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麗蟬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轉型正義要架構在公平原則之下,不應拿來做政黨鬥爭「轉型正義要架構在公平的原則之下,不是把轉型正義拿來做所謂的政黨鬥爭。」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質疑黨產會成立一年多,對於未完成申報的政黨現在才要開始處罰「已經一年多了,現在才要開始罰?」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黨產條例舉證責任倒置,竟要被指為小偷的人自己證明無罪,這是非常奇怪的事「竟然可以說你是小偷,而不是我證明你是小偷,而是你要證明自己不是小偷。這是非常奇怪的事!」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黨產會的行政權已經越過司法權,竟然可以要求銀行凍結他人的帳戶「可是我發現黨產會的行政權已經越過司法權,你們竟然可以要求銀行凍結別人的帳戶!」哪些組織應認定為政黨的附隨組織?個別政黨與組織的財產應如何處理?質疑黨產會只調查國民黨的民生建設基金會、國家發展基金會等,卻未同等調查小英基金會、凱達格蘭基金會、福爾摩沙基金會,要求全部都要查「據本席了解,你們對於國民黨的基金會,不管是民生建設基金會還是智庫國家發展基金會等等都在查,可是我記得民進黨也有小英基金會、凱達格蘭基金會,還有福爾摩沙基金會等等,請問這些有查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黨產條例的溯及既往如同要求保留國小畢業證書來證明曾考過一百分,並不合理「此外,所謂的溯及既往是必須留著國小畢業證書來證明自己曾經考過100分,這是什麼理由?」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要求黨產會必須認真以公平原則去調查每個政黨「我認為您必須認真地以公平原則去查每個政黨。」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主張因黨產會預算執行率偏低、只有百分之四十四點五六,應刪列六千三百九十二千元以避免浮編浪費「我在這邊只提刪列6,392千元,大概是這樣子的一個概念,因為我覺得執行率是偏低的,只有44.56%,表示連一半都沒有」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黨產條例違反法治國家不溯及既往、無罪推論等原則「我覺得一個法治國家應該是不溯及既往、無罪推論等等,這些我們都沒有!」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認為從黨產條例開始就是政治霸凌,一個行政機關竟然可以發文給銀行凍結政黨的帳戶「以黨產會來講,從黨產條例開始就是一個政治霸凌,一個行政機關的權力竟然可以發文給銀行,把一個政黨的帳戶凍結!」

發言紀錄

  1. 林委員麗蟬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恭喜主委新官上任,你是第一次來立法院備詢吧?

  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 林委員麗蟬

    好。黨產會成立也一年多了,根據現行黨產會條例第八條「政黨、附隨組織及其受託管理人應於本條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向本會申報財產」,到目前為止,除了國民黨、民進黨及中國民主社會黨完成申報以外,還有幾個政黨沒有完成申報?

  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 林委員麗蟬

    對於這7個未完成申報的政黨,黨產會怎麼去處理?

  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 林委員麗蟬

    已經一年多了,現在才要開始罰?

  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 林委員麗蟬

    只要符合本條例的,不管有沒有活動都要處理,身為一位行政官員,不能因為沒有活動就慢慢催,有活動或和民進黨相關的,就用力打、打死它!我不知道黨產會所謂的公平原則在哪裡?來看看你們有沒有公平原則,你們要求救國團在3天內看完報告,然後黨產會要召開聽證會嘛!

  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 林委員麗蟬

    所以你是給他們幾天時間看報告?

  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 林委員麗蟬

    本席還是強調,你們要以公平為原則,不要因為某些政黨、某些立場……

  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 林委員麗蟬

    我希望你的完全沒有是真的完全沒有,不是隨便說說而已,你剛剛講的如果沒有申報就要罰100萬元以上、連續罰幾次等等,我要問的是,黨產會在做調查的時候,是黨產會主動調查還是透過檢舉?

  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 林委員麗蟬

    比例多少?

  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 林委員麗蟬

    難道黨產會都沒人了嗎?沒有資料給主委嗎?到底檢舉的有多少,主動調查的有多少?你不能跟我們說沒有,那今天是不是先休息,不要審了?

  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 林委員麗蟬

    檢舉的有多少、主動的有多少?

  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 林委員麗蟬

    不少是多少?

  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 林委員麗蟬

    所以你現在也不知道,你從來不知道也不想關心?

  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 林委員麗蟬

    檢舉的部分,是哪些政黨被檢舉、哪些政黨沒有被檢舉?還是,哪些政黨被檢舉了先查;哪些政黨被檢舉後,放著慢慢查,放到10年後也沒關係?

