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天麟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高雄市第7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主張黨產會預算不要減列,應以適當凍結方式處理,並由黨產會自行提出可接受的凍結比率。「如果有執行率不足等的問題,黨產會可以自己提出在哪個比率內凍結是適當的,所以我主張不要減列、適當的凍結。」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反對大幅刪減黨產會預算,認為這樣會造成社會觀感不佳、使機關無法運作並導致改革停滯不前。「我們認為這樣刪下去以後,第一,社會觀感不好;第二,它無法運作;第三,會導致改革停滯不前,我們覺得這樣是不妥的。」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質疑對黨產會預算砍500萬元或300萬元、減列超過10%的做法,認為會讓人側目為希望減緩改革力道。「如果砍500萬元或300萬元,等於減列超過10%以上,創下今天所有案子最高金額,就會讓人側目,以為是希望改革力道減緩或希望他們最好都不要再動我諸如此類,我覺得這樣不好。」

發言紀錄

  1. 趙委員天麟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快接近中午了,兩位主席辛苦了!我要請教兩位,臺灣省政府跟福建省政府每年在內政委員會都會有一樣的循環,都在討論到底需不需要實質上將它廢省或凍省的問題,當然預算是很直接的,所以我今天一早進來,時代力量黨團本來要叫我簽署一個提案,當然很不好意思,因為政黨政治,所以最後還是覺得應該要由各政黨自己提出自己的主張,所以我沒有簽署,但是我也看到我們其他幾位同志也提了幾個案子,有的是提出應該全刪,因為認為實際上沒有存在的必要性,所以當然不應該存在,也藉由預算全刪來督促,希望各位能夠加速,起碼要有個期程能夠告訴我們到底是何情況,當然我也聽到有人提出疑慮,在目前對岸想方設法要找一個可以指稱民進黨政府去中化或是要造成兩岸對抗的藉口或理由,因為蔡英文總統基本上在處理都是四平八穩,所以現在他們找不到來自政府的大問題,所以他們從個別委員的發言、個別名嘴的發言以及各種小枝小節裡去找麻煩。

  2. 稍後即將要審預算,我看裡面應該也有這樣的提案,就是將預算全刪,讓它實質上達到廢省的結果,我想請教兩位,對於這樣的提案,站在政府的立場,我們的態度到底為何?亦即對於臺灣省政府跟福建省政府的存廢,我們到底是持什麼態度?

  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 趙委員天麟

    憲政機關的概念應該是它在憲法上仍然存在這個機關,不論是從哪個角度,或者支持或不支持,有的是以「統」的角度,有的是以「獨」的角度,但是它是目前中華民國憲法存在的機關,主席的意思是這樣吧?

  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 趙委員天麟

    未來在修憲的過程中,我們有沒有要進一步處理,那是憲政層次。

  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 趙委員天麟

    我們回到憲法層次之下,現在設有這個機關,所以我們編列這個預算,主席站的角度是認為你們已經在撙節預算了,也很實質處理了。我記得內政委員會過去都提到你們應該分階段進行,說名存實亡好像有點直白,朝向只剩一個名義的方向,因為實質上沒有太具體的功能,所以應該逐步將它縮編減少。請問你們還有朝這個方向努力嗎?

  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 趙委員天麟

    有沒有設定一個期程,何時會趨近於零呢?

  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 趙委員天麟

    所以在憲法還沒有改變之前,當然你們必須存在嘛!

  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 趙委員天麟

    好,謝謝。我也要請教張主席,有一位作者野島剛,他是以前日本昭日新聞駐臺代表,後來成為專業作家,他的書籍滿暢銷的,在臺灣、日本及中國大陸等地,他的書其實都有很多人看,他也研究兩岸關係、中日臺關係,他都有非常獨到的見解。他其中有一本書的一篇就在講福建省政府跟金門縣政府的差別,福建省政府是在金門縣嘛!

