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要求行政院的一例一休修法版本能在10月底前儘速提出,甚至在連假後就提出,讓勞方或資方團體能針對版本提出建議再好好修法。「一例一休希望行政院的版本能在10月底前儘速出來,甚至是更早在放完連假之後就能有版本出來,讓不管是勞方或資方的團體能夠針對行政院的版本提出一些建議,大家再好好來修這個法」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要求針對還我7天假、將國定假日恢復成19天的提案作出明白處理,一定要回應民意處理7天假問題。「這個部分一定要回應民意,尤其是7天假的問題,這也是這次一例一休修法裡面很重要的精神之一。」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認為一例一休勞基法修法的結果造成勞方、資方、政府甚至民眾四輸的狀態。「因為其實很難相信一個一例一休的勞基法最後修的結果會是勞方、資方、政府、甚至是民眾四輸的狀態。」發言紀錄
- 陳委員宜民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謝謝你今天的報告,不過本席還是有點失望,這麼厚的一本,但是真正提到一例一休的部分還不到一頁,就只有一段話而已。而且,在這一段話裡面完全沒有提到從去年我們修法、12月公布、實施之後它的impact、對社會所造成的衝擊,因為其實很難相信一個一例一休的勞基法最後修的結果會是勞方、資方、政府、甚至是民眾四輸的狀態。面對這樣的衝擊,本席在上次的委員會,也一再請你要考慮到民眾的觀感、政府是不是要修法,但你當時跟我說不修,但是現在賴神當了你們的行政院長之後,他好像又開始體恤民間疾苦,請問部長,現在是不是要修法了?你在今天的報告裡面好像沒有提到?
- 主席
請勞動部林部長說明。
- 林部長美珠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關心週休二日的問題,對,我們在這個報告裡面是沒有講……
- 陳委員宜民
要不要修?
- 林部長美珠
我在6月份也走訪地方……
- 陳委員宜民
我時間有限,能否直接告訴我要不要修?
- 林部長美珠
我跟委員報告一下,這段期間我們就是去聽取民意,聽取民意之後,其實我們有做一些觀察,所以在總統及院長的指示之下……
- 陳委員宜民
就是在賴神、賴清德院長的指示下。那總統有指示嗎?
- 林部長美珠
總統沒有指示,但是總統有……
- 陳委員宜民
但剛才你說是總統及賴院長的指示……
- 林部長美珠
賴院長轉達總統的指示。
- 陳委員宜民
所以是賴院長聽總統的指示,才願意做?
- 林部長美珠
賴院長轉達其關切,希望我們在這段期間持續聽取委員的意見……
- 陳委員宜民
所以我們的總統終於聽到民間的聲音、願意修法了,是在賴院長跟他爭取的狀況之下,才終於願意修,是這樣子嗎?
- 林部長美珠
他們之間的關係我不知道……
- 陳委員宜民
他們之間的關係你不知道?誰是主、誰是從,你不知道嗎?不是很清楚嗎?
- 林部長美珠
我們行政院是一體的,所以我們是聽院長的。
- 陳委員宜民
好,沒關係。所以你們是願意修,既然願意修,能否告訴我一個時程?
- 林部長美珠
我們是聽取大家的意見,所以院長也提過,我們將會在總質詢之後,由勞動部蒐集這陣子以來……
- 陳委員宜民
10月底之前會給我們一個版本嗎?
- 林部長美珠
我們會聽取大家的意見,再跟院長報告。
- 陳委員宜民
所以還是不一定會修?
- 林部長美珠
我們會跟院長報告,在院長指示的大方向上……
- 陳委員宜民
所以你這邊還是沒有講要不要修。我能不能請你告訴我們全國民眾,關心這個議題者無論是勞方、資方,行政院到底要不要修一例一休?
- 林部長美珠
行政院會在聽取各位委員的意見以及蒐集各相關意見後,在總質詢之後……
- 陳委員宜民
可是,報紙上都已經報導賴清德院長說希望在10月底之前提出版本,不是嗎?
