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臺北市第3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主張應廢止以24小時為一日計算輪班制例假的函釋,不應讓365天全年無休的班表存在,並質疑該函釋沒有法源依據、有適法性疑義。「我的立場很清楚,我認為這個函釋應該要廢,不應該讓365天全年無休的情況存在。」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要求勞動部在檢討、廢止以24小時為一日的函釋後,針對極端例外情況訂定嚴格要件,避免雇主僅憑函釋即可採用此類排班方式,讓例外變成原則。「我要強調的是,你們在檢討之後,要針對極端例外中的例外設很多嚴格的要件,而不是像現在大開後門,讓各行各業或其他輪班制的雇主,只要想排這種班表就可以拿著函釋,說這是合法的,所有的員工奈我何?」輪班換班的休息間隔(11 小時)能不能例外縮短?要求勞動部在一個月內訂出各部會審查輪班間隔縮短為8小時案的內部審查標準,包括例外特殊情形,以避免例外變成原則。「一個月內訂出審查標準,包括七休一跟輪班間隔縮短。」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要求勞動部在一個月內訂出各部會審查七休一鬆綁案的內部審查標準,包括例外特殊情形,以避免例外變成原則。「一個月內訂出審查標準,包括七休一跟輪班間隔縮短。」

發言紀錄

  1. 蔣委員萬安

    這一案雖然昨天有來溝通,但是我還是想聽聽勞動部的意見,因為這個案子我在質詢的時候提過很多次。自從鬆綁七休一跟輪班間隔變8小時之後,各個目的事業單位、各個部會把鬆綁的案子送進來之前會先開會,但是監察院提出糾正案,並提出勞方代表性不足、會議紀錄沒有記載翔實等缺失。我的目的是希望勞動部儘快訂出要求各部會內部審查的標準,一方面避免例外變原則,另一方面其實是為勞動部好,否則他們隨便審查就丟進來,你們也麻煩。我一直追,然後凍結預算只是希望你們儘快訂出來,不要再拖。昨天溝通的結果,勞動部多快可以訂出審查標準?

  2. 謝司長倩蒨

    謝謝委員關心這個議題,我剛剛簽出去,勞動部預計12月份邀集所有的相關部會,大家齊一審查的SOP,包括徵詢勞資雙方的意見、勞工代表,還有召開會議時的會議紀錄如何翔實記載勞方的意見,以及贊成跟反對的意見;他們必須考量符合法令相關的特殊規定,包括工作特性、特殊情形等,我們會讓相關部會一起討論,然後訂出相關的審核標準。

  3. 蔣委員萬安

    所以是……

  4. 謝司長倩蒨

    12月份會邀集相關部會一起來……

  5. 蔣委員萬安

    討論以後,審查標準很快就可以訂出來嗎?

  6. 謝司長倩蒨

    對,應該是。我們有初步的草案,會讓各部會一起討論,然後予以修正,我們也會儘快提出,並提報給委員。

  7. 蔣委員萬安

    昨天我們討論主決議是訂一個月內。

  8. 謝司長倩蒨

    是。

  9. 蔣委員萬安

    一個月內訂出審查標準,包括七休一跟輪班間隔縮短。

  10. 謝司長倩蒨

    當然。

  11. 蔣委員萬安

    還有例外特殊情形,以及各部會的審查標準。

  12. 謝司長倩蒨

    對。

  13. 蔣委員萬安

    一個月內提出來。

  14. 謝司長倩蒨

    是。

  15. 主席

    第48案改成主決議,修正後通過。

  16. 處理第50案,請行政單位說明。

  17. 謝司長倩蒨

    第50案是黃秀芳委員的提案,也改成主決議,相關資料已經送上來了。

  18. 主席

    第50案改成主決議,修正後通過。

  19. 處理第52案,請行政單位說明。

  20. 謝司長倩蒨

    第52案是蔣萬安委員的提案,昨天有跟蔣委員溝通。有關例假一天,輪班工作者可以採24小時為一日,原則上,一般的話是一個曆日,從0時到24小時,蔣委員希望檢討這個函釋。我們也跟委員報告,會儘快邀集相關單位檢討,希望委員斟酌,畢竟這個科目只有100萬元,真的很少,一下子凍結50萬元,我們可能會不支倒地。委員是不是能夠考慮?第53案的陳曼麗委員也有提案,蔣委員的案子是不是能夠一併考量?一個科一年只有100萬元的經費,是不是凍結10萬元?我們還是要做啦,一定有相關的解凍條件,符合解凍條件才能夠解凍,是不是請委員支持一下我們的預算?