  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 林委員麗蟬

    主動的部分,是哪些政黨是主動,哪些政黨不主動?你們主動的定義是什麼?

  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 林委員麗蟬

    才開始主動去查全部的政黨?

  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 林委員麗蟬

    好,那我們來談談如何主動跟如何不主動。據本席了解,你們對於國民黨的基金會,不管是民生建設基金會還是智庫國家發展基金會等等都在查,可是我記得民進黨也有小英基金會、凱達格蘭基金會,還有福爾摩沙基金會等等,請問這些有查嗎?

  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 林委員麗蟬

    那有可能嗎?像我剛剛提到的小英基金會……

  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 林委員麗蟬

    你們有主動去查嗎?

  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 林委員麗蟬

    所以都在了解的排在後面,國民黨的就排在前面?

  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 林委員麗蟬

    我還是強調那個原則,行政官員應該謹守平等原則。

  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3. 林委員麗蟬

    你們主動的定義是什麼?如果所有政黨,你覺得應該是附隨組織……

  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5. 林委員麗蟬

    不用說這些啦!到底是不是,你們心裡清楚。你們必須要全部查,你們是如何主動?主動的定義是什麼?哪些基金會要主動查,哪些基金會可以「慢一點」主動查?再等10年後,或許你已經不在其位,別人要不要查,那沒你的事。

  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7. 林委員麗蟬

    另外,黨產會如何認定當或不當?請問主委認為黨產會的權力算是行政權還是司法權?

  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9. 林委員麗蟬

    你覺得你的行政權有沒有越過司法權?

  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1. 林委員麗蟬

    所以你認為沒有越過司法權?有沒有違憲?

  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3. 林委員麗蟬

    可是你已經凌駕政治,霸凌所謂的……

  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5. 林委員麗蟬

    沒關係,當然尊重我的發言,因為我在這邊,當然就尊重我的發言啊!我要說的是,以黨產會來講,從黨產條例開始就是一個政治霸凌,一個行政機關的權力竟然可以發文給銀行,把一個政黨的帳戶凍結!

  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7. 林委員麗蟬

    我還沒說完!連我們黨團的銀行帳戶都要凍結,如果這不叫政治霸凌,還有什麼叫政治霸凌?還有,本席以為這只有在專制國家才會發生的,我們民主國家有三權分立,即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可是我發現黨產會的行政權已經越過司法權,你們竟然可以要求銀行凍結別人的帳戶!我不知道這叫什麼?我也不知道這樣的行為在法治國家內還可以繼續做?違反法治國家的有哪些?我覺得一個法治國家應該是不溯及既往、無罪推論等等,這些我們都沒有!對我而言,我常常出去和人聊天,我說為什麼叫做無罪推論,假如主委是小偷,你要拿出一連串的證明讓我滿意,我才認為你不是小偷,可以這樣嗎?我跟民眾聊,他們也說怎麼有這麼不講理的!竟然可以說你是小偷,而不是我證明你是小偷,而是你要證明自己不是小偷。這是非常奇怪的事!此外,所謂的溯及既往是必須留著國小畢業證書來證明自己曾經考過100分,這是什麼理由?我不知道法治國家還可以這樣!我必須再沉重地提醒主委,其實不能這樣越過司法,現在還在釋憲,我認為您必須認真地以公平原則去查每個政黨。對我而言,第一次進到立法院,從新住民的角度來看,我覺得如果沒有公平原則,何談法治、民主,都不必談了!不是嗎?

  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9. 林委員麗蟬

    轉型正義要架構在公平的原則之下,不是把轉型正義拿來做所謂的政黨鬥爭。現在中華民國臺灣缺的是經濟要好,主委應該非常清楚,我們的經濟這一年多來,陸客不來、觀光產業慘兮兮。我前兩天遇到很多從事觀光產業的業者說明年會更慘,他們跟我說:立法委員要為我們發聲,你們國民黨也要為我們發聲!另外,低薪問題及產業五缺問題,我必須再次呼籲蔡政府,政黨鬥爭不是臺灣目前需要的,我們目前需要的是提升經濟,而不是提升政治鬥爭,對臺灣人民而言,全部都是損失!