- 林部長美珠
他是說10月底總質詢之前,在聽完各委員的意見後,我們會跟他報告,他會邀集相關機關一起來討論。
- 陳委員宜民
好,謝謝,所以,你們現在還不見得要修就是了?
- 林部長美珠
我們還是在持續聽取意見。
- 陳委員宜民
不管你修不修,我們先來看它所造成的爭議,高雄市從7月開始開罰單,到目前為止已經針對高雄市一些企業違法的狀況開出11張罰單,這些狀況包括沒有實施一例一休新制、在休息日時工作沒有給予加班費或者沒有足額的法定加班費,但如果現在要修法的話,根據從優、從新的原則,將來這些被開罰單的廠商可以提出訴願,如果政府修了法,是否就可以不用被罰?
- 林部長美珠
一直以來,我們都是依法行政,有關高雄市的這幾個案例,都是員工申訴案件,因此,在我們的宣導輔導四大階段……
- 陳委員宜民
可否請你告訴我,按照勞基法,你們的建議……
- 林部長美珠
我們現在是依法來處理,事後如果他們要提出訴願……
- 陳委員宜民
他們是不是該繳罰款還是先不要繳?如果繳了,將來修了法,現在不是白繳了嗎?這是現在都已經在發生的事情……
- 林部長美珠
現在的法律是應該要遵守的。
- 陳委員宜民
請給我們一個原則,因為六都之中,只有高雄市開罰,其他五都都是停止不動的,難道我們高雄人比較倒楣嗎?這樣子被開罰!但一旦未來修了法,現在繳了錢的人不就變成白痴嗎?
- 林部長美珠
我們所有的縣市都是依照現行勞基法的規定,……
- 陳委員宜民
你又再講這個,請你針對本席的問題簡短答復。
- 林部長美珠
我想行政救濟是每一個受處分人該有的法律上的權利之一,如果他們依法提出訴願……
- 陳委員宜民
所以你的建議是先不要繳罰款、先訴願?是不是可以這樣說?
- 林部長美珠
我們並沒有這樣來建議,也沒有特別建議,這本來就是他們的權利。
- 陳委員宜民
而且讓他在修法完畢之後再說嘛!
- 林部長美珠
這是地方政府的權責。
- 陳委員宜民
部長,你在給本席的報告裡面說到你們辦了830場次座談會,針對7萬4,000家的事業單位做宣導工作,做了這麼多的宣導,但是很關鍵性的問題,你們都沒有告訴他們,因為將來一旦修法,現在被開罰單者去繳了錢,又沒提出訴願的話,將來可能會白繳,所以這部分現在應該要說清楚、講明白。政府的政策一定要讓人民有感,尤其這是一個變動中的政策。
再者,我們國發會有一個平台,這個平台其實就是讓民眾可以上去提案,只要超過5,000人的連署,政府是要處理的。我們有一個工鬥的提案,主旨就是「還我7天假,請行政院立即提案,將國定假日恢復成19天」,附議的人數已經有6,019人,請問勞動部對此要如何因應?會不會針對這個議案至少有一些明白的處理?
- 林部長美珠
好,謝謝委員,我想這是一個讓公民參與的平台,只要達到5,000人以上的附議,行政機關依法都應該做回應。但因現在涉及國定假日的問題,因為國定假日當然是國家的……
- 陳委員宜民
對,所以你的版本是什麼?
- 林部長美珠
行政院這邊也會由唐鳳政委來主政,就我所知,好像下個禮拜會有一個會議,再針對這個問題研究相關的後續。
- 陳委員宜民
這個部分一定要回應民意,尤其是7天假的問題,這也是這次一例一休修法裡面很重要的精神之一。再者,我要談關廠工人的問題,這方面包括東菱電子、聯福製衣、福昌紡織、東洋針織廠在90年代開始都惡性倒閉,所以,當時的勞委會在1997年有訂一個關廠歇業失業勞工創業貸款辦法,另外還有一個就業補助辦法,但在2012年時,勞委會翻臉不認人,而且聘請律師提告這些工人,要追回這筆錢,因為要被提告,最後2013年關廠工人連線在台北火車站臥軌抗爭,希望與當時勞委會主委潘世偉進行協商,到最後這個事件其實是宣判勞委會敗訴,敗訴之後當然就不會再去求償。可是這些當初在火車站臥軌的關廠工人連線的員工,在最近都收到賀陳旦部長發的裁處書,每個人都被罰5,000元,這情何以堪!當初是這些關廠工人連線的幹部臥軌訴求,得到勞委會敗訴的結果,他們贏了,但現在他們每個人要被罰5,000元。請問部長,對此勞動部有無任何作為可以協助這些關廠工人?