  21. 蔣委員萬安

    這個案子其實大家很清楚,日夜休、三班兩輪制……

  22. 謝司長倩蒨

    對,臺鐵的排班。

  23. 蔣委員萬安

    是臺鐵的班表,365天全年無休的在工作場所。這個案子其實討論很久,我也知道之前我個人或其他委員詢問的時候,勞動部都說會研議。這個函釋把24小時當做一天,沒有完整的曆日,事實上,最早的函釋司長也知道,75年的函釋實際上已經廢了,現在到底要怎麼計算一日?把24小時當成一日並沒有法源依據,有非常強烈的適法性的疑義,當然你們有模糊空間。記得上次交通部因為普悠瑪事件,現在的王國材部長當時也說,班表應該要廢,不應該存在,但是目前卡在勞動部的函釋。我的立場很清楚,我認為這個函釋應該要廢,不應該讓365天全年無休的情況存在。凍結多少不是重點,而是我希望勞動部儘快檢討這個函釋,不要讓它存在。每次我問,勞動部長的答復都是「合法,不合理」,民眾聽了沒有辦法接受。為什麼不合理?因為勞動部讓不合法的函釋繼續存在。只要你們廢止,交通部等其他單位馬上就會補足人力,因為他們不補足就是違反。你們開了一個後門,讓不合法的情況存在,這是關鍵。我要求勞動部還是要定一個期程,你們什麼時候可以檢討這個函釋,然後廢掉?

  24. 陳委員曼麗

    這部分我滿認同蔣萬安委員的看法,我也差不多是這樣的見解。如果你們沒有檢討的話,這個東西一直掛在那邊。我這次凍結預算,基本上也是希望你們趕快處理應該檢討的部分。剛剛蔣萬安委員也有提到,要「儘速」,我也是說儘速,但是不知道你們的儘速會多速?這個已經提很久了,只是你們一直沒有好好的處理,一年拖一年,這件事情拖這麼久,我們是很難被說服的。

  25. 謝司長倩蒨

    謝謝陳委員關心,蔣委員也一直關心這件事情。昨天我有報告,剛剛也有提到,我們12月份會先邀集涉及臺鐵的交通部,還有各部會,因為各行各業都有輪班的工作者,請大家一起協助盤點。函釋的確從以前一直延續到現在,我們評估是不是修正、檢討函釋的時候,當然希望委員給一些時間。這部分是不是能夠少凍結一點,我們做完再跟委員報告一下做的情形,以便達到解凍的條件?我們要做,但是現在沒有辦法,因為各行各業涉及各部會,要請他們協助盤點。任何一個函釋實施這麼多年,未來若要朝這個方向努力,真的要溝通一下,藉此進行檢討。請你們少凍結一點,沒有錢的話,有些事情沒有辦法做。

  26. 主席

    還是我們保留,繼續……

  27. 謝司長倩蒨

    對。

  28. 蔣委員萬安

    不用,這個時候可以談好。我可以理解勞動部希望少凍結一點,這樣你們可以做事,這個合理,但是如果我們不凍結,每次都讓你們可以繼續運作的話,這件事情會永遠不了了之,你們也不會廢止這個函釋,會永遠存在。當然現在司長講得很好聽,說你們會研究,12月會召集各部會,接下來會檢討;沒問題,今天在這邊討論,有錄音、錄影,但是會不會有結果我們永遠拿不定。司長談到各行各業都會有這樣的情況,也許少部分行業可能真的有這樣的需求,但是這個函釋存在這麼久了,難道你們還講不出到底有哪些,到現在還要盤點嗎?沒有關係,即刻來做,你們要好好的檢討。另外,這個函釋等於開了一個後門,雇主不去看是不是有必要、需求,只要他想排這樣的班表,想讓員工出現在工作場所,他就可以拿著這個函釋,說這是合法的。也就是說,會讓這種極端例外的少數變成原則,他們有恃無恐,拿著勞動部的函釋,說自己可以排這樣的班表。我要強調的是,你們在檢討之後,要針對極端例外中的例外設很多嚴格的要件,而不是像現在大開後門,讓各行各業或其他輪班制的雇主,只要想排這種班表就可以拿著函釋,說這是合法的,所有的員工奈我何?我希望勞動部應該思考,你們檢討、廢止這個函釋以後,去盤點、瞭解,可能真的有極少數業者為了存活下來,非得要採取這樣的情況,那你們要設很多嚴格的要件,而不是放著一個函釋。現在你們函釋的文字是說,24小時為一日非為法所不許;也就是說,這是法律認為可以的,等於是說大家都可以這樣。我認為這是毒瘤,導致員工365天出現在工作場所的班表能夠一直存在。我同意少凍結,我就凍結十分之一,讓你們可以繼續運作,接下來繼續檢討,但是我要求你們每個月向本席及委員會報告進度,否則我要一直盯著進度。如果你們沒有做事,大家沒有辦法接受。

