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對於過勞而因公過世的基層員警,其家人也應該有保障「對於過勞而因公過世者,他的家人也應該有保障」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認為這次年金改革沒有真正解決退撫基金的問題「我們覺得年金改革沒有真正的解決退撫基金的問題」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主張應全盤檢視改革條文是否符合退休人員的生活規劃,不要為了改革而快速砍退休金「所以我覺得我們要全盤的去檢視一下我們所做的,不要為了改革所快速的砍了他們的退休金。」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這次年金改革對被改革的軍公教人員很不公平「對於被改革的軍公教人員來講,其實是很不公平的」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主張年金改革應堅持「溫和、理性、漸進」,反對任何粗暴手段及把軍公教人員貼上不公不義標籤「我們只有堅持一個理念,就是「溫和、理性、漸進」的改革。「溫和」就是反對任何粗暴的手段,反對把為國奉獻的軍公教人員貼上不公不義的標籤。」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質疑過去政府對退休保障的承諾可以不算承諾,這次政府給的承諾未來是否還算數「過去政府的承諾可以不算承諾,那這一次民進黨政府給的承諾,未來還算數嗎?」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現行因公撫恤制度對辛苦值勤的員警缺乏保障且不公平、不合理「您認為這樣的制度對於辛苦的值勤員警有保障嗎?公平嗎?」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目前許多有關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的條文對遺屬非常不友善「但我們發現目前有許多條文對於遺屬都是非常的不友善。」發言紀錄
- 林委員麗蟬
(10時13分)主席、各位同仁。第四十八條規定退休人員生前預立遺囑,其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的相關辦理事項,主要內容都是參照原退休法的規定,另外為配合衛福部辦理兒童權利公約法規的檢視,採納相關民間團體的審查建議,要求在指定受益人時,應優先考量未成年子女的權益,因此增訂保障亡故退休人員未成年子女領受比率的規定。但從一開始年改會的討論中,其實對公務人員遺屬就非常的不友善。
遺屬年金原本叫做月撫慰金,月撫慰金的現行制度是月退休金的二分之一,配偶起支年齡為55歲,退休生效時具2年婚姻關係。依據年改會討論後公布的版本,降低給付標準為月退休金的三分之一,配偶請領年齡為65歲,且規定退休生效時已具15年婚姻關係,也就是外界所稱的「嫩妻條款」。草案在考試院審查時,才放寬改成公務員遺屬只要婚姻存續10年以上,年滿55歲,即可領月退休金二分之一的遺屬年金。
發給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的用意都是為了照顧公務人員的遺屬,但我們發現目前有許多條文對於遺屬都是非常的不友善。前陣子蔡英文也說年改不要偏離年改會的版本太多,但我們卻看到許多規定都是越來越嚴苛。國民黨在這幾天的院會中,針對每條條文踴躍發言、逐條討論,其實我們只是期待大家能夠友善看待這次的年改,我們不想讓大家誤以為我們都很安靜而沒有意見。對於被改革的軍公教人員來講,其實是很不公平的,所以國民黨必須嚴格監督,為人民發聲,我相信這一點人民應該都可以看得到。
- 主席
請蔣委員萬安發言。
- 蔣委員萬安
(10時17分)主席、各位同仁。第四十八條主要是規範遺屬年金該如何分配及分配順序的問題,這幾條關於遺屬年金的條文都是連動的條文,第四十五條條文比較有爭議,也就是說,在這次的修法當中,對於遺屬年金原本可以留給配偶領取的部分,如果配偶是公務人員,那麼就不能領取遺屬年金,我認為這是非常不公平的,這等於是在變相懲罰公務人員的家庭。相信大家都很瞭解歷史背景與脈絡,從過去以來,有許多家庭夫妻雙方都是公務人員,如果今天通過這樣的規定,那麼當一方不幸死亡時,因為另一半的身分也是公務人員,所以就沒有辦法領取遺屬年金,這是非常不公平的。相較於其他職業別,尤其勞保也沒有像這樣的排除適用,對於公務人員來講,情何以堪?雖然剛才有委員提及對於家庭狀況特殊者有例外的適用規定,但是在修法過程中,有很多保障弱勢的條文執政黨都沒有接受,包括育嬰留停政府補助50%、擔任危勞職務年資滿20年且年滿50歲者即可領取退休金等等,執政黨委員都沒有加以支持。