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臺北市第3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特別休假的天數、排定與未休完的處理應如何規定?認為特別休假遞延(累積到下一年度或下兩年)比較沒有爭議「本席認為特休遞延比較沒有爭議。」

發言紀錄

  1. 蔣委員萬安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主要負責的業務是關於長期照顧的部分,上個週末屏東恆春南門護理之家發生火警,造成4死55傷的悲劇,這已經是近五年來長照中心發生第四起重大的火災,包括101年新營醫院北門院區附設護理之家13死59傷,去年新店樂活安養中心6死26傷,今年桃園龍潭愛心長期照顧中心4死13傷,到上個週末屏東南門護理之家4死55傷,總計奪走27人,並造成150人受傷,幾乎每一年都有老人長照中心發生重大火警,請教次長,為什麼這幾年長照中心的火警發生率、死傷率這麼高?

  2. 主席

    請衛福部呂次長答復。

  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 蔣委員萬安

    次長剛才講到兩個重點,值班人員的人力、教育訓練的確不足,消防相關的設備可能也不夠,但是去年發生火災的新店樂活安養中心,安檢、人力配置都合格,還是一樣造成悲劇,因此上週長照機構火災之後,就如次長講的,衛福部未來要將消防演練納入評鑑當中,是不是有這樣的一個政策?

  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 蔣委員萬安

    現行長照機構消防安全防災的法規,次長知道是什麼法規嗎?

  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 蔣委員萬安

    對,是依據消防法,以及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

  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 蔣委員萬安

    目前長照機構是按照消防法及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等等,因為長照機構裡面住的大部分都是行動不便的長者,甚至很多是重度失能的高齡者,這些長者機能缺損的狀況都不一樣,但是一般的消防法規並沒有針對這些特殊高齡者的需求訂定,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只有針對面積、床具、走道、門的寬度等硬體相關規定,而沒有對於長照機構裡面大部分的失能者、高齡者、行動不便者訂定相關標準,這部分如果只依照一般的消防法規、一般民眾的標準,一旦發生火災、災變時,當然更容易造成死傷率偏高的情形,衛福部有沒有發現這樣的問題?如果有,你們要如何檢討,甚至修訂這樣的標準?

  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 蔣委員萬安

    包括灑水系統、偵測系統、面積、床具、門的寬度、走廊的寬度,都屬於一般的消防法規,都只是針對硬體,沒有考量到住在照顧機構裡面的人跟一般民眾的行動能力是有差別的,所以我認為照顧機構的消防檢測標準應該要更嚴格,相較之下,美國的NFPA對於照顧機構防災上面,就有鉅細靡遺而且專門為高齡者設計的防災規劃,像自動灑水器、煙霧警報偵測系統及裝潢材質等等,除了一般的規範以外,他們針對這些行動不便的長者甚至重度失能者有量身訂製規範,舉例來講,針對照顧機構裡面的走廊,除了它的寬度以外,甚至掛在牆上的設備以及家具都有規定大小,因為要避免一些視覺不好的人或是盲人在平時碰撞到,更不用說如果發生火災、重大災變,在逃避時必須要注意到這些擺設,這些在我們一般的消防法規裡面,甚至是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都沒有規範,所以衛福部應該協同其他單位包括營建署等等,將照顧機構的消防標準訂定得更嚴格,才能真的避免近五年來連續發生這麼大的不幸事件,死傷人數不斷提高的情形再次發生,這一方面我們應該著手仿效其他國家,尤其美國的做法規定得鉅細靡遺,這一部分衛福部未來是否可以進行檢討?

