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彥秀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臺北市第4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認為一例一休走到今天根本是雙輸、四輸、全輸「更何況一例一休走到今天,根本是雙輸、四輸、全輸」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質疑一例一休修法之後是不是週休二日、有沒有辦法落實蔡英文總統當時的政見「但是一例一休修法之後,是不是週休二日?有沒有辦法落實蔡英文總統當時的政見?這恐怕是個大問題」

發言紀錄

  1. 李委員彥秀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本席過去這個禮拜非常關注藥品安全和食安議題,我今天還要再持續,因為這具有時間性,雖然部長不在,但是我們不能等。我前天下午在立法院開了一個「台中力勤公司販售過期肉品」的記者會,媒體報導陳姓員工檢舉該公司從103年就開始改標,4月26日我們到場稽查,在5天之後經媒體追問之後才公布,最後卻發現台北市衛生局沒有動作,然後他自己到爆料公社跟媒體講,讓媒體去揭發,衛生局在這9天的時間裡面到底都在做什麼?最近爆發一連串的食安事件,包括乳瑪琳事件,我們都在第一線直接去關注地方單位處理的狀況,如果按照車次來計算的話,力勤公司的出貨量至少有3萬公噸,這些肉品都流入市面了,每一批改標的肉品都至少過期1年以上,業者還在LINE的群組裡面說肉品如果在攝氏負18度以下妥善保存,並沒有過期的問題。冷凍在負18度以下的肉品到底有沒有過期的問題,我相信你們在現場的每一位應該都非常的清楚。

  2. 我不知道為什麼衛福部食藥署沒有下去做行政指導,一連串的食安爆,每一爆你們都有高度關注,可是台中市政府經過了9天才來處理這件事情,第一,我懷疑你們是不是在掩護台中市政府的什麼問題;第二,如果按照車次來計算的話,過期的肉品至少已經有出貨3萬公噸,而不是像衛生局所公布的只有410公斤而已。這家公司針對日期改標,媒體只有報導了1天的新聞,在本席開了記者會之後,或多或少有引發關注,但是這個業者有三、四家名稱不同的公司,他所進口的肉品在邊境檢查的時候被查出含有瘦肉精也就是萊克多巴胺,我們都知道邊境檢查只是抽查而已,所以我們合理懷疑這家公司長期進口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這件事情是在9天之後才公布,第一次是開罰600萬元,當時台中市衛生局說並沒有流入各縣市,但是我們後來發現有流入南投、台南等5縣市,所以就再開出第二張600萬元的罰單。但是那位陳姓員工說從他到各冷凍庫所拍攝過期產品的照片看起來,恐怕比台中市衛生局所公布的數量還多。所以本席對這整件事情合理的懷疑為什麼台中市衛生局處理的時間、速度這麼慢,是不是為了給業者時間去移開所有在冷凍庫的過期肉品?這是第一點。第二,並沒有在第一時間根據出貨資料去儘速向所有的下游業者進行回收。第三,如果對於一連串的食安連環爆,衛福部都是用高標去了解業者出貨的狀況,那為什麼對這個案子不一樣?到今天為止,我都認為衛福部沒有下去做更積極的行政指導。

  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 李委員彥秀

    次長,本席今天要問4個問題,所以本席的時間不太夠。本席就這件事情要對你們提出要求,本席認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有行政怠惰之處,我不清楚他們到底為什麼要包庇這個業者,我也不清楚衛福部是不是有接到林佳龍市長的電話,因為這個業者跟林佳龍市長有特殊關係,你們處理的態度就會跟過去是不同的標準,我要提醒你們,就這件事情你們勢必要去追查這個業者出貨的資料,包括出貨給哪些下游的廠商,來給國人一個交代。這些過期的僵屍肉品其實有很多都含有萊克多巴胺,在幾次的抽查中都有檢出,所以本席要求你們一定要去追查出貨給哪些下游業者。