  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 趙委員天麟

    在金門,就是省政府的所在地。其中很特別的是,他談到金門縣政府非常熱鬧,因為就是實際上在進行的一個機關,而且是小三通的所在地,那裡也是相當有歷史且具有很重要戰略地位的一個縣市,所以很熱鬧,可是鄰近不遠的福建省政府卻是門可羅雀。他這樣陳述沒有任何貶抑或讚揚的意思,他只是凸顯中華民國的框架在臺灣存在一個很有趣的現象,一個法統的概念匡在這裡,但是實質上並沒有運作的功能,所以機關的熱絡與否很容易看見。我覺得雖然他是一個日本人,但是他對臺灣有很深入的了解。

  17. 所以我想請教張主席,因為你在整個小英政府裡,算是相當了解總統的心意,也真的是很核心的人員,所以你現在兼任這個職務,當然是總統賦予的任務,因為我們總不能在每年這個時候就重新再討論一遍,就你的觀察,你覺得我們政府到底是如何看待臺灣省政府以及福建省政府?我假設是這樣的狀況,譬如為了兩岸關係未來的長遠發展,它就是要存在,即便就像闌尾一樣,但是我們不能把它割掉,因為它其實就是握有未來兩岸和平很重要的一個樣版,這是一種思維。而另外一種思維是,我們的終極理想就是要將它去除,所以在修憲前,我們怎麼處理,在修憲後,我們又怎麼處理等等。你們有沒有一個藍圖?

  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 趙委員天麟

    其實兩位提到的部分,我都算支持,我的看法只是認為其實真的不需要迴避,不需要心裡覺得怕怕的,好像不好意思,其實不會的,你剛才回答得很清楚,蔡總統就是希望維持現狀,依照中華民國憲法以及兩岸關係人民條例,已經多次宣稱了。我看現在他提的修憲案裡,並也沒有把廢除臺灣省政府跟福建省政府當作一個項目,我們看到的可能是權責相符的政體、可能是18歲公民權、可能看到的是其他更能強化臺灣效率的項目,倒是沒有挑戰意識型態。所以臺灣社會縱使民主多元,說實在的,這是很棒的,我們可以每天認為臺灣省政府看了礙眼,福建省政府看了畸形,事實上是礙眼跟畸形,可是問題是,小英總統在維持現狀的論述下因此而當選,人民對他的期待就是維穩,人民對他的期待就是有沒有辦法發揮最大的智慧,展現兩岸關係的合作。所以兩位做的事情是對的,撙節預算,發揮確切功能,讓它轉型,且讓在裡面工作的同仁,不管剩下幾成的人員,他們都覺得是有使命感的,他們不會覺得惶惶不安,不會覺得自己是一個隨時都等著被割掉的闌尾,而是覺得自己其實是一個先鋒,不是一個奇奇怪怪的存在,即便是以委曲求全為出發點,但是最後可以發揮在兩岸之間一個很有智慧的點,搞不好是一個先驅或是一座橋粱,這是我的期許。現在因為對岸對我們就是不好,中共對我們就是蠻橫,所以一講到對岸,要用這個東西或是未來存在一個什麼樣的可能性,大家的心裡就不舒服,但是我覺得還是要冷靜下來想一想。兩位主席都是政府的核心,兩位都不是酬庸性質,也不是那種所謂沒地方去,而被派去那裡兼職的,你們都是核心中的核心,也是完全了解小英總統政府主張的要角,我的期許是這樣,因為待會馬上要審預算,你們會看到一大堆每年都輪迴一次要砍到零的提案,我只是用理性把我的立場跟淺見跟各位就教以及建議,我覺得既然憲政上有這個機關,不是被迫、沒有辦法,所以只好在那裡,而是它有功能,你剛才講得都很好,而且這些功能富有一定的意義,我覺得就是把它撙節到符合最近意義的這個規模,而且這個規模是節省預算、經費,展限它的意義,而不是其他的那種概念。以上這是我的淺見,謝謝。

  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1. 趙委員天麟

    謝謝。

  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 曾委員銘宗

    我們提案凍結三分之一的人事費。本席要先確認,請問這樣的凍結對省政府的權益有無影響?

