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逐條討論─

時代力量時代力量・新北市第12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年金改革應堅持年金永續與世代正義的價值「我們一再地標示年金永續與世代正義的價值,這正是本黨的立場」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質疑若年金缺口最終由國庫負擔,年輕人及下一代的負擔是否會增加,認為應認真思考並向年輕人負責「但是,如果是要國庫負擔,這些年輕人、我們的下一代,他們的負擔會不會增加?這是我們要留給他們的嗎?」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認為依照考試院或中國國民黨所提版本,將會加速年金破產的速度「如果依照考試院或中國國民黨所提出版本,將會加速年金破產的速度」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認為若依照時代力量黨團計算的版本通過立法,至少在接續40年期間年金不會有破產的問題「如果是依照時代力量黨團所計算的版本通過立法,至少在接續40年的期間,年金不會有破產的問題。」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建立自動財務平衡機制,基金績效好時讓公務人員多拿一點,若不如預期則為了下一代未來拿少一點,且不追回以前領取的部分「因此我們要建立自動財務的平衡機制,當基金績效好,讓我們辛苦的公務人員多拿一點,但是,如果沒有辦法如我們所預期時,能否為了我們的下一代去考量?我們沒有要追回以前領取的部分,只是希望大家未來的時候能否拿少一點,這就是我們的主張。」

發言紀錄

  1. 黃委員國昌

    (9時14分)主席、各位同仁。第二十一條因公傷病的條文設計,最大的關鍵在於相當因果關係的認定,任何瞭解法院在實際審理案件認定的人,都知道一個特定傷病的結果,是否因公所致,往往是最困難,也是最難以舉證的部分,雖然在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的但書,針對特定事項予以減輕證明度,甚至到轉換舉證責任等一般性的規定,但是這樣的規定,能否落實在因公傷病的具體脈絡裡,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清楚的判例法。

  2. 正因如此,我們肯定鄭天財委員在因公傷病這件事上提出建議,希望能夠對舉證責任有進一步的處理,剛剛也有委員提到,這件事情希望能夠有更細緻的討論,因此,時代力量黨團提出一個修正動議,希望能夠將鄭委員對這件事情建議的良法美意,更具體、更細膩的反映在條文中,我們認為本來在審查會初審通過的條文,要求由服務機關證明,公務人員之身心障礙確與因公傷病具有相當因果關係,這樣的法律用詞,與希望能夠減輕及降低公務人員在因公傷病時,就相當因果關係,沒有辦法按照一般民事訴訟法要求的證明度水準加以證明時,產生嚴重的衝擊。

  3. 在黨團協商過程中,我們一而再、再而三希望所有的政黨都能夠支持,在因公傷病相當因果關係的認定上,給它更細膩的處理,若審查小組就因果關係的審酌,在公務人員已就其因果關係的存在提出釋明,除非有反證,否則應認定其有因果關係之存在,在這個脈絡之下,按照這個特殊的情況,給予必要的保護。

  4. 主席

    請陳委員怡潔發言。

  5. 陳委員怡潔

    (9時18分)主席、各位同仁。有關第二十一條的修正動議,親民黨黨團認為,在因公傷病的認定方面,往往會出現服務機關認為是因公傷病,而轉送到銓敘部認定的時候,卻被審查小組所駁回,所持的理由通常大多為無絕對之因果關係。

  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 主席

    請徐委員永明發言。(不在場)徐委員不在場。

  8. 請黃委員國昌發言。

  9. 黃委員國昌

    (14時17分)主席、各位同仁。對於沒有爭議的條文,時代力量一向的立場是希望不發言,俾利整體會議進行更為順利,不過,因為中國國民黨委員一而再、再而三的指教,所以我們認為還是有一些重要的基本觀念必須加以釐清。第一個問題,對於目前在立法院所提出各種不同的版本,早上有委員指教,不管依照哪一個版本都只是讓年金破產延後幾年而已,對於年金破產的結果並不會有影響。我要向大家說明,如果依照考試院或中國國民黨所提出版本,將會加速年金破產的速度,時代力量黨團在提出我們的版本時,就很清楚的計算過在各項制度彼此的連動及其合理性,我們一再地標示年金永續與世代正義的價值,這正是本黨的立場,我們為此立場向我們的選民負責。如果是依照時代力量黨團所計算的版本通過立法,至少在接續40年的期間,年金不會有破產的問題。

  10. 早上我又聽到另一個論調,年金破產是假議題,從不管是哪一個版本都會破產到突然又變成了假議題,因為最後國庫會負擔,沒有錯,如果最後是國庫會負擔的話,就回答了此次年金改革對我們的年輕人會有什麼影響。他們的薪水不會因為這一次的年金改革而有所增加,這句話是正確的,我們希望提升年輕人的薪資水準,就必須要透過其他的措施,但是,如果是要國庫負擔,這些年輕人、我們的下一代,他們的負擔會不會增加?這是我們要留給他們的嗎?這才是我們現在必須認真思考向我們這一代年輕人負責最重要的問題。

  11. 也有人提到基金績效,我們一而再、再而三地說,我們都希望基金的績效好,無庸置疑,因此我們要建立自動財務的平衡機制,當基金績效好,讓我們辛苦的公務人員多拿一點,但是,如果沒有辦法如我們所預期時,能否為了我們的下一代去考量?我們沒有要追回以前領取的部分,只是希望大家未來的時候能否拿少一點,這就是我們的主張。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黃國昌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