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育敏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讓民間人士擔任政務官也可加入離職儲金的規定會增加政府支出,認為與年改減少支出、基層公務人員同樣被砍的方向不一致。「我們的年改不是希望可以再減少支出嗎?但是從這個規定看起來是會多增加支出。」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為任期短、流動率高的政務官增設離職儲金機制的必要性與實益,認為其實質受益不大,應留待逐條討論時再討論。「不過現在這些政務人員都是來來去去,都是流水的官,每個人平均在任的期間都不長,事實上,對他們的退休保障其實影響也沒有那麼大」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最低保障金額設為3萬多元的意義,認為多數人所領金額遠高於門檻,若無人低於門檻則形同虛設,實際適用者恐怕不多。「如果沒有人達到這個標準,那就形同虛設了,設這個樓地板的意義並不大,因為多數人所領的金額都比這個門檻還高出很多,你了解我的意思嗎?」

發言紀錄

  1. 王委員育敏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之前立法院審查三級機關首長可以政務任用時,是不是完全架空銓敘部?你們完全沒有書面報告,而且當天只有2位委員質詢,銓敘部也統統沒有上台,請問三級機關首長改為政務任用這件事不是銓敘部應該主管的議題嗎?不是你們的職責嗎?

  2. 主席

    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3. 周部長弘憲

    主席、各位委員。這是人事總處主管。

  4. 王委員育敏

    是人事總處嗎?這涉及到將來文官體系重大的變革耶!跟你們無關嗎?你們不是掌管文官最重要的單位嗎?

  5. 周部長弘憲

    因為這個法案是行政院會銜考試院……

  6. 王委員育敏

    是呀!那你怎麼會說是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管呢?既然會銜考試院,當然就是需要考試院表達意見。

  7. 周部長弘憲

    由行政院主辦,行政院是由人事總處主導,然後會銜考試院……

  8. 王委員育敏

    因為你們是掌管文官最重要的單位,所以我們今天討論「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也都是要邀請你們來,因為你們是主責機關,就將來這些有關於文官制度的重大變革,你們的意見很重要。其實剛剛已經有委員問到這件事情,你們還在會銜考試院的意見,但立法院已經初審通過了,所以你們是不是完全被架空?你們的存在變得不重要,是這樣子嗎?各院之間應該互相尊重,我覺得立法院也應該要尊重考試院,不是嗎?

  9. 周部長弘憲

    因為那是大院依照憲法的職權……

  10. 王委員育敏

    是啊!我們的憲政架構是五權分立,所以院際之間要相互尊重,絕對不是一切都是立法院說了算。本席看到在三級機關首長要變成政務、常任雙軌制的時候,其實你們的考委是有意見的,本席舉出幾位,像周玉山委員就堅持說三級機關的首長要由高級文官而不是政治人物出任。周萬來也表示讓三級機關首長採政務、常務雙軌任用對文官體制會產生衝擊。蔡良文也說美國的研究已經顯示了,常任文官的績效相對於政治任命的首長是好的。我們看到在檯面上已經有幾位考委對這件事情表示他們的意見和看法,那在眾多的考委當中是不是多數人支持三級機關首長不應該採政務、常任雙軌制?到目前為止考試院的意見和看法是怎麼樣?

  11. 周部長弘憲

    因為考試院是合議制,目前還……

  12. 王委員育敏

    你們有針對這件事開過會嗎?

  13. 周部長弘憲

    有,開過一次會,明天下午會再開第二次會。

  14. 王委員育敏

    那在第一次會議中,考委所呈現出來的意見和看法是支持還是反對採政務、常任雙軌制?

  15. 周部長弘憲

    考委的意見非常多。

  16. 王委員育敏

    那多數人呢?至少我們看到在檯面上的都是站出來反對的。

  17. 周部長弘憲

    對考委的意見我們也不方便來……

  18. 王委員育敏

    我知道,但總有會議紀錄吧!根據會議紀錄,這個會議的初步結果是什麼?

  19. 周部長弘憲

    因為還沒有結論,所以審查……

  20. 王委員育敏

    所以明天第二次會議就會有結論嗎?

  21. 周部長弘憲

    因為那是院在處理的,關於到底會不會有結論,我們也沒辦法預測。

  22. 王委員育敏

    但至少我們目前所看到勇於發表意見的考委是持反對意見的,我們真的是要深思為什麼過去的制度並沒有就三級機關首長大量的採政務任用,這一定是基於一些考量。這些三級機關都是非常專業的單位,需要在我們的文官體系裡面從基層開始慢慢的訓練,最後才升為這個機關的首長。將來一旦大量讓這種政治任命的政務官進來,這樣的空降現象對於原來的文官體制當然是一個傷害,我認為考試院就這件事情要勇敢的表達出你們的意見,因為這是你們的專業意見和看法。根據我們的五權分立,立法院並不是最大,你們考試院有你們的專業,如果你們能夠勇敢的提出來,我認為將來在朝野協商這個法案的時候要充分尊重你們的意見和看法,這樣才是正辦,要不然就會流於只是少數個別委員的意見和看法可能就會變成好像是全民的共識,這樣也是不對的吧!

  23. 周部長弘憲

    我相信考試院會做出一個明智的決定。

  24. 王委員育敏

    好,我們期待你們儘快的提出書面報告來說明你們的意見。

  25. 第二,關於這一次整個政務人員退職撫卹制度的改革,本席看到行政院所提「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的第二十條有規定最低保障金額,目前在實務上有退休的政務官沒有辦法達到最低保障金額嗎?有人只領3萬多元嗎?沒有吧!