  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1. 趙委員天麟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快接近中午了,兩位主席辛苦了!我要請教兩位,臺灣省政府跟福建省政府每年在內政委員會都會有一樣的循環,都在討論到底需不需要實質上將它廢省或凍省的問題,當然預算是很直接的,所以我今天一早進來,時代力量黨團本來要叫我簽署一個提案,當然很不好意思,因為政黨政治,所以最後還是覺得應該要由各政黨自己提出自己的主張,所以我沒有簽署,但是我也看到我們其他幾位同志也提了幾個案子,有的是提出應該全刪,因為認為實際上沒有存在的必要性,所以當然不應該存在,也藉由預算全刪來督促,希望各位能夠加速,起碼要有個期程能夠告訴我們到底是何情況,當然我也聽到有人提出疑慮,在目前對岸想方設法要找一個可以指稱民進黨政府去中化或是要造成兩岸對抗的藉口或理由,因為蔡英文總統基本上在處理都是四平八穩,所以現在他們找不到來自政府的大問題,所以他們從個別委員的發言、個別名嘴的發言以及各種小枝小節裡去找麻煩。

  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3. 趙委員天麟

    憲政機關的概念應該是它在憲法上仍然存在這個機關,不論是從哪個角度,或者支持或不支持,有的是以「統」的角度,有的是以「獨」的角度,但是它是目前中華民國憲法存在的機關,主席的意思是這樣吧?

  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5. 趙委員天麟

    未來在修憲的過程中,我們有沒有要進一步處理,那是憲政層次。

  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7. 趙委員天麟

    我們回到憲法層次之下,現在設有這個機關,所以我們編列這個預算,主席站的角度是認為你們已經在撙節預算了,也很實質處理了。我記得內政委員會過去都提到你們應該分階段進行,說名存實亡好像有點直白,朝向只剩一個名義的方向,因為實質上沒有太具體的功能,所以應該逐步將它縮編減少。請問你們還有朝這個方向努力嗎?

  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9. 趙委員天麟

    有沒有設定一個期程,何時會趨近於零呢?

  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1. 趙委員天麟

    所以在憲法還沒有改變之前,當然你們必須存在嘛!

  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3. 趙委員天麟

    好,謝謝。我也要請教張主席,有一位作者野島剛,他是以前日本昭日新聞駐臺代表,後來成為專業作家,他的書籍滿暢銷的,在臺灣、日本及中國大陸等地,他的書其實都有很多人看,他也研究兩岸關係、中日臺關係,他都有非常獨到的見解。他其中有一本書的一篇就在講福建省政府跟金門縣政府的差別,福建省政府是在金門縣嘛!

  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5. 趙委員天麟

    在金門,就是省政府的所在地。其中很特別的是,他談到金門縣政府非常熱鬧,因為就是實際上在進行的一個機關,而且是小三通的所在地,那裡也是相當有歷史且具有很重要戰略地位的一個縣市,所以很熱鬧,可是鄰近不遠的福建省政府卻是門可羅雀。他這樣陳述沒有任何貶抑或讚揚的意思,他只是凸顯中華民國的框架在臺灣存在一個很有趣的現象,一個法統的概念匡在這裡,但是實質上並沒有運作的功能,所以機關的熱絡與否很容易看見。我覺得雖然他是一個日本人,但是他對臺灣有很深入的了解。

  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7. 趙委員天麟

    其實兩位提到的部分,我都算支持,我的看法只是認為其實真的不需要迴避,不需要心裡覺得怕怕的,好像不好意思,其實不會的,你剛才回答得很清楚,蔡總統就是希望維持現狀,依照中華民國憲法以及兩岸關係人民條例,已經多次宣稱了。我看現在他提的修憲案裡,並也沒有把廢除臺灣省政府跟福建省政府當作一個項目,我們看到的可能是權責相符的政體、可能是18歲公民權、可能看到的是其他更能強化臺灣效率的項目,倒是沒有挑戰意識型態。所以臺灣社會縱使民主多元,說實在的,這是很棒的,我們可以每天認為臺灣省政府看了礙眼,福建省政府看了畸形,事實上是礙眼跟畸形,可是問題是,小英總統在維持現狀的論述下因此而當選,人民對他的期待就是維穩,人民對他的期待就是有沒有辦法發揮最大的智慧,展現兩岸關係的合作。所以兩位做的事情是對的,撙節預算,發揮確切功能,讓它轉型,且讓在裡面工作的同仁,不管剩下幾成的人員,他們都覺得是有使命感的,他們不會覺得惶惶不安,不會覺得自己是一個隨時都等著被割掉的闌尾,而是覺得自己其實是一個先鋒,不是一個奇奇怪怪的存在,即便是以委曲求全為出發點,但是最後可以發揮在兩岸之間一個很有智慧的點,搞不好是一個先驅或是一座橋粱,這是我的期許。現在因為對岸對我們就是不好,中共對我們就是蠻橫,所以一講到對岸,要用這個東西或是未來存在一個什麼樣的可能性,大家的心裡就不舒服,但是我覺得還是要冷靜下來想一想。兩位主席都是政府的核心,兩位都不是酬庸性質,也不是那種所謂沒地方去,而被派去那裡兼職的,你們都是核心中的核心,也是完全了解小英總統政府主張的要角,我的期許是這樣,因為待會馬上要審預算,你們會看到一大堆每年都輪迴一次要砍到零的提案,我只是用理性把我的立場跟淺見跟各位就教以及建議,我覺得既然憲政上有這個機關,不是被迫、沒有辦法,所以只好在那裡,而是它有功能,你剛才講得都很好,而且這些功能富有一定的意義,我覺得就是把它撙節到符合最近意義的這個規模,而且這個規模是節省預算、經費,展限它的意義,而不是其他的那種概念。以上這是我的淺見,謝謝。