  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 蔣委員萬安

    將消防演練納入評鑑是正確的,但不單單只是消防演練要符合標準,如果人的標準沒有變,那是沒有用的,你們要針對長照機構、照護機構的特殊性訂定更嚴格的防災標準,而不能比照一般的機構,一般的建築當然都符合一定的消防標準,但是長照、照護機構裡面都是行動不便、重度失能的長者,一旦發生火災,一般民眾行動方便,可以避免傷亡,但是長者行動不便、失能,他們可能就沒有辦法,無論你們再怎麼演練,如果標準訂定的這麼寬鬆,都是徒勞無功,你們要把標準提高、更嚴格,次長瞭解我的意思吧!

  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 蔣委員萬安

    衛福部規定長照機構夜間值班人員只有1比10,這樣的人數,一旦發生火災或其他意外,值班人員一定是先協助重症的住民疏散,需要自行疏散的高齡者反而會因為防災設計沒有符合他們的需求,沒有為他們量身訂製,造成他們無法及時避難,以致發生我們前面所講的這些憾事。

  17. 我要講的是,其他國家都可以針對特定的需求而訂定更嚴格的標準,我們應該去仿照,但是就如我今天一開始問的,如果我們只是比照一般的消防法規及設置標準,事實上這樣的問題還是有可能不斷發生,這些也是我們希望避免的,衛福部身為主管單位,應該協同其他相關單位,對照護機關訂定更嚴格的標準,我希望次長在這邊可以承諾,不單只是將防災演練納入評鑑而已。

  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 蔣委員萬安

    好,謝謝次長。

  20. 主席

    請吳委員玉琴質詢。

  21. 吳委員玉琴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一直關心偏遠地區跟原住民地區的長照機構設立困難的問題,所以多次提醒,上會期也安排本會委員去桃園復興鄉比亞外部落考察,我看到衛福部最近預告的長照服務機構設立許可管理辦法,裡面其實已經把原住民地區設施的部分放寬,值得肯定,我們一直提醒要比照社區互助式及部落互助式的教保服務實施計畫來修訂,對於衛福部的做法,我給予肯定,但是衛福部好像忽略了一點,雖然我們當時都在討論原住民區,可是事實上除了原住民區設置的困境之外,離島及偏遠地區也會遇到這樣的問題,像大埔或石碇都在水源區,會面臨到沒有地方可以蓋的問題,或是在建築方面有困難,照護司過去曾經針對偏鄉地區下定義,有山地原住民區、平地原住民區,還有離島和偏遠地區,這些地區面臨的困境是一樣的,就是人口少、土地有很多都是山地保留地或水源保護區、原住民保留區,所以在設立許可辦法上是不是該擴大,讓偏遠地區、離島和原住民地區都適用這個辦法?您的看法如何?

  22. 主席

    請衛福部呂次長答復。

  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 吳委員玉琴

    假設原住民地區的範圍這個問題解決了,偏鄉地區及離島面對的困境還是一樣,所以我覺得在預告的過程中應該一併考慮進來,這是我第一個提醒。

  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 主席

    請衛福部健保署蔡副署長答復。

  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 吳委員玉琴

    有多少案例?

  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 吳委員玉琴

    不少嗎?

  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2. 吳委員玉琴

    醫師已經派去了,不應該只是坐在那邊,不去醫治病人,早年醫師不願到宅去看病,他們說到宅看病人的是志工,我覺得這樣實在不合理,現在因為在宅醫療的推動,他們已經可以提供在宅醫療的服務。

  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4. 吳委員玉琴

    剛剛次長的報告就沒有提到這一部分,只提到IDS,可是如果IDS能夠結合到宅醫療,我覺得原住民區或偏鄉的醫療可能會更到位。

  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6. 吳委員玉琴

    這部分未來可以再強化一下。

  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8. 主席

    請衛福部照護司蔡副司長答復。

  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0. 吳委員玉琴

    我剛剛問的就是,以你們現在的能量,你們要去協調空勤總隊來支援才可以應急,而長野的佐久綜合醫院則是醫院自己有設直升機,這就是一個概念,連夕張市也是這樣的概念,偏遠地區幅員那麼遼闊,需要緊急醫療的時候,車子再出來就來不及了,所以需要的是醫療直升機,而不是你們剛剛說的空勤總隊的急難或救災直升機。

  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2. 吳委員玉琴

    你講的都是汛期或災難式的處理情況,但我說的是平時,平時還是會有緊急狀態。

  4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4. 吳委員玉琴

    夠嗎?