  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5. 曾委員銘宗

    都算得剛剛好?

  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7. 曾委員銘宗

    包括未來1年內遇缺不補的經費都砍掉了?

  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 曾委員銘宗

    好。請問現在臺灣省政府整體還有多少員額、現有職員人數有多少?

  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1. 曾委員銘宗

    如果這對相關同仁的權益會有影響,那本席的提案就撤案。

  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省府主席是政務官,其他職員是事務官,如果按照現行出缺不補的政策估算,何時會只剩下主席?

  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5.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我要問的是,你們在推動這樣的執行政策時,必須考慮到最後的狀況。你的報告通篇只強調出缺不補這件事,卻又說依憲法明訂之臺灣省政府及福建省政府相關規定,經費不能全刪,在這種情況下,你們必須要說明清楚,不是只會說出缺不補而已。我要知道的是,如果這些人都退休了,臺灣省政府是否就關門了?至於相關業務部分,你在今天的答詢中也提到,臺灣省政府辦公室是歷史建築,省政資料館必須運作,另外還有省府檔案等業務,問題是之後都沒人了,試問要如何運作下去?你們有沒有相關的規劃?你們在推動出缺不補策略時,就必須事前有一套長遠的規劃,而不是只會簡單說句出缺不補就可以解決問題。依他們的年齡可能在這數年內就都退休了,是不是這個單位就沒有了?可是你又不斷強調這些單位有其憲法地位,請問你們究竟要怎麼做?本席認為這樣的政策未必是正確的,除非憲法有修法,在未修憲前,你可依你政務委員的身分,針對很多部會面臨人力不足卻又受制於中央機關組織基準法預算員額的問題,協調讓這些單位委託你去辦理,這樣才是正辦。我之所以挑戰你們提出的出缺不補的作法,就因為我覺得這不是一個好政策。

  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7. 曾委員銘宗

    還是要一案、一案來。

  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 曾委員銘宗

    我的是第10案,本來想凍結800萬元,主席就看看大概有辦法凍結多少,10%或15%……

  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1. 曾委員銘宗

    好,原則上10%……

  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3. 曾委員銘宗

    第2目凍結10%喔……

  44. 趙委員天麟

    就是併案。提出書面說明,就可以動支了……

  45. 曾委員銘宗

    那我的案子……

  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7. 曾委員銘宗

    那我的案子也要恢復。

  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9. 趙委員天麟

    那個歧異沒有很大,看起來就是15%,另外就是一個主決議……

  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1. 趙委員天麟

    本來陳委員就是講15%。

  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3. 趙委員天麟

    我支持陳怡潔委員的提議,而且讓曾銘宗委員的10%也包含在內。

  54. 曾委員銘宗

    我不要併案,要分開處理。另外,我要說句公道話,省政府要如何廢除,我沒有意見,但涉及其員工該有的權益就應給予照顧,因為凍省20年來對其權益已造成重大侵害了,所以你們要1年內或是3年內我都沒有意見,但我要要求主席或是秘書長,你們可能來來去去,不會做很久,但是相關同仁的權益一定要兼顧,因為他們是當地人,你們還以為把他們調到台北就好了,事情沒有那麼容易,換言之,你們如何處理我沒有意見,但是那些員工的基本權益、工作權要予以確保。

  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6. 曾委員銘宗

    不行,我要跟陳委員的切開

  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8. 曾委員銘宗

    金額可以再降。

  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0. 曾委員銘宗

    好!凍100萬元。

  6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2. 曾委員銘宗

    我要求的這部分應該可以做得到,即趕快協調接管單位、趕快完成移撥手續,這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6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4.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應該先討論第1案?