  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9. 趙委員天麟

    謝謝。

  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1. 曾委員銘宗

    我們提案凍結三分之一的人事費。本席要先確認,請問這樣的凍結對省政府的權益有無影響?

  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3. 曾委員銘宗

    都算得剛剛好?

  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5. 曾委員銘宗

    包括未來1年內遇缺不補的經費都砍掉了?

  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7. 曾委員銘宗

    好。請問現在臺灣省政府整體還有多少員額、現有職員人數有多少?

  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9. 曾委員銘宗

    如果這對相關同仁的權益會有影響,那本席的提案就撤案。

  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1.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省府主席是政務官,其他職員是事務官,如果按照現行出缺不補的政策估算,何時會只剩下主席?

  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3.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我要問的是,你們在推動這樣的執行政策時,必須考慮到最後的狀況。你的報告通篇只強調出缺不補這件事,卻又說依憲法明訂之臺灣省政府及福建省政府相關規定,經費不能全刪,在這種情況下,你們必須要說明清楚,不是只會說出缺不補而已。我要知道的是,如果這些人都退休了,臺灣省政府是否就關門了?至於相關業務部分,你在今天的答詢中也提到,臺灣省政府辦公室是歷史建築,省政資料館必須運作,另外還有省府檔案等業務,問題是之後都沒人了,試問要如何運作下去?你們有沒有相關的規劃?你們在推動出缺不補策略時,就必須事前有一套長遠的規劃,而不是只會簡單說句出缺不補就可以解決問題。依他們的年齡可能在這數年內就都退休了,是不是這個單位就沒有了?可是你又不斷強調這些單位有其憲法地位,請問你們究竟要怎麼做?本席認為這樣的政策未必是正確的,除非憲法有修法,在未修憲前,你可依你政務委員的身分,針對很多部會面臨人力不足卻又受制於中央機關組織基準法預算員額的問題,協調讓這些單位委託你去辦理,這樣才是正辦。我之所以挑戰你們提出的出缺不補的作法,就因為我覺得這不是一個好政策。

  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5. 曾委員銘宗

    還是要一案、一案來。

  9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7. 曾委員銘宗

    我的是第10案,本來想凍結800萬元,主席就看看大概有辦法凍結多少,10%或15%……

  9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9. 曾委員銘宗

    好,原則上10%……

  10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1. 曾委員銘宗

    第2目凍結10%喔……

  102. 趙委員天麟

    就是併案。提出書面說明,就可以動支了……

  103. 曾委員銘宗

    那我的案子……

  10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5. 曾委員銘宗

    那我的案子也要恢復。

  10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7. 趙委員天麟

    那個歧異沒有很大,看起來就是15%,另外就是一個主決議……

  10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9. 趙委員天麟

    本來陳委員就是講15%。

  1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1. 趙委員天麟

    我支持陳怡潔委員的提議,而且讓曾銘宗委員的10%也包含在內。

  112. 曾委員銘宗

    我不要併案,要分開處理。另外,我要說句公道話,省政府要如何廢除,我沒有意見,但涉及其員工該有的權益就應給予照顧,因為凍省20年來對其權益已造成重大侵害了,所以你們要1年內或是3年內我都沒有意見,但我要要求主席或是秘書長,你們可能來來去去,不會做很久,但是相關同仁的權益一定要兼顧,因為他們是當地人,你們還以為把他們調到台北就好了,事情沒有那麼容易,換言之,你們如何處理我沒有意見,但是那些員工的基本權益、工作權要予以確保。

  1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4. 曾委員銘宗

    不行,我要跟陳委員的切開

  1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6. 曾委員銘宗

    金額可以再降。

  1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8. 曾委員銘宗

    好!凍100萬元。

  1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0. 曾委員銘宗

    我要求的這部分應該可以做得到,即趕快協調接管單位、趕快完成移撥手續,這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1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2.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應該先討論第1案?