我認為像這樣的遺屬年金規定,其實非常不合理。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年金改革進行至今,可以清楚地看到蔡政府及民進黨想要以這種大砍軍公教的政治操作來挽救蔡政府已經低到兩成的民意支持度。這種砍公教來救自己聲望的作法,真的能夠發揮作用嗎?其結果令人質疑!加上民進黨黨團一再偏離年改會決議,根本就是把蔡英文不要偏離年改會決議太多的指示當做耳邊風,對於這種躁進的改革方式,全民都看在眼裡。民進黨黨團主導的這種爆衝修法,不僅背信於公教人員,也無助於蔡政府想要拉抬執政無能的形象。在面對選票的壓力下,將會有愈來愈多的綠營縣市長及立委、市議員反對民進黨黨團以這種多數暴力的方式,大砍全體軍公教警消人員退休問題的法案。只要軍公教警消能夠團結在一起,一定可以讓無能的蔡政府聽到人民的聲音。
- 主席
請林委員麗蟬發言。
- 林委員麗蟬
(13時46分)主席、各位同仁。針對第五十七條公務人員因公撫卹金標準,本席發表以下建議。我認為國家對於因公殉職者應該給予適當保障,但在現實層面上,本席認為因公撫卹的法條還有許多需要改善的不足之處。以基層員警而言,因為他們長年累月的輪班,步入中年後身體機能衰退,所以本席非常關心基層員警的健康及基本權益,對於撫卹金制度面的問題,期盼政府能夠重視。
本席之前也關心一則社會新聞,兩個兄弟都是基層員警,非常遺憾的是,他們接二連三的因過勞而過世,卻因為不符合因公撫卹條件,無法領取撫卹金。這些公務人員為國家奉獻青春與一生,任勞任怨並辛苦的付出,雖然我們在此覺得很疲憊的一直談,聽的委員也覺得很疲憊,可是外面的警察卻要冒著炎熱的天氣在保護我們的安全,怕我們出去被打。對於他們的辛苦在最後一段因公殉職之後,他們的遺屬卻無法得到該有的保障,請各位同仁有點同理心,您認為這樣的制度對於辛苦的值勤員警有保障嗎?公平嗎?如果這種不幸的事發生在在座各位的家人身上,您覺得合理嗎?
本席認為年金改革必須將心比心,重視公務人員的權益與保障,年金改革不只是喊一喊而已,應該要有相關的配套措施,讓配套措施來保障公務人員,尤其是基層的警察。對於過勞而因公過世者,他的家人也應該有保障,而不是坐在這裡聽國民黨在為他們發聲而感到很煩,其實他們更辛苦!針對這部分,政府應該好好思考,你們要將心比心!
- 主席
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 曾委員銘宗
(13時49分)主席、各位同仁。第五十七條規定的是公務人員因公死亡加發一次撫卹金的發放標準,主要有三款情況,第一款是執行搶救災害(難)或逮捕罪犯等艱困任務時,面對存有高度死亡可能性之危害事故,仍然不顧生死,奮勇執行搶救或追捕任務,以致死亡者,加發50%之撫卹金。第二款是於辦公場所或奉派公差(出)執行任務時,發生意外或危險事故或遭受暴力事件,以致死亡者,加發25%之撫卹金。第三款是於辦公場所或奉派公差(出)時猝發疾病,以致死亡者,或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者,加發10%之撫卹金。也就是說,公務員因公死亡視其不同事由加發10%到50%之撫卹金。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三)依第六十一條規定發給之殮葬補助費與勳績撫卹金。
- 主席
請林委員麗蟬發言。
- 林委員麗蟬
(16時45分)主席、各位同仁。這次國民黨經過好幾天的協商及院會程序,我們只有堅持一個理念,就是「溫和、理性、漸進」的改革。「溫和」就是反對任何粗暴的手段,反對把為國奉獻的軍公教人員貼上不公不義的標籤。所謂「理性」的改革,其實就像蔡英文總統之前說的「要充分溝通、溝通、再溝通」。但是實際上,軍公教卻淪為階級鬥爭的對象,根本就沒有溝通,我們在這裡看到的,就是抹黑、污名化,然後創造出她自己是改革的英雄。我不禁要問,這是蔡總統所謂的溝通、再溝通嗎?我們污名化退休人員,把他們變成是世代的不正義,是罪惡源頭,而18%更是一切不義年金的象徵。
之前,行政院新聞傳播處製作了一則政策溝通電子傳單,標題是「不公義年金一定要改」,下方還寫「為孩子,改年金」。這是什麼東西!實在讓人看不懂!我們先把軍公教人員貼上不公不義的標籤,然後告訴他們改革是為了下一代,我有兩位6、70歲的朋友,當年他們在「台灣錢、淹腳目」的時代,一個選擇當教職,為國家奉獻所學,教育我們的下一代,另外一位則選擇投入企業,那個時候真的是「台灣錢淹腳目」,大家都搶著做生意,誰要當老師?回到現在這個時刻來看,現在我們砍退休人員的年金,砍他們的18%,全部砍光光,這位當年的老師也只能怨嘆當初沒有跟另外那個朋友一起去做生意,否則,現在已經是股票上櫃公司的老闆,而不是被大家罵為是不公不義的教職員!