  5. 第二件事情,今天在媒體上看到金平膜衣錠被改標,打散之後換了包裝重新上市,將過期的藥品延長2年使用,這是宇碩公司賣給業者的部分,他跟幸生實業進貨18萬顆即期藥品,其實幸生這間公司也有一點問題,為什麼宇碩跟他買即期藥品?在冠脂妥事件之後,我們有特別要求要做藥品溯源的管理,你們第一時間到底有沒有辦法掌握藥商出貨的狀況?上一次部長回應我的是,藥商出貨多少量給大盤商,你們要去做源頭勾稽,結果不到三個月,同樣的狀況再次發生,而且是賣過期的藥,這是治療躁鬱症的藥品,你們第一時間都沒有辦法掌握藥品的流向,對於過期的藥、偽藥,你們現在打算怎麼做?這是藥品問題的連環爆,而且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爆,你們這三個月到底做了哪些事情?有沒有什麼具體的作為?

  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 李委員彥秀

    針對這麼重大的案子,陳宜民委員和本席問的,沒有一件次長可以回答!

  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 李委員彥秀

    有關稽查的部分,包括藥品追蹤、溯源的管理,你們現在打算怎麼做?

  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 李委員彥秀

    藥品履歷已經過了3個月,從我3月16日質詢到現在耶!

  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 李委員彥秀

    上次的冠脂妥和今天的金平膜,其實都是慢性藥。

  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 李委員彥秀

    7月1日要開始執行?

  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 李委員彥秀

    我認為食藥署責任重大,一連串的食安連環爆,讓國人對於衛福部在掌握不管是藥品或是食品安全的管理,都有很大的疑義跟問號,這次雖然不是你主要的業務,但這幾項都是衛福部高度關注的議題,所以我也希望你們上緊發條,雖然我問的這幾個議題,你好像都沒有辦法做一些具體回應。

  18. 第三是藥害的問題,根據藥事法第七十五條規定,仿單要記載藥品的用量及用法,包括使用多少劑量,都要有明確的用語,否則無法讓食用者有一個清楚的依循,我手邊有一個個案在使用易週糖,仿單中建議可以使用0.75毫克或1.5毫克兩種劑量,但為了更佳的血糖控制,每週也可以用1.5毫克,這樣的仿單說明沒有一個具體的標準,請教副組長,在記載標準的適法性上有沒有疑慮?

  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 李委員彥秀

    你覺得病人有辦法判斷應該用0.75毫克或1.5毫克嗎?還是你把這個責任歸咎給第一線的醫師,如果這是一個新上市沒多久的藥,包括所有醫療院所、很多醫師都還在適應、瞭解其功能性跟影響性,這樣寫在適法性上有沒有合乎標準?

  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 李委員彥秀

    如果是你,為了達到血糖更好的控制,你要用0.75毫克還是1.5毫克?

  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 李委員彥秀

    仿單上寫為了達到更好的控制,可以用1.5毫克,但什麼樣的人可以用到1.5毫克,卻沒有寫得非常清楚,按照這樣的說法,你們是把責任歸咎給第一線的醫師,但是新藥過去累積的實驗還不夠,加上有心血管疾病、神經傷害等副作用,因此日本不允許高劑量藥品上市,所以仿單上是不是有所疏漏,因為易週糖在副作用的部分並沒有載明的很清楚,我認為你們當時的審查不夠嚴謹,這是我必須要提醒你們的地方,這件事情已經在做藥害上面的處理。

  25. 另外,對於嚴重不良的反應,你們要求醫療機構、藥局、藥商有通報義務,違反要罰3萬元至200萬元不等罰款,對於一個上市的新藥,如果有不良的反應,應確保醫療機構跟藥商能夠據實完整的通報,而不是只交由他們自發性的通報,因為很少人會自發性的通報,所以應讓藥事法第七十五條及第四十八條有一個安全監視的作為,提供更完整的資訊,未來供第一線醫師去做更多的建議,或是使用這些藥物的病人可以有更完整的資訊,瞭解應該用0.75毫克或1.5毫克,我認為食藥署對於仿單的要求不夠嚴謹跟完整,當然這件案子後續會走藥害的程序去做判斷,但是食藥署在仿單包括副作用的要求上有疏漏的地方,日本是不允許高劑量的,並且把副作用寫得非常清楚,這個個案請食藥署去做更完整的瞭解。