  6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6.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方才討論了臺灣省政府,但福建省政府相對來說並沒有省諮議會,關於方才討論的臺灣省政府,我也要跟正要離開的省主席說,既然一直要出缺不補,政策方向已經是這樣,所以未來也就沒有所謂的省諮議會,即它沒有業務可處理了,這時對省諮議會要諮詢什麼呢?基本上有業務才會有諮詢,在此前提之下,加上憲法仍有規定,所以就是留人但沒有業務可以諮詢,因此,我看這些業務費也不用了。之前我有建議臺灣省政府的主席,因為他是屬於派出機關,所以行政院有哪些業務或是哪些部會人力不足,就把這個業務整個委託給臺灣省政府,而臺灣省政府在執行的時候,也許立法院還沒有那麼多人力來督導你們,這時候有一個省諮議會來督導、諮詢臺灣省政府的業務,那還有話說,但現在並沒有,剛才臺灣省政府主席表示,他的政策方向就是出缺不補,表示業務會變成沒有,出缺不補到最後就是沒有人,所以現在省諮議會根本也沒有什麼可以諮詢的,在這樣的前提之下,我想這跟前面提的不太一樣,所以現在省諮議會的業務應該可以歸零,即這個時候就可以歸零,至於人員要移撥或是立法院有什麼交辦的事項,老實說你們也提不出來,而且立法院也沒有什麼可以交辦給你們的工作,何況行政院也不可能交辦工作給你們,在此情況下,我們應該從這部分開始談起。

  6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8.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我建議全部送院會協商,因為這裡面有全部刪除、部分刪除及部分凍結案,而且這也涉及行政院對他們要如何定位的問題,既然臺灣省政府是出缺不補,那就表示未來沒有業務,沒有人是因為沒有業務,因為沒有業務,才會以出缺不補作為政策,所以在這樣的情形之下,省諮議會設置的主要目的就是對省政業務的諮詢,何況臺灣省主席的政策也是奉行政院院長所提出的政策,既然現在政策的走向是這樣,當然要優先處理的就是省諮議會,因為省諮議會職司省政業務的諮詢,所以在整個政策方向還沒有弄清楚的情況下,這個案子是否送交蘇院長主持的協商會議進行協商?

  69. 趙委員天麟

    我想大家剛才都有做過一些討論,黃委員昭順也表示已經到了作結論的時候,我覺得方才的討論都具有意義,因此對這個議題,我覺得我們委員會不一定要主張送院會協商,我個人主張讓省政府逐步精簡化、保留憲政地位,甚至剛才也有人喊出1年或3年,我覺得省諮議會當然就是要跟著省政府一起走,所以變成假設3年後省政府沒有了,那當然省諮議會就立刻要停,但如果省政府還在,無論它有多麼精簡,卻是省諮議會自己先停的話,那就不是維持現狀,反而又造成不必要的想像空間,認為臺灣是否又再怎麼樣了,所以我建議是否由主席試著處理看看?因為你剛才已經聽完全部的討論。

  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1.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我剛才一直要強調的是臺灣省政府主席是奉行政院之命作這樣的政策,我認為那個政策是錯的,是違反憲法的,所以我剛才有建議他,所以諮議長也可以跟行政院建議,既然憲法還沒有修正,就應該要遵守憲法,既然他們是派出機關,行政院該給他們什麼業務就給什麼業務,我曾經說過有很多機關人力是不足的,所以應該把業務給他們,把業務給了他們之後,省諮議會就有工作可以諮詢他們,畢竟現行憲法條文是這樣規定的,所以必須遵守,不能以出缺不補來推託,那是講給大家聽的,這是不對的,而且這對公務人員來說,也是不對的作法,像是如果組長出缺他本來還可以升上去,他們卻不讓他升上去,這樣的做法都是不對的,畢竟他們是憲法明訂的機關,所以省諮議長應該跟院長報告這樣出缺不補的作法是錯誤的,既然憲法有明訂,行政院該交辦什麼工作就交辦什麼工作,畢竟現在人力問題確實很重要,不然大家在那邊閒著無事,公務人員也會覺得很沒有成就感。

  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3.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凍結部分呢?

