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秀芳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彰化縣第2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主張罰款不是勞檢最主要的目的,如果業者違規的情況不是那麼嚴重,應以輔導為主。「我一再強調,罰款不是勞檢最主要的目的,應該先輔導,如果業者違規的情況不是那麼嚴重,我希望以輔導為主。」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認為勞動部在維護勞工權益以及整體勞動環境的同時,仍須提升勞檢員的專業知識。「勞動部固然要維護勞工權益以及勞工整體勞動環境,可是勞檢員的專業知識仍須提升。」

發言紀錄

  1. 黃委員秀芳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從去年到今年,國內連續發生華航、復興航空等勞資爭議,現在是遠東航空,不知道未來還有什麼航空公司也會發生類似空服員被資遣等勞資爭議。在最新的事件中,遠航表示有部分勞動契約不以書面訂立,請問勞動部林部長,如果勞動契約不以書面訂立,未來一旦發生勞資爭議,勞資協調要以什麼作為調解的依據?

  2. 主席

    請林部長美珠答復。

  3. 林部長美珠

    主席、各位委員。勞動契約是經由雙方約定,據我理解,這種大型公司應該都會有勞動契約,如果公司沒有這種個別契約,就會有一些工作規則或規章替代勞資契約,未來一旦發生爭議,這些都可以作為爭議調解的基礎。

  4. 黃委員秀芳

    這是大公司的情況,如果是一般、規模較小的企業,沒有以書面訂立勞動契約,要怎麼處理?

  5. 林部長美珠

    這個要看情況,有一些可以口頭約定,如果後來要做出對自己有利的主張,就要負舉證責任。

  6. 黃委員秀芳

    五一勞動節剛過,工會也會提出要求,事實上,勞動部從去年到今年都有針對工會法……

  7. 林部長美珠

    我們一直在召開公聽會。

  8. 黃委員秀芳

    對,據我所知,也召開了好幾十場。今年也會繼續,對不對?

  9. 林部長美珠

    有,今年持續進行。

  10. 黃委員秀芳

    那勞動部的修法結果到底什麼時候會送出來?其實,國內有很多5人或10人以下的小企業,但根據法律規定,組成工會的最低門檻是30人,這樣的門檻是否需要向下修正?

  11. 另外,無論是遠東航空也好、其他企業也好,如果有勞資爭議,其實很多公司不同意員工自組工會,但勞動部又鼓勵員工組成工會,面對這種情形,勞動部要怎麼辦?

  12. 林部長美珠

    這裡涉及一個觀念,組成工會是員工的權利,雇主不得拒絕,這是很重要的原則。這個議題同時牽涉到修正工會法,這個部分我們今年持續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也感謝委員一直很關心此事的進度。我們希望今年邀集勞雇團體、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以及相關部會,大家一起討論看看;因為工會法修法涉及很多部會,我們希望大家都來聽聽修法方向與具體內容。當然也包括剛才委員所說的,30人才能組成工會到底是太多還是太少,對於這部分,各界也有不同看法;就大企業來講,30人可能不算多,但對中小企業來講,30人可能就是很多的。

  13. 黃委員秀芳

    那可不可以按照公司比例

  14. 林部長美珠

    這個部分我們未來修法時還是要聽聽各界的意見,因為我們在這個過程中確實聽到各種不同的聲音,包括委員剛才提到的這些意見,我們都有掌握,未來進入實質的法律條文時,我們再來看看大家的最大公約數及意見為何。

  15. 黃委員秀芳

    好。

  16. 上禮拜,本席在彰化也舉辦了一場一例一休的座談,邀請對象勞工處、勞動部、資方、勞方參加,當天勞動部是由次長出席,針對資方與勞方的疑問作出解釋。當天有滿多勞工提出疑問,也有資方提出疑問,包括一例一休開始實施之後,如果勞工在休息日必須出勤加班,仍要經過勞工同意,對不對?

  17. 林部長美珠

    要勞工同意。

  18. 黃委員秀芳

    一定要勞工同意嘛!但假使勞工同意之後,加班的時候身體不舒服,無法繼續加班,必須請假,那該請什麼假?

  19. 林部長美珠

    我們當時曾經討論,根據相關規定,如果是在出勤以後的話,就看實際上是因為什麼樣的事情,假如是個人因素,可能是因病、因事或是其他情事,所以這個部分要看勞工個人的原因處理,畢竟是個人因素。

  20. 黃委員秀芳

    原本休息日是休息,勞工未同意出勤加班就應該休息,不須要出來加班,但要是勞工不按照要求,因為身體不舒服而未加班,會不會休息日反而變成缺勤?

