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臺北市第3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這些食品的開放在對美、對日貿易談判(TIFA、CPTPP 等)中應如何處理?認為韓國及中國大陸將開放日本福島周邊食品作為國際貿易籌碼並說服民眾,質疑我國政府未誠實說明開放背後的原因,導致民眾不信任政府的食安把關。「事實證明不管是韓國或是中國大陸,他們的確把開放當做是一個國際貿易的籌碼,他們也的確說服他們的民眾,但是我們的政府不願意站出來誠實的告訴民眾,永遠用這些似是而非的理由,民眾當然會不信任。」是否應開放日本福島周邊五縣食品進口?應有哪些條件與檢驗?認為反核食公投通過後,政府必須維持禁止開放福島等縣市的核災食品,衛福部須依公投法為實現公投內容之必要處置。「如果這項公投案通過,高達779萬的民意認為,政府要維持禁止開放日本輻災,即福島等幾個縣市的核災食品,那麼政府就必須禁止開放。」這些食品的開放在對美、對日貿易談判(TIFA、CPTPP 等)中應如何處理?要求政府誠實告訴民眾評估開放核災食品背後真正的原因,包括若不開放會受到什麼損失、與日方談妥什麼條件、準備用開放換取什麼利益。「今天政府不願意誠實的告訴民眾,如果不開放我們會受到什麼損失?到底我們與日方談妥什麼條件?還是我們準備用開放核災食品換取什麼樣的利益?政府永遠說不清楚。」是否應開放日本福島周邊五縣食品進口?應有哪些條件與檢驗?要求衛福部比照韓國和美國,派員實地去調查、考察、查驗,而非接受日本官方或民間的報告,以消除民眾疑慮。「本席希望衛福部要接受廣大的民意,接下來你們必要的處置就是比照韓國和美國,派員實地去調查、去考察、去查驗,而不是接受日本官方或民間的報告」是否應開放日本福島周邊五縣食品進口?應有哪些條件與檢驗?質疑衛福部未說清楚評估開放核災食品的依據,僅稱有評估並將政策從原本的地域限制調整為以是否有受核污染作為標準。「衛福部一再強調你們是基於食安的考量和人民的健康,可是你們一直沒有說清楚,只說你們有評估,也有調整政策,從原本的地域限制變成以是否有受核污染做為標準。」

發言紀錄

  1. 蔣委員萬安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好。你知道這次大選和公投案當中,有1項反核食的公投案通過了。這個反核食的公投案有779萬張同意票。請問部長,在本案通過後,衛福部後續的相對應措施是什麼?

  2. 主席

    請衛福部陳部長說明。

  3. 陳部長時中

    主席、各位委員。這個公投案維持禁止進口,也就是福島及周邊4縣市的禁止輸入規定。我們當然予以尊重,畢竟779萬對223萬的投票結果,相當展現出社會的民意。

  4. 蔣委員萬安

    部長,您知道這個案子屬於創制、複決中的哪一項?這是符合公投法第二條規定,屬於重大政策的創制或複決呢?

  5. 如果這項公投案通過,高達779萬的民意認為,政府要維持禁止開放日本輻災,即福島等幾個縣市的核災食品,那麼政府就必須禁止開放。但是去年我們在衛環委員會討論過很多次,衛福部一再強調你們是基於食安的考量和人民的健康,可是你們一直沒有說清楚,只說你們有評估,也有調整政策,從原本的地域限制變成以是否有受核污染做為標準。事實上你們有評估,也有轉變政策,現在根據公投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既然這個案子過了,因為它屬於重大政策的創制或複決,權責機關就必須為實現該公投內容之必要處置,也就是衛福部必須依照民意來做相關的處置,這個公投案通過到現在是第3天,你們有沒有研究接下來要做哪些必要的處置?

  6. 陳部長時中

    投票結果出來應該才2天,當然我們有密切注意,依據公投的結果,各項與本部有關的應該要採取哪些行政作為,我有請我們相關的單位給我做專案報告。

  7. 蔣委員萬安

    好,我希望能夠儘快。為什麼這一次有這麼大的民意反對政府開放核災食品?部長,你知道真正的原因是什麼嗎?

  8. 陳部長時中

    我想大家仍然對這個區域裡面的安全性存有一些疑慮,不過也不排除對於這樣的食物是否會影響健康有一些錯誤的認知,各種因素都有,不過投票結果已經很清楚的表達大家要維持禁止之意。

  9. 蔣委員萬安

    的確是像你講的,有很多可能性,最主要是民眾不願意接受核污染的食品,尤其是日本核災的食品,將近780萬的同意票認為政府要維持禁止開放。當然部長剛才提到民眾也許有些誤解,對於相關的數據和科學報告不夠瞭解,我不排除有這樣的可能性,但最主要是民眾對政府失去信任,他們對於政府是否能夠把關食品安全是存疑的,所以才會有這麼廣大的民眾站出來對這項公投案投下同意票。部長剛才談到民眾有些不清楚、不瞭解或誤解,我相信的確會有,所以分兩個層面,第一個,怎麼樣讓民眾釋疑?請教部長,衛福部願不願意實際去日本考察?

