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超明於「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名稱修正為「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完成三讀─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苗栗縣第1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質疑一刀砍退休金的做法,認為大學教授人才已經往外流是臺灣危機而執政黨視而不見,且改革是否真的有省錢是一大疑問「大學教育的教授人才都已經往外流了,各種報章雜誌也多有報導,這是臺灣危機,執政黨卻視而不見,就這樣一刀砍下去,說是在替百姓省錢,但有沒有省錢,實在是一大疑問。」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應如何因應?質疑政府只會砍、只會節流卻不能開源,主張應提高退撫基金效益來因應財務缺口,認為基金增加1%效益一年就增加1,000億元,遠高於改革平均一年約260億元的效果「「憨慢」政府只能砍、只能節流,卻不能開源,如果退撫基金增加1%效益,1年就增加1,000億元;而現在的改革他們說可以從2031年延後到2050年,1年差不多就是260億元而已,政府難道沒辦法賺這260億元?退撫基金不會好好照顧嗎?」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將教師退休年齡從60歲提前至55歲,認為一年可為國家節省近100億人事費用,並可促進新陳代謝、讓3萬8,000名流浪教師得到替補「昨天我們也特別強調60歲退休提前到55歲退休,1年可以為國家節省近100億人事費用,而且可以促進新陳代謝,讓3萬8,000名流浪教師得到替補,也符合所有教師協會的希望,就是到55歲退休,這不僅能夠省錢,又能夠促進新陳代謝,何樂而不為?」

發言紀錄

  1. 陳委員超明

    (10時57分)主席、各位同仁。是可忍,孰不可忍!是可忍,孰不可忍!是可忍,孰不可忍!今天本席本來不打算發言,我感覺好像狗吠火車,選舉輸了,舉雙手雙腿就是輸了,既然輸了,我們就要認,但執政黨要以思想偏見來一意孤行,我沒有意見,只有台灣越亂的時候,才能彰顯哪一個政黨的好壞。但是,剛才通過第七十二條時,本席不禁怒從心中起,當國民黨講親中,民進黨就說國民黨賣台,但是我現在看民進黨各地方諸侯,有什麼「親中愛台」、「和中愛台」、「知中愛台」,搞得非常莫名其妙,這樣的態度轉變,讓台灣人民無所適從,讓台灣人民沒有方向感,讓台灣人民覺得台灣只有鬥爭,為了選舉執政而鬥爭。請執政黨記得,憲法保障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第七十二條為什麼對在大陸長期居住者就要限制呢?那麼多人到美國長期居住,對他們要不要限制?到日本長期居住要不要限制?你們口口聲聲講大家要共體時艱,我也相信民進黨應該是非常公平的政黨,但是從這個條文來看完全不是這樣,他們是有針對性、有歧視性。為什麼在中國大陸長期居住者就要加以限制,到美國、日本或到其他國家都不限制?民進黨的講法就是非常明顯,他們就是厭惡中國大陸、歧視中國大陸,在跟中國大陸對抗!講到這個地方,我真的很沉重,但我很溫和的講,今天如果通過這個條文,而民進黨不再做修正的話,本席在此呼籲國民黨加入抗爭,我們就學太陽花運動,把所有抗爭的團體帶到立法院,我也在此呼籲民進黨趕快將集會遊行保障法予以通過,不要說一套、做一套,即委員會審查通過了,但不敢送到院會來討論。因此,國民黨應奮勇而起,畢竟這是很歧視性、很針對性,在此呼籲執政黨好好再檢討一次,這個條文通過時,不加入所謂美國、日本或是其他國家,只限制大陸地區,我相信公務人員包括教育體系、包括台灣人都會感到不滿,我們可以從這裡看到你們執政的心態:不是為台灣。本席再奉勸執政黨一句話,俗話說:「千金買厝,萬金買厝邊」,你們到處去挑釁、到處說要維持現狀,其實執政黨是在改變現狀。大家都希望為台灣好,你們只要說親中愛台,你們就愛台?你們這樣愛台灣,可能會害死台灣、讓台灣「濛濛渺渺」,不要得了政權就忘了一切。何謂主流民意?若以上次總統大選來看,國民黨加上宋楚瑜的票的話,也不過100萬票之差,民意如流水,你們應該更謙虛、更謙卑,不要這樣固執,一直覺得你們是對的,我相信反對的聲音會一直出現,所以今天不管……

  2. 主席

    陳委員,已經多給你1分鐘了,謝謝。

  3. 陳委員超明

    好,稍後我還會針對幾個條文發言,謝謝大家!

