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質疑年改以大帽子一體適用,沒有特殊情況的考量。「這讓我想到年改的大帽子沒有特殊情況的考量,這是非常悲哀的」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質疑政府操之過急,硬要以坦克車方式強行通過年改。「我不知道這個政府到底在急什麼?硬要以坦克車的方式通過年改。」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對退休超過十五年的公務員及退休超過十六年的老師追溯調降退休金,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法律最基本的ABC就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即便如我方才所說被判1到3年的罪刑,追溯期也只有15年,逃漏稅的追溯期是7年,欠稅的追溯期是15年,為什麼現在公務員退休超過15年,你還要追殺他們?老師退休超過16年者,你也要追殺,請告訴我們為什麼?」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年金改革對文官苛刻、修理,卻獨厚政治任命的人。「整個年金改革給大家的感覺是對文官苛刻,苛刻,再苛刻;修理,修理,再修理,但是獨厚政治任命的人。」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年改是雙輸,統統都減少給付,年輕人也沒有增加給付。「年改雙輸,統統都減,年輕人也沒有加,難怪年輕人對蔡英文的滿意度也大幅下降。」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年改是沒有贏家、全面多輸的改革,削減現有退休軍公教人員的給付會減少花錢機會而影響國內GDP與內需。「這次的年改可謂是一個沒有贏家的年改,亦是台灣全面多輸的年改!我們看到現有退休的軍公教人員在被砍之後,因為錢少了,相對的花錢的機會也就少了,這對國內的GDP會有影響」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認為一例一休造成的後遺症還在,因為訂定的法律像一件西裝、一雙鞋子要所有高矮胖瘦的人都穿,沒有考量特殊情況「但是不要忘了一例一休造成的後遺症現在還在。昨天我有機會碰到一個小工廠的小老闆,他一直抱怨一例一休,因為我們訂定的法律是一件西裝大家穿,一雙鞋子大家穿,不管身材是高、矮、胖、瘦統統一樣。」發言紀錄
- 賴委員士葆
(9時39分)主席、各位同仁。有關第二十二條是在談論公務員有以下情況,應予資遣,第一款是機關裁撤;第二款是現職工作不適任,經過調整後仍不適任;第三款是依其他法規規定要資遣。可是它有一個第二項是非常弔詭的第二項,因為以機要人員任用的公務員就不適用。用白話文講是什麼意思?就是只要是長官帶來的人,怎麼樣不適任都沒有關係。這是很明顯的政治條款,這一項應該拿掉。其他不適任的人都要fire,但是長官帶來的人不可以。各位可以想一下,整個年金改革給大家的感覺是對文官苛刻,苛刻,再苛刻;修理,修理,再修理,但是獨厚政治任命的人。我們看到民進黨執政之後,要把三級機關的首長─署長、局長改成政治任命。中華民國自從2016年民進黨執政之後,文官幾乎沒有前途了,不要說十四職等,他們要升到十三職等馬上就被卡住了,因為政治任命就過了。這個條款再次凸顯政治色彩太濃,對國家法制的發展是很大的創傷,對文官體系是一大扼殺。我不知道為什麼審查會通過的,還是保留這一項。政治任命的官員犯什麼錯、再怎麼不行或是IQ等於零,也可以繼續用,因為他是長官要用的人,長官要用的人不可以fire,其他人都可以,為什麼對文官這麼嚴苛?為什麼對政治這麼寬鬆?
