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麗芬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要求教育部督促學校坦然面對轉型正義議題,不得以銅像為無主物或校友捐贈為由,迴避處理學生提出移除蔣中正銅像訴求的責任。「過去已經有些學校的學生提出應該要移除蔣中正的銅像,可是校方竟然以無主物或者校友捐贈的說法迴避責任,無主物放在學校就是學校的責任,校友的捐贈也是學校的,所以我們一定要督促學校坦然面對轉型正義的議題」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要求在討論校園威權象徵處理時確保學生、師長和校長有對等的發言權,特別要保障學生的對等發言權益「一定要確保學生、師長和校長在討論的過程當中有對等的發言權,畢竟老師對學生還是有權威性的,所以一定要確保學生對等發言的權益。」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要求文化部協助教育部整理校園威權象徵處理的正反論述懶人包,或將專家說明拍攝成影片提供給學校,以利學校進行民主審議。「能否協助教育部整理正反論述懶人包,或將專家說明拍攝成影片提供給學校使用,我希望文化部能夠在這部分提供協助。」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促轉條例的要點是政治檔案開放、清除威權象徵、平復司法不法,其最大意義及價值是不只承認錯誤,還要釐清真相、進行平反「促轉條例的要點為政治檔案的開放、清除威權的象徵、平復司法的不法,所以我們不只要承認錯誤,還要釐清真相、進行平反,這才是這次通過促轉條例最大的意義及價值。」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主張必須移除威權象徵,讓被神格化的統治者回歸為一般凡人,這樣才有助於給歷史人物正確的評價「我覺得我們必須移除這些象徵,讓被神格化的統治者回歸為一般凡人,而不是從小就要看小魚往上游的偉人,這樣才有助於給歷史人物一個正確的評價」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目前對促轉條例的部分解讀過度誇大,促轉條例並非要侵害個人的記憶及情感。「我覺得這些解讀都是過度的誇大。促轉條例不是要侵害個人的記憶及情感」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肯定以審議民主的方式處理中正紀念堂,認為這樣做非常不錯並期待討論成果「目前鄭部長採用審議民主的方式在處理中正紀念堂,個人覺得非常不錯」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這次促轉條例的通過是臺灣人權歷史上非常重要的一步,轉型正義的相關努力未來還要持續做下去「我相信這次促轉條例的通過是臺灣人權歷史上非常重要的一步。」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要求青發署將審議民主的討論工具整理出來,提供學校討論校園威權象徵的處理方式時使用。「希望青發署將審議民主的討論工具整理出來提供給學校」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認為促轉條例第五條移除公共建築或場所紀念或緬懷威權統治者象徵的規定非常重要,因為目的是去除威權塑造的個人崇拜及社會對威權統治的幻想,與功過無關「第五條的規定是要移除出現於公共建築或場所之紀念或緬懷威權統治者之象徵。我個人覺得這一條非常重要,因為這一條是要去除威權下所塑造的個人崇拜,進而去除社會中對威權統治所存有的幻想,所以我覺得這和所謂的功過無關。」

發言紀錄

  1. 李委員麗芬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知道文化部鄭部長在擔任委員的時候,就非常關心轉型正義的議題,我相信這次促轉條例的通過是臺灣人權歷史上非常重要的一步。在過去的20多年,立法院在轉型正義的部分都在持續地努力,我相信部長比我更清楚,個人當期期待轉型正義的相關努力未來一定還要再持續地一直做下去。

  2. 其實立法院相關的立法是一個漸進的過程,一步、一步地向前。我就以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來看,最初的立法都是用補償受害人的方式來彌補受難者,當時只採取了補償,而不採用賠償,這樣的觀念缺少了加害人認罪的成分,直到2007年立法院將「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修正案正名為「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並通過之後,臺灣才更朝向承認錯誤的方向往前邁了一步。其實在兩週前國家人權博物館設置條例也通過了,這是龍應台前部長做不到的事情,鄭部長也做到了。

  3. 我要說的是,這次我們通過了促轉條例,我覺得又比過往再往前進了一步。促轉條例的要點為政治檔案的開放、清除威權的象徵、平復司法的不法,所以我們不只要承認錯誤,還要釐清真相、進行平反,這才是這次通過促轉條例最大的意義及價值。

  4. 目前對促轉條例有一些討論,我覺得這些解讀都是過度的誇大。促轉條例不是要侵害個人的記憶及情感,所以我相信未來的促轉會也會採取適當的作為。目前鄭部長採用審議民主的方式在處理中正紀念堂,個人覺得非常不錯,這也是鄭部長的專長,所以我很期待這次討論的成果。

  5. 回到這次促轉條例引起最多討論的第五條,第五條的規定是要移除出現於公共建築或場所之紀念或緬懷威權統治者之象徵。我個人覺得這一條非常重要,因為這一條是要去除威權下所塑造的個人崇拜,進而去除社會中對威權統治所存有的幻想,所以我覺得這和所謂的功過無關。

  6. 剛剛大家都提到德國等國家的經驗,但我在這裡要提的是西班牙的經驗,二次大戰時西班牙的佛朗哥將軍就是被塑造為反共的西班牙英雄,佛朗哥過世之後他們沒有進行所謂的轉型正義,對政治犯都採特赦的方式,直到2008年才去處理轉型正義,所以我們看到在西班牙還是有很多人在崇拜著佛朗哥將軍,我覺得這就是沒有破除為統治者創造的神話所造成的結果。我覺得我們必須移除這些象徵,讓被神格化的統治者回歸為一般凡人,而不是從小就要看小魚往上游的偉人,這樣才有助於給歷史人物一個正確的評價,我覺得這是第五條非常重要的意義。

  7. 鄭部長在二二八前夕時特別提到中正紀念堂已將蔣中正相關商品下架,也不再發放與威權統治有關的文宣品,也停止播放紀念歌,請問鄭部長,這樣的做法是不是也基於去除威權象徵的理念?

