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質疑勞動部沒有足夠的人力和專業知識確認勞檢得以順利進行「請問,勞動部有足夠的人力和足夠的know how去確認這些勞檢有辦法順利進行嗎?」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認為勞基法修法通過後勞工基本上沒有發言權,因擔心失去薪水而不敢拒絕雇主「這個法立法通過之後,基本上勞工是沒有發言權的,全臺灣有哪一個勞工敢跟老闆say no?」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質疑勞檢、勞資雙方協調會議與勞資會議備查等稽核機制無法合理保障勞工權益,並批評勞資會議備查荒唐、荒謬「甚至荒唐、荒謬的所謂勞資會議備查,你認為這些事情有辦法合理的保障勞工權益嗎?」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批評勞動部作為主管勞資關係機關卻閃避責任、開空白支票,只要企業召開勞資會議送備查就放行「而勞動部原本是主管勞資關係的機關,卻閃到一邊去,開一張空白支票,然後跟資方說:沒事啊!你只要開一個勞資會議,然後送進來備查就好了。」發言紀錄
- 許委員毓仁
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同仁。首先請問王被提名人,您是醫務人員出身……
- 主席
請王幼玲女士答復。
- 王幼玲女士
主席、各位委員。是。
- 許委員毓仁
也曾經擔任過臺灣勞工陣線聯盟的理監事,在這個自傳裡面,你提到你因為勞工專長被延攬,始終秉持著關懷臺灣弱勢的使命和職志。請問這樣的使命今天是否依然存在?
- 王幼玲女士
是。
- 許委員毓仁
你在自傳裡寫到你和基層人民一起呼吸,請問,這件事情是不是還存在?
- 王幼玲女士
我現在比較跟身心障礙、弱勢在一起,因為我轉到了社政部門。
- 許委員毓仁
可不可以請教被提名人,在過去的一個禮拜,立法院修訂勞基法,但是立法院跟總統府的周圍,卻圍下了有史以來最大的一個禁制區,上千名警力從北中南調過來首都,但勞團不到200人,是什麼樣的政府,這麼懼怕人民?是什麼樣的政府,要用重重的鐵籠、要用帶著刀刺的拒馬,把人民圍在外面?你是跟誰站在一起?在這件事情上,你認為政府部門需不需要被糾舉?
- 王幼玲女士
我認為應該要保障人民集會遊行的權利,這樣子的禁制區劃設,是不是過大?是不是影響到人民集會遊行的自由和言論自由?如果我有幸到監察院,就這個部分是可以來進行了解和調查。
- 許委員毓仁
所以你可以提出糾舉?
- 王幼玲女士
我還不知道他們有沒有……
- 許委員毓仁
你看這張圖片,這是青島東路外面的情形;下一張圖,這是立法院周邊,走在路上,感覺好像到了一個鐵幕國家,這是一個自由民主法治社會該呈現的樣貌嗎?請問,在這樣一個立場上,你是站在勞工這方,還是站在使用巨大警力來對付手無寸鐵人民的政府那方?
- 王幼玲女士
我剛剛已經提過,我是絕對支持人民有集會遊行跟表達言論自由的權利,集會遊行是言論自由的一環。
- 許委員毓仁
請問,那幾天你有到立法院周邊嗎?我想你至少應該有從電視上看到這樣的畫面吧!你有什麼感受?就以你這樣一個始終關懷弱勢、傾聽基層聲音、長期在勞工界奮鬥的社會實踐者來看,在進入監察院以後,你會做些什麼事情以對過去的信念負責?你會不會糾舉現在政府所做的這些不當行為?
- 王幼玲女士
剛剛我們6位被提名人都已經表明立場,也就是說將來如果到了監察院,我們會針對是不是有過分擴大禁制區、禁止律師接見及禁止醫護人員進入的這些部分,進行調查跟了解。
- 許委員毓仁
好,這是我對你的期待,如果你進入監察院,之後我會看著你有沒有兌現諾言。
- 王幼玲女士
謝謝。
- 許委員毓仁
第二點,你贊不贊同本次政府的勞基法修法?
