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建議針對45處不義遺址中13處已遭拆除的部分,以公共藝術手法處理,納入藝術家創意,帶給後人對時間與地點新時代詮釋及想像。「針對45處不義遺址當中13處已經遭到拆除的部分,我建議可以納入藝術家的創意,讓藝術家的創作帶給後人對於這些時間與地點新的時代詮釋及想像好不好?」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主張學校名稱等改名議題應依法、開放性地讓各校自行討論,公共對話的過程就是人權教育,反對從A到B一夕改變的表象象徵符號改變,要求教育部清楚告訴所有教育部門此一方向。「第一是依法,第二是如同教育部所宣示的,依法而且開放性的讓各校自行討論,而這個公共對話的過程就是人權教育,所以你一定要非常清楚的告訴所有的教育部門,轉型正義並不是從A到B一夕改變,更不是名字、稱謂表象的象徵性符號的改變,它是一個對話的過程,這就是最好落實人權教育的機會」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認為不義遺址的系統性保存並不是每一處都要有文資身分,也不一定必須是文化古蹟或歷史建物,而是可以挑選重要部分,以使其成為一系列紀念性建築的方式進行。「系統性保存並不是每一處都要有文資身分,也不一定必須是文化古蹟或歷史建物,而是可以挑選出重要的部分,以將其成為一系列紀念性建築的方式來進行」政黨及其附隨組織的財產應以什麼法律與機關處理?黨產條例與黨產會的設計是否妥當?主張追回的不義黨產擴大用於長照及社會福利之外,相關資源還可以用於人權教育以及與轉型正義相關的文化事務,以協助不義遺址保存、維護及活化等文化事務。「未來能夠把轉型正義所得的不義黨產擴大用於長照及社會福利之外,本席的建議獲得採納,將來相關資源可以用於人權教育以及與轉型正義相關的文化事務。」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主張應先廢止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因為其名稱及對待加害者用語有問題、規範與促轉條例第五條相斥,未來轉型後可再訂立新的法規。「應該是說組織法當中的規範與促轉條例第五條的規範就是相斥的,對於未來如何使用這個空間、它的組織法要如何進行、要區分為哪些部門、典藏展示空間有哪些、展示的主題是什麼,或許在未來轉型之後會有一項新的法規出現,但目前應該先將這種謬誤的組織法予以廢止」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認為轉型正義絕對不是改名、更名這麼表象的除垢,不認為把中正大學改名為正義大學或把全臺灣299條中正路改名就能落實轉型正義、達到心靈的除垢及轉型。「轉型正義絕對不是改名、更名這麼表象的除垢而已,絕對不是名稱從A到B的改變而已,我不認為,我也不相信,今天把中正大學改名為正義大學,轉型正義就落實了,我更不認為把全台灣299條中正路改名為民主路,以這種一夕之間的更名就能達到心靈的除垢及心靈的轉型正義」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認為現行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以辦理先總統蔣公紀念文物蒐集、典藏、推展及藝文活動為主,是過時的,且與促轉條例精神相斥,主張文化部必須有立場、有清楚的政策方向,說明存、改或廢。「這是過時的,同時也與促轉條例的精神相斥,我認為文化部必須有立場,文化部需要有清楚的政策方向」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要求文化部在促轉條例通過後,趕快針對45處不義遺址進行系統性的保存,特別是面對13處已全數拆除、12處亟待啟動文資指定的情況。「不知部長是不是可以在此正式宣示,面對有13處已經全數遭到拆除、有12處亟待啟動文資保存的情況,在促轉條例通過之後,將會由文化部趕快針對45處不義遺址進行系統性的保存?」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主張中正紀念堂轉型後的組織法如何規範,文化部後續最重要的應該是擴大公共對話。「關於轉型之後的組織法要怎麼規範,我想後續文化部最重要的應該是要擴大公共對話。」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教育跟文化是最中性的政策工具,唯有透過教育跟文化才能真正落實轉型正義所代表的人權教育價值。