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巧慧於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新北市第5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認為應制定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以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大方向支持該草案,理由是成立後官方將有更多能量推行人權教育、落實轉型正義。「預期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後,官方將有更多能量處理此一問題,故本次制定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草案,我大方向支持。」

發言紀錄

  1. 委員蘇巧慧書面意見

  2. 國家人權博物館之組織位階

  3. 1.推行人權教育、落實轉型正義是當代台灣必須面臨之課題。預期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後,官方將有更多能量處理此一問題,故本次制定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草案,我大方向支持。查行政院曾於2003年、2008年提出「國家人權紀念館組織法草案」,其組織法第一條皆明定該館為總統府之隸屬機關,與本次將該館則隸屬文化部之下顯有差異。文化部對此立場為何?該館隸屬於何機關最為適宜?請予以敘明。

  4. 國家人權博物館之執掌

  5. 2.現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下設行政室、綜合規劃組及研究典藏組,下轄景美、綠島人權文化園區。正式設立博物館後將增加典藏研究暨檔案中心、展示教育組及公共服務組,正式員額亦從13人躍升至50人。惟查107年文化部單位預算案,現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進用臨時人員10人、勞務派遣21人。文化部對於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現有之非典型勞工將如何處置?請予以敘明。

  6. 3.現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之景美、綠島人權文化園區,其先身皆為白色恐怖之不義遺址。惟台灣仍有許多不義遺址(或有形負面文化資產),文化部對此是否有計劃處理?又其轉型之時程、詳細計畫為何?請予以敘明。

  7. 國家人權博物館之內容

  8. 4.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成立之「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已於2014年9月將檔案全數移交給文化部,文化部則將檔案全數交給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現暫置於景美人權文化園區。此類檔案為落實轉型正義之基礎,還原歷史真相之根本,應當審慎研究。文化部於交接後,其檔案研究成果為何?請予以敘明。

  9. 5.接續上題,對於此類檔案之利用(甚至於公開),文化部之界限為何?是否曾有討論?白色恐怖時期不遠,仍有受刑人及其親友在世,其個人資訊保護如何處理?請文化部予以敘明。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蘇巧慧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