我覺得要改革可以,但應該採取漸進方式,而不是不斷罵他們是不公不義,貼上標籤污名化之後,讓他們在教育我們的下一代時,還要被孩子說是領了他們的錢,吃垮了台灣!
另外,我們看到蔡政府提出前瞻計畫,預計花費8,800億,這還只是基本的,經費可能是上兆元,所以國家不是沒有錢,國家只是想污名化退休人員而已,所以我認為年金改革還是要採取漸進方式。
- 主席
請張委員麗善發言。
- 張委員麗善
(16時49分)主席、各位同仁。我們現在進行的是第六十八條的討論,第六十八條是針對公務人員退休後所領的月退休金或是遺族所領之月撫卹金或遺屬年金,得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衡酌國家整體財政狀況及經濟環境、消費者物價指數、退撫基金財務盈虧及現職人員待遇調整與否調整之;這條是規定公務人員合理的月退休金及公務人員遺族所領之撫卹金及遺屬年金的合理領取方法,看起來好像是天下太平,但是執政黨的年改,根本混淆了常任文官與政務人員的分際,我們看到整個年金改革沒有贏家,全民皆輸,贏的只有執政黨為砍而砍的錯誤見解。對於公務人員的年金改革,執政黨大打考試院及年改會一個巴掌,因為兩個版本都不夠狠,所以無論蔡英文總統說不要跟年改會相去甚遠,不要差太多,但是今天我們在這麼快速的時間內通過18%優惠存款兩年內歸零,這是誰的版本?是段宜康的版本!現在整個民進黨操縱在段宜康委員的手裡!現在的蔡英文總統是已經跛腳了嗎?難怪他的民調直續下降,而現在整個公務人員是怨聲載道,民怨沸騰。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呂委員玉玲
(17時4分)主席、各位同仁。為保障公務人員及其遺族基本的經濟安全,同時,避免公務人員或遺族請領的退撫給與款項,在匯入金融機構帳戶後,存款將無法受到不得抵銷或扣押的保障,也可能成為強制執行的標的,因此,參考勞動基準法、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保險條例及國民年金法規定,明定各領受人得視其經濟安排之需求,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各項退撫給與的所需,且該專戶之內的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的標的,以落實保障公務人員及其遺族之退撫權益,本席是給予肯定的。但是本條第四項為了維護法律的給付、發放的正確性,以及節省行政成本,因此明定各項退撫給與的領受人冒領或溢價,而由支給或發放機關收回的款項,不得受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之限制,如有溢價或冒領,當然要收回,但是實際上發放作業已與戶政、役政、入出境及司法院犯罪紀錄都有聯繫,且領受人也長期按月提撥繳費,要發生溢價、冒領,實在是不可能的。當然銓敘部基於防患於未然要如此規定,本席也不予置評。
- 主席
請林委員麗蟬發言。
- 林委員麗蟬
(17時6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認為,執政黨急著要立下政績,或著說想用年金改革來掩蓋政績不佳的執政,這樣的作法,犧牲了改革合理性,沒有辦法細膩地討論,產生社會階級的對立。
我相信,每一位國民,都踏踏實實生活在這片土地上,每一個人對退休後的生活都有一番規畫,有的人賺了一輩子的錢,還在繳交房子貸款,有的人在為兒女的教育努力,希望給後代一個更美好的將來,就像剛剛陳超明委員所講的,就是要培養我們的下一代,但是他們的夢想、願景,因為執政者急於粗暴地砍下年金,都要破碎了。
這些退休公務人員,因為信賴政府所給予的退休保障,因此在台灣錢淹腳目的年代,放棄企業領高薪的機會,選擇擔任公務人員,結果,當他們奉獻了一生,為台灣社會貢獻了所有工作的能量,為了獲得一個安穩的退休生活,政府卻告訴他們,請放棄你們部分的退休金。我想,將心比心,過去政府的承諾可以不算承諾,那這一次民進黨政府給的承諾,未來還算數嗎?