  4. 主席

    呂委員玉玲聲明對剛才之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5. 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6. 馬委員文君

    (11時2分)主席、各位同仁。其實討論到現在,公務人員退撫的法案已經通過了,現在教師退撫的部分,大概也差不多了,然而悲哀的是,今天早上我看了一個在軍人LINE群組裡對話的內容,其實公務人員是國家推動政策的基石、基礎,如果有好的人才,對於政策的制定及推動,還有基於經驗提出的原則,都可以讓我們國家有更迅速的進步及發展,可是我們卻對公務人員採取了不和善及沒有誠信的做法,砍了他們的福利,今天老師的部分也是如此,像現在有很多教授、老師對未來是惶惶不安的,在教育的本質上、他們的專業上、工作崗位上,相信這種熱忱也會大大的打折或是降低。

  7. 今天看到軍人LINE群組裡對話的內容,雖然現在只有檢討到公教警消,但接下來就是軍人年金改革,一位經過二十多年訓練且具雙碩士學位的優秀軍官,他在LINE上面寫給過去同仁說,再不退會吃屎,他先去當台勞了,到泰國泰州廠找到一個月薪四萬六千多元的工作,海外津貼兩萬多元,加起來總共七萬多元。我們國家專業養成二十多年且具雙碩士學位的優秀軍官,甚至在環安、資訊等方面也受過很好的訓練,都是國家重要的人才,但未來他打算從軍中退伍,因為他看到公務人員、教師年金這樣的改法後,覺得未來也沒有希望,如果再不退,以後找工作也很困難,所以要去泰國當台勞,讓人看起來真的很悲哀。

  8. 現在外面是風平浪靜,而且外面沒有人像太陽花這樣出來抗爭,可是平靜水面下的漩渦才是最可怕的,政府現在用這種方式讓國家陷入此種漩渦當中,本席之所以舉這個軍人的例子,就是以後可能沒有人要留在台灣,包括我們的後備戰力等,都會進而崩壞、瓦解,以後台灣的前景真的堪憂!

  9. 主席

    請徐委員永明發言。(不發言)徐委員不發言。

  10. 報告院會,各黨團推派發言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第七十五條照協商條文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第七十五條照協商條文通過。

  11. 現在進行第七十六條,宣讀協商條文。

  12. 第七十六條  退休教職員經審定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停止領受月退休金權利,至原因消滅時恢復

  13. 一、卸任總統、副總統領有禮遇金期間。

  14. 二、犯貪污治罪條例或刑法瀆職罪章之罪,經判刑確定而入監服刑期間。

  15. 三、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16. 四、因案被通緝期間。

  17. 五、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

  18. 領受月撫卹金或遺屬年金之遺族有前項各款情形之一者,停止領受月撫卹金或遺屬年金之權利,至原因消滅時恢復。

  19. 主席

    現在依登記順序發言。第一位請王委員惠美發言。

  20. 王委員惠美

    (11時6分)主席、各位同仁。第七十六條是規定領受月退休金權利的退休教職人員,或領受月撫卹金或遺屬年金的遺族,如果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或刑法瀆職罪而被判入獄期間,或褫奪公權,尚未復權,又或許是因案被通緝期間,領受退休金的權利將被停止。從立法理由來看,以上的狀況是規定公教人員領受退休金的消極資格,這個情形即使是在職期間也不得被政府所任用,當然在退休之後,也應該被剝奪先前因為公教人員身分而被政府保障的退休金領受權利。本席對於這樣的規定感到認同,本席也要強調,大部分公教人員都是非常理性爭取他們所應得的權利,如果是因為他們貪污、瀆職而入罪,或者被褫奪公權、因案通緝而停止他們領受退休金的權利,我想大部分公教人員都不會有怨言,他們真正在意的是,他們為國家貢獻一輩子心力,而且也沒有犯錯,是不是就能獲取他們應有的肯定與回報呢?

