早退休教師比例逐年增加,教師退休年齡也日益年輕化,已導致政府財政負擔沈重,年金將有破產的風險,顯見年金改革勢在必行。如今,各版本的《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已經交給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聯席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本席除建議年金改革以「財務健全、社會公平、世代包容、務實穩健」為基本原則外,本席認為進行年金改革的前夕,亦該考量以下幾項意見並預作因應
1.不利人力之新陳代謝(教師新陳代謝趨緩)
- 根據中華民國師資培育統計年報的統計數據,104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在職教師的平均年齡為41.58歲。教師年輕化的比率亦可從教育部統計處統計國中小教師年齡大於50歲以上的比率得以瞭解,如圖表所示
從圖表的國中小教師年輕化狀況來看,94學年度國中教師中,年齡超過50歲者,比例達9.1%,但104學年度略增為11.3%;至於國小教師,則由7.3%大幅增加到1…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如果政府的年金改革方案,缺乏一整體性及彼此間的衡平性,各主管院或各主管部各自為政,缺乏基本方向的統籌、規劃,如何讓人信服?又是否會淪為各做各的,相互扞格的局面。
- 蘇委員巧慧書面意見
一、教育人員退撫基金財務情形及改革效益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學術研究費」究竟是否為教職員實際薪資的一部份?若答案為肯定,為何至今教職員之薪資仍需區分兩者,而非將兩者整併為「本薪」?教育部對此之考量為何?請說明未來之規劃。
- 徐委員榛蔚書面意見
前言
潘部長,我們都說教育是百年大業,人才是立國的根本,如何為國家育才便有賴於我們教師的傳道、授業、及解惑。教師的工作不僅是引領我們的學子建立正確的價值觀念,潛移默化社會風氣,更為國家培育優秀人才,促進國家向上提升及進步,不是嗎?
然而,當我們國家財政經營不善之際,政府竟把矛頭指向我們的軍公教人員,說他們領得太多、福利太好,甚至會因此造成國家破產,要求他們必須減少既有的權益,一起相忍為國。當我們政府可以舉債8800億來進行前瞻建設,卻說沒錢來支付軍公教的退休金,這叫始終相信國家會保障其權益的軍公教人員,一輩子投入公職、軍職、教職為國犧牲奉獻的公僕情何以堪?
因此,本席今天仍抱著沈痛的心情,要再次為我們廣大的軍公教朋友來發聲。呼籲蔡政府面對年金改革,務必正視「一態度、二原則、三管理」的訴求。
一、政府要改革應拿出溝通的誠意與態度
1.潘部長,國家年金制度的訂定有其歷史背景,不論是否有財務或職業上的差別,都不是哪一個職業別該背負的原罪,更不該藉此來塑造階級對立、世代對立,您認同嗎?
2.然而,自從拋出年金改革的議題以來,以及蔡政府透過「年金改革委員會」提出年改方案至今,一再顯示政府早有定見,不容軍公教人員置喙之立場,甚至放任職業別之間的對立及世代之間的衝突,過程中只見政治操作,未見為我們軍公教人員說過一句話。難道這就是號稱最會溝通的政府嗎?這是身為雇主的政府,所該有的誠意與態度嗎?
3.本席要請教潘部長,撇除軍公教代表在年改會不歡而散開過的會議,在年改會提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版本之後,我們教育部究竟跟我們的教師工會、產業工會等教師團體代表溝通過幾次?開過幾次會?
4.據本席了解,自年改會於今年1月19日提出版本之後,教育部似乎僅在2月23日、3月2日召開兩次研商會議,便於隔日3月3日函送行政院審查,而行政院於3月30日,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送立法院審議。
5.潘部長,您認為自年改會提出版本之後,僅透過兩次的法案溝通就足夠了嗎?而教師工會等教師團體所提出的意見,教育部實際上又參採了多少?
6.本席認為,我們都認同為了國家長遠的發展,年金改革有其必要,但在改革過程當中必須要能傾聽公務人員的訴求,以及不可污名化的原則下來進行。潘部長,本席希望教育部應該拿出改革的誠意與態度,與公立教職人員進行溝通,不應放任不同職業別間的相互攻訐與對立,改革的過程當中應讓教職人員能感受到尊嚴的對待,好不好?
二、應遵行信賴保護原則、不溯及既往原則
1.許多軍公教人員在感嘆,他們終其一生為國家奉獻心力,當初他們抱持著相信國家會給予他們退休生活保障,不致影響其權益而進入公部門,同時持著對退休生活的期待來規劃他們的生命進程。只是沒想到人生已過了大半之後,卻突然有這麼多聲音批評他們領得太多。彷彿他們的下半輩子過得如何,卻是要由別人來決定。
2.潘部長,我們都清楚基於法治國之法安定性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立法者制定新法規、修正或廢止舊法規時,原則上不得適用於新法規生效前業已終結之事實或法律關係,沒錯吧?
