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認為通過一例一休之後造成民怨「在通過一例一休之後,造成民怨」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質疑520之後砍掉勞工7天國定假日使工時不減反增,違背縮減工時的承諾,實際工時比520之前還多「520之後我們砍掉勞工7天的國定假日,不減反增。這是事實吧! 我們原本答應勞工縮減工時,但現在實際上的工時比520之前還多。」發言紀錄
- 徐委員榛蔚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總統上任前,曾對勞工提出六大政見,現在有一些政見跳票,我們就來檢視一下。
一、縮短工時部分,520之後我們砍掉勞工7天的國定假日,不減反增。這是事實吧!
- 主席
請勞動部林部長答復。
- 林部長美珠
主席、各位委員。7天國定假日部分,因為我們有落實週休二日,所以是有縮減他的工時。
- 徐委員榛蔚
我們原本答應勞工縮減工時,但現在實際上的工時比520之前還多。
二、扭轉低薪的部分,在通過一例一休之後,造成民怨;還有勞工年改的部分,今天中時有一篇報導,提到老年退休保障不夠養老,退休勞工重返職場,成為過勞老人。顯示我們勞工對政府政策失望透頂。
三、非典型勞工部分,蔡總統說要保障非典型勞工、要設專法,現在好像也沒看到。蔡政府現在好像是用臉書、用推特治國,甚至放媒體來治國。五一勞動節有這麼多的勞工上街頭,闡述他們的五項要求,我們國家元首只在臉書上說說,安慰一下,也沒有實質邀請勞工朋友去座談,林全院長也是這樣,部長好像也沒有到現場,釋出您的誠意要跟我們勞工界朋友座談。請問勞動部有任何代表前去嗎?民進黨的委員有前去關心嗎?好像都沒有啊!
- 林部長美珠
既然委員質詢了,我們就來說明一下。有關總統政見部分,我們會逐步來完成……
- 徐委員榛蔚
沒關係,等一下會有時間給你回答。
- 林部長美珠
另外我要聲明的一點,在全國的模範勞工表揚中,我是全程參與的。
- 徐委員榛蔚
到全國勞工表揚大會不等於到五一勞工抗議現場!到勞工抗議現場,才是給勞工最大的支持;總統連跟勞工面對面座談的誠意都做不到,院長也做不到,難道部長也做不到嗎?所以你根本無法捍衛勞工的權益,要勞工怎麼相信我們的政府呢?尤其現在又有8,800億元的舉債,這麼粗糙的過程,要全國2,300萬人民如何去信任政府?
原本我們說砍完軍公教職員之後,勞工部分就不用了,現在不僅砍了軍公教部分,勞工也將要少領、延後退;行政院版本的勞保年金草案,年金採計從60個月拉長到180個月,勞工領到的錢會減少,不僅如此,保費也要從現行的每2年調高0.5%,改成每年調高0.5%,調幅非常大。你讓薪水低的勞工每年提高0.5%,這會讓勞工損失非常大,尤其是未來,他們要怎麼過活?你讓已經退休的勞工重返職場,你讓青年勞工沒有希望,也讓現職勞工不知道為何而戰!我們砍了軍公教職員年金之後,也沒有讓勞工好過。勞動部掌管勞工權益、捍衛勞工權益,問題是你們照顧了哪些?
對於非典型勞工部分,勞基法要保障正職勞工,但是現在正職勞工沒辦法得到保障,很多雇主僱用非典型勞工,因為他的成本提高,所以他們統統用鐘點人力。在我們國家元首的政見裡面說要立專法,現在立了嗎?
- 林部長美珠
非典型勞動保護法,我們目前正在研議中,正在尋求各界的共識。
- 徐委員榛蔚
你們究竟要保障正職勞工的權益,或是要對非典型就業的部分,也保障他們的權益?還是兩者都要,兩者都兼具?