  21. 這幾天許多教師告訴我,對於公教人員年改的方向,他們願意跟政府理性的溝通,但是他們也擔心,從一例一休、前瞻條例到年改的方案,只要蔡總統想要的,執政黨立委必定使命必達,甚至殺紅了眼還加碼砍殺。在目前民進黨獨大又如此跋扈下,有什麼條件是不能通過的呢?改革的目的是在於讓社會和諧、讓人民安定,然而從公務人員的退撫法到公教人員退撫條例,我們看到的是執政黨的強攻豪取、寸步不讓,甚至讓這些被改革的公教人員人心惶惶,對於未來感到害怕,請問這樣的改革真的是我們想要的嗎?雖然前面已經通過各個深水區的條文,也再次證明執政黨聽不見人民的聲音,但本席還是要再次懇請各位同仁,在最後的時刻,能夠把教師的聲音聽進去、能夠真正站在他們的立場做出決定。畢竟教育是百年大事,一旦這些教師人員的意志低落了,我想未來我們在這方面所栽培出來的人才也是很令人擔心的。

  22. 主席

    請徐委員永明發言。(不發言)徐委員不發言。

  23. 報告院會,各黨團推派發言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第七十六條照協商條文通過,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第七十六條照協商條文通過。

  24. 現在進行處理第七十七條。宣讀協商條文。

  25. 第七十七條  退休教職員經審定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再任有給職務且有下列情形時,停止領受月退休金權利,至原因消滅時恢復之

  26. 一、再任由政府編列預算支給俸(薪)給、待遇或公費(以下簡稱薪酬)之機關(構)、學校或團體之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

  27. 二、再任下列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

  28. (一)行政法人或公法人之職務。

  29. (二)由政府原始捐助(贈)或捐助(贈)經費,累計達財產總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之財團法人之職務。

  30. (三)由政府及其所屬營業基金、非營業基金轉投資,且其轉投資金額累計占該事業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事業之職務。

  31. (四)受政府直接或間接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之下列團體或機構之職務

  32. 1.財團法人及其所屬團體或機構。

  33. 2.事業機構及其所屬團體或機構。

  34. 三、再任私立學校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

  35. 本條例施行前已有前項第三款情形者,自本條例施行後之下個學年度起施行。

  36. 教職員月退休金發放或支給機關查知退休教職員再於第一項所定機關(構)、學校、團體及法人參加保險時,得先暫停發給其月退休金,俟該退休教職員檢具其每月支領薪酬總額未超過法定基本工資之相關證明申復後,再予恢復發給並補發其經停發之月退休金。

  37. 退休教職員經主管機關審定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而再任第一項第二款所列機構董(理)事長或執行長者,其初任年齡不得逾六十五歲。