  26. 周部長弘憲

    應該是有,因為有的人年資非常短。

  27. 王委員育敏

    還是有嗎?

  28. 周部長弘憲

    對,還是有。

  29. 王委員育敏

    占多少比率?

  30. 周部長弘憲

    我們目前沒有統計。

  31. 王委員育敏

    本席希望你們可以將資料送給本席。

  32. 周部長弘憲

    好。

  33. 王委員育敏

    因為本席很好奇,如果沒有人達到行政院所設的這個門檻……

  34. 周部長弘憲

    年資很短的人是有可能的。

  35. 王委員育敏

    如果沒有人達到這個標準,那就形同虛設了,設這個樓地板的意義並不大,因為多數人所領的金額都比這個門檻還高出很多,你了解我的意思嗎?畢竟政務人員和公務人員的薪資待遇不一樣,設定為3萬多元,恐怕實際上在這個樓地板以下適用這個規定的人真的是不多。

  36. 周部長弘憲

    對,但是還是有需要。

  37. 王委員育敏

    本席希望你們再提供詳細的資料給本席。

  38. 周部長弘憲

    好。

  39. 王委員育敏

    另外,你們這一次特別把民間人士任政務官也可以加入離職儲金,本席不太了解這個改革為什麼會是這樣的改法,因為我有算了一下,如果是民間人士擔任政務官,將來也讓他們加入離職儲金,政府每年要提撥的金額可能高達400多萬元,因為現在不斷的放寬將常務改成政務任命,以二級機關來講,目前立法院通過初審,將來要多增加26個首長可以任命政務官,如果是政務官的話,以最高月俸俸給的2倍來計算,要提撥12%,然後政府要負擔六成五,算起來一年就要463萬元。我們的年改不是希望可以再減少支出嗎?但是從這個規定看起來是會多增加支出。

  40. 周部長弘憲

    因為95,250元這個部分是只有部長才有這個月俸,如果是政務次長的話就是53,075元而已。

  41. 王委員育敏

    但是還是要多增加支出嘛!而且將來三級機關的常務還要改成可以政務任用。本席的意思就是說,將來政務的員額一直在增加,這邊又對擔任政務官的民間人士予以放寬,原本並沒有這樣的規定,將來通過以後就要保障他們可以加入離職儲金,是不是這樣?本席有沒有誤解?

  42. 周部長弘憲

    因為我們認為有工作就必須有薪資,有薪資就有年資,有年資就必須要有退休的保障,所以這只是一個基本的保障而已。

  43. 王委員育敏

    但是以前沒有,為什麼未來要增加?我們這一波的年改不是什麼都要往下砍嗎?可是本席看到這一點,就會覺得這樣會不會跟我們年改的方向不一樣?現在政府的財政困難,我們應該要減少支出,所以對基層的公務人員也都是一樣砍啊!那為什麼對從民間來當高官的人從本來不給變成要給呢?

  44. 周部長弘憲

    因為我們認為93年那次改革有一點矯枉過正,以一個部會來講,很有可能只有部長完全沒有退休給付,在一個部裡面,常任文官當然不用講,包括技工工友、約聘僱人員,不是有退休金就是有離職儲金,常常只有部長或政務次長沒有,因為他們是從民間來的,他們做了3年,都沒有年資,也沒有任何給與,我們認為這樣是不合理的,也就是說每個有工作的人就要領有薪資,有薪資就必須有年資,有年資就要有退休的給付,這樣才能讓他們在退休以後有基本的保障。至於金額高低,大家當然可以來斟酌到底……

  45. 王委員育敏

    不過現在這些政務人員都是來來去去,都是流水的官,每個人平均在任的期間都不長,事實上,對他們的退休保障其實影響也沒有那麼大,總統一任是4年,能夠當這麼久的部長也不多啊!像之前勞動部、衛福部的部長都不到1年的時間就下台了,所以像這樣的保障到底有沒有實益呢?現在這些政務官的流動率真的是太高了,未來我們是不是要多設這樣的機制,等到進行逐條討論的時候大家可以再來討論,其實他們實質上的受益也沒有那麼高,因為流動率真的是太高了,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政務官真的是來來去去,做不到1年的人所占的比率不少,所以將來是不是真的是有需要設這樣的機制,我覺得可以等到進行逐條討論的時候再來好好的討論一下,謝謝。

  46. 周部長弘憲

    好,謝謝。

  47. 主席

    請林委員為洲發言。

  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9. 呂司長明泰

    黃委員跟民進黨針對這個條文的提案,都可以含括在考試院送出來的版本中。考試院在處理第三十七條的時候,主要是希望政務人員的退職制度能夠更合理,有些制度我們希望在法律公布生效以後馬上就實施,凡是涉及到要扣減的部分,就訂定一個統一的施行日,所以我們才會有除了某些條文另定施行日之外,其他的都是公布日就施行。

  50. 主席

    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

  51. 王委員育敏

    因為剛剛銓敘部是這樣講,而且前面有一些條文是保留的,所以這個條文是不是要保留其彈性?一個是保留,一個是照考試院的版本。

  52. 呂司長明泰

    就是照這個過,反正關鍵在那邊。

  53. 王委員育敏

    所以你們到時候會看每個條文,然後擇定公布日期,這樣是更有彈性的作法,我贊成。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王育敏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