  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5.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曾銘宗委員剛才離開的時候說過……

  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7.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好。

  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9. 趙委員天麟

    其實剛才已經綜合進行很多討論了,我建議主席直接處理。

  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1. 林委員麗蟬

    曾銘宗委員剛才有提到,第15案國外交流費的部分應全數刪除。

  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3. 林委員麗蟬

    我不知道後續要如何規劃及研擬,也不知道他們為什麼還要出國交流,所以我們有刪減10萬元及全數刪除的提案。如果他們認為這是必要性的費用,但依照姚委員的論述,諮議會可能要變成博物館,這樣還有締結姊妹會及交流的必要性嗎?剛好曾委員回來了,那就請曾委員說明好了。

  84. 曾委員銘宗

    本席所提第4案有凍結嗎?

  85. 林委員麗蟬

    凍結20萬元。

  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7. 曾委員銘宗

    第12案呢?

  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9. 曾委員銘宗

    凍結項目是?

  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1. 曾委員銘宗

    差不多是凍結三分之一,那就用本席的案子好了。

  92. 趙委員天麟

    必須併案,因為還要處理吳琪銘委員的部分。

  9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4. 曾委員銘宗

    我的部分就凍結五分之一,至於刪除55萬元的部分,必須刪除43萬元。

  9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6. 曾委員銘宗

    第15案,國外旅費部分。

  9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8. 曾委員銘宗

    併入第1目嗎?

  9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0. 曾委員銘宗

    好。

  10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2. 曾委員銘宗

    諮詢費用部分應該沒問題吧?

  10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4. 曾委員銘宗

    我原本要刪減43萬元,但諮議長說不行。

  10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6. 曾委員銘宗

    那就改刪減20萬元。

  10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8. 曾委員銘宗

    好吧!刪20萬元,好不好?

  10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0. 曾委員銘宗

    好,刪20萬元。

  1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2. 趙委員天麟

    主席,我建議剛剛全部都討論過好久了……

  1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4. 曾委員銘宗

    但是因為鄭委員不在,其實鄭委員是希望全部刪除,剛才姚委員也贊成全數刪除耶!

  1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6. 曾委員銘宗

    對,他有提案,但他不在我幫他講。

  117. 趙委員天麟

    不然是不是就像陳委員怡潔講的再刪30萬元?

  1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9. 趙委員天麟

    就是總共刪100萬元。

  1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1. 趙委員天麟

    這樣差不多了,很少了,不到1%。

  1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3. 曾委員銘宗

    第3案有關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兼職費用,過去馬政府時代是派省主席,沒有派省府委員;現在你們要增聘8位省府委員,沒有任何的工作內容,性質不明,這些都是政治酬庸啦!我覺得67萬2,000元的兼職費應減列57萬6,000元,因為這些省府委員不具功能,純粹是酬庸性質,真的沒有必要。

  1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5. 曾委員銘宗

    我的理由很充分,而且主席也很能幹,沒有必要編列這筆預算。我同意福建省政府和臺灣省政府的性質不同,你可能要協調金門、馬祖與中央之間的問題,但是我覺得派省主席就已經夠了,真的沒有必要設省府委員,所以第3案兼職費這部分,我很堅持,真的要刪除!

  1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7. 趙委員天麟

    目前金馬服務中心和福建省政府等於是二合一,對不對?

  1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9. 趙委員天麟

    一套人馬、兩塊招牌?

  1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1. 趙委員天麟

    剛才陳怡潔委員很在意七十幾萬元的修繕費,後來我知道你的意思了,其實就是修理門面,而不是……

  1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3. 趙委員天麟

    我要問的是,之後我們審行政院的預算時,金馬服務中心會不會又編列預算?

