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孔炤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政務人員任用年資與常務人員年資銜接的改變應朝禁止肥貓條款的方向去做「我們也希望透過此一改變能禁止肥貓條款,所以要朝這個方向去做。」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由文官體系內被提拔的政務官不應損失原有年資,若年資未達結算年資就結算太可惜「又不能讓他們損失年資,搞不好他們的年資還不到達結算的年資,讓他們結算年資的話,又覺得太可惜!」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反駁年資併計會阻礙事務官發展的說法,認為並不會阻礙事務官的發展「我想這不會如同人家所說反而阻礙事務官的發 展。」

發言紀錄

  1. 鍾委員孔炤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是針對政務人員退職條例的修正為改革重點,考試院銓敘部提出的版本跟行政院的版本好像不太一致,是不是?

  2.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3. 周部長弘憲

    主席、各位委員。有部分是如此。

  4. 鍾委員孔炤

    能舉例說明嗎?在第幾條?

  5. 周部長弘憲

    譬如所得替代率部分不一致,優惠存款部分以及遺屬年金部分也稍微不一致。

  6. 鍾委員孔炤

    就是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都有相關。今天討論最主要的重點就是所得替代率及18%優惠存款的問題;還有就是政務人員任用年資與常務人員的年資可以銜接,是否因此可以廣納更多民間人才進到政府服務;我們也希望透過此一改變能禁止肥貓條款,所以要朝這個方向去做。考試院版與行政院版在第二十條最大的差異,是考試院認為基於人道關懷,要訂定一個規定,希望18%優惠存款能繼續辦理,這就是你們的落差,對不對?

  7. 周部長弘憲

    考試院希望對於這些年紀較大、所得較少的人,在一定條件下,讓他們的優惠存款能繼續有部分存在。

  8. 鍾委員孔炤

    你覺得行政院版本並沒有看到這部分?

  9. 周部長弘憲

    對,因為我們是代表考試院。

  10. 鍾委員孔炤

    所以接下來就是交給我們委員審查時看要採取哪個版本,對不對?

  11. 周部長弘憲

    因為這個所謂人道條款或公平條款是否恰當,當然要尊重大院。

  12. 鍾委員孔炤

    基於人道與關懷弱勢,你們希望讓他們保有原來18%的優惠存款,所以在第二十條的說明欄裡也特別做了說明,這就是考試院版與行政院版的落差。在目前的狀況下,到底有多少人符合這個資格?因為接下來審查條文時,我們委員也會算算看到底符合資格的人數有多少、金額有多少。

  13. 周部長弘憲

    考試院版本大概有21人,行政院版本是沒有的。

  14. 鍾委員孔炤

    就是只有21人符合人道關懷與弱勢的條件?

  15. 周部長弘憲

    部長級部分有21人,比照簡任12、13、14職等的有45人,總共66人。

  16. 鍾委員孔炤

    照你這樣算,國家未來負擔的金額大概會是多少?

  17. 周部長弘憲

    沒有詳細計算,應該不會很多。

  18. 鍾委員孔炤

    沒關係,等一下條文審查時,你們內部大概就可以提供給我們參考。針對調降所得上限,保障下限的部分,是在第十九條與第二十條裡面,關於替代率的上限,考試院是以10年逐漸調降,行政院則是以15年逐漸調降,所以在替代率調降方面,考試院與行政院的版本又不太一致。

  19. 周部長弘憲

    是的。

  20. 鍾委員孔炤

    我們在審查公務人員退撫條例時,退休金的採計基準是15年,就是以最後180個月來計算。

  21. 周部長弘憲

    均俸部分,委員會是採15年。

  22. 鍾委員孔炤

    這裡為何又用10年為基準?

  23. 周部長弘憲

    因為考試院版本原來就是10年,考試院提出常任文官的部分也是10年,兩邊一致。

  24. 鍾委員孔炤

    就是一致性,兩邊一致?

  25. 周部長弘憲

    對,考試院的立場是如此。

  26. 鍾委員孔炤

    之前銓敘部與行政院沒有先將這個差異性彙整一下嗎?這樣會不會變成你們好像不是一個團隊?

  27. 周部長弘憲

    考試院是獨立行使職權的憲政機關,以合議制做出的決定就是如此。

  28. 鍾委員孔炤

    行政院有版本,你們也有版本,這兩個版本要送進來之前,你們難道不能做個協調嗎?還是就各持己見,到時候由委員做判斷?

  29. 周部長弘憲

    因為各自有不同的切入點與不同的看法,要由大院做最後的決定。

  30. 鍾委員孔炤

    所以是尊重立法院的委員,看委員要選擇行政院版本還是考試院銓敘部版本?