「教育跟文化是最中性的政策工具,所以唯有透過教育跟文化才能夠真正落實轉型正義所代表的人權教育的價值」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主張中正紀念堂應作為國家人權博物館的總館,理由是現位於景美與綠島的園區有空間使用受限、綠島地域偏遠的問題。「個人具體主張它應當作為國家人權博物館的總館,現在國家人權博物館在景美與綠島有兩個園區,但是綠島有地域偏遠的問題,而不論是景美或綠島都有空間使用受限的侷限,因為它過去是看守所。」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認為改名、更名完全是枝微末節,並不是關鍵也不是核心,重點應該在於落實人權教育。「改名、更名完全是枝微末節,那並不是關鍵,也不是核心,重點應該在於落實人權教育」發言紀錄
- 吳委員思瑤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其實今天我誤以為只有文化部門來談不義遺址,結果今天我非常樂見召委特別安排潘部長也一起到現場來。如同我在上週轉型正義條例通過當日進行多次發言,我一再地說,轉型正義縱使帶有它的政治爭議,畢竟有反對者帶著有色的眼鏡去解讀它,把它妖魔化、把它污名化,把它過當的解釋為政治的鬥爭跟清算。事實上,我們希望藉由這一部法律借鏡國際的經驗,能夠成為社會和解共生的開始,但是我們必須正視,確實有政治爭議跟謬誤的言論存在,教育跟文化是最中性的政策工具,所以唯有透過教育跟文化才能夠真正落實轉型正義所代表的人權教育的價值,而且我們要創造華人社會的典範。稍後我會提到很多文化部該做的不義遺址的處理,但是我要先跟潘部長說,轉型正義絕對不是改名、更名這麼表象的除垢而已,絕對不是名稱從A到B的改變而已,我不認為,我也不相信,今天把中正大學改名為正義大學,轉型正義就落實了,我更不認為把全台灣299條中正路改名為民主路,以這種一夕之間的更名就能達到心靈的除垢及心靈的轉型正義,究竟部長的立場是什麼?第一是依法,第二是如同教育部所宣示的,依法而且開放性的讓各校自行討論,而這個公共對話的過程就是人權教育,所以你一定要非常清楚的告訴所有的教育部門,轉型正義並不是從A到B一夕改變,更不是名字、稱謂表象的象徵性符號的改變,它是一個對話的過程,這就是最好落實人權教育的機會,這一點請您謹記,也請您慎思。不論是不是像有些委員說的你剛剛在發言上造成其他的解讀,我相信您心中持平就是這樣的態度對不對?就是這樣的價值對不對?
- 主席(何委員欣純代)
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 潘部長文忠
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在條例發布之前,教育部所持的立場就是始終以教育的方式,透過民主的機制去落實對話與人權教育的模式。在條例通過之後,當然要依法作適切的研商,但是我想這樣的對話機制才能促成學生對民主、對人權有深刻的體認。
- 吳委員思瑤
本席建議你以後的話術可以改變一下,就我來說,改名、更名完全是枝微末節,那並不是關鍵,也不是核心,重點應該在於落實人權教育,我希望未來當你面對媒體談論轉型正義這樣的議題時,能夠大力闡述教育部未來對於人權教育所做的相關工作,這就是它的真諦。
- 潘部長文忠
好的。
- 吳委員思瑤
接下來本席想請教文化部鄭部長,文化部是轉型正義的重中之重,在因應轉型正義的四大目標當中,清除威權象徵必須保存不義遺址,這是文化部相對重要的工作所在,因此本席的提案也獲得同仁們的支持,未來能夠把轉型正義所得的不義黨產擴大用於長照及社會福利之外,本席的建議獲得採納,將來相關資源可以用於人權教育以及與轉型正義相關的文化事務。本席之所以提案並說服各黨委員支持,就是因為重中之重在於文化、在於不義遺址的保存、維護及活化,所以未來會有相對充裕的財源協助文化部來推動文化事務。
剛才部長曾經報告在啟動公共討論之後,文化部將會有下一個階段的動作,但立法院已經有委員提出廢止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的意見。本席細讀了相關條文,確實現在的條文都規定它是以辦理先總統蔣公紀念文物之蒐集、典藏、推展及藝文活動為主,對於一個威權時代的獨裁者、對於白色恐怖的最大加害者,完全都是站在紀念的角度,而且是用藝文推廣的角度來紀念蔣中正先生的所作所為。這是過時的,同時也與促轉條例的精神相斥,我認為文化部必須有立場,文化部需要有清楚的政策方向,我希望部長給本席一個答案,究竟它是要存、改或廢?我認為不應當只是在公共討論之後才有下一階段的動作,請問文化部有沒有盤點過?你們有沒有檢視過這項法規該如何處理?