  26. 最後是如何加強偏鄉醫療的部分,譬如屏東前一陣子發生火燒車事件,但是屏東只有一間急救責任醫院,並且是在半個鐘頭以上的地方,未來我們要推動分級醫療,下一個階段也要推動家醫制度,建立完整的跨區就醫,很多委員都要求嚴謹思考偏鄉醫療問題,包括召委也長期關注這樣的案子,至於如何找人、留人,現在找人方面是靠公費醫師跟支援醫師,不太困難,因為你們有一些手段,但是如何留人,建立一個穩定的醫病關係……

  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 李委員彥秀

    好,最後我希望透過行政指導跟評鑑的強制力,包括提高職場待遇,留住可以待比較久的醫生,找人不難,你們有很多的手段,更重要的是如何留人,讓病人有一個更穩定的醫病關係,大家長期都在問這個問題,不要老是發生跨區醫療、當地醫療不足的狀況,好嗎?

  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 李委員彥秀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延續剛才陳委員宜民的提問,一例一休走到今天為止,是不是真的到非改不可的狀況?現在行政院林院長全與你的態度是怎麼樣?剛才你回答陳委員宜民說目前還是維持一例一休原來的想法,要給勞工完整的休息,還是做1給4、做5給8,你剛剛回答「目前為止」,那麼未來修法你們會不會有行政院的版本?

  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2. 李委員彥秀

    所以你反對委員未來的提案?

  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4. 李委員彥秀

    7月1日就要開始進入開罰的階段?

  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6. 李委員彥秀

    你認為一例一休不應該動?你還是認為6月底檢討完,7月1日就可以開始執行一例一休後續勞檢的動作?

  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8. 李委員彥秀

    那你們可以透過內部協調啊!民進黨總是一體的嘛!如果我沒記錯,當時從中央到地方,包括蔡英文總統的行政決策平台都說一例一休是一個好政策啊!既然如此,你們應該只有一種聲音啊!你說的「尊重」是什麼意思?我有點聽不懂。也許部長現在回答不出你的想法,但當這些委員送出版本之後,你自己總也要有對照版本來表態到底是支持?還是不支持?這麼重大的一個案子,總不能到最後是讓我們社環委員會表決通過其中某個版本,然後行政院卻完全沒有立場,果若如此,那我覺得勞動部的專業是很有問題的!

  39. 總之,本席認為即便到最後決定要修法,勞動部也要有專業的態度,俾讓勞團及資方能夠看到未來勞基法的方向到底是什麼,而不是任由社環委員會在這裡舉手表決。部長,你可記得當初在整個修法過程中,前任郭芳煜部長是怎麼說的?他說

    「新版的勞基法,勞工既有彈性又有自主性的可以決定自己要不要加班,又是一個加薪的政策,不僅可以減少很多加班爭議,同時也可以讓雇主減少加班的誘因,所以這是一個進步的修法。」當時民進黨幹事長吳秉叡在立法院議場也大言不慚的說:「落實週休二日不僅可以讓全國一致性的放假,而且也增加勞工的特休假,反對的人可以不要支持民進黨!」這是去年10月底民進黨幹事長吳秉叡在院會時罵我們的話。還有,林全院長也一再強調:「一例一休是一個進步的修法,外界誤解實在太多了,修法通過一例一休之後,不僅可以保障勞工休假的權利,而且可以減短工時。」當時的行政院副秘書長林錫耀也說了:「這個對企業成本跟物價的影響有限。」請問上次過年時,上漲的物價有調整回來嗎?還是物價漲上去之後就沒有回頭過?本席要提醒部長,無論是行政院的中央或是立法院的民進黨團,在當時都同聲支持這樣的修法,而且除了林全院長之外,連蔡英文總統都說:「這是一個進步的法案、這是一個進步的政策,我們要全力捍衛!」既然部長今天說還是要維持原來一例一休的方案,意即你們堅決認為它是一個好的法案,所以你們會捍衛到底,那麼到時候對於民進黨這麼多委員所連署出來的3個版本,不管是哪一個,你們都會有意見不表支持嗎?我真的聽不懂你所謂的「尊重」,是你沒有想法?還是未來就任由我們社環委員會舉手表決通過這3個方案的其中之一?如果真是這樣,那我會覺得非常遺憾,因為我們以後也不需要勞動部官員的專業了,只要由我們社環委員會提案來決定勞基法的走向就可以了。

  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 李委員彥秀

    你究竟是贊成修法還是認為要再觀察?不論有幾位委員送來提案版本,勞動部林美珠部長還是覺得一例一休是對的,所以要堅持到底,未來絕對不可以修正嗎?