- 林部長美珠
因為派遣勞工在目前的市場還是有需求性,所以我們對……
- 徐委員榛蔚
為什麼有需求性?
- 林部長美珠
因為有些人需要去做這樣的派遣工作,有些人可以做全職工作,所以我們認為這兩者的利益都要想辦法處理,這次委員也提到派遣勞工的部分,事實上我們也針對這部分在做一些相關的立法準備工作。
- 徐委員榛蔚
相信今天除了本席之外,還有很多委員也問過,我們的專法到底什麼時候提出?到底有沒有和所有勞工做面對面的座談?包括派遣勞工,還有專家學者的座談會呢?你們不要老是把自己關在辦公室裡面。
- 林部長美珠
有的。
- 徐委員榛蔚
幾月幾號辦過座談會?什麼時候提出?
- 林部長美珠
我們1月到5月已經召開過好幾次座談會,但是勞工團體和專家學者的意見並不相同,我們有相關的會議紀錄。
- 徐委員榛蔚
如果意見都不相同,什麼時候可以完成溝通,獲得一個美好的結果,讓專法合乎大家的要求?
- 林部長美珠
我們會努力去做,既然意見不同,我們當然要持續溝通。
- 徐委員榛蔚
你們當然要繼續溝通,什麼時候可以提出?至少要把期程確定下來。
- 林部長美珠
我們會很努力,因為誠如您說的,既然這是總統的政見,我們當然希望能夠儘快達成,但是什麼時候會把意見整合好?這部分的確需要時間。
- 徐委員榛蔚
本席建議你們要多和勞工坐下來好好談。
- 林部長美珠
謝謝,我們會經常和大家溝通意見,因為現在意見差異非常大。
- 徐委員榛蔚
否則就會像年改一樣,大家會在外面抗議。現在政府不是自詡為最會溝通的政府嗎?總統說要溝通、溝通、再溝通,謙卑、謙卑、再謙卑。
- 林部長美珠
謝謝委員給我們機會,我們會持續溝通。
- 徐委員榛蔚
不要到時候讓大家都到凱達格蘭大道、到立法院抗議,謝謝部長。
- 林部長美珠
那也是一種溝通,我們會持續溝通,謝謝。
- 主席
本席要提醒部長,關於派遣專法的部分,不管差異有多大,如果決定要做,你們就必須提出一個具體的時間,讓大家知道什麼時候可以協調出結果。另外,今天經濟部也有代表在現場,關於國營事業的派遣人力,你們應該要開始檢討,如果要求民間做,但是國營事業不做,那這個政策、這個專法其實是喊假的,所以本席必須提醒部長,希望你們提出具體時程,請你們用書面具體回應。另外,我們先處理今天這一項臨時提案,請宣讀臨時提案。
- 李委員彥秀等臨時提案
日前林全院長一席「短期無法解決底薪學生應追求興趣非名利」引起網路議論,然改善青年低薪是蔡總統的政見,面對難解的問題,行政單位該做的是拿出政策牛肉改善問題而非推託,爰請勞動部邀集相關部會就解決青年低薪困境提出政策方向,一個月內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提出跨部會之具體解決方案。
- 提案人
李彥秀 陳宜民 蔣萬安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林部長美珠
謝謝委員的指教,這件事我們可以討論,也就是如果事實上已經造成歧視,我們不反對將其納入,但是列的時候,大家再討論能不能更周延一點,或許可以將這些歧視事件能夠消滅於無形。
- 主席
本日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大家辛苦了!本院委員陳宜民等20人擬具「就業服務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等7案,擇期再審。陳委員瑩、陳委員明文、林委員俊憲及徐委員榛蔚等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書面答復。
- 陳委員瑩書面質詢
- 由工會工運團體組成「五一行動聯盟」於今年五一勞動節進行「2017五一勞工『反剝削、要保障』大遊行。其第一個訴求係「一、各行各業站出來,全面適用勞基法」,我國受僱勞工適用《勞動基準法》比例已高達95.1%;然截至106年3月底我國外籍勞工總計639,326人,社福外籍勞工242,397人,意即大約仍有四成的外籍勞工未適用勞基法,請問
1.家事勞工曾適用勞基法,勞動部認定不適用勞基法其原因、法源依據及公告為何?