  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6. 吳委員玉琴

    當地醫療設備足夠當然沒問題,但我們現在談的是當地醫療不夠的時候。在蘭嶼,只要出車禍,就只能利用直升機飛回臺灣,因為當地衛生所也沒有能力進行緊急救治。

  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8. 吳委員玉琴

    是用海鷗直升機協助後送。

  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0. 吳委員玉琴

    所以就是沒有醫療專機,目前只有金門有醫療專機?

  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2. 吳委員玉琴

    剛才有提到原住民族地區交通困境的問題,你們要去協調其他部門協助加強緊急就醫資源系統,不要老是說交通問題,剛才原民會說興建道路,但就算道路興建完成,還是有3個小時的車程,怕還是救不了。所以,在緊急醫療直升機的協助上,我覺得還是要一併思考,以及做平時的緊急救援,好嗎?

  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4. 吳委員玉琴

    本島的部分好像都認為夠了,可是路還是很遠啊!

  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6. 吳委員玉琴

    好,謝謝。

  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8. 主席

    請黃委員秀芳質詢。

  59. 黃委員秀芳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禮拜我針對偏鄉醫療照顧議題質詢陳部長時,有提及遠距醫療的問題,部長也承諾在今年年底會提出修法,這表示衛福部也認知到醫療資源分布不均的問題,尤其是偏鄉或原鄉部落的部分。偏鄉和原鄉的醫療資源可近性本來就很低,請教次長,有哪些因素會造成國人就醫的限制?像原鄉、偏鄉也許是地理因素、也許是社經地位的因素。

  60. 主席

    請衛福部呂次長答復。

  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2. 黃委員秀芳

    剛剛有提到偏鄉、原鄉醫療人力不足的問題,我們希望能夠趕快解決,其實政府也希望能夠強化在地醫療。上禮拜我有提到公費醫師招生也有一些狀況,公費醫師服務期滿就會趕快請調,不願意再留在偏鄉、原鄉或者比較偏遠的地區,類似這樣的狀況要怎麼解決?再來就是要怎麼解決交通往返的不便性,以及時間的消耗?剛才吳委員也有提到在原鄉或偏鄉地區,送醫可能需要2、3個小時,要怎麼解決這些問題?

  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4. 主席

    請衛福部醫事司廖副司長答復。

  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6. 黃委員秀芳

    所以要增加一些誘因。

  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8. 黃委員秀芳

    現在都是等到民眾已經生病了才投入醫療照顧,我們是不是應該針對偏鄉、原鄉做預防醫學,在前端先預防讓他們不生病?也就是說,在預防醫學及公共衛生方面投入更多資源,讓他們先預防,而不是等到生病了才找醫生?針對偏鄉、原鄉的預防醫學及公共衛生,你們到底做了什麼?

  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0. 主席

    請衛福部國健署陳副署長答復。

  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2. 黃委員秀芳

    以你們評估這樣的效果好嗎?

  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4. 黃委員秀芳

    今天最主要是討論原住民平均餘命低的因素,次長是不是可以再說一下原住民平均餘命低的最主要原因是什麼?

  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6. 黃委員秀芳

    你們有做這方面的研究,研究之後有對症下藥嗎?

  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8. 黃委員秀芳

    原住民平均餘命低的議題,幾乎年年都會討論,既然很多單位都有做這方面的研究,請衛福部針對各單位做的研究進行分析,如果是醫療資源不足、社經地位比較低、交通不方便的關係,請你們統整後針對原因對症下藥?