  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3. 李委員彥秀

    那你是支持修法?還是不支持修法?

  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5. 李委員彥秀

    到目前為止,一例一休已經無法得到勞工、資方及消費者的認同,覺得它是好的政策,所以才要修法,那你到底是支持修法?還是不支持修法?本席是今天第二位質詢的委員,可是問到現在,我們還是聽不懂你在講什麼?你到底是支持修法?還是不支持修法?

  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7. 李委員彥秀

    一例一休不是一個好的政策、好的方向嗎?當初也是經過這麼多人討論的啊!

  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9. 李委員彥秀

    那你就要繼續宣導下去啊!如果你認為一例一休是一個好的方向,那就應該透過民進黨的便當會或決策平台來告訴大家:「你們這樣做是不對的,如果要修,也是我自己來修,你們不要送版本!」民進黨當初為了通過一例一休,上下不是只有一種聲音嗎?對於所有在野黨,包括親民黨、時代力量及國民黨所提出的版本,不是一個字都不肯採納嗎?為什麼現在民進黨本身卻有不同聲音?部長,勞基法的修正可說是牽一髮而動全身,所以我不反對有更多的討論,更何況一例一休走到今天,根本是雙輸、四輸、全輸;但我要提醒你,正確的決策需要能力跟運氣,而面對錯誤,更需要智慧跟勇氣,我不知道你現在認為一例一休是對的、還是錯的?決定要修、還是不修?無論你未來決定要怎麼做,我都希望你能與資方及勞方進行更多溝通,畢竟現在是全民皆輸的狀況!

  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1. 李委員彥秀

    「週休二日」這4個字沒有錯,但是一例一休修法之後,是不是週休二日?有沒有辦法落實蔡英文總統當時的政見?這恐怕是個大問題。對於我剛才講的話,希望部長回去能夠思考清楚,不管未來決定要怎麼修法,勞動部都應該站在第一線面對勞團及工商界團體,要溝通清楚!

  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3. 李委員彥秀

    所以修或不修,你還沒有決定,對不對?

  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5. 李委員彥秀

    在我看來,你們已有定見想要修法,只不過現在在唱雙簧,因為民進黨處理事情,通常只有一種聲音,要修就決定做了,更何況以民進黨在立法院所占的人數優勢,有什麼事情做不到?不過,我剛才說了,正確的決策需要能力跟運氣,而面對錯誤,更需要智慧跟勇氣。

  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7. 李委員彥秀

    如果你們覺得需要修法,那拜託部長面對勞工去說明什麼叫做「完整的週休二日」、什麼叫做「減短工時」。

  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9. 李委員彥秀

    最後,有關職安的部分,前一陣子你說因為人力不足,所以取消勞檢的檢舉獎金,其實我認為這很重要,畢竟在重大工安的部分,我們還是可以看到,過去勞檢的狀況因為有這些檢舉人,所以重大災害的確減少了;可是現在你說要把這些人力挪移去做其他事情,也就是處理檢舉獎金的部分,要挪到其他的勞檢,如果說這樣人力真的有增加,其實我是有疑問的……

  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1. 李委員彥秀

    我覺得具名勞檢可以減少發生工安事件,所以我希望未來人力的勞檢次數能夠增加,畢竟台灣的職災死亡率還是高於其他國家,尤其我看完你那本書面報告後,覺得你還是要有更具體的作法,才能減少職災,譬如以職安衛生法第二十二條來說,之前你們承諾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50人以上就要有醫護人員臨場照顧,而且是以10年的時間來逐步落實。部長,我沒有具體要求你在什麼時候達到這個目標,但我覺得10年真的太長了。

  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3. 李委員彥秀

    那可不可以不要10年?

