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認為現在經濟不景氣與七月一日年金砍下去有某種程度的關連「現在經濟不景氣跟你7月1日年金砍下去絕對有某種程度的關連」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以修正提案讓他們可以做一個重新的選擇,以讓他們的損失最少「所以我們今天的修正提案就是讓他們可以做一個重新的選擇」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反對將年資補償金一刀切刪除,認為此舉傷害政府立法的可信、公平性與保護原則,且質疑軍人可以保留補償金而公教人員、老師卻不可以「你現在再把它一刀切光光,以後政府所訂定的東西、政府所立的法,誰相信你?公平性在哪裡?保護原則在哪裡?軍人可以,公教人員卻不可以,老師不可以」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質疑學校聘任時程與公務人員、軍人不同,且無法提前至7月1日,卻要求年金改革同一天實施的合理性。「所以學校跟公教、軍人是不一樣的,既然是不一樣的東西,為什麼你們在書面答復的時候都說要「一致性」?不一致的東西為什麼要一致性呢?」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主張把經費用在讓退休人員少損失一點不會增加預算,屆時可透過市場機制回到市場、增加國家的國民所得「你擺在退休人員身上讓他們少損失一點,這會增加預算嗎?屆時,還不是透過市場機制回到市場,增加國家的國民所得,一樣的道理」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即使不取消年資補償金,時間累積也會讓其越來越少、不會增加,因為只有當時舊制年資十五年以下者才有補償金「事實上即使我們不取消這個補償金,時間的累積也會讓它慢慢越來越少,不會增加,因為只有當時舊制年資15年以下的人才有補償金」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以五五專案或細則作為補救辦法是假的,因為六月三十日以前出生者會少一個月年資,六月三十日以後出生者則不能適用該細則「6月30日以前出生的少一個月的年資,6月30日以後出生的,不能適用這項細則,怎麼辦?你這個補救辦法也是假的,」發言紀錄
- 蔣委員乃辛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請教一下次長,學校從8月1日開始,現在可不可以提前到7月1日開始?
- 主席
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 林次長騰蛟
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年資補償金的問題……
- 蔣委員乃辛
我不是講年資補償金的問題,而是指學校現在一般來講都是從8月1日開始發放聘書。
- 林次長騰蛟
對,8月1日。
- 蔣委員乃辛
可不可以改成7月1日開始發?
- 林次長騰蛟
基本上聘書的發放是按照學年度,所以……
- 蔣委員乃辛
對,提前到7月1日,可不可以?
- 林次長騰蛟
我們的學年度是8月1日到7月31日……
- 蔣委員乃辛
有沒有辦法改?有沒有辦法提前?
- 林次長騰蛟
基本上因為它涉及的層面很廣,所以應該還是以8月1日來發,目前暫時應該是沒有提前……
- 蔣委員乃辛
好,所以不可能改變,對不對?
- 林次長騰蛟
是。
- 蔣委員乃辛
所以學校跟公教、軍人是不一樣的,既然是不一樣的東西,為什麼你們在書面答復的時候都說要「一致性」?不一致的東西為什麼要一致性呢?當時公務人員新舊制交接的時間是84年6月30日,老師是85年1月30日,也不一樣啊,為什麼要一致呢?
剛剛周部長表示,是不是因為軍人的相關條例把補償金算進去,所以公教要提出來?錯了!軍人的部分還沒有通過,但是老師的修正案,我們已經提出來了,我們是在7月1日還沒實施以前就提出來,只是法案一直沒有付委,後來我們在院會排隊排了3個晚上、4個白天,才在臨時會排入會期。所以並不是因為軍人這樣子,所以我們老師就要這樣子,而是老師的部分在軍人的部分還沒有實施前就已經提出來了。我不曉得是不是因為這個案子提出來以後,讓相關單位了解軍人的部分不能取消了、取消是不公平的?我們不知道,可是基本上來講,這個補償金就只有15年以下的才有,15年以上的年資是沒有補償金的,對不對?所以這個補償金也是對於當時實施舊制、新制年資少的人給予他的補償,並不是所有的公務人員通通都有補償,這是一個概念,為什麼會這樣子?就是儘量趨近於平等,所以現在如果把補償金刪掉的話,事實上即使我們不取消這個補償金,時間的累積也會讓它慢慢越來越少,不會增加,因為只有當時舊制年資15年以下的人才有補償金,我不知道當時大家有沒有思考到這個問題,從85年以前往前推,現在都已經快退休完畢了,至於次長剛才講的無論是55專案或細則也好,可以在6月30日退休,但少了一個月的年資,我本來可以有一整年的年資,但現在我少了一個月的年資,這樣也不公平。
如果是6月30日以後出生者,可否提前到6月30日退休?你會不會讓他退休?