  21. 林部長美珠

    這就要根據勞動部在5月3日做出來的解釋,雇主既已徵得勞工同意在休息日出勤,勞工就有出勤義務,但勞工如果因為個人因素,例如剛才委員提到的,勞工可能因為有事、生病等其他因素,以致於沒有到班,或者到班以後才說肚子痛、突然接到電話、家裡有事等等,在這種情況下,除了勞資雙方另外協商解除休息日出勤以外,我們也認為可以依照相關的請假規則辦理。

  22. 黃委員秀芳

    請問部長,勞工這樣會不會被扣薪?

  23. 林部長美珠

    這些事項在請假規則裡都有薪資的相關規範,依照不同請假態樣有不同的規定,就按照……

  24. 黃委員秀芳

    可是事情發生在勞工的休息日耶!

  25. 林部長美珠

    對,除非解除,通常我們會覺得……

  26. 黃委員秀芳

    如果解除加班的約定呢?

  27. 林部長美珠

    那就不用請假,因為已經解除了。

  28. 黃委員秀芳

    會不會影響到員工全勤?

  29. 林部長美珠

    如果解除加班,就沒有出勤的義務,也就不涉及請假。

  30. 黃委員秀芳

    也不會扣到原本的薪水嗎?

  31. 林部長美珠

    不會。

  32. 黃委員秀芳

    如果勞工領的是月薪,不會扣到月薪也不致影響其全勤?

  33. 林部長美珠

    不會。但前提是解除原本要在休息日出勤的約定。

  34. 黃委員秀芳

    好,謝謝。

  35. 一例一休實施之後,有些雇主為了節省加班費,原本可能需要勞工在休息日加班,但雇主不讓勞工加班,另外請部分工時人員來做原本要由員工加班的工作。其實有滿多勞工反應,真的有必要加班的情況下,假如已經超過法定加班時數46小時的話,雇主只好再請工讀生、部分工時人員來做須要加班做的工作,這樣員工原本想要再多賺點錢,可能就沒辦法。

  36. 林部長美珠

    一例一休本來就是要縮短勞工的工作時間、避免過勞,您剛才提到,員工加班已經滿46小時,再工作下去,就違反現行法律的相關規定,所以企業主如果仍有必要,可以再增加人力,不管是增聘全時,或如同您剛才講的部分工時、臨時人員,這些都可以解決企業主的問題。如果企業主這樣做,也正好呼應、完全落實了我們的用意。

  37. 黃委員秀芳

    可是,在座談會中,有滿多勞工提到……

  38. 林部長美珠

    還想加班超過46小時?

  39. 黃委員秀芳

    是。透過這樣的座談,其實可以更了解工的心聲。

  40. 另外,在座談會中也有人提到勞檢員不夠專業,我想部長可能也聽到滿多意見了。很多中南部中小企業如果在休息日加班,怕被勞檢員勞檢,乾脆拉下鐵門,直接在裡頭上班,然而,對勞工來講,這樣的加班環境其實也不是那麼好。有關是勞檢員不夠專業的問題,像有些員工只是超過半小時或1小時,勞檢員就直接開出罰單。我一再強調,罰款不是勞檢最主要的目的,應該先輔導,如果業者違規的情況不是那麼嚴重,我希望以輔導為主。只超過5分鐘、10分鐘就開罰單,會讓一般企業主覺得勞檢不夠專業。勞檢員除了正式人員之外,其實也有部分是約聘僱人員,對於約聘雇人員,勞動部如何提升其專業知識?

  41. 林部長美珠

    本部目前對於勞檢員都有一連串的訓練,不管是職前或在職,甚至每個月都召回勞檢員再集訓一次。對於委員所反應的這些問題,我們都有一套機制,我會請署長事後找個時間到委員辦公室說明整個狀況。未來如果我們的能力還可以的話,希望能夠實施科學性的輔導,對中小型企業先給予輔導,經過一段時間以後,再對企業進行相關檢查。當然,這是我們的理想,但人力終究有限。委員的選區以中小企業居多,我們也確實聽到一些對勞檢的批評與指教,未來都會持續精進。我們是以不擾民為原則,希望透過勞檢保障勞工工作環境的安全等,儘管這是兩難處境,但我們會盡量取得平衡點,希望既能顧到勞工權益,又不致騷擾到雇主。

  42. 黃委員秀芳

    勞動部固然要維護勞工權益以及勞工整體勞動環境,可是勞檢員的專業知識仍須提升。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黃秀芳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