  31. 周部長弘憲

    我們當然還是認為應該照考試院的版本通過比較好。

  32. 鍾委員孔炤

    剛才你特別提到調整遺屬年金的部分,這是在第二十五條與第二十六條,你們對於未再婚配偶支領遺屬年金的起支年齡也不同,考試院是55歲,行政院是65歲。

  33. 周部長弘憲

    對。

  34. 鍾委員孔炤

    婚姻關係於退職人員亡故時已累積存續年數的規定也不一樣。

  35. 周部長弘憲

    一個是10年,一個是15年。

  36. 鍾委員孔炤

    能否解釋說明一下?

  37. 周部長弘憲

    考試院是比較站在保障遺屬權益的立場,希望起支年齡從55歲就應該受到照顧,婚姻關係部分則是認為10年就已經夠了。針對婚姻關係要存續多久這部分,通常是怕有道德風險。

  38. 鍾委員孔炤

    我知道,當時審查公務人員退撫條例時,就是訂定在10年。原來的條文是1年,後來改為10年,就是為了規避一些假結婚的情形。

  39. 周部長弘憲

    對,怕有道德風險。

  40. 鍾委員孔炤

    此次政務人員退職條例的修正,有關年資併計部分也是一個重點。

  41. 周部長弘憲

    是的。

  42. 鍾委員孔炤

    你們要廣納人才,政務人員可能是學者來自學校,或是從國、公營事業來的,之前的年資是用最後職務計算,對不對?

  43. 周部長弘憲

    最早是如此,改了之後就沒有這樣做。

  44. 鍾委員孔炤

    2004年改了之後就沒有這樣做,現在又改回來,希望保有年資,但不是用最後職務,而是用原來職務併計,是嗎?

  45. 周部長弘憲

    對,這樣比較公平合理。過去有點保障過度,改了之後又有點保障不足,現在是希望做合理保障。

  46. 鍾委員孔炤

    我知道,因為我就是在2004年擔任政務官,所以沒有享受到任何的離退金,而且這不可能溯及既往,在此之前的還是會照現行法令處理。

  47. 周部長弘憲

    是。

  48. 鍾委員孔炤

    所以你們的版本是基於人道考量和弱勢考量,這是行政院版本和考試院版本的差異所在。

  49. 周部長弘憲

    對,這是其中一部分。

  50. 鍾委員孔炤

    這就是今天討論的法案條文之差異所在。

  51. 周部長弘憲

    是。

  52. 鍾委員孔炤

    如同我剛剛所提,你們二個版本最重要的差異在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六條。

  53. 周部長弘憲

    對。

  54. 鍾委員孔炤

    有差異、有爭議的部分就是希望透過今天的審查達到共識,讓這些修正條文出委員會。

  55. 周部長弘憲

    對,我們希望大家能集思廣益,不過,還是希望這些修正條文能照考試院的版本通過。

  56. 鍾委員孔炤

    最主要的是文官制度、事務官與政務官的分流,包括年資併計、結清、保留、繼續累積等等,這些在這次改革都會特別提到。

  57. 周部長弘憲

    是。

  58. 鍾委員孔炤

    我們希望事務官也有升遷的機會,因為他原本可能一輩子只升到十一職等、十二職等,但是當他有機會、有能力擔任政務官時,可能會升到十四職等,甚至更高,這是希望能廣納人才,同時是你們考量的一部分。

  59. 周部長弘憲

    是。

  60. 鍾委員孔炤

    我想這不會如同人家所說反而阻礙事務官的發

  61. 展。

  62. 周部長弘憲

    對。

  63. 鍾委員孔炤

    政務官不見得是從外面選任的,他們可能是由文官體系內的優秀人才中被提拔的。

  64. 周部長弘憲

    對,常任文官……

  65. 鍾委員孔炤

    又不能讓他們損失年資,搞不好他們的年資還不到達結算的年資,讓他們結算年資的話,又覺得太可惜!

  66. 周部長弘憲

    是。

  67. 鍾委員孔炤

    他們或許也會覺得結算事務官的年資之後,跑去擔任政務官又不會待很久,搞不好只有兩年、三年或八年,這時年資是否併計會成為他們的一個重大抉擇。

  68. 周部長弘憲

    是。

  69. 鍾委員孔炤

    所以你們丟出這個部分,希望他們的年資能併計,譬如他們原來擔任事務官有十五年的年資,之後擔任政務官五年,未來再回到原職位時,他們可以併計這二十年的年資。

  70. 周部長弘憲對

    是。

  71. 鍾委員孔炤

    謝謝部長。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鍾孔炤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