  10. 陳部長時中

    其實在您上次質詢之後,我們就去過了。

  11. 蔣委員萬安

    但是你們接受的都是日本官方提供的報告,所以今天有這麼大的民意出來,民眾不信任政府,針對食安的把關以及未來可能開放核災食品,很清楚的告訴政府我就是反對。談到實地查驗,韓國和美國怎麼做?2014年9月,韓國派他們的專家實際去考察、取樣,他們不接受日本任何官方或民間的報告。當日本核災發生,美國每年派員去蒐集完整的資料,以瞭解污染的情況,為什麼台灣做不到?這就是廣大民意之所以站出來說我不信任政府的原因。即便我們在立法院,衛福部也說有派人去,為什麼民眾還是不相信?部長,你提到民眾不相信或誤解,那你就要實地去啊!其他國家可以,為什麼我們做不到?今天人民就是用公投票告訴政府你要去做,你要釋疑,你要消除我們的疑慮,本席希望衛福部要接受廣大的民意,接下來你們必要的處置就是比照韓國和美國,派員實地去調查、去考察、去查驗,而不是接受日本官方或民間的報告,部長,這一點做得到嗎?

  12. 陳部長時中

    委員提醒得很好,事實上這樣的食安問題已經被廣泛成一個政治的議題,應該要回歸專業。至於委員的建議,如何建立食安信心、強化政府公權力及查驗能力是我們下一步應該要做的。

  13. 蔣委員萬安

    第二個層面,政府到現在一直沒有向民眾說清楚,你們評估要開放核災食品,背後真正的原因是什麼?你們每次的說明都是其他國家開放了,台灣為什麼不能開放?你們也說我們進口的商品和日本人吃的是相同的,沒有輻射污染的問題等等,難道這些是你準備要開放的真正原因嗎?今天政府不願意誠實的告訴民眾,如果不開放我們會受到什麼損失?到底我們與日方談妥什麼條件?還是我們準備用開放核災食品換取什麼樣的利益?政府永遠說不清楚。

  14. 為什麼其他國家可以?事實證明不管是韓國或是中國大陸,他們的確把開放當做是一個國際貿易的籌碼,他們也的確說服他們的民眾,但是我們的政府不願意站出來誠實的告訴民眾,永遠用這些似是而非的理由,民眾當然會不信任。部長說你們要去研究,要儘快拿出必要的處置,我認為第一個就是要比照韓國和美國實地去查驗,實地去考察;第二個就是很誠實的告訴民眾你們開放背後的原因是什麼,而不是永遠用一些糊弄的方式,所以今天民眾才會站出來說我不相信政府的把關。

  15. 陳部長時中

    如果是在本部,我們就是基於安全,要是提到其他的相關理由,可能就不是本部會在掌管的,所以你問我的話,我們一定會站在安全上面不斷去查核,與民眾做好風險的溝通,這是我們必要做的。

  16. 蔣委員萬安

    部長,這些你們之前都做過,但是前天民眾就告訴你我不信任政府啊!所以要求政府維持禁止開放核災食品,那接下來你要做什麼實際的作為?「必要之處置」,這是公投法說的,你們要拿出實際的辦法和政策讓民眾瞭解,說服民眾到底開放背後的原因是什麼,如果真的像部長講的,永遠都是以安全為考量,那很好啊!這個公投案就維持時效2年,但是2年之後你們還是要面臨同樣的問題,有沒有準備好?部長,我希望你們要思考清楚。

  17. 陳部長時中

    當然要持續準備,這是全民食安的問題,全民共同來面對。

  18. 蔣委員萬安

    接下來要討論有關社會安全網,媒體報導一位年輕的媽媽將2歲男孩活活餓死,本席非常關注這個案子,因為它就發生在我的選區,在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11月9日傳出這個2歲男童遭生母關入廁所活活餓死,部長,你知道那時候的情況嗎?當時她是說男童沒有食慾,後來才發現她從來沒有給這個2歲的孩子任何的奶粉或副食品,只是把她和男朋友吃剩的麵包或便當丟給男童,結果最後發現這個體重僅僅6公斤的男孩子身上沾滿排泄物,蜷縮倒在馬桶旁邊。部長,你對這個案子有什麼感覺?

  19. 陳部長時中

    當然從結果面來看,這是一個令人非常悲傷也非常遺憾的社會事件,從這邊要回來檢討我們的社會制度為什麼沒有辦法提早發現這個狀況以避免問題的發生,經過檢討之後發現,原來他在嘉義縣已經被我們列入高風險家庭,也經過多次的訪視,最後在今年5月結案,結案裡面現在有相連的大概就是早療體系,那也沒有連結到台北市的體系,所以第一個,為什麼會斷了線?第二個,結案的標準到底適不適合?結案之後適當的訪視和追蹤是否必要及有效?這幾點都列在我們現在的討論之內。我覺得結案的標準應該是沒有問題,可是之後的追蹤和訪視應該要維持一段時間,因為你結案之後當然是從那種最高風險掉下來,可是什麼時候要回去,我們必須有一個追蹤的體系,我認為這個追蹤的體系沒有建立得很好,目前我們在研議結案之後該怎麼樣來追蹤,而且應該很快就會讓它能夠繼續來做。

  20. 蔣委員萬安

    多快?

