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質疑考試院版本將現行年金制度失敗歸因於撥補率不足等因素及恩給制無法減緩財政壓力,卻未考慮公務人員3、40年前的薪資時空背景及恩給制存在原因。「考試院版本的提案理由中有寫到,現行年金制度的失敗,是因為撥補率長期不足、退休人數一直增加、退休年齡下降及人口結構高齡化造成的。提案理由中也出現「恩給制的色彩沒辦法減緩財政的壓力」這種檢討文字,完全沒有想到公務人員的整個時空背景下,3、40年前的薪資是如何,以及為什麼有所謂的恩給制。」新進公教人員應改採個人專戶(確定提撥)制,還是維持原本的確定給付制?主張109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的新退撫制度應採「繳多少、領多少」制度,且繳領多少及政府是否撥補、撥補多少都要詳細規劃。「本席建議「繳多少、領多少」的制度,但是要繳多少、領多少,都要詳細規劃;109年以後的新制度,政府到底還要不要撥補?要撥補多少?都要詳細規劃。」新進公教人員應改採個人專戶(確定提撥)制,還是維持原本的確定給付制?質疑段宜康委員版本允許現職公務員以結算方式轉清舊制,是因對年金未來悲觀而設的逃難條款。「倒是段宜康委員的版本,同樣是委由主管機關建立新制度,裡面卻多了一項規定,就是允許現職公務員可以用結算的方式轉清舊制。我們可以從這個版本看出,提案委員其實對年金的未來是非常悲觀的,所以才會設下逃難條款,保障民國109年以後的現職公務員。」發言紀錄
- 呂委員玉玲
(9時31分)主席、各位同仁。年金法案今天就會審查到最後一條,我們一直訴求溫和改革、社會平和,希望大家再一次用心想一想,將心比心,政府真的有做到苦民所苦嗎?
第九十條特別規定,會針對109年7月1日以後初任的公務人員建立一個新的退撫制度,這個新制依照考試院的版本,只要求主管機關銓敘部建立,並沒有要求什麼時候建立,以及用什麼方式建立,考試院的版本完全沒有規定。倒是段宜康委員的版本,同樣是委由主管機關建立新制度,裡面卻多了一項規定,就是允許現職公務員可以用結算的方式轉清舊制。我們可以從這個版本看出,提案委員其實對年金的未來是非常悲觀的,所以才會設下逃難條款,保障民國109年以後的現職公務員。
考試院版本的提案理由中有寫到,現行年金制度的失敗,是因為撥補率長期不足、退休人數一直增加、退休年齡下降及人口結構高齡化造成的。提案理由中也出現「恩給制的色彩沒辦法減緩財政的壓力」這種檢討文字,完全沒有想到公務人員的整個時空背景下,3、40年前的薪資是如何,以及為什麼有所謂的恩給制。
我們希望改革要循序漸進,在這種檢討中,未來要解決政府撥補的問題,以及非恩給制的新制度,它很有可能會走向個人負擔的制度。本席建議「繳多少、領多少」的制度,但是要繳多少、領多少,都要詳細規劃;109年以後的新制度,政府到底還要不要撥補?要撥補多少?都要詳細規劃。
這一條最後還是被保留了,到底會用誰的版本,我們不知道。我們在委員會討論了幾個月,然後法案到達院會,在審查方式上,民進黨一直都希望用自己的版本,所以最終請民進黨自己負責。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呂玉玲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