  1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5. 趙委員天麟

    我問這個其實也是在協助陳委員釐清,因為他剛才一直問為什麼不是行政院編?後來我聽懂了,金馬服務中心等於是你們省政府,因為都是同一套人馬,所以你們要幫它修那個招牌,行政院也不會再編列金馬服務中心的預算。

  1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7. 趙委員天麟

    如果是這樣,我會支持啦!但是請你說明清楚,那不是要購置藝術品、錦上添花,而是要修繕颱風過後的門面。

  1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9. 曾委員銘宗

    謝謝張主席剛才的說明,基本上,我一開始也說明過,我贊成福建省主席發揮一定的協調功能,這個前提我是贊成的。因為你和臺灣省主席的功能不同,所以對於相關經費,我基本上是支持的。至於聘請省府委員,我的想法是,聘了委員之後,你還要和他們協調,反而會更麻煩,我不騙你!這些人本來只是諮詢的性質,但他們可能是地方的大老等等,未必有利於省主席職務的運作,而且他們都是酬庸性質,所以這部分我很堅持。

  1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1. 曾委員銘宗

    沒問題。

  1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3. 曾委員銘宗

    謝謝主席的說明。關於第13案,我想請教一下,活動主要的內容有哪些?多久辦一次?你們編了444萬元,辦的內容是什麼?是補助當地的社團嗎?請說明一下,內容為何?多久辦一次?

  1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5. 曾委員銘宗

    好,謝謝。所以基本上補助金門、馬祖是補助縣政府喔?

  1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7. 曾委員銘宗

    OK、好!謝謝。

  1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9. 林委員麗蟬

    我想請教,這筆經費和金、馬縣市政府原本編列對金門同鄉會或是馬祖同鄉會的補助經費,有沒有重疊還是區隔?因為他們之前正常情況下也都會補助在臺灣各個縣市的同鄉會嘛!那你們這個是怎麼去分配的?這個是分配在各個學校、機關,是給學校、機關去辦還是給同鄉會去辦?而這個跟縣府之間的區隔是什麼?

  1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1. 林委員麗蟬

    都不到1萬元?如果像你說的補助2萬元,那你到底是……

  1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3. 林委員麗蟬

    所以它就是一個年度中每個社團可以申請一次……

  1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5. 林委員麗蟬

    最高額度就是2萬元,那看你們的核准嘛!

  1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7. 林委員麗蟬

    好。

  1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9. 曾委員銘宗

    這樣好了,因為省政服務項目有3項,我本來刪了430萬元,我是不是刪100萬元?因為像第13項,剛剛講的雖然有道理,但是很少人這樣編,就是政府去補助一些社團辦一些活動,其實也相當少見,我本來3項是刪430萬元,我是不是刪100萬元就好、項目讓你們調整?

  1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1. 曾委員銘宗

    這樣子好了,第13項本來刪300萬元嘛!我就這一項刪50萬元,這是底限,好不好?我本來就是第13項刪300萬元,現在其他兩項不刪,就是刪第13項,刪50萬元。主席這樣行不行?

  1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3. 曾委員銘宗

    OK。

  1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5. 曾委員銘宗

    哦!OK。

  1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7. 曾委員銘宗

    已經腰斬了?好,那假設是第14案,第14案本來105年度其實就編六十幾萬元而已啊!那好吧!我們就刪第14案,刪50萬元,因為本來105年度就是只有68萬元嘛!這個沒有必要大量增加這麼多啊!

  1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9. 林委員麗蟬

    因為我剛剛瞭解了之後,我覺得第13項如果是民間團體跟學校的話,本席是支持的啦!因為有時候政府不足的地方,由民間團體跟學校去作一些補足,所以我建議第13項就不要刪除啦!好不好?

  170. 曾委員銘宗

    好、好、好。

  171. 林委員麗蟬

    因為我覺得這一塊不要去動。

  172. 曾委員銘宗

    好、好。

  17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4. 曾委員銘宗

    本席所提的第6案,是關於約聘僱人員的待遇,編了1,389萬6,000元,我請教主委或副主委,你們現在編制的正式人員有多少?約聘僱人員有多少?約聘僱人員的薪水一般大概是多少錢?謝謝。

  17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6. 曾委員銘宗

    對。

  17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8. 曾委員銘宗

    專任的。

  17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0. 曾委員銘宗

    這些都是約聘的嗎?

  18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2. 曾委員銘宗

    兼的。

  18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4. 曾委員銘宗

    所以這1,389萬元6,000元就是這十幾個約聘人員的薪資?

  18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6. 曾委員銘宗

    哦!OK、OK!

