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傑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高雄市第8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質疑這次一次補償金軍與公教處理不一致讓人不平,要求把現在要怎麼切講清楚,不要再留尾巴造成後續困擾「關於這次的一次補償金,意思也是一樣的,軍和公教的處理不一致,人家當然不平則鳴。我認為你們留那個尾巴讓後面的人造成困擾,今天再留個尾巴,未來會再造成其他的困擾,所以你現在要怎麼切,要跟大家講清楚。」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跨新舊制者跨新制年資越多繳得越多,但用年資補償金補後實際領得差不多、甚至少一點,顯示跨新舊制的設計有問題「跨新舊制的人跨的年資越多就繳得越多,後來用年資補償金去補,所以才會差不多。他繳越多錢,事實上卻領得差不多,甚至還少一點點,這是跨新舊制的問題。」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純舊制、純新制與跨新舊制加計年資補償金的領取金額差距不合理,以30年年資為例,純舊制領7萬多元、純新制約58,000元,跨新舊制反而領到82,000元、83,000元,顯示當時設計有問題「很多人不知道從純舊制的7萬元變成純新制的58,000元,跨新舊制的變成領82,000元、83,000元,所以當時的設計就有問題。」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跨新舊制部分不要留尾巴,應一次切掉,一次補償金或退休金要怎麼切就切掉,不要留下尾巴讓往後10年、20年仍在領的人一直領下去「我認為跨新舊制部分不要留尾巴,就把它切掉,比如說一次補償金或退休金要怎麼切就切掉,現在留下這個尾巴還要留到往後10年、20年。現在還活著的一直在領,這個尾巴就一直不會斷掉,問題在這裡。」

發言紀錄

  1. 許委員智傑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公務人員跨新舊制,跨的年資越多,比如新制的年資越多,相對的他繳的錢也越多,對不對?

  2. 主席

    請銓敘部蔡次長說明。

  3. 蔡次長秀涓

    主席、各位委員。對。

  4. 許委員智傑

    他領的錢越多還是越少?

  5. 蔡次長秀涓

    多。依照附表的說明,新制越多領越多,但是他也繳得更多。

  6. 許委員智傑

    我現在討論的是,年改之前跟年改之後的差別。很多公務員不清楚或是覺得不公平的道理在哪裡?在年改新制之前跨新舊制的那個時代,比如說跨5年新制和跨10年新制,跨10年新制繳的錢比較多,那領的錢呢?我比較仔細地計算,你們不見得注意到這一點,跨新舊制的人跨的年資越多就繳得越多,後來用年資補償金去補,所以才會差不多。他繳越多錢,事實上卻領得差不多,甚至還少一點點,這是跨新舊制的問題。

  7. 總結來說,跨新舊制那個時候的設計是有問題的,從純舊制到純新制,中間跨新舊制的年資補償金的設計……

  8. 蔡次長秀涓

    是有問題的。

  9. 許委員智傑

    設計得並不好。很多公務員或民眾會搞不清楚,因為用48,505來算,如果是純舊制的人,用本俸加930元去算年資,再加上18%,假設有30年年資,他可能每個月領到7萬多元。若是用純新制的本俸乘以2,他沒有18%,領到大約58,000元。從舊制的7萬元到新制的58,000元,中間跨新舊制的再算年資補償金就可以領到8萬多元,對不對?

  10. 蔡次長秀涓

    是。

  11. 許委員智傑

    很多民眾也看不明白,為什麼這樣改會差這麼多?很多人不知道從純舊制的7萬元變成純新制的58,000元,跨新舊制的變成領82,000元、83,000元,所以當時的設計就有問題。其實我對這次年改有點小意見,不過事情已經確定了,要再轉回去也很困難。我認為跨新舊制部分不要留尾巴,就把它切掉,比如說一次補償金或退休金要怎麼切就切掉,現在留下這個尾巴還要留到往後10年、20年。現在還活著的一直在領,這個尾巴就一直不會斷掉,問題在這裡。關於這次的一次補償金,意思也是一樣的,軍和公教的處理不一致,人家當然不平則鳴。我認為你們留那個尾巴讓後面的人造成困擾,今天再留個尾巴,未來會再造成其他的困擾,所以你現在要怎麼切,要跟大家講清楚。

  12. 另外,切掉之後,權利和義務如何分配?以前公務員福利比較好的時候,你對他們的限制比較多;公務員福利比較不好的時候,你對他們的限制是不是應當適度地放寬?

  13. 蔡次長秀涓

    是。

  14. 許委員智傑

    以銓敘部的角度來看,兼差、經營公司或是和商業有關的部分,現在銓敘部打算如何處理?

  15. 蔡次長秀涓

    我們正在修服務法,委員提到的兼職部分,我們正彙集各主管機關的意見,由於茲事體大,不僅涉及公務員,還涉及社會大眾如何看待公務人員的身分定位。委員剛才提到權利義務隨著時代演進,因此部裡面正在討論的版本比現行的服務法更符合公務人員的需求以及社會的共識,也就是說比民國30年以前訂的現行服務法更符合社會所需。現在公務人員已經不像過去是在特別權利關係底下,而是公法上的契約關係,所以我們正朝這個方向去修正。

  16. 許委員智傑

    我覺得國家不要管那麼多事,只要在合法的範圍裡把基本原則守住,其他不要管那麼多,人民都很聰明、自由,違法的他們不會做。比如說利益迴避、行政中立、不要用職務關係等等,這些基本的你把它定位好,其他的不要管那麼多。我們從過去看到現在,從以前公務員的福利、跨新舊制的改革再到新制、年改,還有這段期間所領金額的差距及其權利義務的分配,你們要替人家考量。

  17. 蔡次長秀涓

    要衡平一下。

  18. 許委員智傑

    你們如果跟臺灣人民講說,從舊制、跨新舊制到新制,領的錢是從7萬元、8萬多元到5萬8,000元,人民就會很清楚想說那時候怎麼那樣改。我一直說我們不要罵公務員米蟲,要尊重公務員,這是我一貫的立場。因為這是制度的問題,不是個人的問題。我是民進黨的立委,我的服務處有3位工作人員是公務員退休,我很了解他們的狀況。今天的錯誤是從恩給制改儲金制那時候設計錯誤造成的,我們現在是要擦當時設計錯誤的尾巴,同時也不要再留尾巴讓後面的人去承擔。在過程當中,有關權利義務不要給公務員太多不必要的束縛,只要他合法、利益迴避、行政中立,對於其他不必要的束縛,我建議銓敘部要有一個方案讓大家參考,也讓公務員了解,你們把我們改成這樣,至少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這是政府對公教的誠意,這部分希望銓敘部趕快處理。

  19. 蔡次長秀涓

    目前我們有很多法案就是往這個方向在修改,謝謝委員。

  20. 許委員智傑

    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許智傑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