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昭順於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逐條討論─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要求院長和副院長撤除所有拒馬,因太多團體對年金改革有意見,需要再和他們溝通、協商「本席也要求院長和副院長,撤除所有拒馬,因為有太多團體對年金改革有意見,我們需要再和他們溝通、協商」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政府用一刀砍下的方式處理月退,讓退休教師難以勝任「可是現在政府用這種方式一刀砍下,對他們而言,難以勝任。」

發言紀錄

  1. 黃委員昭順

    (9時6分)主席、各位同仁。剛才柯委員已經提到,這個條文是大家在協商當中已經有共識的條文,讓校長、老師、專業技術人員的退休都由教師法規範,但是這讓我想到另一件事,今早我看到一則新聞,報導指出年改三讀通過省7,000億元,這樣的標題很聳動!而因為我的數學一直不太好,所以這兩天我看到這兩則相關的新聞之後,便很努力計算,昨日的新聞指出核四封存讓全民必須付出2,838億元,加上前瞻的8,800億元,總共要支出1兆1,732億元,如今年改可以年省7,000億元,換言之,這還不夠4,000多億元。

  2. 再者,原本年改版本指出退撫基金會在2031年破產,年改之後,可以延至2044年,經過坦克車壓過之後,大概可以延至2050年才破產,這是林萬億計算的,不是我計算的,但是所有人民要付出的價錢大概無法計算。

  3. 至於另一則新聞,我覺得葉宜津委員必須出來說明,因為剛才那個條文是大家在協商過程都有共識的,這個條文卻不是我們協商過程的共識,所以我們必須請葉宜津委員和參加這些記者會的所有委員出來講清楚,到底這個密室協商的「二年基礎」為何?這到底又發生何事?全教產也批他們被出賣,拒絕接受。這幾天我們一直和老師進行許多溝通、協商,我們很擔心在此的發言會影響到他們的權益,對於能否幫他們爭取到一年、兩年、三年或五年一事,我們也一直沒有把握,而且我們如何都沒想到連院長的協商都不算數,包括昨天的附帶決議,對於曾銘宗委員在協商時提的部分,還都必須休息之後,再到後面談。我們想知道,當葉宜津委員談這個時,他有沒有通知院長,其他黨團又知道嗎?還是你們以其他方式交換?

  4. 此外,本席也要求院長和副院長,撤除所有拒馬,因為有太多團體對年金改革有意見,我們需要再和他們溝通、協商,我們能不能再開幾個密室協商的洞讓他們和我們談?以減少這樣的開支,否則,整個國家的治理是有問題的,不管我們如何刪,還是無法填補1兆1,732億元這樣的洞。我們希望葉委員出來說清楚、講明白。

  5. 主席

    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6. 蔣委員乃辛

    (9時10分)主席、各位同仁。第二十一條是有關校長退休的問題,因為本條條文中明定必須依照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與第二款及第十九條的規定,如果符合退休條件時,可以自動申請提前退休,可是又受到原來條文的規定必須做滿兩屆才能退休,這對將來校長遴選及接近退休年齡的校長遴選,會造成很大的影響,所以在協商的時候排除了,也就是說,校長任職到第二屆超過一半時,就可依照第十八條及第十九條的規定申請退休,這符合校長實際的狀況,也符合校長的權益,本席認為這部分在協商時把它刪除值得大家肯定。