  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0. 黃委員秀芳

    本會期初,本席曾針對社會福利機構也有城鄉差距問題提出質詢,衛福部、健保署都以醫療資源不足做為偏鄉的認定標準,其實你們應該以資源的可近性區分,因為有些地方雖然有醫療機構,但卻很難到達甚至根本無法到達,可否以資源的可近性做為評估標準?

  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2. 黃委員秀芳

    希望你們儘快訂定資源可近性的評估標準,以彰化為例,學生要到達啟智學校、殘障醫療機構真的很困難,希望縣政府、中央能補助他們購置交通車,但衛福部認為彰化不是偏鄉而不予補助,彰化雖然不是偏鄉,但是有些交通車1、2小時才1班,要身心障礙小朋友自己坐交通車真的有困難,因此希望衛福部能以資源的可近性做為評估標準,而不是以內政部所定的偏鄉做為評估標準,可以嗎?

  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4. 黃委員秀芳

    原住民平均餘命低的問題,幾乎每年都會討論,請衛福部針對原因處理,據身心障礙協會、地方福利機構反映,身心障礙小朋友要到學校就讀真的困難重重,希望衛福部能以資源可近性做為評估標準,不要以內政部所謂的偏鄉做為評估標準。

  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6. 黃委員秀芳

    好,謝謝。

  87. 主席

    現在休息5分鐘。

  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9. 主席

    現在繼續開會。請陳委員曼麗質詢。

  90. 陳委員曼麗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的主題是討論「原住民的平均餘命低」問題,原住民的平均餘命確實比一般國人低,其中,0至10歲的幼兒差距滿大的,20至60歲的青壯人口也有差距,後者應該與工作有關,請問衛福部在年輕人、小孩子部分會有一些作為嗎?如何改善這種情形?

  91. 主席

    請衛福部呂次長答復。

  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3. 陳委員曼麗

    婦幼健康的照顧非常重要,0至10歲的原住民小朋友和全國0至10歲的小朋友比較,大約有8.4歲的差距,確實滿大的。有關原鄉的長照,年長者的餘年確實需要很多人幫忙,現在對原住民的照顧員有做一些訓練,據新聞報導,大概訓練了28人,但只有4人成為正式員工,其他24人並沒有從事相關工作,所以我們亟需加強原鄉長照人員的培育,全台灣有319個鄉鎮市,其中原鄉大概有55個,比率滿高的,現在的做法是一鄉一日照,未來可能就變成一鄉一長照,可是在一鄉一日照的作法中,我們就看到有三個問題存在,第一、語言的問題,如果不是在地的人的話,可能和年紀大的人溝通會有障礙。第二、文化的問題,如果我們請一般平地人去照顧原住民,文化上可能有落差。第三、交通的問題,就近照顧比較方便,但是如果距離很遠,大家就會覺得很麻煩。所以請問有沒有計畫培育原住民在地的照服員?

  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5. 陳委員曼麗

    如果能夠這樣規劃,人力的部分可能就不用太擔心。接下來我要談洗澡這件事,很多家庭照顧者覺得最需要幫助的是洗澡,被照顧者可能行動不便,在移動時確實需要幫助,當然一個失能的人需要幫忙,除了幫他洗澡的那個人之外,可能還要有人幫忙攙扶,所以到宅沐浴的需求其實很大,可是目前照顧失能者的人年紀在60歲以上者占4成,老人照顧老人,如果大家都是健康的,沒有問題,但是萬一其中一個是很需要心力、體力去照顧的,可能在宅沐浴的需求就會很高。目前到宅沐浴的服務很受歡迎,以臥床清潔的報告來推估,如果有一個沐浴車的話,可能還需要一位護理師、一位照服員和一位操作員,在這部分除了人力之外還需要車輛,可是目前到宅沐浴的車輛不到30輛,請問次長怎麼辦?