  8. 主席

    請文化部鄭部長說明。

  9. 鄭部長麗君

    主席、各位委員。促轉條例中提到威權象徵的移除其實不只是把銅像搬走或者改名,更重要的是這個民主社會如何看待威權統治時期的加害結構。促轉條例要處理的正是從受害者、從過去的不正義重新回過頭去看,在看的過程中,除了史料、真相調查、責任釐清,大家可以思考看看剛剛講的功過並陳,從受害者的角度,到目前為止從補償到賠償,他們在我們的歷史上仍然是政治犯,他們被判的是死刑而不是受難,即使補償了他,他還是政治犯,因為他在司法上並沒有平復。當我們在談功過並陳的時候,我們有沒有站在受害者的立場?他們犧牲生命、青春歲月被監禁、家屬在暗夜中哭泣,從受害者的立場,加害結構仍然真相未明,而在談轉型正義時卻要我們重新歌功頌德嗎?我想促進轉型正義並不是在處理功過並陳,功不能抵過,而是從人權價值讓我們真正有人權價值的理念及道德勇氣,回過頭來重新去看待政治受害的歷史,並且重新釐清整個加害結構,這是民主社會必須經歷過的自我學習,從歷史中去學習,我們才知道我們要怎麼重新看待這一切。所以當我們在處理威權象徵時,是取決於社會如何重新看過去威權統治時期、如何看受害歷史、如何看加害結構,而我們重新決定如何處理這些象徵。所以我說由下而上最重要是逼問我們自己,民主社會要如何處理這些象徵?而不是在我們正要開始的時候重新要求這個社會只能歌功頌德,或者重新要求這個社會要功過並陳。當我們說希特勒之於屠殺猶太人的責任時,歐洲社會會要求對希特勒歌重新功頌德嗎?我想並不是這樣。

  10. 委員剛剛講的非常好的一句話是轉型正義不是要侵害個人的情感、個人的歷史記憶,民主社會每個人可以選擇自己的歷史記憶,每個人可以選擇喜歡或不喜歡,以及自己認同的對象,但是人權正是所有黨派、所有統獨、所有政治信念共同的基礎,最基本基本的基礎及最高的價值。在過去白色恐怖受害的歷史,受害者不分統獨、不分左右、不分族群、不分性別,我們必須要回到最基本的價值重新認識這一切。謝謝委員給我時間重新陳述我們的基本理念。

  11. 李委員麗芬

    我真的非常贊同部長所言,人權是最高的基本價值,我很肯定部長一直在做轉型的努力,最近中正紀念堂舉辦「後解嚴:想像紀念堂」的展覽,我覺得這就是要透過空間解嚴的概念引發所有民眾對轉型正義的思考,在這部分我們真的非常肯定鄭部長。

  12. 剛剛跟鄭部長討論移除威權時期塑造的神話,也要移除威權象徵的必要性,在方式上及時程上,我認同教育部報告中提到的要尊重校園民主機制,也要有多元的討論及參與,但我覺得有幾點教育部一定要督促學校做到。過去已經有些學校的學生提出應該要移除蔣中正的銅像,可是校方竟然以無主物或者校友捐贈的說法迴避責任,無主物放在學校就是學校的責任,校友的捐贈也是學校的,所以我們一定要督促學校坦然面對轉型正義的議題,這是第一個我希望部長一定要督促學校做的。第二個,一定要確保學生、師長和校長在討論的過程當中有對等的發言權,畢竟老師對學生還是有權威性的,所以一定要確保學生對等發言的權益。第三個是要進行民主審議,所以要有充分的資訊,例如公民會議會請正反意見專家到場提供相關意見,我可以想像未來執行這件事情的學校會很多,專家可能會忙不過來,所以我希望文化部可以提供教育部一些協助,因為文化部有人權博物館,能否協助教育部整理正反論述懶人包,或將專家說明拍攝成影片提供給學校使用,我希望文化部能夠在這部分提供協助。

  13. 至於我剛剛提到的公民審議,非常重要的,這是鄭部長在青輔會擔任主委時引介審議民主的討論工具,青發署應該有相關資料,希望青發署將審議民主的討論工具整理出來提供給學校,希望鄭部長能夠提供相關意見給教育部,是不是可以這樣進行?

  14. 主席

    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15. 潘部長文忠

    主席、各位委員。校園人權教育是一直持續在進行,已進入第二期後續計畫,是更上位的教育核心價值。對於委員提到校園內威權象徵的部分,教育部在過去一段時間有建立一套可以讓學校進行公開討論對話的機制,包含師生及家長一起進行,委員建議可借重過去鄭部長提的審議民主方式,我們可以提供給學校,我想這個機制的建立確實有助於進行更深化的民主參與及人權教育。

  16. 李委員麗芬

    在我求學的時代,我們的教科書從來沒有傳達真實的歷史,我相信在我們這個年代的人都有這樣的感受,在現今很關鍵的時刻,我們一定要做到落實歷史的真實、落實人權的教育,在這部分我們很期待教育部一定要朝這個方向努力。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李麗芬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