  38. 前項人員任期屆滿前年滿七十歲者,應即更換。但有特殊考量而經主管院核准者,不在此限。

  39. 主席

    現在依登記順序發言。第一位請吳委員志揚發言。

  40. 吳委員志揚

    (11時12分)主席、各位同仁。這一條其實非常非常重要,而且我看到整理出來非常多版本,所以務必請各位同仁仔細思考。這一條主要是社會大眾對於軍公教人員退休以後再任公務單位,或政府輔助的財團法人事業團體及私立學校等等,除了支領現職工作薪水以外,又支領月退俸,這個觀感其實是不佳的,我想大家都能接受。問題是要把再任其他單位薪資的門檻設到多少,才需要暫停領受月退金?這就是關鍵所在。剛剛宣讀的版本很明顯是把這個門檻設定在法定基本工資21,009元,以此設定為門檻。但是,在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中,我們為了要照顧及保障退休教職員中的弱勢,其實已經有一些特別的配套,就是第四條所謂的最低保障金額,先前院會已經通過以公務人員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級本薪加專業加給合計數額32,160元做為最低保障金額,依這個法理來講,最低保障金額其實是維持退休人員每月基本生活水準與條件的標準;換言之,如果退休教職員每月退休所得低於32,160元就代表沒有辦法維持退休人員基本生活條件與水準。以此推論,本條再任停止領受退休金限制標準也應該要由法定基本工資改為本法所定最低保障金額,這樣才能貼近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整體立法意旨,以及符合退休教職員的基本生活水準,否則只要領超過21,009元(基本工資),就完全停止支領原來的退休金,反而會變成變相懲罰這些退休後再任的教職人員,剝奪了他們原來應該有的基本權益。請不分朝野黨派所有委員同仁們要體認到這個條文的重要性,將最低門檻至少回復到最低保障金額32,160元。謝謝。

  41. 主席

    請陳委員超明發言。

  42. 陳委員超明

    (11時15分)主席、各位同仁。對於剛剛通過的第七十二條,我要再補充,希望執政黨深思熟慮,要三思而後行,這是有針對性、有歧視性的,如果把大陸地區改為其他國家,我相信是可以接受的,不然執政黨就要當表率,凡有執政黨黨籍及其家屬在大陸的投資要全部撤資,以示公平。你們既然這麼仇視中共,連退休後到中國大陸去旅遊、居住都不容許,只容許到美國、到日本去,臺灣是什麼國家?請你們好好的思考一下,不然會引起更大的民怨。

  43. 另外,我在此要特別拜託時代力量,你們要發揮愛護年輕人的力量,我們看到今天中國時報的頭版報導,昨天我們也特別強調60歲退休提前到55歲退休,1年可以為國家節省近100億人事費用,而且可以促進新陳代謝,讓3萬8,000名流浪教師得到替補,也符合所有教師協會的希望,就是到55歲退休,這不僅能夠省錢,又能夠促進新陳代謝,何樂而不為?雖然這個條款已經通過了,但是我們苦口婆心的再三奉勸大家,時代力量若真的愛護年輕人,就在這裡起個作用,反正執政黨是不論國民黨提出什麼都會反對,但時代力量要小心,你們不要當執政黨的附隨組織,他們已經準備要消滅你們,切記!切記!我是愛之深,跟你們說很真切的話。

  44. 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條例修改後,我可以跟大家報告,以後學校老師不會再認真教學,為了要增加所得,他們會要學生到家裡去補習,這反而是增加家長的額外負擔,教育公平性一定會受到打折,這一點我一定要提出來,請大家特別特別注意,潮流趨勢一定會走到我剛剛所講的那個樣子。再說到大學教授,不要輕忽這件事,如果一名大學教授任職10年以後退休只領到六萬多元,但他們是辛辛苦苦讀書到現在。大學教育的教授人才都已經往外流了,各種報章雜誌也多有報導,這是臺灣危機,執政黨卻視而不見,就這樣一刀砍下去,說是在替百姓省錢,但有沒有省錢,實在是一大疑問。我說修法要全套、要深思熟慮,但是執政黨就只看表面,說為人民省錢,還有好幾條我要談的,行政院高層說這樣節省了7,000億元,我就算給你們聽,「憨慢」政府只能砍、只能節流,卻不能開源,如果退撫基金增加1%效益,1年就增加1,000億元;而現在的改革他們說可以從2031年延後到2050年,1年差不多就是260億元而已,政府難道沒辦法賺這260億元?退撫基金不會好好照顧嗎?你們為什麼都避而不談?視而不見?只會說為臺灣人民省下7,000億元,你們可能倒虧錢了都還不知道,不要民粹!不要即興式的改革!不要說給臺灣人高興而已!到最後會被人看破手腳的,各位,你們在做,天在看!老百姓會檢驗你們的!謝謝大家。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超明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