  18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8. 曾委員銘宗

    OK、OK!好!

  18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0. 曾委員銘宗

    另外就是第11案基本工作維持費─一般事務費,這是做什麼用的?謝謝。

  19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2. 曾委員銘宗

    OK、好!

  19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4. 林委員麗蟬

    我想還是一案、一…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趙天麟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趙天麟

    在監督這部分,基本上,我都很尊重每位委員跟黨團的想法,但畢竟黨產會是轉型正義很關鍵的機關,誠如剛才主委所說,這是一個很深具意義但非常吃力的機關,所以剛才你們提到要請人移撥過來,不過意願都不高,因為做壞人基本上都相當辛苦。剛才主席提到,如果純粹只是執行率這麼簡單的事情的話,在一定合理的範圍內,避免剛才黨產會說的連人事費都付不出來的情況下,黨產會自己訂一個比率,是10%、5%還是多少,你們基本上可以回應這樣的監督。我們今天從剛才省府、省諮議會的預算審到現在,都沒有那麼高比率的減列,不免會讓人感覺到有一點政治性意識形態在當中,我只是提醒,因為這是轉型正義改革過程中很受矚目的預算。我先強調,對每位委員的監督權我是尊重的,在轉型正義的過程中,其實我們可以不分政黨站在改革的同一面,協助及鞭策他們把改革的事情做好做滿,如果砍500萬元或300萬元,等於減列超過10%以上,創下今天所有案子最高金額,就會讓人側目,以為是希望改革力道減緩或希望他們最好都不要再動我諸如此類,我覺得這樣不好。我尊重林麗蟬委員的出發點,如果有執行率不足等的問題,黨產會可以自己提出在哪個比率內凍結是適當的,所以我主張不要減列、適當的凍結。謝謝。

  2. 趙天麟

    我身為政策小組召集人,以執政黨的立場我是很客氣的,如果你看上一屆或這幾個會期身兼這個職務的委員,就不會講話這麼客氣。我再三強調,在座的每一位委員都是我心目中很敬重、很專業的委員,包括林麗蟬委員她講的台語都講得比我還要好,她關心的每一個角度我都很尊重,我只是說我實在是怕各位的出發點即便良善,但是要這樣大規模的刪減預算,我覺得第四權監督的筆不會這樣寫,它會覺得國民黨是站在反改革這邊。

  3. 趙天麟

    他有說明,他的說明你們不接受而已。他也認為移撥有困難,同時因為撙節預算才會出現這樣的數字,你們不接受這個數字,我尊重啊!但是我們各有各的立場跟角度,你們建議要減列那樣的預算,我知道而且大家都聽到你們有一致的看法,可是我們反對啊!我們認為這樣刪下去以後,第一,社會觀感不好;第二,它無法運作;第三,會導致改革停滯不前,我們覺得這樣是不妥的。

  4. 趙天麟

    到時候院會……

  5. 趙天麟

    一般我們在處理所有的預算,人事費是比較少這樣處理的,坦白講,那是非常態。現在好像有點陷入僵局,對他們來講,凍結10%是最後可以接受的,是不是?

  6. 趙天麟

    我發現對不到焦點,我想請教的是,執行率之所以低,是因為你們的獎金發不出去還是什麼原因?要不然委員垂詢的是執行率低,而你們在討論的是,給學者專家的錢太少,我也聽不太懂,到底真正的原因在哪裡?

  7. 趙天麟

    我看關鍵在於沒有核發獎勵金才導致……

  8. 趙天麟

    剛剛顏委員提議的刪減,就是在整個刪減的概念裡面,我只是提醒一下而已。

  9. 趙天麟

    我可以瞭解鄭委員的提醒,因為歧見還滿大的,依我看在距離會議結束的5點半前,不太容易聚焦成共識,但剛才好像是省諮議會還是哪個單位也有提到委員會中心制的精神,今天大家也討論得差不多了,再講下去大家也各有意見,我建議是不是可以擇期再審?不要直接送院會,因為這樣子我們內政委員會有點形同……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趙天麟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