- 林次長騰蛟
這部分根據他的年資……
- 蔣委員乃辛
我想你也不會讓他退休,你們處長在後面搖頭了。6月30日以前出生的少一個月的年資,6月30日以後出生的,不能適用這項細則,怎麼辦?你這個補救辦法也是假的,
- 林次長騰蛟
我們補救辦法是在……
- 蔣委員乃辛
所以今天我們提這個案子就是希望能讓他們的損失最少,已經退休的,當時按照你的退休相關規定做了一個選擇,一次還是月退?你現在改了,那我們不能用補救方式嗎?沒有退休的人,他的年齡達不到,差兩天就不能退,這樣也不公平,所以我們今天的修正提案就是讓他們可以做一個重新的選擇,說實在的,考試院剛才也講過,你們版本的所得替代率是70%,年改會把它變成60%,因此在這種情況下,補償金紀錄部分是當年你法律本身修改訂定出來的東西,我不管你當時考慮的是否周全,你可以說你這次修改的法律是周全的嗎?將來就不需要再修了嗎?不可能嘛!法律是與時俱進的,隨時要加以調整,我們不能說過去不公平,現在修正就是公平,誰敢講這種話?誰能擔保這部法5年、10年、20年不會修改?不可能嘛!對不對?所以不要把自己變成很偉大的樣子,我們要務實一點,當時我們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新法舊法從5%變成4%,所以才給人家補償金,而且還限制年資15年以下的才有,15年年資以上的沒有,這在當時就已經有所限制了,你現在再把它一刀切光光,以後政府所訂定的東西、政府所立的法,誰相信你?公平性在哪裡?保護原則在哪裡?軍人可以,公教人員卻不可以,老師不可以,而且軍人是因為我們的修正案提出來以後補償金才沒有被刪除掉,既然這樣子的話,為什麼老師不可以?大家將心比心,講求一個公平性、合理性和平等性,今天公教人員心理的想法就是這樣,那我們是不是有某種調整的機制,讓他們能夠重新選擇,讓他們的損失能減少一點,現在經濟不景氣跟你7月1日年金砍下去絕對有某種程度的關連,今天政府要拼經濟、救經濟,拿了那麼多的預算去補貼觀光、補貼東南亞的學生到台灣來唸書,一個人補助30萬元,這筆錢不是錢嗎?每個人到臺灣來觀光補助5,000元或8,000元,一個團就補助多少錢?一個班就補助了幾百萬元,這些都不是錢嗎?你花在這邊的錢補助外國人到臺灣來觀光,就不算是增加國家預算?你擺在退休人員身上讓他們少損失一點,這會增加預算嗎?屆時,還不是透過市場機制回到市場,增加國家的國民所得,一樣的道理,所以我希望教育部與銓敘部好好考量一下,我們真的要體恤一下公教人員,我們將心比心,這在當時都是按照國家的制度去做的,你現在制度改變,讓人家損失這麼大,我剛才講過,學校要從7月1日開始,但事實上你是做不到,對不對?既然做不到,為什麼要同一天實施呢?沒有理由啊!我一開始就差一個月,我後面為什麼還要差一個月?時間到了,我尊重主席,我希望在審查之前的這段時間,大家能再思考一下。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蔣乃辛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