  1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4.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方才討論了臺灣省政府,但福建省政府相對來說並沒有省諮議會,關於方才討論的臺灣省政府,我也要跟正要離開的省主席說,既然一直要出缺不補,政策方向已經是這樣,所以未來也就沒有所謂的省諮議會,即它沒有業務可處理了,這時對省諮議會要諮詢什麼呢?基本上有業務才會有諮詢,在此前提之下,加上憲法仍有規定,所以就是留人但沒有業務可以諮詢,因此,我看這些業務費也不用了。之前我有建議臺灣省政府的主席,因為他是屬於派出機關,所以行政院有哪些業務或是哪些部會人力不足,就把這個業務整個委託給臺灣省政府,而臺灣省政府在執行的時候,也許立法院還沒有那麼多人力來督導你們,這時候有一個省諮議會來督導、諮詢臺灣省政府的業務,那還有話說,但現在並沒有,剛才臺灣省政府主席表示,他的政策方向就是出缺不補,表示業務會變成沒有,出缺不補到最後就是沒有人,所以現在省諮議會根本也沒有什麼可以諮詢的,在這樣的前提之下,我想這跟前面提的不太一樣,所以現在省諮議會的業務應該可以歸零,即這個時候就可以歸零,至於人員要移撥或是立法院有什麼交辦的事項,老實說你們也提不出來,而且立法院也沒有什麼可以交辦給你們的工作,何況行政院也不可能交辦工作給你們,在此情況下,我們應該從這部分開始談起。

  1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6.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我建議全部送院會協商,因為這裡面有全部刪除、部分刪除及部分凍結案,而且這也涉及行政院對他們要如何定位的問題,既然臺灣省政府是出缺不補,那就表示未來沒有業務,沒有人是因為沒有業務,因為沒有業務,才會以出缺不補作為政策,所以在這樣的情形之下,省諮議會設置的主要目的就是對省政業務的諮詢,何況臺灣省主席的政策也是奉行政院院長所提出的政策,既然現在政策的走向是這樣,當然要優先處理的就是省諮議會,因為省諮議會職司省政業務的諮詢,所以在整個政策方向還沒有弄清楚的情況下,這個案子是否送交蘇院長主持的協商會議進行協商?

  127. 趙委員天麟

    我想大家剛才都有做過一些討論,黃委員昭順也表示已經到了作結論的時候,我覺得方才的討論都具有意義,因此對這個議題,我覺得我們委員會不一定要主張送院會協商,我個人主張讓省政府逐步精簡化、保留憲政地位,甚至剛才也有人喊出1年或3年,我覺得省諮議會當然就是要跟著省政府一起走,所以變成假設3年後省政府沒有了,那當然省諮議會就立刻要停,但如果省政府還在,無論它有多麼精簡,卻是省諮議會自己先停的話,那就不是維持現狀,反而又造成不必要的想像空間,認為臺灣是否又再怎麼樣了,所以我建議是否由主席試著處理看看?因為你剛才已經聽完全部的討論。

  1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9.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我剛才一直要強調的是臺灣省政府主席是奉行政院之命作這樣的政策,我認為那個政策是錯的,是違反憲法的,所以我剛才有建議他,所以諮議長也可以跟行政院建議,既然憲法還沒有修正,就應該要遵守憲法,既然他們是派出機關,行政院該給他們什麼業務就給什麼業務,我曾經說過有很多機關人力是不足的,所以應該把業務給他們,把業務給了他們之後,省諮議會就有工作可以諮詢他們,畢竟現行憲法條文是這樣規定的,所以必須遵守,不能以出缺不補來推託,那是講給大家聽的,這是不對的,而且這對公務人員來說,也是不對的作法,像是如果組長出缺他本來還可以升上去,他們卻不讓他升上去,這樣的做法都是不對的,畢竟他們是憲法明訂的機關,所以省諮議長應該跟院長報告這樣出缺不補的作法是錯誤的,既然憲法有明訂,行政院該交辦什麼工作就交辦什麼工作,畢竟現在人力問題確實很重要,不然大家在那邊閒著無事,公務人員也會覺得很沒有成就感。

  1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1.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凍結部分呢?