-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文化部在今年2月曾經提出希望推動中正紀念堂轉型的建議,這部分有兩個層面,第一個層面是從轉型正義的角度來看中正紀念堂,它和委員剛才所提到的改名不一樣的地方在於它在威權統治時期,以一個組織用法律明定來紀念先總統蔣公,當我們站在轉型正義的角度,當社會或政府希望用國家的高度來釐清過去人權受害的歷史及責任,並且推動人權教育的時候,我們應該標準一致來思考如何重新推動其轉型,所以我們是用轉型的概念回到法規來處理,因為法規必須經過行政、立法的民主程序,所以它是以民主程序來處理中正紀念堂轉型正義的問題。但是我個人強調我希望從社會討論做起,因為轉型正義除了是政治工程和法律工程之外,更重要的是它同時也是社會對話的工程,因為它最重要的是要確立以人權做為民主社會的價值,這是第一個層面。
就第二個層面而言,其實中正紀念堂轉型之後就可以開啟一個想像,對於首都以及人民生活場域的詮釋權才會回到人民手上,所以它未來是一個……
- 吳委員思瑤
有關想像的部分,稍後本席再來跟你討論。
- 鄭部長麗君
好的,這也是一個新的可能。
- 吳委員思瑤
部長剛才說要回到法規,所以你的意思是指目前公民大會議正在進行分組討論,在2月份提出最終建議之前,文化部不會對組織法有任何存、改或廢的作為是嗎?
- 鄭部長麗君
我們已經說過要先從社會討論做起,而社會討論是在修法討論之後……
- 吳委員思瑤
我予以尊重,畢竟這確實需要妥善的社會多元對話,但是本席認為我們應該先廢止它,因為這當中有很多問題,包括名稱及對待加害者的用語都是如此,應該是說組織法當中的規範與促轉條例第五條的規範就是相斥的,對於未來如何使用這個空間、它的組織法要如何進行、要區分為哪些部門、典藏展示空間有哪些、展示的主題是什麼,或許在未來轉型之後會有一項新的法規出現,但目前應該先將這種謬誤的組織法予以廢止,我建議部長參酌立法委員所提出的意見。
- 鄭部長麗君
委員的確有職權針對法律直接檢討並加以處理,這方面我們絕對尊重大院,即使立法院廢止或修正相關法律之後,行政部門還是必須面對這個組織、建築和空間的轉型及處理。
- 吳委員思瑤
關於轉型之後的組織法要怎麼規範,我想後續文化部最重要的應該是要擴大公共對話。
- 鄭部長麗君
我們有責任來思考一個完整的轉型。
- 吳委員思瑤
現在正在進行藝術策展,我昨天去看了,部長昨天也在,另外還有一個公共論壇正在進行,這是非常好的,我們代表執政黨的立場,就是要讓轉型正義的話語權回到公民的多元討論。但本席還是要請教部長,從以前到現在都有對於中正紀念堂的想像,有人說要把故宮遷到這兒,有人說立法院要遷到這兒,個人具體主張它應當作為國家人權博物館的總館,現在國家人權博物館在景美與綠島有兩個園區,但是綠島有地域偏遠的問題,而不論是景美或綠島都有空間使用受限的侷限,因為它過去是看守所。我們看到阿根廷的記憶與人權中心美術館,我們也可以看到德國的人權博物館,甚至我們看到南非也有一個大型的人權紀念博物館,裡面有非常多的史料、典藏、出版品及策展,作為一個重要的國家人權博物館,它需要有更大的能量,包括空間及相關藝文配置所需要的場所,而現在景美和綠島園區都不敷使用,所以個人在此要提出非常具體的建議,這是我深思熟慮之後才提出來的,將一個威權時期最大的政治崇拜紀念性空間作為人權博物館新的時代的使用,我認為沒有什麼比這個更有意義,請問部長以為如何?