最後一點我要提到「呷緊弄破碗」,這次的年改大家真的要仔細的、好好的討論,有這樣的時間讓我們發言,我們要感謝整個朝野大家的努力,但是不要忘了一例一休造成的後遺症現在還在。昨天我有機會碰到一個小工廠的小老闆,他一直抱怨一例一休,因為我們訂定的法律是一件西裝大家穿,一雙鞋子大家穿,不管身材是高、矮、胖、瘦統統一樣。我們現在在處理特殊的情況,事實上,像這幾個條文都在處理特殊的情況,這讓我想到年改的大帽子沒有特殊情況的考量,這是非常悲哀的,等一下我再講,謝謝。
- 主席
謝謝賴委員。
請林委員為洲發言。(不在場)林委員不在場。
請徐委員永明發言。(不發言)徐委員不發言。
請許委員淑華發言。
- 許委員淑華
(9時43分)主席、各位同仁。公務人員的退休種類原先只有兩種,分別是自願退休及命令退休,由於考量目前公務機關確實存在部分公務人員有不適任的現象,因此將命令退休的條件再規範為年滿六十五歲者之屆齡退休及因久病不癒或工作質量不符合要求者之命令退休兩種。事實上,100年的新制已經將退休的種類改為自願退休、屆齡退休以及命令退休三種。我們考量目前公務機關裡確實有一些公務人員有不適任的現象,他們在配合機關裁撤、組織變更或業務緊縮,並依法令辦理精簡作業時,當然就可以申請自願退休。除了自願退休、屆齡退休之外,對於因公傷病致身心障礙而不堪勝任職務者,機關可以命令退休。公務人員經過國家考試而受有保障,現在第二十二條將資遣條件放寬了,但是機關裁撤、組織變更或業務緊縮是政府的問題,如果公務人員不願意退休,政府是不是能夠資遣這些人?事實上,因機關裁撤、組織變更或業務緊縮,並依法辦理精簡時,假如公務人員不願意申請自願退休,照理講,我們應該給予保障。如果未符合任職滿20年以上,或者任職滿10年以上,年滿50歲者,或任本職務最高職等年功俸最高級滿3年者,也就是不符合自願退休條件,卻因為機關裁撤、組織變更、業務緊縮而遭資遣的公務人員,可以說是毫無保障。另外,「現職工作不適任」是依照考績判斷嗎?再者,針對「經調整其他相當工作後,仍未能達到要求標準,或本機關已無其他工作可予調任」,都要非常明確的列舉出來,不能夠因為任何政治因素,或是長官個人的因素而隨意資遣公務人員。以上建議,謝謝。
- 主席
謝謝許委員。請廖委員國棟發言。
- 廖委員國棟
(9時48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要持續剛剛第一次發言還沒有講完的部分。我再次聽到有幾位委員提到年改勢必要走,但是要怎麼樣走得好,走得完整,走得讓人心服口服?軍公教人員是非常重要的內涵,如果原則堅持不住,霸王硬上弓,甚至訂出時間表,規定在一定時間內要做,那是非常不人性的事。大家一再強調,修法、變法是非常重要的事,但是如果操之過及,不單單可能失敗,也可能造成受影響民眾終生的遺憾跟怨恨。我們看到許多軍公教朋友明明面臨年改像一部坦克車開過來,他們還是每天在青島東路、濟南路上,不停的、大聲的、聲嘶力竭的表達他們的怨懟跟不滿。作為一個政府,尤其是主其事的蔡英文總統本人,不要躲在總統府裡面。過去我們看到蔡總統剛當選的時候,走到哪裡,面對民眾大聲對他說話的時候,他的標準動作是將一隻手靠近耳朵表示聽到了,但是聽到又怎麼樣?聽說後來他不再聽了,他告訴民眾拍桌子就好,現在拍桌了,情況還是沒有改變,結果我們看到總統直接躲起來了。這麼多重要的國事,關乎人民權利的事情,一再的被民眾、人民批判,但是我們看到總統躲在總統府的冷氣房,任令民眾在外面抗爭、風吹雨打,我們沒有看到民進黨政府有一點點心理的虧欠。本席呼應剛剛其他委員提到的,年改不應該有時間表,而是要循序漸進,溫和的改革。
- 主席
謝謝廖委員。報告院會,各黨團推派登記發言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現在處理第二十二條,本條在協商時沒有人提出修正動議,所以照審查會條文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審查會條文通過。
現在宣讀第二十三條。
第二十三條 各機關對於公務人員之資遣,應由其服務機關首長初核後,送權責主管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構)核定,再由服務機關檢齊有關證明文件,函送審定機關依本法審定其年資及給與。
