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麗蟬於勞動基準法增訂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質疑一年修兩次勞基法讓人不知道勞工政策是什麼,批評勞工政策不民主、不清楚「一年修兩次勞基法,人家不知道我們的勞工政策是什麼,我們的勞工政策不民主」勞工的國定假日應有幾天、哪些日子放假?主張應先歸還勞工七天假,再來談如何修法「先還我們七天假再來談如何修法吧!」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認為上次訂定一例一休的勞基法修法將使得勞方、資方與消費者、人民均輸「但我們說過,這樣的修法將使得勞方、資方與消費者、人民均輸。」

發言紀錄

  1. 林委員麗蟬

    (13時51分)主席、各位同仁。記得上次修正勞基法訂定一例一休時,本席林麗蟬我,就在主席台上被四個人用兩人各抓我一隻手的方式搬離。為此我住院三天,所有的朋友,包括國外的朋友、家人都問我,臺灣發生什麼事?臺灣怎麼了?我告訴他們,因為臺灣重視人民的勞動人權,卻沒有把勞工的聲音與資方的聲音聽進去,沒有好好討論,更沒有好好地修,只是一味強迫性地修法。臺灣有權力的人告訴國際,說臺灣是最民主的,但我告訴我國外的朋友與家人,根本沒有!在勞基法的修法過程中,有很多國外朋友來臺灣參訪,他們問我為何臺灣的立法院布滿會把人刺到流血的拒馬?這種尖銳的東西是用來對待什麼人?我說那是用來對待總統心中最軟、最軟的那塊肉!而那塊肉就是當時投票給這個執政黨的八、九百萬人,讓他上來,結果他讓心中最軟、最軟這塊肉的人去感受這些!當時你們說這樣的修法是最進步的,由於我們是少數的在野黨,無法阻擋,只好認了。但我們說過,這樣的修法將使得勞方、資方與消費者、人民均輸。你們說要修法,我們也認為該修,我還清楚記得執政黨立委開記者會說「不支持一例一休的人,請不要投票給民進黨」!這就有點怪了,現在自己修了自己所通過的法,是否代表連自己都不支持民進黨?這不是非常怪嗎?臺灣的立法院是這樣的嗎?臺灣的執政黨是這樣的嗎?如果你們認為當時所講的話有錯,那就站出來道歉,因為當時所講的話是錯的!如果你們認為修一例一休是倉促的,沒做好溝通,那就站出來道歉!針對當時所修的法道歉,之後才能修正!我認為這是基本道理,從小學到大學,我們都是這樣教學生,這是基本認錯的道理!現在卻連基本認錯的道理都沒有,當時說那是最進步的立法,不支持一例一休就不要投給民進黨,到現在自己說我們要修。我知道要修,可是我們的聲音有蒐集到了嗎?所有的資方或勞方的意見,我們有蒐集到嗎?

  2. 主席

    好,謝謝。

  3. 林委員麗蟬

    我們說有工會,全臺灣加入工會的勞工有多少人?只有7%,這代表有93%的人是沒有加入工會的!我們說有勞資協議,本席當過勞工,很多勞工哪來的勞資協議啊!今天自己被欺侮了,我們的勞資協議要找什麼人?自認倒楣,鼻子摸一摸,找第二份工作。

  4. 主席

    謝謝林委員,已經多給你2分鐘了,接下來輪到許淑華委員發言。

  5. 林委員麗蟬

    自己找第二份工作之後呢?我們還可以找誰來幫我們?所以我們的勞工只好一再的忍,如果忍得住就忍到這個工作,但忍不住呢?忍不住就過勞死吧!再忍不住呢?就叫做慢慢的所謂的自殺,為什麼叫做慢慢的自殺?就是心肌梗塞,什麼時候死掉,那是你有病啦!那不是過勞啦!這是我們對待勞工的方式嗎?我曾經也是勞工,我也曾經遇過勞資糾紛,我就是那一種人,就忍住吧!

  6. 再來是這一次修法不會有什麼勞工的七天假,先還我們七天假再來談如何修法吧!我們有嗎?沒有,勞動部告訴我們有政府把關機制,可是我們的機制失靈了,因為我們的機制失靈了,所以才需要一修再修,一年修兩次!我告訴大家,勞基法是勞工勞動權益最基本的門檻,勞基法不是照顧勞工而已,勞基法對於臺灣的經濟是有幫助的。今天我們談新南向,我不談南向是要鼓勵臺灣往東南亞發展,我們談東南亞的人要來臺灣發展,用膝蓋想也知道,誰敢來這邊發展!一年修兩次勞基法,人家不知道我們的勞工政策是什麼,我們的勞工政策不民主,我們的勞工政策沒有很清楚的告訴我們,不管是從國外來臺灣投資……

  7. 主席

    林委員,謝謝啦!林委員,接下來換許淑華委員發言了。

  8. (台下

    反對修惡勞基法!勞權已死!民主之恥!)

  9. 主席

    請大家相互尊重!請徐委員淑華發言。

  10. 林委員麗蟬

    我們的勞基法沒有完整的溝通……

  11. 主席

    我們一個、一個來,好不好?會給大家講話的權利,但請大家一個、一個來。

  12. 林麗蟬委員,本席已經多給你5分鐘了!

  13. 林委員麗蟬

    如果沒有……

  14. 主席

    已經多給你5分鐘了。

  15. 林委員麗蟬

    請總統也出來道歉!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林麗蟬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