  21. 主席

    請衛福部保護司林司長說明。

  22. 林司長維言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12月會請嘉義縣和台北市一起來檢討,並找相關網絡單位一起來討論。

  23. 蔣委員萬安

    12月就要檢討,我希望很快有結論出來。部長剛才講的很重要,這個案子在嘉義被列為高風險家庭,後來這個林姓生母搬到台北,她的娘家無力照顧這個男童,就把孩子也送到台北來,既然當時在嘉義縣被列為高風險家庭,是被照顧的對象,也的確有去訪視,但是後來這個環節斷了線,在她搬到台北以後,後續為什麼沒有追蹤?部長,這個是很嚴重的問題,也許這只是單一的個案,但是或許還存有很多的黑數,只是我們還沒有發現,為什麼各縣市的連繫通報沒有持續的追蹤?衛福部社家署以及相關的單位到底在哪一個環節出了問題,要趕快檢討,趕快去發現。

  24. 陳部長時中

    有,這次我們就看到問題了,第一個就是結案之後應該有一個定期訪視,才能夠確保這樣的情況持續。第二個就是結案的時候有結案的要件,結案的要件說現在因為有舅舅和祖母在照顧,照顧情況良好,所以我們把它結案。由於舅舅和祖母沒有照顧的時候就應該要重啟新案,那做為一個責任通報人,也就是被委託照顧,當初結案的主要關係人,不管是舅舅或者是祖母都應該要向嘉義縣政府通報說現在沒有在照顧他,所以又進入原來的高風險狀態。嘉義縣政府衛生局應該通知台北市政府來做,如果這個沒有通報,那我們就要建立結案之後的例行訪視,經過一個週期總是會發現相關的問題,這個要努力去做。

  25. 蔣委員萬安

    好,我現在問一個問題,就這個個案來說,嘉義縣沒有通報台北市,是本來就沒有建立通報的機制,還是有建立但是沒有通報?

  26. 陳部長時中

    本來就沒有建立,因為結案了。

  27. 蔣委員萬安

    為什麼會沒有建立?常常會有人搬到外縣市,搬到隔壁縣市,這是非常常見的啊!為什麼沒有建立通報的機制呢?

  28. 陳部長時中

    它的建立也是非常鬆散的說有這樣的個案,並沒有當做一個高風險個案,因為那邊已經結案了。

  29. 蔣委員萬安

    所以這個案子到底誰要負責?今天進入司法程序,我們只是事後去追究相關的人,也許是生母,也許是生母的男朋友要負可能的法律責任,但即便判了重刑,這個2歲孩童活活被餓死,他的生命能夠被挽回嗎?他所遭受的痛苦有辦法弭平嗎?

  30. 陳部長時中

    對,所以我們要積極的把這個追蹤的系統……

  31. 蔣委員萬安

    部長,這個案子令我非常痛心啊!

  32. 陳部長時中

    這些案子幾乎都有類似的情況,都有一些我們沒有注意到的環節或是鬆懈的環節,所以要對案子做一些根本原因的分析,進而檢討整個體系,這是我們應該積極去做的。

  33. 蔣委員萬安

    今天這個新聞一出來,大家沒有辦法諒解這個孩童的母親,但是後來發現她領有身障手冊,她是重度智能障礙。

  34. 陳部長時中

    是中度吧!

  35. 蔣委員萬安

    她是中度智能障礙,那我們整個社會安全網,社會的支援系統到底有沒有建立完整?為什麼沒有辦法給予她相關的諮詢、輔導及教育?其實陸續有很多的評論出來,我們已經批准了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身心障礙者是有機會在與其他人平等的基礎上選擇居所和生兒育女,這時候政府就應該建置完整的系統來給予他們相關的輔導、諮詢及教育,怎麼樣能夠給予他們親職教育,告訴他們怎麼樣養育孩子、生兒育女等等,這些很顯然不只是跨縣市的通報出了問題,很多環節都出了問題。

  36. 今天這只是一個個案,但是有多少其他的案子我們沒有看到?這很令人心痛,2歲孩子活活被餓死,部長,在座哪一個人可以餓到超過10小時、20小時?一個2歲的孩子,他在嚥下最後一口氣的時候是什麼感覺?這是發生在我選區耶!部長,政府真的應該要拿出辦法,不是每一次發生這種案子,除了檢討……

  37. 陳部長時中

    其實長期以來都有相關的布建,我們承認有一些地方的連繫上面,在開結案之間要去討論。再來是怎麼樣對身心障礙的朋友們做一些相關的教育訓練,讓他們養兒育女能夠更順利,事實上是有這樣的資源進去,問題是那樣的教育有沒有發生效果。另外,相關的福利補助也有進去,所以整體來講,如果從表象來看,每個地方我們都有放進去了,但是落實度和效果可能需要做進一步的檢討。

  38. 蔣委員萬安

    我希望衛福部上緊發條,針對這個部分,我們不希望再看到有任何不幸的事情發生,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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