  9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7. 主席

    請衛福部社家署陳副署長答復。

  9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9. 陳委員曼麗

    好,這對原住民的照顧非常重要,因為原住民地區幅員遼闊,讓失能者能夠好好洗一個澡是非常幸福且舒適的事情。

  10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1. 陳委員曼麗

    非常謝謝次長。

  10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3. 主席

    請勞動部職安署鄒署長答復。

  10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5. 陳委員曼麗

    你可以提供這段時間的相關統計數據給我嗎?例如懲罰了多少人、工地遭勒令停工的有多少。

  10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7. 陳委員曼麗

    接下來我比較關心的是政府採購法規定工人進入工地就要強制納保,但是公共工程委員會頒訂的工程採購契約範本說可以不要強制納保,而投保商業保險,但我對商業保險一直有疑慮,因為如果是強制納保,萬一勞工受傷,給付是直接給勞工,可是如果投保商業保險,萬一有人受傷或死亡,給付則是給雇主,而雇主到底會拿多少錢給勞工,我們不知道。所以,這部分可不可以採全國一致的作法?

  10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9. 陳委員曼麗

    好,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特別提到原住民及其部落或半部落人口的保障,對於原住民的幫助都有規範,包括勞工、工傷及死亡等等,還是要加強工地內強制納保的要求,不管是5個人以下或以上,我認為勞動部在這個部分不可以輕忽。很多大包、中包、小包,後面又找了一些轉包的工人,10個小包加起來的工人就不得了,所以應該強制納保,讓原住民在工地、工廠能夠受到完整的照顧。

  1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1. 陳委員曼麗

    謝謝勞動部,加油!

  112. 主席

    請許委員淑華質詢。

  1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4. 主席

    請衛福部呂次長答復。

  1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6. 主席

    請衛福部國健署陳副署長答復。

  1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8. 主席

    請衛福部健保署蔡副署長答復。

  1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0. 主席

    請衛福部照護司蔡副司長答復。

  1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2. 主席

    請陳委員瑩質詢。

  1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4. 主席

    請原民會社福處王處長答復。

  1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6. 主席

    請原民會鍾副主任委員答復。

  1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8. 主席

    請衛福部呂次長答復。

  1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0. 主席

    請鄭委員天財質詢。

  131.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部長出國所以由次長列席,事實上次長只是負責就平均餘命的差距做政策性處理或相關措施,而且只是負責一部分而已。

  1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3.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事實上這二十幾年來都沒有做到,你還是沒有回應到這個問題。

  1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5.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不是由行政院自己決定,你們要簽報,目前行政院沒有一個專責的機關,你們做為平均餘命的主責機關就應該提報行政院成立這樣的辦公室,如果行政院不成立,你們自己也要成立,你們要整合各部會。

  1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7.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希望你趕快簽辦。

  1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9.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107年也一樣。

  1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1.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好,謝謝。

  142. 主席

    請劉委員建國質詢。

  143. 劉委員建國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鄭委員特別強調整合與原住民的長期照顧,次長對整合這一塊沒有正面答復,但對於建置六十幾處的文化健康站有給予答復。我請教次長,所謂的六十幾處文化健康站的功能及預期達標的目的是什麼?

  144. 主席

    請衛福部呂次長答復。

  1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6. 劉委員建國

    你簡單的說明文化健康站的服務是什麼?

  1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8. 劉委員建國

    除了提供老人的社會參與、共餐、社會接觸之外還有什麼?

  149. 主席

    請衛福部社福處王處長答復。

  1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1. 劉委員建國

    已經有121站了,不只是六十幾站嗎?

  1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3. 劉委員建國

    也就是說到106年下半年要達標185站。

  1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5. 劉委員建國

    你特別再解釋一下,就文化的層面而言它到底包含了什麼?

  1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7. 劉委員建國

    誠如你所說的照顧者要具文化敏感度,是不是就是以族人服務族人,也就是以老服老的概念?進駐的長照服務員要不要接受文化敏感度的訓練?

