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主張平常日或休息日的加班可以採取補休或折抵工資的方式,讓勞工有機會做另一方面的選擇。「這種情況跟其他包括在平常日或休息日的加班也可以採取補休或折抵工資的方式,讓勞工有機會做另一方面的選擇。」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認為應在落實勞檢和其他稽查強度之後賦予勞政單位裁量餘地,否則一套勞基法無法適用每一個行業。「不能賦予勞政單位在落實勞檢和其他稽查強度之後的一個裁量餘地,那麼未來一套勞基法是沒有辦法適用每一個行業的」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主張此次勞基法修正應將彈性賦予給勞工,但堅持原來對勞動權益的保障。「我們強調的始終就是一點,將彈性賦予給勞工,但是堅持原來對勞動權益的保障。」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主張對於無法納入四週、兩週或八週變形工時的行業別,應在七休一根本精神上考量淡旺季區別給予時段性彈性,讓勞工得以延長工作日數並延長休息時間。「對於包括7休1沒有辦法納入4週變形工時、沒有辦法用2週或是8週變形工時的行業別,我們希望在根本的精神上給予時段性,比如考量到淡旺季的區別,讓這些行業的勞工可以延長休息時間,以延長的工作日數來採取,」發言紀錄
- 鍾委員佳濱
(11時6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再度修正勞基法可以說明一點,社會企業、勞方和資方都要與時俱進。在上次勞基法修法當中,執政黨回應了社會的要求,在許多的條項上做了更明確的規範,然而在一整年的執行當中,我們也發現了一些盲點,事實上,各行各業、百工千業,都有不同的工作型態,勞基法目前修改後,最大的問題是我們考量多數勞工權益所制定的規範,對於其他相對行業的業者、雇主或勞工是沒有辦法落實執行的,也因此這次勞基法的再次修正,我們強調的始終就是一點,將彈性賦予給勞工,但是堅持原來對勞動權益的保障。在這樣的前提之下,對於包括7休1沒有辦法納入4週變形工時、沒有辦法用2週或是8週變形工時的行業別,我們希望在根本的精神上給予時段性,比如考量到淡旺季的區別,讓這些行業的勞工可以延長休息時間,以延長的工作日數來採取,這種情況跟其他包括在平常日或休息日的加班也可以採取補休或折抵工資的方式,讓勞工有機會做另一方面的選擇。
過去的修法,我們或許非常強調對勞工強制性的保障,而忽略了有些勞工需要的反而是彈性的規定,因此,民進黨所提出的黨版規定,我們要求的是承諾不變、保障不變,但是要賦予彈性。如果未來的修法還是落入上次修法,一味的拘泥於對勞政單位的質疑,不能賦予勞政單位在落實勞檢和其他稽查強度之後的一個裁量餘地,那麼未來一套勞基法是沒有辦法適用每一個行業的,這也是社會的期待;同時在各項調查中,各種民意指標都告訴我們,這次的修法是勞方和資方共同的期待。或許對很多已經很適應勞基法修正之前的勞工朋友而言,這次修法是沒有必要的,但是我要強調,這次的修法不是對現存勞基法適應沒有困難的勞工,而是對於未來能夠納入勞基法保障更多數的勞工提供更廣泛的選擇和更重要的保障。我在此要呼籲朝野各政黨,大家共同來捍衛這樣的權益以及這樣的選擇權,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鍾佳濱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