- 王幼玲女士
如果從經社文權利國際公約第七條來看,第七條揭示得非常清楚,就是人民工作必須要有足夠的工資,還要有安全的環境,另外也要有足夠的休閒,以兼顧他的生活品質跟家庭。
- 許委員毓仁
所以你支不支持?贊不贊成這次政府的修法?
- 王幼玲女士
如果就這次修法來看,這次的修法並沒有進步。
- 許委員毓仁
並沒有進步!好,我來仔細問你裡面的幾個關鍵條文,你只要告訴我,如果你在現場投票,你會投下贊成票還是否決票?第二十四條規定加班費採核實計算,你贊成還是否決?
- 王幼玲女士
我會贊成。
- 許委員毓仁
第三十二條的每月加班上限提高到54小時,3個月總加班時數為138小時,你贊成還是反對?
- 王幼玲女士
反對。
- 許委員毓仁
第三十二條之一,採一比一加班換補休,你贊成還是反對?
- 王幼玲女士
希望能夠堅持以勞工為主動。
- 許委員毓仁
所以你是反對的。第三十四條輪班時間間隔縮短為8小時,你贊成還是反對?
- 王幼玲女士
這應該是只限定某行業及某時段。
- 許委員毓仁
所以是有條件贊成?
- 王幼玲女士
有條件。
- 許委員毓仁
第三十六條鬆綁七休一,勞工可以連上12天班,你贊成還是反對?
- 王幼玲女士
這個是有指定行業,所以希望這個指定的行業能夠限縮其範圍。
- 許委員毓仁
照這樣子講,你並不是完全贊同這一次的勞基法修法,我可以這樣說嗎?
- 王幼玲女士
這次的修法,是不是會造成勞工權益的倒退,要看日後執行的狀況。
- 許委員毓仁
好。請問,政府所提出來的這些所謂稽核機制,以一個監察委員的身分,你要如何確保這些機制被落實?包括所謂的勞檢、勞資雙方協調會議,甚至荒唐、荒謬的所謂勞資會議備查,你認為這些事情有辦法合理的保障勞工權益嗎?
- 王幼玲女士
我覺得應該從制度面來看,譬如七休一及輪班間隔部分,其實是有指定的,包括指定行業或指定特別時段,這個部分我希望能夠做到程序正義,也就是說是不是可以用聽證、公聽的方式來決定哪一個行業或哪一個特別時段,可以用這樣彈性的方法,以減低及所產生的衝擊。第二,勞動部必須負起監察的責任,也就是說被劃定不管是七休一,或輪班間隔放寬的企業,都必須要有監測的機制。
- 許委員毓仁
請問,勞動部有足夠的人力和足夠的know how去確認這些勞檢有辦法順利進行嗎?
- 王幼玲女士
他們必須要這樣做……
- 許委員毓仁
他們必須要這樣做,否則你會糾舉,對不對?
- 王幼玲女士
他們必須要這樣做,就是對於這些已經被放寬的行業的勞工有沒有異常狀況,身體健康狀況有沒有特別出現問題,或者有異常的加班狀況,這個是他們必須要做的,也就是他們必須要做的把關工作。
- 許委員毓仁
對!這就是他們的職責,如果將來執行時,他們在這個部分失敗了,以一個監察委員的身分,你是不是要提出糾舉?
- 王幼玲女士
如果他們沒有做到,就表示他們並沒有做好把關的工作。
- 許委員毓仁
那你會提出糾舉?
- 王幼玲女士
我會提出糾正。
- 許委員毓仁
台灣企業有組工會的百分比多少?
- 王幼玲女士
好像只有40%左右,很少的樣子。
- 許委員毓仁
錯!只有7.3%!