2.社福外勞與產業外勞薪資差異比例為多少?社福外勞薪資是否會排擠本國人就業?勞動部有何作為拉近社福及產業外勞薪資比?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家事勞工保護法草案是否有修法時程表?
據報載印尼海外勞工安置暨保護局副局長亞古斯定來台與該國勞工對談。勞動部推動「雇主支付仲介費用專案」等兩項計畫係哪兩項計畫?計畫起訖日、內容與預期成效為何?與「外籍看護工外展看護服務試辦計畫」差異為何?
- 陳委員明文書面質詢
一、就業服務法立法精神為保障國人就業,過去認為外籍勞工與本勞之間為零合遊戲,即引進外勞則取代本勞工作,因此對於雇用外國人總數、雇用比例,各業別分項分類詳細管制。
- 請問
過去以如此多如牛毛的管制方式限制外籍勞工總量,各業別分別管理,統計上,到底增加多少本勞就業機會,或是反而減少本勞就業機會,以及到底有多少本勞願意或需要各業別的該類工作,政府是否有統計及施政檢討數據?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自動化腳步不可逆轉,自動化造成的結構性失業無可避免,唯一解決之道,是提早輔導這些勞工轉業,而在此過程中先以外勞取代,待自動化完成後遣回本國,若是繼續以過去「保護」本勞工作的心態,讓本勞停留在這些岡位上,將對本勞造成莫大傷害。
- 請問
面對自動化挑戰,相對應的輔導轉業措施,是否有規劃?相對應的外勞也應解除限制,不應繼續逐業逐項總量管制,是否同意?
- 林委員俊憲書面質詢
- 邀請勞動部部長就「五一勞動節遊行五大訴求
一體適用勞動基準法、年金保障反修惡、正規雇用禁派遣、縮減工時漲工資、勞動三權反限縮」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 問題及論述
林部長,遠東航空無預警解雇17名空服員一事,這幾天在遠航空服員強力抗爭和臺北市勞動局勞資協商下,使遠航資方讓步,表示願意撤銷解雇決定;然而,這次浮上檯面的事件只是遠東航空內部長期勞動問題的冰山一角。本席日前在深入了解遠航5月3日違法解雇空服員事件時,接獲先前在復興航空任職的地勤人員反映,去年年底復興航空宣布解散後,遠東航空對外以低於復興航空原薪之薪水接手大枇復興航空地勤人員,對內卻遣散一批當時在職的地勤人員,並以調職手段來逼員工自行提出離職,藉以規避資遣費,手法和這次解雇空服員事件如出一撤。
- 部長有聽過「求職天眼通」這個網站嗎?該網站上員工對遠東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負面評價達100%,當中數人提及「內部黑箱作業」、「公司為規避國定假日雙倍薪資,強迫簽署調移國定假日同意書」、「拖欠加班費」、「過年沒有double pay」、「男性員工早班沒有車資補助」、「不准地勤人員在櫃檯喝水」、「把基層員工當作免洗餐具,用完就丟」等等各種涉嫌違反勞基法之情事,顯見本席接獲的消息絕非個案,而是常態性的。然經本席查詢,遠航過去僅在105年4月8日(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
「工資未全額給付給勞工」)以及105年4月21日(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分別遭臺北市政府勞動局開罰,而求職天眼通網站上之員工負評皆在近兩個月之內,可見遠東航空內部的勞動條件仍無改善!有鑑於此,本席認為,臺北市、高雄市之政府勞動檢查處,應研議將遠東航空列為主動稽查之重點檢查對象。
- 徐委員榛蔚書面質詢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徐榛蔚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