依前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三款資遣者,其服務機關首長考核予以資遣之前,應先經考績委員會初核;考績委員會初核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及申辯之機會。
前二項所稱服務機關,於人事、政風及主計人員,比照第二十條第三項規定認定之;所稱權責主管機關,比照第十七條第五項規定認定之。
- 主席
由於廖委員國棟要與陳委員學聖調換發言順序,先請陳委員學聖發言。
- 陳委員學聖
(9時51分)主席、各位同仁。昨天我談到慈悲的殘酷,今天希望勾起大家一些回憶。2014年發生太陽花學運事件,當時的警力非常吃緊,苗栗竹南分局大山派出所副所長柯雄飛(45歲)因為中風引發敗血症死亡,同時還有我們駐衛警的小隊長也中風,一個保五的隊員也因此因公傷亡。今天當我看到有很多警察在外面的時候,我心裡滿感觸的,同樣的場景,不過才幾年的時間,很多人都忘記了警察的辛勞。
我要幫助大家回憶,在2012年4月,被台南警界譽為「台南第一衝」的白河警分局刑事小隊長林宏星,率三名偵查員緝毒時,遭毒品通緝犯李國麟隔門開槍,打中左胸,送醫傷重不治。同年,一架海鷗救護直升機在蘭嶼外海進行救援作業時意外墜海,造成5人殉職。2014年8月發生高雄氣爆,包括消防局主秘林基澤、小隊長劉耀文、黃國棟、隊員王中、莊政潔、義消總隊副總幹事黃尚強等6人因公殉難。桃園新屋保齡球館在2015年1月20日發生大火,6位消防隊員因公殉職。2016年3月12日海巡隊特勤蔡宗達為了救人,寧可提高風險,自己吊掛在直升機外,不幸遭旋翼擊中腿部死亡。2016年11月4日龜山分局女警陳明慧(31歲)因為追捕酒駕者死亡。2016年12月1日新北市消防局南勢分隊小隊長張哲偉,剛執行完捉蛇任務後,趕至火場救火,因公殉難。2017年6月17日的警察節,警政署PO出13年前發生的一件重大刑案,2名小隊長葉錫財、李進富為了不被歹徒發現搶救肉票,脫下防彈背心,雖然歹徒被擊斃,肉票順利獲救,但葉錫財、李進富2位英勇的警察也中彈身亡。舉了這麼多事件,還有很多沒有列出來的,希望民進黨的同仁刀下留情,謝謝大家。
- 主席
請廖委員國棟發言。
- 廖委員國棟
(9時55分)主席、各位同仁。我們在修訂這些條文時,除了剛剛一再強調的溫和、人性、細膩之外,很多的背景數據也是非常重要的參考。這次不管在朝野協商也好,甚至是在審查會也好,我們注意到背景數據不足,考試院做為主管機關,並沒有把整個背景數據放到我們面前,讓我們清楚地瞭解影響是巨大的或是小的。「適當」是非常重要的,你要修沒有問題,但是要修的適當。特別是昨天我們提到原住民的條款時,我們謝謝所有的政黨都支持鄭天財委員及我所提的原住民的條款,這就是細膩的一部分,我們明知他們的平均餘命比一般全國民眾的平均餘命少了6至8歲的事實,我們就依據事實做修訂,這就是適當的、細膩的。
- 我們所有業務的樣態應該要更細的分類,像榮民總醫院作為全國首屈一指的醫院,他們有些業別,例如
護理要排三班、X光要排三班,還有很多技術性的業別都是排三班制。他們向黃國昌委員陳情,也向我們辦公室陳情,如果按照現在的狀況,不管是85制、90制或是75制,當他年逾50歲、年逾55歲時還不能退休,但他已經沒辦法做原本技術性的工作,護士或護理人員可能已經找不到血管無法打針,這時候他已經不能再繼續執行他的業務,但是我們還是規定他要10年後才能退休,這就是不符人性之處,我們應該要再細膩一點。
最重要的是,我們不要用既有的成見去看整個軍公教年改的修訂,我們要用同理心,要像砍自己一樣去做文字修正,如此會更為合理。
- 主席
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 曾委員銘宗
(9時58分)主席、各位同仁。本條是規定公務人員資遣的相關程序,本條明文規定,資遣在機關首長核定之前,應先經過考績會的核定,而且要給予當事人陳述及申辯的機會。對此本席沒有特別意見,但是本人在過去幾天一再強調,改革必須有配套,有配套之後改革才能更為周全,也更能保障所有公務人員的權益。