  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 主席

    李委員彥秀聲明方才表決與國民黨表決結果一致,列入紀錄。

  9. 請黃委員昭順發言。

  10. 黃委員昭順

    (9時59分)主席、各位同仁。第二十五條所規範的是「教職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申請退休或資遣者,學校及主管機關應不予受理」,規範的內容非常多,包括留職停薪期間、停職或停聘期間等等,本席現在要說的是,其實所有的條文,不管是學校或是主管機關,在不受理這些事情的時候,其實對這些退休教師的權益,影響是非常的大,過去大法官在解釋教師到底是公務人員或是勞工的時候,在釋字第308號決議文當中就提到,教師不再是公務員服務法所稱的公務員,而且在民國100年已經納入工會法,得以跟勞工一樣來籌組工會,但是在許多的法令中,我們又規範他們是公務人員,如果按照勞基法以及勞工保險條例的相關法規,退休金的請領跟勞工是否被判刑、是否有這些犯罪的行為,其實並沒有連動的關係,92年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就曾經判過,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勞動契約的時候,勞工仍得向請雇主請領所有的退休金,工資本質上跟其整個的價值,其實是沒有一定程度的的連動,所以雇主並不能因為懲戒或是解雇為由,來剝奪勞工請求退休金的權益。勞工一旦符合法定退休要件,雇主就不能夠做相關權益的影響,但是我們在這裡做這樣的規範,一手說他們是公務人員,一手規範他們必須接受懲戒,剝奪他們的退休金,但是我們一手又要取消他們的信賴保護原則,這樣的一個過程,會造成很多的對立,所以我們認為此處不應再做另外的規範,請民進黨懸崖勒馬,希望在要求老師的過程中,給予他們一定程度的寬鬆,請民進黨三思。謝謝。

  11. 主席

    請吳委員志揚發言。

  12. 吳委員志揚

    (10時2分)主席、各位同仁。這條講的是主管機關不准退休及資遣申請的相關法定事由,跟剛剛講的強制資遣的事由是有關聯性的,都是在規範教職員在相關條件之下的離場機制,這個當然規定得很詳細,但是我們仔細看這次政府推動年金改革的各項法案裡面,其實重點都還是聚焦在如何用多繳、少領、延退等方式來剝削現職公教人員以及退休公教人員原來政府對他們所做的承諾,卻很少提到要如何積極提升與改善退撫基金的操作績效及投資報酬,其實你應該正面去尋找改善目前退撫基金操作績效及投資收益的方法,比如說可以委由專業投資機構來經營退撫基金。

  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 每個人退休後如何領取退休金,涉及當事人如何規劃退休生活的方式,所以有多種退休金領取方式可以選擇當然很好,但重點是如果退休金不多,就算有再多、再方便的領取方式,對當事人的幫助並不大。我認為如何保障教職員的退休生活,才是本法的核心,而不是在部分條文給一點小恩小惠,卻在重要的條文上大砍特砍。我認為執政黨這樣的做法,並不會獲得教師們的諒解,更不會贏得以前教導過我們的恩師們的尊重,謝謝。

  15. 主席

    請黃委員昭順發言。

  16. 黃委員昭順

    (10時18分)主席、各位同仁。剛才徐委員已經提到,第二十七條條文就是規定老師退休到底要一次退、月退或者是比例上如何分配。在整個過程中,我們非常清楚地知道,當時許多教育單位都要求老師或者進行一定程度的宣導,希望他們能夠領取月退。領取月退的主要原因在於國家財政不足,因為他們相信政府,而選擇這樣的請領方式。可是現在政府用這種方式一刀砍下,對他們而言,難以勝任。最近我們看到許多退休軍公教尋短的意外事件,本席在此呼籲這一次被大刀砍下的軍公教好朋友,我們向你們道歉,請你們勇敢的活下去。我們相信在月領、月退部分的期待值差很多的時候,未來要如何規劃他們的人生?有關這個部分,政府必須用更寬容或更好的方式來給予協助。

  17. 我也要呼籲民進黨,千萬不要在傷口上灑鹽!我看到昨天林萬億沾沾自喜的說,與OECD相較,我們還維持在中上。但是你們不要忘記,當他們請領的時候,他們的條件是在他們人生規劃中非常重要的一環,這次相差值大概差了三分之一,這個期待值的差別是讓他們難以忍受的。

  18. 昨天我們也看到一則新聞,核四2,838億元的爛帳,工業戶每戶需因此多付758萬元、家庭用戶每戶要多付5,600元,這是國家治理上非常重要的一環,我們每次在國家治理上浪費這麼多經費,但是對於國家曾經答應給予的勞動條件,卻是大刀砍下去,讓他們難以承受。

  19. 本席在此提出呼籲,當網路上對於這些爛帳一面倒的全面反對時,政府必須重新思考,到底核四爛帳要怎麼做,是不是應該由老百姓來負擔,我覺得這也是我們必須去一併考慮的。以上,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黃昭順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