  1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9. 劉委員建國

    文化敏感度的訓練由誰辦理?已經辦幾場了?

  1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1. 劉委員建國

    到現在為止已經辦過幾場?

  1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3. 劉委員建國

    文化健康站已經設立了121站,106年下半年度還要增設六十幾站,總共達標185站,誠如你剛才所報告的,文化健康站的照護人員必須接受文化敏感度的課程訓練,既然成立了121站,106年下半年還要增設六十幾站,總共有185站,為什麼到目前為止沒有舉辦過任何一場文化敏感度訓練課程?

  1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5. 劉委員建國

    文化敏感度訓練課程原本由原民會負責,但原民會從頭到尾沒有負責過一場,現在銜接下來換衛福部主責,所以衛福部要主辦文化敏感訓練課程,是這樣嗎?以前121站的文化健康站沒有舉辦過任何一場文化敏感訓練課程,所以那個地方處理文化敏感度的部分是需要被質疑或不需要被質疑?

  166. 主席

    請原民會鍾副主任委員答復。

  1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8. 劉委員建國

    怎麼密切合作?你簡單的回答我一句話就好了,文化敏感度訓練計畫課程什麼時候開始辦理?整個培訓工作是在衛福部而不是你們嗎?

  1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0. 劉委員建國

    106年度下半年要再增設64站,這個課程到時候要由誰來辦?由誰主責?

  1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2. 劉委員建國

    這64站要布建,不管其內容如何,總是要讓有接受文化敏感度訓練課程時間3小時或14小時不等的人進駐,這是相輔相成的。

  1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4. 劉委員建國

    什麼時候可以開始?

  1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6. 劉委員建國

    布建完就可以開始訓練嗎?你確定嗎?

  1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8. 劉委員建國

    你們去喬好,不然我再問下去你們會漏氣。這就叫做整合,次長是政務官,由政務官領導這樣一個長照的過程會面對很多挑戰,其中一個挑戰就叫做整合,在整合過程中次長可能要站在一個制高點,對很多事情都要相當的清楚才不會像剛才我問次長第一句話:「文化健康站的實質內容是什麼」,結果次長還要問別人,這樣就很嚴重了。

  1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0. 劉委員建國

    文化健康站是原民會主責,文化敏感度訓練計畫是誰主責?

  1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2. 劉委員建國

    誠如剛才副主委所說的,文化健康站其實已經成立十幾年,106年度下半年要增設64站,文化敏感度訓練課程需要等到那個時候才開辦嗎?我覺得這樣的問題很奇怪,照護員的核心課程已經辦了一大堆,但都是針對平地沒有針對原住民,我舉一個例子,蘭嶼的達悟族和阿里山的鄒族兩族的語言、習性與文化課程到底由誰來辦理?是由原委會辦理嗎?

  1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4. 劉委員建國

    你的答復是到目前為止你們和衛福部之間對於這一塊的訓練和文化健康站的建置都沒有問題嗎?

  1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6. 劉委員建國

    所以很ok、很over,一切都照進度在走嗎?

  1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8. 劉委員建國

    你們需要衛福部幫忙,但衛福部到目前為止很少幫忙你們,所以你必須透過我的質詢對呂次喊話,請衛福部多多幫忙,是不是這樣?我並沒有特意針對呂次,我只是要強調整合的重要性。就衛福部而言,長照2.0就是呂次長主責,但原住民相關計畫的內容讓我看了真的會擔憂,所以我再度提起整合的問題,這個整合就包含了我星期一所講的司改會為什麼希望你們成立兒少保護辦公室的道理一樣,就是因為一直沒有辦法整合,各有所本位,導致政策執行過程中經常會遇到很多衝突和矛盾,以致無法達標,無法達標人民就會抱怨,況且原住民這一塊領域的長照基本上是絕對不一樣的。台北醫學大學陳助理副教授說過,衛福部的一鄉一日照目標在原鄉並不好落實,因為一鄉之下還有好幾個村,除了交通的問題外,老人家也不見得願意離開自己生活的地方,文化健康站已經設立了十來年,將來還要增設64個文化健康站,但你們的文化敏感度培訓計畫…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蔣萬安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蔣萬安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你是否看過日前民進黨委員對於一例一休的修法提案?

