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鈞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親民黨親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公務人員最低生活標準應以委任一職等年功六為採計計算基礎,因為在委任一職等升不上去、做了15年至少也會升到功六,這樣才合理。「就是因為我們認為,如果真的在委任一職等升不上去,做了15年,至少也會升到功六,所以我們提出以委任一職等功六做為計算基礎」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不同職業類別的最低生活保障應該不一樣,不應一刀切為一致,應依照職業類別做出區隔,因為各職業類別的起薪標準都不一樣。「不同的職業類別最低生活保障也應該不一樣,而不是一刀下去大家都一致」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公務人員最低生活保障的合理地板為三萬六千多元,主張高的退休所得部分可以砍多一點,但低的部分應給予合理的保障。「公務人員的部分我們算出來就是三萬六千多元,高的部分可以砍多一點,可是在低的部分真的應該給他們一個合理的保障。」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主張未來軍人的退休制度改革也應該要有各自的最低生活保障,不應與公教一刀切為一致。「因此公務人員和教育人員,甚至於未來的軍人的退休制度的改革,也應該要有各自的最低生活保障,而不是一刀砍下去大家都一致」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公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以本俸乘以2為計算基礎,最低生活標準卻以本俸加專業加給為計算標準是兩套標準、不符合邏輯,主張最低生活標準應該採本俸乘以2。「這個顯然就是兩套標準,也不符合邏輯,因此親民黨提出最低生活標準應該採本俸乘以2」

發言紀錄

  1. 李委員鴻鈞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親民黨這次針對最低生活標準提出了我們的看法,我們認為在職業上有不同的類別,不同的職業類別最低生活保障也應該不一樣,而不是一刀下去大家都一致,每個職業類別的起薪標準也都不一樣,軍的也好,公的也好,教的也好,其實起薪都不一樣,因此公務人員和教育人員,甚至於未來的軍人的退休制度的改革,也應該要有各自的最低生活保障,而不是一刀砍下去大家都一致,這並不是一個正確的方向,應該依照職業類別做出區隔。

  2. 公務人員的退休所得替代率是以本俸乘以2為計算基礎,為何到了計算最低生活標準的時候,又拿本俸加專業加給當計算標準?這個顯然就是兩套標準,也不符合邏輯,因此親民黨提出最低生活標準應該採本俸乘以2,而採計的計算標準是以委任一職等年功六,什麼叫做年功六?就是因為我們認為,如果真的在委任一職等升不上去,做了15年,至少也會升到功六,所以我們提出以委任一職等功六做為計算基礎,這樣才叫做合理。簡單來講,就是算出一個合理的地板,公務人員的部分我們算出來就是三萬六千多元,高的部分可以砍多一點,可是在低的部分真的應該給他們一個合理的保障。

  3. 特別再重申一次,絕對不能一刀砍下去,所有職業類別大家都一致,這也不合理,因為本來起薪的機制就不一樣,公務人員、軍人、教師本來就是不一樣的,出發點也需不一樣,所以這個不能用一刀砍來決定所有的事情,這就是我們親民黨提出我們該有的看法。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李鴻鈞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