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孔炤於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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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維持年金改革現行條文、不再修正年資補償金相關規定比較符合世代公平性,且與大法官第525號解釋一致,沒有信賴保護原則的問題「其實這樣比較符合世代公平性,同時也與大法官第525號解釋一致,所以也沒有所謂信賴保護原則的問題是嗎?」

發言紀錄

  1. 鍾委員孔炤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其實今天早上討論的議題和下午討論的議題都一樣,所以我剛剛一直在猶豫是不是要把早上講過的話再重複一遍?

  2. 主席

    教育部次長有來啊!

  3. 鍾委員孔炤

    我剛剛一直在想要不要把早上講過的話再重複一遍,既然教育部次長來了,那麼本席就再重複一遍。早上的議題我不想再重複,本席比較在乎的反而是與今天討論議題比較沒有關係的部分。剛剛大家都在探討補償金的問題要如何處理,其實在年改的過程當中我們也曾經作過一些討論,因為公教及軍人的屬性不同,是不是要進行不同的年金改革?針對這個議題,當時大家作過許多討論,包括教育部、銓敘部、考試院、國防部都針對年改提出許多意見,這些紛擾都隨著年改而過去,如今又有委員各自針對年改提出修正條文,主要是希望針對年資的部分再作考量,因為當時是從中間切割,也就是在14年以下,也許有人只差一年,而這關係到補償金金額的問題,這部分牽扯到恩給制或提撥制的問題,這部分我就不再重複說明。目前銓敘部的立場是認為不宜,請問教育部的立場如何?

  4. 主席

    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5. 林次長騰蛟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希望能夠維持現行的規定。

  6. 鍾委員孔炤

    維持現行的規定就是不宜再修正條文嗎?

  7. 林次長騰蛟

    是的。

  8. 鍾委員孔炤

    所以教育部的立場和銓敘部一致,你們都認為不宜修正現行條文,希望能夠維持原條文。其實這樣比較符合世代公平性,同時也與大法官第525號解釋一致,所以也沒有所謂信賴保護原則的問題是嗎?就修正條文而言,銓敘部及教育部是持反對的意見,也就是你們希望維持原條文,不要再加以修正。既然如此,那麼本席就不再繼續質詢這個問題,因為不論我再怎麼問,你們所給的答案還是一樣。

  9. 早上銓敘部次長說他們還要再跟教育部討論,因為這也是教育部的主管業務,早上本席特別提及相關權益事項,就本席所知,私校教師有編制內和編制外的區分,編制內的老師適用教師法,職員適用私校法及性別平等法,編制外的教師適用私校法,編制外的職員則是適用勞基法。同樣都是在私立學校服務,但涉及的法令卻很多,編制內、編制外的教師及職員所涉及的法令總共高達12項,適用勞基法的人員可能就會適用勞工保險條例、勞工退休條例、勞工請假規則、勞動基準法;涉及私立學校法相關人員就要適用私立學校法,涉及教師法相關人員就要適用教師法,涉及學校法人及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退撫離職資遣條例相關人員則是適用另外一項法令,包括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教師請假條例、勞工保險條例、公教人員保險法等等,林林總總總共12項,在這12項法令的規範當中,對於私立學校的教職員要受這12種法律規範,不像公立學校的老師那麼清楚。次長,私立學校教師、職員隸屬這麼多法令的規範,有些適用教師法,有些適用私校法,有些適用勞基法,有些又不適用勞基法,而且又分編制內、編制外,造成法律規範不一致的時候,譬如同樣在編制內,但有些是由不同法令規範,銓敘部說這歸你們管,但是他們也同意相關部會應該是互相合作。面對這麼多法令,要怎麼樣來幫助這些私校人員?尤其是少子化之後,前幾天我們還看到新北市醒吾工商學校的教師面臨了他們的權益事項,甚至利用中午用餐的休息時間集體靜坐抗議!為什麼?

  10. 林次長騰蛟

    我們的瞭解是學校2個月沒有發薪資。

  11. 鍾委員孔炤

    學校已經2個月沒有發薪資,也就是積欠教師的薪資!面對這些,本席要跟次長討論的就是,在少子化的浪潮之下,許多私立學校都面臨退場,並陸續發生經營不善、欠薪、關門、資遣費發放等問題,如果學校沒有能力積極轉型,直接影響到、最不利的就是這些職員;在校學生當然也會受到影響。也就是說,這波以私校為主的關廠歇業潮,通常在還沒關廠歇業之前就已經爆發勞資爭議了!

  12. 當這些勞資爭議發生的時候,他們面對我剛剛提到的這12個法律規範,有些是編制內的適用,有些是編制外的適用,有些是編制內的教師適用,有些是編制外的教師適用,當發生勞資爭議的時候,教育部要怎麼去處理?因為接下來還不只這樣而已。包括前一陣子永達技術學院和亞太創意技術學院的事情,以往大家關心的好像都是大專院校要轉型和退場,現在發現我們忽略了中小學和私立學校老師的相關權益事項。請問要怎麼讓他們也能夠得到保護?次長,你要不要再說明一下?

  13. 林次長騰蛟

    我有幾點說明,第一,私立學校教職員工的部分,因為是私立學校,所以基本上他們有私立學校法的適用。第二,如果是私立學校職員的部分,他們是適用勞基法,這點很明確,沒有問題;至於教師的部分,私立學校的教師不管是編制內或編制外,基本上都是適用教師法的規定,只不過編制外教師除了有教師法的適用,同時也可以參加勞保,所以也適用勞保的相關規定。所以,在相關的權利義務方面,雖然他們適用不同的規定,但都還滿清楚的。確實,這個法規那麼多……

  14. 鍾委員孔炤

    次長,我要跟你講的是,雖然適用這麼多法,可是包括編制內的職員,他們沒辦法申訴耶!沒有相關的法令讓他們申訴耶!這是編制內的喔,編制外的教師也沒有!編制內的教師有申訴的地方,包括教師法和各級學校所謂的申訴、評鑑委員會都可以,但是編制內的職員沒有,編制外的教師也沒有!編制外的職員還有勞基法、勞資爭議處理法給他們做處理。面對這些權益事項,如果連申訴的法律規範都沒有給他們的話,請問這些人要怎麼去做申訴?

  15. 本席要特別感謝我們召委,上個禮拜在院會通過了勞動事件法,讓這些沒有工會或申訴依據的人,最起碼有一個疏通的管道,但如果是這些中小學教師,現在要怎麼去做處理?

  16. 林次長騰蛟

    跟委員報告一下,有關私立學校教職員……

  17. 鍾委員孔炤

    沒關係,因為本席的詢答時間到了,我不想影響後續其他委員的發言,請次長會後給我書面報告,如果其他委員需要的話也可以一併提供。畢竟在這樣的差別待遇和切割成很零碎的法規適用之下,我認為已經到了有必要好好檢討的時候了,希望次長注意這件事情。

  18. 林次長騰蛟

    好,我們再提供相關資料給委員。

  19. 鍾委員孔炤

    謝謝次長。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鍾孔炤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