  2. 蔣萬安

    你有仔細看嗎?

  3. 蔣萬安

    請問勞動部內部有沒有做過任何評估?

  4. 蔣萬安

    針對執政黨委員前幾天的提案,內容有幾個重點,他們也召開記者會,主要是針對一例一休上路至今近6個月所產生的衝擊與影響,希望能做一些調整,部長也說部裡正在研究,並針對個別委員的提案仔細檢視。針對民進黨委員的提案,請問你們內部的評估是否已經有結論?還是正在進行?

  5. 蔣萬安

    請問部長,你們內部針對提案的評估何時可以提出?

  6. 蔣萬安

    我聽到勞動部很多官員、包括部長說「要蒐集各方意見」已經聽了非常多次,不單是針對個別委員的提案,特別是針對一例一休上路之後,各地方政府、各界,包括雇主及勞工團體都提出很多疑問,希望勞動部儘快就法律上的疑義提出解釋,但是到目前為止,所聽到的回覆還是「勞動部還在蒐集各方意見」,7月1日就要開始執法,勞動部到底準備好了沒有?我想請教部長,因為你們星期一才知道,所以內部評估還沒有出來,對於自己執政黨委員的提案也還沒有結論,但部長一開始就講你仔細看過這些提案,那麼請問你個人的立場是甚麼?

  7. 蔣萬安

    我再請教部長,既然您已經仔細看過這些提案,您可否大概說一下重點有哪些?

  8. 蔣萬安

    我先請教你們執政黨自家委員的提案,媒體大篇幅報導,他們也開了記者會,針對執政黨委員希望能解決一例一休問題的提案內容重點,能否請部長說明一下?

  9. 蔣萬安

    覈實計算。

  10. 蔣萬安

    對,就是所謂特休遞延的概念。

  11. 蔣萬安

    針對這項提案,部長整理得非常清楚,你也了解其中有3個重點,第一個是覈實計算,在一例一休通過之後,休息日原本是做1給4、做5給8、做9給12,現在民進黨委員提案希望覈實計算,做1小時就給1小時;第二重點部長剛才也提到,就是調高延長工時時數的上限,但是以3個月為一期,亦即所謂工時帳戶的概念;第三個重點是特休遞延,希望以未來兩年累計。針對這三個重點,我想請教部長的看法是甚麼?是傾向支持、或是認為可行、抑或是反對?還是……

  12. 蔣萬安

    部長為什麼不能在這邊很清楚、正面回應勞動部針對這項提案的立場是甚麼?不要只是對外說尊重委員的提案。委員當然有提案權,但是實際上部長也很清楚這項提案的重點,請問勞動部的立場是甚麼?因為很明顯的,這三個重點完全打破,也是跟去年所通過的一例一休內容是不一樣的,說實話,當時在野黨、包括本席都有提出特休遞延、還包括很多,那時候勞動部強行要通過讓一例一休上路,在審議過程中,我們透過修正動議、透過詢答都有提出,但是當時勞動部的立場非常強硬,堅決在年度終了時就強迫要換成工資、絕對不可以遞延;但是現在你們自家民進黨的委員提案,而勞動部的立場是沒有立場、尊重!為什麼這時候不敢很明確的表態、堅定你們的立場,就是不能覈實計算、就是應該要照你們當時自創的休息日,虛擬工時要做1給4、做5給8?為什麼到這個時候你的態度不明、不敢明確表示?針對特休遞延,你們當時也踩得這麼硬,這時候卻軟化,說:我們尊重、我們沒有立場、我們沒有態度。為什麼態度會180度轉變?是雙重標準?還是髮夾彎?部長,請你說清楚!