  29. 陳委員曼麗

    我認為除了那一張函釋之外,事實上,還有相關工時指引的規範,那個規範也應該檢討,這個函釋會和該規範連動,我希望你們檢討的時候要把它納入。剛剛蔣委員有提到,他贊成凍結十分之一,我也可以接受,就是凍結10萬元,但是我希望你們檢討的時候能夠真的落實,不要拖太久。資方也需要知道政府的規範是什麼,不然他們可能在勞動檢查等場合觸法。這個規範非常不清楚的時候,大家會趨於保守,趨於保守的時候,很多事情就會用比較嚴格的方式處理。如果勞動部的規範出來了,工時指引出來了,我相信資方或勞方會認為,這個部分政府有善意的解決問題。再者,討論的時候,請資方和勞方的夥伴統統都進來的話,我相信會比較圓滿。

  30. 謝司長倩蒨

    好,謝謝委員。

  31. 主席

    第52案跟第53案合併……

  32. 謝司長倩蒨

    合併凍結10萬元。

  33. 主席

    凍結10萬元。根據剛剛蔣委員的意見,是交書面報告或是怎麼樣?

  34. 蔣委員萬安

    凍結十分之一,然後我有一個主決議,基本上,就照勞動部的文字,就是你們會去檢討,同時我加文字,要求你們每個月跟本席還有衛環委員會報告相關進度。

  35. 主席

    就加在解凍條件。

  36. 謝司長倩蒨

    加在解凍條件。

  37. 蔣委員萬安

    我凍結十分之一,解凍條件就是你們去檢討,然後每個月跟我提報檢討的相關進度。

  38. 謝司長倩蒨

    每個月提報書面報告,好不好?因為我們要報告……

  39. 蔣委員萬安

    可以。

  40. 主席

    每個月交書面報告給衛環委員會及蔣萬安委員,可以嗎?這是解凍條件。

  41. 謝司長倩蒨

    是。

  42. 主席

    第52案跟第53案改凍結10萬元,修正後通過,解凍條件為每個月繳交書面報告給衛環委員會,但是這樣每個月繳交要一直到什麼時候?一直到年底就不用解凍了。

  43. 蔣委員萬安

    沒有啦,其實這不是解凍條件,我會有一個主決議,要求你們……

  44. 在場人員

    寫主決議好了。

  45. 蔣委員萬安

    你們每兩個月給我書面報告,檢討進度。

  46. 主席

    到什麼時候?到12月就不用解凍了。

  47. 陳委員曼麗

    到第9屆結束,反正第9屆只剩一年多了。

  48. 蔣委員萬安

    廢這個函釋為止。

  49. 謝司長倩蒨

    10萬元的部分要提出書面報告。

  50. 主席

    書面報告。

  51. 蔣委員萬安

    書面報告,另外的主決議……

  52. 陳委員曼麗

    提出書面報告就可以解凍,但是每兩個月要做的事情還是繼續做。

  53. 謝司長倩蒨

    我確認一下,第52案跟第53案併案處理,凍結10萬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解凍。另外,蔣委員有再做一個主決議,希望我們每兩個月提出檢討進度報告給衛環委員會。

  54. 蔣委員萬安

    另外的主決議是每兩個月提出檢討進度報告。

  55. 主席

    可以接受嗎?