針對這部分,我覺得我們必須好好去檢視一下所有改革的條文,是否符合他們現在的生活、對退休生活的規劃,並不是每個人退休後都像大家所講的這麼的幸福、領得這麼多,有些人退休後要繳的是照顧者的費用,他要住一些付費很高的機構,所以我覺得我們要全盤的去檢視一下我們所做的,不要為了改革所快速的砍了他們的退休金。
本席要提醒蔡政府,「溫和漸進理性」的改革不是口號,溝通也不是口號,而是維持社會安定的力量,這也是我們講的將心比心、漸進的改革方式。
- 蔣委員乃辛
(17時10分)主席、各位同仁。有關第六十九條各項之重點,第一項規定退撫給與不得作為讓與、抵銷、扣押或供擔保之標的;第二項是可以開立專戶;第三項是專戶內之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第四項是冒領或溢領之款項覈實收回,不受前項之限制。我認為這是一個比較務實的條文,但整部年金法案卻不是一個務實的法案,其顯現的是政府的傲慢、政治的操作與推卸責任,這也是我們對整部法案的方向及精神遲遲不能接受的原因。我們都知道,年金改革最重要的就是因為基金不足、會倒閉,可是這些問題,政府都沒有責任嗎?難道都是公務人員的責任嗎?我們在整部法案裡,沒有看到一條條文是針對國家財政政府該做哪些事來訂定,也沒有看到在法案以外,政府對改善國家財政有何宣示與措施。對於基金的收益,我們也沒有看到行政單位把基金管理辦法送來,更沒有看到有關基金回收的百分比是否可以提高。從整部法案來看,有關基金的收益,一直維持在3%左右,而在105年公務員基金的精算報告中明確指出,基金收益達到6%時,基金可以增加3,000億元,而在條文中卻要把政府的財政狀況反映在年金的收入上,可是政府8,800億元的前瞻計畫就這樣丟…
- 主席
請黃委員國昌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這些都是在公務員還健在的時候,如果公務員失蹤以後,按照現在年改的條文,那些家裡完全要靠退休金的人,一毛錢都領不到,家中的經濟馬上就會出問題。本席認為這樣實在太不近人情,應該根據現行公務人員退撫給與定期發放作業要點第五點之六的規定,當事人失蹤以後只要親屬辦理失蹤登記就可以續領,直到滿7年改辦死亡登記後再另行處理,這樣是比較人道的做法。
- 主席
林委員麗蟬發言。
- 林委員麗蟬
(17時40分)主席、各位同仁。大家辛苦了,很多條文我們希望能多討論、多溝通,但是民進黨面對年金改革的關鍵條文不但是鐵板一塊,無法討論和調整,還離年改會條文越來越遠。其實降低政府支出並非年改會唯一的目標,還需要同時考量各方的觀點和凝聚力,不要為了降低成本而崩壞了政府的信用,造成公務人員的危機及對政府的不信任,從而無法全力以赴,影響的是全體國家的發展及競爭力。
法律最基本的是要維持安定性,不論是個人的安定性還是社會國家的安定性,否則就不需要訂定法律,用行政命令或行政法規訂定就可以了。政府保障公務人員在職及退休的生活就是保障國家施政的一致性和安定性,隨意破壞承諾,將相對造成政府效能的不穩定性,最後受傷的其實還是全國的民眾。請蔡政府三思,這是你樂見的嗎?
國民黨一直不斷呼籲、不斷堅持,希望關鍵條文不要鐵板一大塊,政府更要讓民眾明白,沒有什麼人是不公不義的,也沒有誰是竊取國家資產的小偷,改革也不是打倒某些職業族群,而國家財政不足要大家共同面對,努力解決問題。我們覺得年金改革沒有真正的解決退撫基金的問題,政府也沒有辦法考量到問題點在哪裡、要如何共同解決問題,只是不斷用鬥爭的方式。因此本席要再次提醒民進黨及蔡政府,只有尊重、同理和寬容才能讓改革順利進行,撕裂族群的手段不可能會達到改革的目的,請民進黨政府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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