  1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3.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曾銘宗委員剛才離開的時候說過……

  1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5.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好。

  1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7. 趙委員天麟

    其實剛才已經綜合進行很多討論了,我建議主席直接處理。

  1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9. 林委員麗蟬

    曾銘宗委員剛才有提到,第15案國外交流費的部分應全數刪除。

  1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1. 林委員麗蟬

    我不知道後續要如何規劃及研擬,也不知道他們為什麼還要出國交流,所以我們有刪減10萬元及全數刪除的提案。如果他們認為這是必要性的費用,但依照姚委員的論述,諮議會可能要變成博物館,這樣還有締結姊妹會及交流的必要性嗎?剛好曾委員回來了,那就請曾委員說明好了。

  142. 曾委員銘宗

    本席所提第4案有凍結嗎?

  143. 林委員麗蟬

    凍結20萬元。

  1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5. 曾委員銘宗

    第12案呢?

  1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7. 曾委員銘宗

    凍結項目是?

  1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9. 曾委員銘宗

    差不多是凍結三分之一,那就用本席的案子好了。

  150. 趙委員天麟

    必須併案,因為還要處理吳琪銘委員的部分。

  1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2. 曾委員銘宗

    我的部分就凍結五分之一,至於刪除55萬元的部分,必須刪除43萬元。

  1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4. 曾委員銘宗

    第15案,國外旅費部分。

  1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6. 曾委員銘宗

    併入第1目嗎?

  1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8. 曾委員銘宗

    好。

  1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0. 曾委員銘宗

    諮詢費用部分應該沒問題吧?

  1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2. 曾委員銘宗

    我原本要刪減43萬元,但諮議長說不行。

  1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4. 曾委員銘宗

    那就改刪減20萬元。

  1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6. 曾委員銘宗

    好吧!刪20萬元,好不好?

  1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8. 曾委員銘宗

    好,刪20萬元。

  16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0. 趙委員天麟

    主席,我建議剛剛全部都討論過好久了……

  17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2. 曾委員銘宗

    但是因為鄭委員不在,其實鄭委員是希望全部刪除,剛才姚委員也贊成全數刪除耶!

  1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4. 曾委員銘宗

    對,他有提案,但他不在我幫他講。

  175. 趙委員天麟

    不然是不是就像陳委員怡潔講的再刪30萬元?

  1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7. 趙委員天麟

    就是總共刪100萬元。

  1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9. 趙委員天麟

    這樣差不多了,很少了,不到1%。

  1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1. 曾委員銘宗

    第3案有關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兼職費用,過去馬政府時代是派省主席,沒有派省府委員;現在你們要增聘8位省府委員,沒有任何的工作內容,性質不明,這些都是政治酬庸啦!我覺得67萬2,000元的兼職費應減列57萬6,000元,因為這些省府委員不具功能,純粹是酬庸性質,真的沒有必要。

  1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3. 曾委員銘宗

    我的理由很充分,而且主席也很能幹,沒有必要編列這筆預算。我同意福建省政府和臺灣省政府的性質不同,你可能要協調金門、馬祖與中央之間的問題,但是我覺得派省主席就已經夠了,真的沒有必要…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林麗蟬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林麗蟬

    我想請教,這筆經費和金、馬縣市政府原本編列對金門同鄉會或是馬祖同鄉會的補助經費,有沒有重疊還是區隔?因為他們之前正常情況下也都會補助在臺灣各個縣市的同鄉會嘛!那你們這個是怎麼去分配的?這個是分配在各個學校、機關,是給學校、機關去辦還是給同鄉會去辦?而這個跟縣府之間的區隔是什麼?

  2. 林麗蟬

    都不到1萬元?如果像你說的補助2萬元,那你到底是……

  3. 林麗蟬

    所以它就是一個年度中每個社團可以申請一次……

  4. 林麗蟬

    最高額度就是2萬元,那看你們的核准嘛!

  5. 林麗蟬

    因為我剛剛瞭解了之後,我覺得第13項如果是民間團體跟學校的話,本席是支持的啦!因為有時候政府不足的地方,由民間團體跟學校去作一些補足,所以我建議第13項就不要刪除啦!好不好?

