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要求教育部為因應這次改革提出相關配套,並於6個月內研擬救助辦法,對承受能力較低或生活上有重大困難者給予適度的財務救助,理由是實施前已退休人員已將退休金安排於繳納房貸、支付醫療費用等長期必要支出,短期內要求變更、重新配置資產有實務上的困難。「就本次年金改革,本法實施前之退休人員已將其退休金作為生活之安排,如繳納房貸、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等長期必要支出,短期內要要求其變更,重新配置、安排資產,恐有實務上的困難。本席要求教育部,為因應這次的改革必須提出相關配套,並於6個月內提出,研擬相關的救助辦法,對於承受能力較低或者是生活上有重大困難者,也要給予適度的財務救助。」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年金改革有其必要性,但必須有相關配套,才能讓改革更可行、更周全、更細緻且更符合人性。「改革必須要有配套。改革有它的必要性,但要有相關配套之後,才會讓改革更為可行、更為周全、更為細緻,也更符合人性。」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銓敘部在公務人員年金改革的配套上,僅接受提供程序上的轉介與諮詢,這樣的協助仍不足。「昨天處理公務員部分時,我的提案經協商之後,銓敘部只接受程序上的轉介跟諮詢,這樣的協助是不夠的。」發言紀錄
- 曾委員銘宗
(11時2分)主席、各位同仁。第二十九條是規定教職員退休新制實施前年資、退休金的計算標準,本席沒有意見,但是我要利用機會跟各位報告,這幾天來我一直在強調,改革必須要有配套。改革有它的必要性,但要有相關配套之後,才會讓改革更為可行、更為周全、更為細緻,也更符合人性。
其次,鑒於大法官會議第717號解釋,有關公教退休制度,「因公益之必要而變動法規者,仍應與規範對象應受保護之信賴利益相權衡,除應避免將全部給付逕予終止外,於審酌減少給付程度時,並應考量是否分階段實施及規範對象承受能力之差異」。
再者,就本次年金改革,本法實施前之退休人員已將其退休金作為生活之安排,如繳納房貸、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等長期必要支出,短期內要要求其變更,重新配置、安排資產,恐有實務上的困難。本席要求教育部,為因應這次的改革必須提出相關配套,並於6個月內提出,研擬相關的救助辦法,對於承受能力較低或者是生活上有重大困難者,也要給予適度的財務救助。
昨天處理公務員部分時,我的提案經協商之後,銓敘部只接受程序上的轉介跟諮詢,這樣的協助是不夠的。所以我今天特別再一次要求教育部,除了程序上的協助以外,必須要提出相關的救助辦法,希望6個月內能夠完成。改革有它的必要性,但是要有配套,才能讓改革更周全、更可行,也更符合人性。這個提案已經作成附帶決議,要拜託在座的所有委員能夠支持,謝謝大家,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曾銘宗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