- 鄭部長麗君
關於委員所建議的方案或是其他人士所建議的方案,這就呈現出如果我們往未來來想像,其實中正紀念堂轉型的詮釋權會回到人民手上,也就是會回到民主程序,讓我們……
- 吳委員思瑤
那你認不認為國家人權博物館現在位於綠島和景美的園區確實有本席剛才所說空間不足、地域偏遠的問題?
- 鄭部長麗君
我們給社會一定的時間,讓它由下而上,我們大家一起來想像,其實這樣的想像就與當時由上而下用威權直接決定要作為一個威權統治的紀念堂不一樣,現在民主社會是由下而上,大家來討論、來激盪,把這樣的詮釋權和決定權還給人民、還給社會。身為文化部長,我當然也會像委員一樣,我也會想像好幾種可能性,我也想像過這些可能性,像您提出要成立人權博物館,像姚委員提出要成立文化藝術園區,我看報章雜誌上也有許多人士提出要讓它成為行政、立法機構等等,顯然這些想像開始回到民主體制,我們有機會重新決定,我覺得這是一個重要的過程,這個過程就讓大家來討論,我也很期待各黨派委員都可以一起來討論。
- 吳委員思瑤
我今天勇敢拋出我的想像及具體主張,其中有我的立論根據,也有我對於博物館的理解、功能及任務的期待。
另外,目前總共有45個不義遺址要加以保存、維護及後續活化使用,我認為已經非常侷限的文化資源需要有更多的能量投入,這也就是為什麼我針對第七條所提出的修法建議能夠通過。在此我必須向部長報告,在這45處不義遺址當中,現在只有6處具有文資身分,其中有13處已經全數拆除,有7處轉移為其他使用,有12處亟待啟動文資指定,有7處完全沒有任何調查,當然我也知道你們現在正在努力啟動系統性的保存,我們必須用更宏觀的視野來看待這45處不義遺址。現在我們就來看看這個表格,原本本席有許多對於不義遺址的國際案例要和部長分享,可惜今天時間有限,不知部長是不是可以在此正式宣示,面對有13處已經全數遭到拆除、有12處亟待啟動文資保存的情況,在促轉條例通過之後,將會由文化部趕快針對45處不義遺址進行系統性的保存?
- 鄭部長麗君
我擔任立委的時候就希望當時的文化部能夠啟動不義遺址調查,現在已經逐步整理出一個輪廓,我建議委員給我們一點時間,因為不義遺址的保存和文資的保存還是有一些層次上的不同,究竟是不是直接用文資法來處理,希望委員能夠給我們一些時間,我正在請同仁思考一個關於不義遺址歷史教育的推動措施,我們來思考一個關於不義遺址與當代社會如何結合的較為完整的構想,等到這個構想比較成熟之後,我們會再向委員會提出報告。
- 吳委員思瑤
針對13處遭到拆除的部分,在此本席要提出具體的建議,左邊這張圖片是在維也納,當初猶太人遭到殺害之後,許多遺址並沒有被保存下來,但是他們做了很多公共藝術,設立了猶太人在地上清洗當初他們寫下對於納粹控訴的畫面,當初納粹就是拿槍抵著猶太人把這些記憶清除掉,而他們就在這些被拆除的遺址上以這樣的公共藝術來保存其紀念性。右邊那張圖片非常知名,那是在布達佩斯,總共有60雙鞋子,它所陳述的是當初被槍殺的人在這裡留下來的東西,他們被迫必須放棄生命。針對13處已經遭到拆除的部分,我們可以用類似這樣的方式來處理,也就是用公共藝術的手法,當然立告示牌作解說也是一種方式,但它相對並不那麼吸引人,針對45處不義遺址當中13處已經遭到拆除的部分,我建議可以納入藝術家的創意,讓藝術家的創作帶給後人對於這些時間與地點新的時代詮釋及想像好不好?
- 鄭部長麗君
謝謝委員所提供的建議,這是非常好的建議,謝謝委員。
- 吳委員思瑤
針對45處不義遺址,我們下次找時間再作討論。
- 鄭部長麗君
好的。
- 吳委員思瑤
系統性保存並不是每一處都要有文資身分,也不一定必須是文化古蹟或歷史建物,而是可以挑選出重要的部分,以將其成為一系列紀念性建築的方式來進行,我想部長在這方面應該已經有相當充足的準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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