  13. 蔣萬安

    請問部長,到底有沒有修法的必要?勞動部目前的規劃是甚麼?

  14. 蔣萬安

    現在不管是雇主也好、勞工也好、甚或民眾,他們不滿意的不單是一例一休的僵化規定、強行通過之後所造成的各種衝擊與影響,更重要的是,他們希望看到部長代表勞動部說明你們的立場、態度是什麼。到現在為止,很多委員在委員會質詢,或是透過其他方式提出疑問,例如受訪等等,都希望勞動部儘快回復各界的疑問,例如是要統一發布函釋,或者有沒有必要修法進行調整,可是勞動部到現在為止並沒有回答,例如今天的質詢,你也是說還要蒐集各方意見,還要聽取勞工的聲音,一直沒有正面回答。民眾想知道勞動部的態度是否堅定,並且要趕快告訴民眾,如果你們要統一函釋,那就趕快提出來,如果需要修法,你們就很明確的告訴民眾,我們有決心要解決一例一休的問題。但是勞動部卻一直沒有立場、沒有態度,連自家執政黨的委員都看不下去,所以要自己提案。

  15. 蔣萬安

    委員的提案完全否定你們一例一休的規定,但是勞動部也沒有立場,只是說尊重,所以民眾看不清楚,你們到底是要堅持一例一休這個所謂的進步立法,落實週休二日,並且確定7月1日就要執法,或是有聽到民眾的聲音,認為有調整的必要。對於個別委員的提案,你們有沒有評估結論?還是沒有!7月1日馬上就要到了,各行各業都不清楚勞動部的態度,以及未來執法的標準在哪裡。

  16. 蔣萬安

    部長,7月1日是要落實勞檢?還是繼續輔導、宣導?地方政府首長前幾天也出來說話,希望無限期暫緩實施,請問部長,勞動部的態度是什麼?

  17. 蔣萬安

    所以還要給勞動部多長的時間?

  18. 蔣萬安

    你們之前就在持續蒐集各方意見,現在也還在蒐集各方意見,什麼時候會有結論?什麼時候可以提出評估結果?清楚的告訴民眾和各界,到底勞動部是要透過修法的方式解決一例一休,還是不需要透過修法?總要有一個時間點吧!不能無限期的蒐集各方意見。

  19. 蔣萬安

    所以6月勞動部就會提出結論,並且告訴各界、民眾是否要再次修法?

  20. 蔣萬安

    另外,本席要請問部長,個別委員提出的問題,包括休息日從何時計算,希望採工時帳戶制度,第三個就是特休遞延,本席認為特休遞延比較沒有爭議。部長,關於這部分,勞動部的態度是什麼?

  21. 蔣萬安

    就是累積到下一年度或下兩年。

  22. 蔣萬安

    無論如何,本席希望就誠如部長所說的,6月份真的會提出一個結論,並且進行通盤檢討,讓大家知道到底要怎麼解決一例一休的問題,不管是要透過修法,或是你們評估後認為不需要修法,只要透過函釋的方式統一解釋就好。不要像擠牙膏似的,今天針對休息日出勤未出席到底要不要休假,或是否以加班換補休等等,一點、一點的解釋,讓各地方政府無所適從,臺北市3月份的時候曾經透露過,他們已經六度去函中央勞動部,請你們解釋相關疑義,也不曉得勞動部有沒有正式回覆。

  23. 蔣萬安

    但是有沒有完整的回覆?有沒有解答各界的疑慮?很顯然是沒有,不然地方政府首長也不會要求暫緩實施。

  24. 蔣萬安

    現在已經5月底,本席希望6月份的時候,勞動部能夠很清楚的,針對一例一休的所有問題做一次通盤性的解決。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蔣萬安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