  6. 林麗蟬

    因為我覺得這一塊不要去動。

  7. 林麗蟬

    我想還是一案、一案先講,我們從第1案開始講,因為其實早上在詢答的時候,主委也談到執行力偏低的部分,如果按照整個預算以及執行力,本席認為其實應該要刪到一半啦!總預算經費是31,961千元,我在這邊只提刪列6,392千元,大概是這樣子的一個概念,因為我覺得執行率是偏低的,只有44.56%,表示連一半都沒有,所以這個部分是我的提案,為了避免預算的浮編或是浪費,我覺得資源應該要分配在需要的地方。

  8. 林麗蟬

    我剛剛提到的刪減部分,黨產會這邊的回應我還是覺得它的執行率是低的,就算62%還是低的,所以我覺得還是堅持要刪六百多萬元,在執行率方面,費用應該不要亂花啦!

  9. 林麗蟬

    我們回歸到整個年度預算來談,然後從執行率來看,因為我無法理解到底要借調哪些人進來,然後費用都要從這邊去編列等等,其實我覺得按照黨產會自己的年度計畫,執行率低就是低、執行率不足就是花費不用那麼多,所以我還是堅持我提案的部分要作一些刪除。

  10. 林麗蟬

    請問你們整個年度預算的人事費總共要花多少?

  11. 林麗蟬

    所以減了一成,可是依照你們說的執行率都是人事費的問題,扣回來的話,那你減三百多萬元根本就是少減啊!

  12. 林麗蟬

    因為如果是扣回來,它的執行率跟人事的不足……

  13. 林麗蟬

    其實聽起來你們的精準度是有需要再調整啦!

  14. 林麗蟬

    我覺得這個部分絕對需要調整,表示你們去年的精準度跟今年相較起來是有落差的,不管是人事費、總經費還是執行率等等,都是需要調整的。

  15. 林麗蟬

    還是不夠啊!

  16. 林麗蟬

    不一樣啦!這差滿多的。

  17. 林麗蟬

    其實我覺得在執行率方面,就是去年支持了但今年執行率真的不好,而執行率不好我覺得我們也不一定要把預算全額買單;如果以所謂行政院底下的機關,還是拿來跟高雄市政府比,我覺得有一點「大腿比雞腿,無啥仝啦」!所以我覺得這一塊行政部門可以再講一下,你明年度的執行率大概要多少?但是我覺得不刪是不可能的啦!

  18. 林麗蟬

    去年我們審預算的時候,大家也對這個新機關有些期待,但我必須要說,每一塊錢都是人民的納稅錢,這不是提高獎金的問題,是沒有執行到那裡,就應該省下來給人民,而不是去補充把錢花光,我認為不是這樣。這三千多萬元本來就是人民一塊、一塊繳稅進來的錢,不是三千多元!你們的執行率只有44.56%而已,表示三千一百多萬元執行不到1,600萬元,我們才刪六百多萬元,還有剩餘、足足有餘了,我不覺得不能刪,我刪了黨產會的預算是省了人民的錢!

  19. 林麗蟬

    三千多萬元並不少,所以我提了六百多萬元的刪減案,我可以少刪一點,就刪500萬元,如果沒有刪我無法接受,因為站在為人民省錢的面向來看,執行率跟沒有刪預算相對比,我覺得一定要刪。我也支持陳怡潔委員凍結的部分,但我的部分我還是堅持可以少刪但不能沒有刪。

  20. 林麗蟬

    我乾脆講黨產會的預算不刪是不可能的,我為人民監督這筆錢,看到這個執行率,我覺得沒有為人民省下錢是不可能的。

  21. 林麗蟬

    回歸真質的審查預算,立法委員有監督的職責,我個人沒有太多泛政治化,我只是針對執行率提案,以立委的職權監督人民的每一筆錢提案,我不覺得執行率低立委沒資格刪除,不管是哪一屆的立法委員,在野立法委員針對執行率低不刪除預算,表示他根本沒有盡職,根本不認真做這件事情,應該對百姓的每一分錢都要認真監督,所以執行率低,我就提案刪減預算。其實也沒有刪減非常多,因為你們的報告顯示執行率不到一半,你們的解釋是網路等各方面因素,那是你們的解釋,可是我們現在看到,到8月底為止的執行率是非常低的,我不覺得身為立法委員,看到44.5%的執行率不刪除預算是正當的,我剛剛也跟黨產會說,就像剛剛吳委員講的,黨產會可以提出刪多少,因為看到這個執行率如果不刪,那未來統統都不用刪了!

