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榮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苗栗縣第2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認為一例一休因一體適用而碰到很多問題,才會又說要修法「當初修法通過一例一休時,就是因為一體適用,才會碰到很多問題,現在才會又說要修法」

發言紀錄

  1. 徐委員志榮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為希望留點時間給列席的學者專家,所以本席會說快一點,給部長回答的時間可能也會很短。關於今天討論的幾個問題,你說不是颱風假,那我們就改稱為停止上班上課,其實就是生命價值的風險和工作價值的比較而已。

  2. 部長,你口口聲聲說我們要保護勞工的安全,貴部不管是指引、規定、行政指導、要點,通通都有,但是都沒有強制性,缺乏約束力,有的可能沒有罰則,就算有罰則,可能也沒有真正去處罰,所以才會發生今天討論的這個議題。

  3. 本席認為把勞工也包含進去的話,其實有一個好處,因為地方首長都是根據氣象局的報告決定,這樣氣象局可能會更慎重的蒐集氣象資料,地方首長也會更慎重處理這件事,其涵蓋面太廣了。因為你說不要稱之為「颱風假」,所以本席改為贊成勞工的部分也一併適用停止上班。

  4. 針對一例一休的部分,部長一直不鬆口說要修法,但我們今天不是在討論這個部分。你們之前已經開過很多場會議,例如剛才說的,各行各業上班的型態不一樣,包含三班制、二班制等等,其實你們比地方縣市首長更清楚這些狀況,所以本席大膽建議,以後有關勞工的部分,就由勞動部部長宣布適用勞基法的勞工是否上班。

  5. 地方首長宣布停止上班上課,你也可以宣布勞工要上班,但是萬一有什麼事情發生,就要由勞動部負責,本席只是建議,部長不用特別回答。因為你特別了解各行各業的狀況,當初修法通過一例一休時,就是因為一體適用,才會碰到很多問題,現在才會又說要修法,所以有關勞工是否放假的問題,本席建議由勞動部部長宣布。

  6. 現在一國兩制的事情太多了,就由縣市首長決定公務人員的部分,部長則是宣布勞工是否上班,一國兩制也沒有什麼關係啦!部長也不要說什麼別的國家沒有像委員提出來的,關於勞工不上班的立法,別的國家沒有,但是中華民國臺灣有,其實例子也很多啦!所以你們也不要說別的國家沒有,就否定所有委員的提議。

  7. 本席贊成大家好好的坐下來討論,就算要辦公聽會也沒有問題,但是真的有天然災害或颱風的時候,本席希望勞工可以不用上班。其他的發言時間就留給列席的學者專家,請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林佳瑋秘書長表示意見。

  8. 主席

    請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林佳瑋秘書長發言。

  9. 林佳瑋秘書長

    主席、各位委員。我是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的秘書長,過去也是產業總工會的秘書長,所以我今天的發言不只是代表空服員而已,也代表廣大的勞工。首先,對於今天勞動部提出的書面報告,其實我們覺得非常失望、難過,為什麼呢?我們認為勞動部根本沒有站在勞工的立場思考,到現在、到今天為止,勞動部還是認為使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就可以規範所有颱風天的出勤問題,我覺得這是非常荒唐的。

  10. 我自己服務的桃園地區就曾經發生過,勞工勉強在颱風天出勤,當他要從工廠下班回家的時候,發現他停在工廠裡面的車子因為淹水,導致泡水毀損了,請問這個責任要由誰負擔?在桃園地區,甚至還有勞工冒著颱風天的風雨出勤,在路上不幸發生車禍死亡的案例,這些我全部都經手處理過。我們認為,如果今天勞動部還是想用一個行政指導的原則,就規範所有颱風天出勤的問題,這是不可行的。

  11. 例如今(106)年7月30日,長榮空服員為了顧及自身安全,申請天災假不出勤,勞動部口口聲聲說要勞資協商,處理颱風天出勤的問題,可是我們發現,事後長榮航空的做法是什麼?就是他們對颱風天要不要出勤採取了更嚴格的限制,勞工要提供更多證明,卻完全不去思考,他們在飛航管理上面出了什麼狀況,才導致勞工不願意出勤。所以勞動部不要再談勞資協商了,因為這個議題顯然不是靠著勞資協商就可以解決。

  12. 另外我們也要提到,勞動部在書面報告裡面提到職安法有退避權,但是事實上這個退避權只是相關規範,只是一個宣示性的條文,它根本沒有辦法具體落實,而且也沒有辦法具體防範相關的問題。所以我們認為,如果勞動部不提出辦法的話,只會讓現在的資方團體肆無忌憚,讓勞工依舊要在高風險的狀況下出勤,但資方卻不用承擔任何風險。

  13. 最後,我們想提的是,一例一休到現在還在爭論不休,對於颱風假立法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竟然還是再三躊躇,如果再這樣下去的話,我們認為民進黨政府很快就會失去勞工支持的心,謝謝各位。

  14. 徐委員志榮

    本席剛才了解,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會員好像有四、五千人或五、六千人。林部長,剛才說的是颱風天停止上班的問題,不是颱風假,關於勞工是否停止上班,其實還有其他事由,例如去年或前年登革熱流行的時候,因為家家戶戶要噴消毒劑,政府或里長會通知今天要到哪裡噴藥,如果剛好兩夫妻都要上班,家裡也沒有人,但是當天要到這個里噴藥,可能還需要進入室內,這時候我們也要考慮勞工是否要配合,這不是因為颱風的關係,是為了防制疫情。

  15. 例如針對嚴重的空污問題,當空氣污染指標(PSI)大於400,或是細懸浮微粒(PM2.5)濃度達到350微克的時候,就要停止從事戶外工作等等,其實你們都有相關規定。今天討論的是颱風天不上班,就像本席剛才說的,例如為了配合防疫,甚至是當空氣污染達到什麼標準的時候,勞工就不宜在戶外工作,其實這些和天然災害、颱風一樣,是不是可以一併討論?因為今天只談颱風的部分而已。

  16. 本席的意思是說,其實疫情也要考量,因為登革熱屬於第二類疾病,其實也很嚴重,所以有關疫情、空污嚴重等問題,是不是可以列入因天然災害停止上班的範圍一併討論?不管是辦座談會,甚至是以後真的要立法,其實都可以一併處理。

  17. 主席

    請勞動部林部長說明。

  18. 林部長美珠

    主席、各位委員。剛才委員所說的,是衛福部的傳染病防制相關規定,但是這個……

  19. 徐委員志榮

    主要是關係到勞工。

  20. 林部長美珠

    對,還有環保署的空污防制法相關規定。針對委員剛才說的,我們也會邀請相關單位一起討論,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如果要停班停課,到時候要用什麼樣的執行方法等等,大家可以一起討論。

  21. 徐委員志榮

    對,討論天然災害是否停止上班時,也要把這些事由一併討論,不要等立法完之後,又另外討論疫情、空污嚴重等議題,其實這些問題可以一併處理,雖然空污的部分是環保署主管,但是在戶外工作的是勞工。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徐志榮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