3.而相關退休金等退休給與法規,係規範因退休原因而終結國家與公教人員間法律關係時,公教人員可得之退休給與。其內容(給與種類、金額等)均依退休時法規及事實定之,於退休時即已確定。
4.除了同時具有退撫新舊制年資選擇支(兼)領月退休金人員,其月退休金加上公保養老給付每月優惠存款利息,高於同等級在職人員之現職每月所得,在超過部分,可認有極為重要之公益上目的,而允許溯及之例外情形之外。現行各項年金,幾乎都有定天花板上限,不得超過同等級在職人員之現職每月所得,不是嗎?
5.因此,本席要請問潘部長,現在所謂年金改革,究竟欲成就的公益性為何?倘若只是以設算、假設性的年金破產為由,來大砍各項人員年金,是否有符合例外溯及既往之公益性嗎?還是在製造階級對立與世代仇恨?
6.所謂各項年金精算,皆以假設性、極大化的數據,甚至還推估至50年後的情況,然而人的壽命、請領年金時間會隨著意外及環境改變,是變動性的,拿這些假設性的數據,來作為理由大砍年金,符合公益嗎?可以例外溯及既往嗎?
7.雖然大法官釋字第717號解釋,針對「限定公教人員退休所得上限,減少原得辦優惠存款金額之規定,是否違憲?」一事表示,「衡酌其所欲達成之公益及退休或在職公教人員應受保護之信賴利益,上開規定所採措施尚未逾越必要合理之程度,未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及比例原則」。
8.但本席要反問,經過這次的年金改革之後,我們的年金就能永續經營不破產了嗎?答案是否定的,以公立教職員年金為例,只是把破產時間從民國119年延後至民國138年,不是嗎?難道我們的軍公教人員在往後的幾年,都要處在隨時可能被調整的不安定環境之中嗎?
9.本席認為,對於已退休者而言,已完成提供服務而退休,其依退休時規定所得退休給與為生活規劃,若因上述溯及規定而減少其每月所得後,很難另為生活規劃(未能如在職者選擇是否提前離開公職從事其他工作、選擇領取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等因素),對屆齡退休者尤其明顯,此舉恐過度侵害退休者的信賴保護及法安定性。而政府將隨時變更退休給與,嚴重影響政府誠信,除已退休者外,在職者亦慮及將來退休之保障不足,可能提前退休,領取一次退休金,以避免政府突然變更規定,到時後恐怕對於政府財政的衝擊將會更大,甚至提前破產。
10.因此,本席仍要在此慎重呼籲教育部,之後在審查法案的時候,務必考量到不溯及既往原則及對公立教職員的信賴保護原則,切莫為了改革而改革,因而犧牲了我們軍公教人員的權益,好嗎?
三、改變基金管理模式,提振優存基金、公退與公保、勞退與勞保基金績效(主席煩請銓敘部上台備詢)
1.誠如剛剛本席所講的,我們都清楚目前各職業別的退撫基金與保險金均有財務失衡的問題,即便通過這次的年金改革法案,未來仍會發生破產的情形,而目前所謂的調降所得替代率、逐步將18%優存退場等改革,也只是把炸彈往後拋而已,倘若要治標又治本唯有改變基金管理模式,提高基金營運績效來免除後患。
2.本席檢視我國的退撫基金營運績效,在軍公教退撫基金部分,20年來雖然大多是賺錢,但平均僅維持在2.76%,無法再往上成長,相較於其他國家基金的營運績效來看,我國確實仍有很大的成長空間。
3.本席要請教銓敘部及基金管理委員會,究竟我國在退撫基金的營運績效上為何與國外差距會這麼大?究竟是投資方向出了問題,還是缺乏具有財經背景的人才在操盤?
4.事實上,許多軍公教團體都提出將基金管理法人化的建議,透過成立專業獨立的管理法人機構,並引進專業投資人才,由政府和軍公教團體組成董事會進行監督輔導。
5.本席認為,透過法人化甚至是公司化或許不失為一個為年金問題解套的好方法。不僅可以提高基金營運績效,還可以解決年金缺口的問題,以增加投資盈餘。
6.否則,在少子化及人口老化的趨勢之下,未來只會繳的人越來越少,領的人越來越多,不管所得替代率再怎麼調降、優惠存款再怎麼改、退休年齡再怎麼延後,都無法解決年金用罄的可能性。能不能請銓敘部跟基金管理委員會儘快來研議基金管理法人化或公司化?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徐榛蔚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