  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5. 李委員彥秀

    可不可以改成5年?

  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7. 李委員彥秀

    10年實在是無法向勞工朋友交代……

  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9. 李委員彥秀

    特別是對容易發生重大危害的職場來說,10年的時間真的太長了,要不就改成5年、要不就改成6年,我覺得10年實在沒有辦法說服勞工朋友,何況這個法令已經修正幾年了……

  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1. 李委員彥秀

    對,但有些職場的工作是具有高危險性的,所以我也質詢過衛福部這個問題,我認為以10年來落實真的太長了。

  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3. 李委員彥秀

    需要多久時間?

  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5. 李委員彥秀

    請你們在1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至於到底需要幾年來落實,我也希望檢討報告可以有所調整……

  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7. 李委員彥秀

    1個月,好不好?

  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9. 李委員彥秀

    主席、各位同仁。雖然我才來立法院第一年,但是我知道外傳、每個人都知道,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是立法院8個委員會當中最辛苦的委員會,討論的議題也最多,每個委員其實都非常認真,但是憑良心講,這裡的議事人員通常是最辛苦的。

  80. 這個會期我也跟陳瑩委員一樣都是召委之一,我們都希望委員能在時間內把該講的議題儘量講完,有時候當然會超出一些時間,但是我們還是希望儘量遵守時間,否則對其他委員也不是那麼公平。我也尊重召委的裁示,至於有時候大家要求第二輪、第三輪發言,但是委員會畢竟是中心主義,還是以召委為主。我還是希望接下來大家儘量在時間以內講完,因為這樣對之前發言過的人比較公平。每個人都希望多講,把自己的想法透過國會直播的方式,讓國人知道每一個關注的議題。

  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2. 李委員彥秀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覺得一例一休當時在實施之前並沒有召開足夠的公聽會直接跟勞方與資方溝通,今天我提案要求至少要辦5場公聽會,雖然在我看來,5場公聽會是不足夠的。在過程當中,剛才林美珠部長也表示希望與地方做更多的溝通、了解大家的想法到底是什麼。林部長在回應其他委員的時候也說,35歲以下的年輕勞工與35歲以上的資深勞工想法不一樣,有些人想多放假,有些人想多賺錢,但是最後你總要有一個想法吧。

  83. 部長,我認為這5場公聽會還不一定足夠,而且我不要求一定要在哪個時間之內辦完。下個會期雖然在9月1日開議,但是有可能9月中旬才開議,你足足有3個月的時間可以好好面對勞資雙方,去了解一例一休的後果。加上勞保年金可能會在下個會期開始討論,在我看來,外界有很多不同的聲音,我覺得你應該站在第一線去面對,未來修法的方向才不致於像現今修完勞基法實施一例一休之後,才發現原有這麼多不適應之處。如果部長連這5場公聽會都不敢站在第一線聽大家的聲音、無法親自面對勞方與資方的話,無論未來是否要再修正勞基法,部長如何得知自己背後有多少的民意支持?今天我仔細聽完每位委員的質詢,其實大家對於要不要修法都沒有定見,除了幾位提案委員,但是,至少國民黨的委員都認為,部長應該站在第一線聽清楚民眾的意見再決定是否修法,以避免發生一例一休的後續效應。部長,我想我們的要求不過分,時間與地點均由您來決定,難道你連舉辦5場公聽會都不敢面對勞資雙方嗎?我希望部長應該思考清楚。

  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5. 李委員彥秀

    這就讓部長回應啊!部長,你就自己決定時間,無論是訂在晚上或白天,我都沒有意見,反正接下來立法院休會,我不用在立法院……

  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7. 李委員彥秀

    部長,原則上我可以接受你的建議,但是,我們還是希望你能夠親自站在第一線去面對民眾。

  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9. 李委員彥秀

    我也希望讓勞工……

  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1. 李委員彥秀

    因為你站在第一線才能與勞工及資方溝通的夠清楚,我相信你之後在本委員會質詢時,如果你能夠整合好立委背後的聲音,大家有不同意見的情況也會比較少。

  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3. 李委員彥秀

    部長,你主持三場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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