  56. 蔣委員萬安

    可以,那就依這個主決議。

  57. 主席

    第52案、第53案修正,凍結10萬元,交書面報告後始得解凍。另外,第52案加主決議,每兩個月繳交進度檢討報告給衛環委員會,修正後通過。

  58. 處理第55案,請行政單位說明。

  59. 謝司長倩蒨

    第55案是王育敏委員的提案,委員認為我們性平法宣導得不夠,一下子凍結80萬元,但是總共只有200多萬元;事實上,這部分也是我們跟縣市政府合作宣導性別工作平等法,是不是請委員考量?前面整個司凍結50萬元了,這邊是不是可以請王委員改成主決議?

  60. 王委員育敏

    這邊還是要凍結,我看到的問題是,這幾年跟懷孕、生育及性平工作有關的受理案件數一直在成長,從89件、112件到123件,這反映出你們的宣導並沒有有效的約束相關的公司,這對婦女來講是非常不公平的,因為懷孕跟生育相關,他們必須承擔這樣的壓力,這是你們的職責所在,所以我還是凍結,不過改凍結50萬元。

  61. 謝司長倩蒨

    前面已經凍結50萬元,我們已經……

  62. 王委員育敏

    是不同的項目。

  63. 謝司長倩蒨

    不同的項目全部加起來,我們真的沒有辦法做啦。委員可不可以幫忙一下,其實我們每一年都努力做相關的宣導,民眾也更瞭解法案,他知道自身的權利,所以才會提出相關的申訴案件,當然我們要持續努力做。前面已經凍結50萬元、60萬元、60萬元,我們整個司只有500多萬元,請委員體諒一下。這個科目只有200多萬元,真的拜託委員支持一下我們的預算。我們整個司已經凍結60萬元,已經超過十分之一,整個司才500多萬元,這部分拜託委員,一定要有相關經費才有辦法持續做相關的宣導業務。

  64. 王委員育敏

    那改凍結十分之一,20萬元好了。

  65. 謝司長倩蒨

    那我們整個司就已經凍結80萬元。委員,拜託一下,不然,可否併案處理?就是整個大包小,就是說第46案部分委員剛才已經凍了50萬元,而我們全司的預算也只有五百多萬元,凍十分之一就50萬元了。當然,我們一定會做到符合解凍的條件才有辦法解凍,委員是否可以同意大包小?因為第46案已經凍50萬元了,第55案又凍20萬元,那就大包小,這樣好不好?

  66. 王委員育敏

    好。

  67. 主席

    好,第55案就併到第46案。

  68. 謝司長倩蒨

    包括剛才第52、53案的10萬元,就是大包小,一起併入第46案,可以嗎?

  69. 主席

    如果第52、53案併進去的話,會計科目上可以處理嗎?

  70. 謝司長倩蒨

    就是整個司凍結50萬元,也就是說合併凍結。因為分開的話,本司被凍結的金額真的會太多,因為我們就只有這麼一丁點預算,不好意思,請委員能夠給我們支持。第46、47案已經併案凍50萬元,所以,全司的部分,加上第52、53案第3分支凍結10萬元,第55案是第4分支凍結20萬元,全部合併凍結到第46案……

  71. 主席

    會計科目上可以這樣處理嗎?如果會計科目上可以這樣處理是沒有問題。

  72. 謝司長倩蒨

    就是把它註明是大包小,……

  73. 主席

    還是說就總凍50萬元,會計科目由你們自行調整,這樣可以嗎?

  74. 吳委員玉琴

    個別委員提的解凍條件都不一,只是凍在某一個大項上,但解凍條件還是要依委員的意見來解凍。

  75. 主席

    蔣委員、陳委員,這樣可以接受嗎?這個司的經費確實只有五百多萬元,凍了之後,他們很多的工作可能就很難推動,達不到大家要求的目標,這可能也會適得其反。

  76. 謝司長倩蒨

    我們整個司就只有五百多萬元,凍結十分之一……

  77. 主席

    就是凍結全司經費的十分之一,這樣大家可以接受嗎?

  78. 謝司長倩蒨

    當然都要符合解凍條件才能解凍,但是……

  79. 主席

    就是符合解凍條件和主決議,不知道蔣委員和陳委員可以接受嗎?

  80. 蔣委員萬安

    可以。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蔣萬安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