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文吉於報告事項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山地原住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新進公教人員應改採個人專戶(確定提撥)制,還是維持原本的確定給付制?主張107年7月1日後初任公務人員的退撫制度應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並在公務人員退休撫恤法本法中規定。「針對第九十條本席有提出一個版本,我希望這應該適用於107年7月1日後初任公務人員者,其退撫制度應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且在本法另行規定。」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主張應採取漸進式、溫和式的改革,照顧軍公教人員為國爜牲奉獻的辛勞並肯定其辛勞。「我們在此苦口婆心,希望能夠採取漸進式的改革、溫和式的改革,能夠照顧到軍公教人員的辛勞,他們為國犧牲奉獻的辛勞應該要被肯定」

發言紀錄

  1. 孔委員文吉

    (9時42分)主席、各位同仁。經過這幾天馬拉松式的審查,到現在我們來到第九十條,回顧這90條的審查過程,我們非常的辛苦,幾乎都是照民進黨的版本通過。我覺得這次審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就像坦克車輾過來,殺得公務人員片甲不留、血流成河,真是情何以堪。我們在此苦口婆心,希望能夠採取漸進式的改革、溫和式的改革,能夠照顧到軍公教人員的辛勞,他們為國犧牲奉獻的辛勞應該要被肯定,但是這部年金法案就像一部坦克車碾過,殺得他們片甲不留、血流成河。

  2. 針對第九十條本席有提出一個版本,我希望這應該適用於107年7月1日後初任公務人員者,其退撫制度應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且在本法另行規定。我的問題有兩個,第一個,民進黨為什麼要提出112年初任公務人員者適用?何要6年之後提出來?可見得民進黨提出的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改革是假的,清算鬥爭是真的,騙取選票是真的。請你們講出為什麼要針對6年後新任公務人員實施,為什麼不用本席所提出的從107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員者適用?是不是將來對於112年7月1日以後任職的公務人員,民進黨還會提出另外一個更苛刻的辦法來對待?這點請民進黨的委員解釋。第二個,還要另以法律定之,既然同樣適用於公務人員,應該就在這一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中訂定,所以本席的版本是從107年7月1日初任公務人員者,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並於本法自行規定。

  3. 我們談了幾天了,要制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要對全國軍公教有所交代,要定法案,要光明磊落、要光明正大,既然你敢定,就從明年開始實施,為什麼還要等6年呢?請大家提出理由說明。

  4. 主席

    請黃委員國昌發言。

  5. 黃委員國昌

    (9時46分)主席、各位同仁。時代力量從一開始推出我們版本的年金改革法案,我們的政策目標非常清楚,就是希望年金可以永續、可以落實世代正義。我們肯定軍公教朋友對國家的貢獻及辛勞,我們也知道在這個時候進行改革會對他們造成一些衝擊,但是我們想說的是,為了我們的下一代,拜託這些軍公教朋友在既有太過優渥的制度下,未來能夠少領一點,讓我們一起為這個國家而努力。正因如此,當外界看到時代力量黨團的版本時,常常形容我們是砍最兇、最苛刻的。

  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 賴委員士葆聲明方才表決係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記錄。

  8. 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9. 孔委員文吉

    (10時23分)主席、各位同仁。這條其實很簡單,本法施行細則由考試院定之。但這卻讓我精神錯亂,彷彿時空倒置!請大家稍微回想一下,年改是從哪裡發動的?從總統府與年改會。現在這部法快定好了,卻又回到考試院身上,由考試院來訂定細則,為何不乾脆讓總統府來定施行細則呢?這條雖然沒有爭議,卻讓我覺得很諷刺,因為年改會發動年改之後,送到立法院審議,到了本條又把職權回歸憲法體制,請考試院訂定施行細則,實在很矛盾!簡直就是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

  10. 其次,年改法案一路審下來,本席所提建議也經過表決,現在本席想請教,為何初任公務員會從112年開始實施新制?為何新的退撫制度需另以法律定之?這些民進黨均未說明。我約略看過條文說明,說是為建立財政穩健的退撫制度,新進人員儲金制的轉換另以法律定之。即使如此,也必須講清楚說明白啊?難道112年之後新進的公務人員要實施另外的退撫制度?我們的退撫制度是一國兩制嗎?本席建議不但要從明年開始,且應該定在本法中,非另以法律定之,畢竟退撫制度本該一體適用,不是嗎?

  11. 看了本條,深深讓我覺得實在諷刺,因為又把職權回到考試院身上!看到條文才知道考試院的重要性,由年改會訂定改革版本,結果最後又回到考試院!

  12. 這可能是本席針對本法的最後一次發言,我所提出的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修正建議,是對公務人員最溫和、最寬鬆的版本,可惜未能通過,只能活生生地被否決、被封殺!我要再次提醒執政的民進黨政府,希望你們能體恤軍公教人員的辛勞,訂出合理且對其基本生存與尊嚴有幫助的版本來,我們仍有機會訂出更好的版本以照顧軍公教人員的尊嚴及待遇,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孔文吉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