- 王幼玲女士
可能是加上職業工會。
- 許委員毓仁
這是一個非常非常低的工會比率,全台灣的中小企業有140萬家,曾經召開過勞資會議的只有7萬多家,這個比率更是少得可憐,今天我們立了這樣一個法,期待勞資雙方可以用一個對等、和諧的方式處理紛爭,而勞動部原本是主管勞資關係的機關,卻閃到一邊去,開一張空白支票,然後跟資方說:沒事啊!你只要開一個勞資會議,然後送進來備查就好了。王女士是勞工出身,你為勞工說話,你知不知道今天有多少勞工為了那一份薪水而不敢跟老闆say no!這樣子還願意走到第一線去嗎?當你變成一位監察委員時,你該怎麼辦?當這些事情發生時,你有辦法抗拒執政黨的意志而進行糾舉嗎?
- 王幼玲女士
這個部分可以分兩個層次來說明,第一,現在勞資會議的組成能否讓勞方充分表達他的意見,還是勞資會議只要資方就……
- 許委員毓仁
但是現在就是沒有辦法,你以前也在為勞工說話,這個法立法通過之後,基本上勞工是沒有發言權的,全臺灣有哪一個勞工敢跟老闆say no?若是今天say no,下個禮拜在薪資表上就看不到你的名字了。
- 王幼玲女士
這是工會成立的問題。
- 許委員毓仁
我剛才說過工會的組織率只有3.7%,甚至臺灣有很多企業的員工不能組工會、有這樣不成文的規定。勞動部卻自我閹割,說找企業去成立工會做勞資協調,請問你要不要糾舉勞動部?
- 王幼玲女士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曾經要求勞動部必須正視目前工會組織率太低的問題,並且要澈底執行對不當勞動行為的糾舉,也就是針對資方的不當勞動行為,特別是對於阻止勞工組織工會這個部分要發揮更大的公權力。
- 許委員毓仁
王被提名人,我在行使同意權時是對你有深刻的期望,我認為你帶著勞工的聲音進來,是勞工在這個法被通過之後的一線希望,今天我在這個質詢台上非常懇切而且非常沉重的告訴你,你一定不要辜負自己心中最深刻的那個聲音,否則就我剛剛說的那些事情,你回頭看一看,歷史的眼睛正在凝視著我們。
- 王幼玲女士
謝謝委員。
- 許委員毓仁
接下來有請高涌誠被提名人。高律師,你自詡為人權律師,請問你是否支持婚姻平權?
- 主席
請高涌誠先生答復。
- 高涌誠先生
主席、各位委員。支持。
- 許委員毓仁
婚姻平權是不是人權?它需不需要被保障?
- 高涌誠先生
是。
- 許委員毓仁
從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迄今已經8個月了,行政院修法的進度怠惰、毫無作為,你如果當上監察委員,要不要調查法務部有沒有失職、怠惰?
- 高涌誠先生
避免談論個案,用抽象的回答是,例如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有2年的落日條款,如果行政部門對於大法官會議解釋所要求的期限顯然有遲延的狀況,當然應該糾正。
- 許委員毓仁
這些行政首長三番兩次跟社會大眾及立法委員承諾,在某一個時間點內會提出修法的版本,卻遲遲沒有兌現,你覺得這是不是誠信有問題、有誠信危機?
- 高涌誠先生
如果有抽象的部分……
- 許委員毓仁
什麼叫抽象的部分?
- 高涌誠先生
所謂抽象就是不涉及個案,如果有任何的遲延,監察院當然應該去了解;如果行政機關有失職,當然應該彈劾、糾正、糾舉。
至於有關婚姻平權,我要提醒委員,大法官給的期限是到明年5月20日。
- 許委員毓仁
我知道是到明年5月20日,但我沒有辦法容許我們的行政院長跟我說年底會提出、跟社會大眾說年底會有版本,到現在只聞樓梯響,但不見人影。現在有多少人都不了解,他以為釋憲過了之後就可以拿結婚證書到法院登記,每天有幾十個到上百個case。
- 高涌誠先生
其實他們是在衝撞,他們也希望行政法院能夠直接依照大法官的解釋。
- 許委員毓仁
這部分請你多多關注。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許毓仁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