鑑於本次年金改革會變更公務人員的退休條件,本人預期本法實施後,恐有大量權益受損的救濟案件,因此,本席要求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應該公正客觀執行職務,以保障公務人員應有的權益,並建議參照勞資爭議處理法第六條規定,由相關機關提供公務人員適當的協助,本人並在司法委員會提議作成附帶決議,藉此機會要拜託大家支持這項附帶決議,讓權利有可能受損的公務人員,有一個法律救助的機會,希望相關主管機關協助他做相關法律的扶助,所以再次跟各位委員報告,雖然改革有其必要性,但是要有配套,才能讓改革更為順暢,且更能保障公務員的權益,也讓他在職期間能更盡忠職守,為國家社會做最大的貢獻,因此拜託並要求在座的各位委員,我所提的附帶決議是改革的必要條件,敬請大家一起來支持,謝謝。
- 主席
請楊委員鎮浯發言。
- 楊委員鎮浯
(10時1分)主席、各位同仁。有關第二十三條,大致上大家並沒有太大的歧異,但是就像我昨天一直不斷反覆強調的,我們今天才審查到第二十三條,接下來還有很多條文要審,在這個過程當中,就像我一直強調的,我們缺乏同理心,同時整個過程非常粗糙,非常急就章,不管是資遣的部分,或是權益保障的部分,甚至我們討論到一些極端的個案,或是一些相互排擠的狀況,在這些過程中,就像方才曾銘宗委員所說的,我們並沒有看到周全的配套,也沒有考慮在這麼急迫的情況下通過之後,許多相關因應行政作為所應補救的部分。此外,我們也沒有看到同理心的展現,剛才聽到陳學聖委員列舉了非常多因公受傷或殉職的軍警消公教人員案例,我聽了心裡非常沈重,我要提醒我們所有同仁,當你們以勝利者之姿坐在這裡吹著冷氣,看著法案時,這些消防隊員衝進火場進行搶救時的當下,他的腦袋裡有想到他的退休金嗎?當警察在街頭持槍與匪徒激戰,甚至有生命危險之虞時,他仍然毫不猶豫、奮不顧身衝上前去,這時他腦袋裡想到的是他的退休金嗎?當公務人員為了完成上級交代的任務,為了社會的進步,為了政府施政的穩定,不眠不休,出現過勞的情況時,他所考慮的是他的退休金嗎?我要懇請我們所有的同仁不要以一副勝利者之姿,動不動以輕蔑的語氣說,這條要給他,那條可以放,或是這部分我再加一些,我要提醒大家,你這是把他們原本應有的掠奪、裁減過來,並不是施捨給他們,接下來我們還有很多條文要審理,我要拜託我們所有同仁,不要再以一副勝利者之姿來施捨這些被你們剝奪的軍公教人員,而應以同理心,周全的配套來思考怎麼讓這些受到改革影響的軍公教同仁們能有一個更好、更能接受的方案。謝謝。
- 主席
請徐委員永明發言。(不發言)徐委員不發言。
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 賴委員士葆
(10時4分)主席、各位同仁。這次的年改可謂是一個沒有贏家的年改,亦是台灣全面多輸的年改!我們看到現有退休的軍公教人員在被砍之後,因為錢少了,相對的花錢的機會也就少了,這對國內的GDP會有影響,我們的政府聲稱今年GDP表現不錯,可望破2,但是不要忘了,今年的GDP轉好,是因為外銷情況好,但內需的情況實在是慘兮兮,多少飯店對外求售要先打個對折再說,加上房地產也不景氣,但是我們看到什麼,我不知道這個政府到底在急什麼?硬要以坦克車的方式通過年改。我要提供各位一項數據,告訴各位一個重要的事實,報稅時短報、漏報的追溯期是7年,欠稅的追溯期是15年,被法院判決有罪1到3年,通緝時間是15年,亦即被判1到3年的罪刑,經過15年之後就無罪了;欠稅滿15年之後就不用繳了;短報、漏報7年之後就可以不繳了,然而這些軍公教人員有欠政府的錢嗎?有漏稅嗎?有被通緝嗎?統統都沒有,這是一個比較benchmark,既然公務員、老師、軍人沒有逃漏稅、沒有欠稅,沒有被通緝,那為什麼要受到比通緝、欠稅、逃漏稅還要嚴苛的對待?法律最基本的ABC就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即便如我方才所說被判1到3年的罪刑,追溯期也只有15年,逃漏稅的追溯期是7年,欠稅的追溯期是15年,為什麼現在公務員退休超過15年,你還要追殺他們?老師退休超過16年者,你也要追殺,請告訴我們為什麼?這就是我們替軍公教不服的地方,年改雙輸,統統都減,年輕人也沒有加,難怪年輕人對蔡英文的滿意度也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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