- 林部長美珠
裁處書上清楚寫明是由交通部發出的裁處,最後的注意事項上也寫到,如不服處分,可以在收到處分書送達的1日起至30日內提起訴願,如果他們在訴願的過程中需要勞動部提供服務,我們都願意協助。
- 陳委員宜民
當初他們臥軌的時間是2013年2月5日,距今已超過3年的追溯期,難道還要處罰他們嗎?
- 林部長美珠
法律所規定的追溯期應該不只3年,因為這個案子已經發出處分書,如果……
- 陳委員宜民
部長,追溯期就是3年,你這樣的解釋本席不同意。為什麼今天交通部還可以再發裁處書?不是因為追溯期不只3年,是因為判決是在2015年3月11日才獲不起訴處分,從該日起算3年是可以的,這是我剛才設的陷阱,顯然你沒有聽出來,因為判決不起訴處分迄今尚未超過3年,所以交通部當然可以開罰。但是本席建議勞動部能否考慮設置一個基金,甚至是一個委員會,將來針對類似案件,應該由此委員會決定是不是由公部門來幫他們出這些錢,因為畢竟這是他們為了爭取勞工權益而做的事情,這些幹部不是因為他個人而去臥軌,而是為了正義的理由去做的事情,因此是否應該由勞動部設置一個基金來協助處理?這是一個可以考慮的方向,希望勞動部能夠想一想。
另外,關於華航罷工的事件,最近他們又敗訴了,原因竟然是因為他們工會裡面有一些工會的代表是非會員,如果在協商時資方可以攜帶律師,為什麼這些勞工的工會在協商時不可以有律師陪同呢?今天他們敗訴的原因是因為在工會協商裡有些是非會員,他們要帶律師去協商,當然會有非會員,針對此狀況,勞動部是不是應該要考慮如何修法?
- 林部長美珠
謝謝委員的指教,委員的任何建議我們都願意聽取,但這是現行的規定,事後我們再去瞭解一下好嗎?
- 陳委員宜民
請你們瞭解後思考是否有可能進行修法。
- 林部長美珠
任何對勞工權益的建議我們都虛心接受。
- 陳委員宜民
部長在過去這段時間已經慢慢進入狀況,我一直記得你曾講過要謙卑面對、務實處理,但是對於今天的報告本席滿失望的,因為你沒有務實處理一例一休的問題。一例一休希望行政院的版本能在10月底前儘速出來,甚至是更早在放完連假之後就能有版本出來,讓不管是勞方或資方的團體能夠針對行政院的版本提出一些建議,大家再好好來修這個法,朝野有共識是非常重要的。我們國民黨站在一個負責任的立場,今天早上我們召開黨團會議後認為,我們應該也會提出一個黨團的版本,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在野黨,我們也會提出一個版本來回應一例一休的問題。
另外,有關團體協約的勞工是不是可以攜帶律師、專業人員的問題,希望勞動部能夠好好的考慮,讓勞方的部分不要僅限縮於勞方的代表,至少可以讓他們帶著律師、專業人員或學者陪同,不要限縮於企業內部的工會成員。
- 林部長美珠
謝謝委員指教。
- 主席
請陳委員曼麗發言。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另外,第2案還有一個漏字,第3行職業工會的「業」字。
請陳委員宜民發言。
- 陳委員宜民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你剛剛說第2案要怎麼修,我沒有聽懂,是改為「勞動部檢視,並研議修訂」嗎?
- 主席
請勞動部關係司王司長說明。
- 王司長厚偉
主席、各位委員。對。
- 陳委員宜民
可以。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宜民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