  22. 林麗蟬

    我滿堅持要刪減,一塊錢都沒有刪是不可能的,因為不管執行率是44%、62%還是到年底不到80%,都還是不足啊!我的提案連一塊錢都沒有刪除,我覺得沒有理由。

  23. 林麗蟬

    剛剛曾委員也跟主委說,如果已經在……

  24. 林麗蟬

    如果都贊成,我就贊成啦!

  25. 林麗蟬

    刪3%、凍結10%,他們說3%可以接受嘛!

  26. 林麗蟬

    陳委員說如果你們執行率到,她就會解凍,剛剛的3%也是你們可以接受的嘛!我覺得這個沒有重疊到啊!其實我是刪20%,你說你自己已經刪15%了,本來又說要再刪5%,我們也同意了,我有一直在拜託你們的感覺,我們都同意刪3%了!陳怡潔委員也很客氣地說只要執行率到,就解凍了,可是我不知道為什麼你們還這樣,感覺我們一直在拜託你們看要怎麼刪耶!

  27. 林麗蟬

    3%是他們講的啊!剛剛有講啊!

  28. 林麗蟬

    在這一項裡面,我和陳怡潔委員同樣都有提到執行率低的問題,而這裡更低,截至106年8月底為止,你們的執行率僅18.82%,這不是低而已,而是非常低,所以本席建議刪除。你們的執行率這麼低,表示編這樣的預算根本沒有執行到,我不知道為何你們每一項的執行率都那麼低?

  29. 林麗蟬

    我還是不太清楚,你是指黨產會可能因為沒有經驗,以致編列太低的預算,不足以支應延請專家學者的費用,可是這跟執行率低又有什麼關係?

  30. 林麗蟬

    等一下!為什麼這個項目的執行率只有18%?因為你一直圍繞在學者專家的問題上,我不知道支付學者專家的費用低和執行率只有18%的關係是什麼?

  31. 林麗蟬

    就算將網站和獎補助金加進來,你們可以將執行率衝上80%嗎?從18%要翻到80%差很大,就我們看到的資料來說,為什麼大概差距1個多月時間,執行率可以從44%上升到60%、70%,也可以從18%攀升到80%?怪怪的!

  32. 林麗蟬

    主席,我還是不太明白。你們的執行率只有18%,您剛剛提到獎勵金是編300萬元,降到150萬元,可是這個科目的總金額和現在總的執行率,一千四百多萬的執行率只有18%,你們說是因為獎勵金的問題,又說獎勵金只有300萬元,就整個看來是很亂的,你們的總執行率很低,可是……

  33. 林麗蟬

    沒有!這1,442萬4,000元是明年度你們要編的嘛!

  34. 林麗蟬

    我知道,你說因為沒有發獎勵金和網路的關係,而讓你們的執行率在8月時只有18%,你們到年底到底可以執行多少?

  35. 林麗蟬

    現在是10月份了。

  36. 林麗蟬

    剩下不到──現在是10月了。

  37. 林麗蟬

    副主委,執行率60%還是很低。

  38. 林麗蟬

    副主委,我必須再講一次,剛剛主席也有針對你們的整個報告提出建議,因為我們拿到的是在106年8月底的執行率,我們看到的執行率不是只有一般預算的44.68%,還有現在業務預算的18.82%,我的意思是,這是你們給我們的資料,現在又跟我們說因為整個……

  39. 林麗蟬

    剛剛主席也有建議你們一定要送正確和精準的資料給我們,你們……

  40. 林麗蟬

    預算中心的資料不準。

  41. 林麗蟬

    我們是依照那個時間點來看整個預算和審查,但……

  42. 林麗蟬

    我在第2目也提了好幾個案子,只有1案和陳怡潔委員提的一樣。你們不管是國內旅費還是出國旅費都編了預算,而且在出國旅費部分編得非常多,有四百多萬元。

  43. 林麗蟬

    是四十幾萬元,「歹勢」!

  44. 林麗蟬

    那個數字是48萬9,000元,將近50萬元,我們不知道你們是出國蒐集資料還是去考察?你們在107年也編列了資料庫的蒐集預算28萬多元,這樣重疊編列經費,不管是出國也要蒐集資料,編了快50萬元;在國內還是在哪裡蒐集,也編了快30萬元,這種經費必要嗎?

  45. 林麗蟬

    第2目凍結20%。

  46. 林麗蟬

    我針對執行率18%部分提議刪減480萬8,000元,這個數字我可以調降,在這一塊的執行率比剛剛我看到的還要低的情況下,我覺得這一塊還是要刪除。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麗蟬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