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輪班換班的休息間隔(11 小時)能不能例外縮短?認為這次勞基法修法對輪班間隔11小時的處理罔顧輪班制勞工的生命安全,也漠視其所肩負廣大民眾、乘客或病患的權益。「對於前年朝野都有共識的輪班間隔11小時部分,這次修法完全罔顧輪班制行業勞工朋友的生命安全,更漠視他們所肩負廣大民眾、乘客或病患的權益。」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質疑三讀通過的加班換補休條文沒有訂定期限。「更不用說你們三讀通過的條文竟然是沒有訂期限」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質疑勞動部沒辦法說明勞工連續4個月每個月加班54小時的問題要怎麼解決。「勞動部到現在都沒辦法說明勞工朋友連續4個月每個月加班54小時的問題要怎麼解決。」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反對將勞工連續工作12天入法,認為破壞勞基法每工作6天要休息1天所堅守的保障。「這次的修法內容完全破壞民國73年7月30日勞基法所堅守的勞工朋友每工作6天要休息1天,竟然將勞工朋友連續工作12天入法!」加班的時數上限與加班費應如何規範?反對以一比一換加班補休時間,認為破壞延長工時要給予加成加班費的制度設計。「他們所提出的版本竟然是一比一來換補休時間,完全破壞延長工時要給予加成加班費這樣的制度設計」發言紀錄
- 蔣委員萬安
(12時8分)主席、各位同仁。這次在審查勞動部的預算以及檢視這次勞基法的修法過程,令人遺憾也無法接受的是,勞動部完全忘記自己的職責是要捍衛勞工朋友的權益和照顧勞工朋友權益,完全是向資方靠攏,這次的修法內容完全破壞民國73年7月30日勞基法所堅守的勞工朋友每工作6天要休息1天,竟然將勞工朋友連續工作12天入法!對於前年朝野都有共識的輪班間隔11小時部分,這次修法完全罔顧輪班制行業勞工朋友的生命安全,更漠視他們所肩負廣大民眾、乘客或病患的權益。
今年1月朝野協商的時候,我們有提出許多年輕勞工朋友爭取多年的加班換補休,結果在1月9日協商時,我們一再追問勞動部,他們所提出的版本竟然是一比一來換補休時間,完全破壞延長工時要給予加成加班費這樣的制度設計,更不用說你們三讀通過的條文竟然是沒有訂期限,結果現場協商時,林部長美珠卻隻字不提,現場還說實務上大家都是交給勞資協商,結果後來又受不了外界批評的壓力,偷偷摸摸在施行細則裡面修訂,規定在年度終結時結算,把沒有休完的補休時數換成加班費。
而上個星期所提出的施行細則更是荒謬,勞動部到現在都沒辦法說明勞工朋友連續4個月每個月加班54小時的問題要怎麼解決。林美珠部長,如果你認為可以容許勞工連續4個月加班54小時,就大大方方地說出來,但是在預算協商的時候,你卻閃躲其詞,不願意正視、面對。
勞工過勞的元兇除了惡劣的雇主之外,勞動部難辭其咎。今天我們刪除、凍結勞動部的預算,是要勞動部和行政院賴清德院長不要忘記你們的職責是捍衛勞工朋友的權益,不要忘記勞基法是最低限度的保障,更不要忘記臺灣經濟的發展絕對不是建立在壓搾勞工之上,也不是讓勞工朋友去做功德!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蔣萬安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