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認為即使軍改版本對現役軍人有誘因並在條文上給予軍人較公教更多的福利,軍人對第三十七條滾動式、未來調比的做法仍有很大的不安全感。「雖然民進黨政府其實已經非常友善,比起過去我們所批判的公、教,也的確在很多的條文上面給予一些軍人更多的福利,但是我們還必須要提到,這裡面即使對現役軍人有很好的誘因,除了對於公、教的處理方式,對於第三十七條所謂滾動式、未來做調比的做法,他們其實還是有很大的不安全感。」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質疑退役軍人對18%優惠存款的疑慮為何始終未獲消除,指出優存利息幾乎占其退休俸的27%或28%、約三分之一。「對於一生都貢獻給國家的這些人而言,18%的利息幾乎占他們退休俸的27%或28%,即達三分之一,為什麼從過去到現在他們對這一塊的疑義一直沒有消去?」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主張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的增列提議應暫緩處理,不應趕在7月1日集體上路,以尋求更大的共識並避免造成不安定的因子。「所以這個時候特別是要把它放到增列的條文,特別是要趕在7月1日集體上路,這其實會造成非常多不安定的因子,這種不安定的因子,對我們兩黨而言,大家都是不太樂見的。所以本席認為有關增列這樣的提議應該是要做暫緩處理,試圖造成更大的公約數,有一個更大的共識。」發言紀錄
- 柯委員志恩
主席、各位同仁。本席針對民進黨所提議增列的「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案提出不同的看法,雖然目前我們所看到的這個版本對於現役軍人的確是有很大的一個誘因,但是對於退役人員來說其實還存有非常多的疑義,這個疑義反映在很多的層面上。最具爭議的18%疑義當中,對於一生都貢獻給國家的這些人而言,18%的利息幾乎占他們退休俸的27%或28%,即達三分之一,為什麼從過去到現在他們對這一塊的疑義一直沒有消去?我們當然知道這樣子的爭議從過去到現在是各說各話,雖然民進黨政府其實已經非常友善,比起過去我們所批判的公、教,也的確在很多的條文上面給予一些軍人更多的福利,但是我們還必須要提到,這裡面即使對現役軍人有很好的誘因,除了對於公、教的處理方式,對於第三十七條所謂滾動式、未來做調比的做法,他們其實還是有很大的不安全感。
總之,本席今天在這個地方所要表達的是,有關軍改的部分其實還有很多的空間值得探討,特別是對於退役的軍人而言,他們的疑義沒有消除,不單是大家表面上的溝通就有辦法解決這個部分,軍人的特性大家都知道。我們也感受到民進黨政府對他們的用心,但這樣的用心其實還是無法消弭目前彼此之間的歧見,還有很多細緻的問題,包括情緒上的問題有待做一個處理,所以這個時候特別是要把它放到增列的條文,特別是要趕在7月1日集體上路,這其實會造成非常多不安定的因子,這種不安定的因子,對我們兩黨而言,大家都是不太樂見的。所以本席認為有關增列這樣的提議應該是要做暫緩處理,試圖造成更大的公約數,有一個更大的共識。
- 主席
請李委員彥秀發言。
- 李委員彥秀
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我特別關注到民進黨已經把軍改的部分列入下一次五、二一次會的議程裡,我再次強調,上次公教的版本雖然有經過一些討論,但是民進黨在堅持己見之後通過,今年7月1日要上路,而最近從媒體上看到包括離婚公教人員的夫妻請求權這部分,外界仍有很多質疑,還有7月1日跟2月1日用年度來計算也有相關的疑義跟問題。所以針對軍改的部分,我個人認為並不是不能討論,但是有沒有急於在現階段民進黨內部還沒有定見,甚至還沒有溝通,因為最近行政院才把版本確認,之前的溝通到底算不算溝通,溝通不只是過場、不是政令宣導,而是等行政院的版本確定,包括立法院民進黨黨團的版本確定之後,才能和現役軍人跟退役軍人溝通,否則會不會變成跟像上次公教版本的討論一樣,進來之後當然又經過一番討論,到最後出去的版本又不一樣,現在無論是現役軍人或退役軍人普遍對於年改、對於整個民進黨內部的意見,大家都存在著很多不確定性,即便看起來現階段對於現役軍人的條件似乎很好,但是請問精算報告在哪裡?誠如剛才柯志恩委員所講的,第三十七條滾動式的修正,也有很多人質疑小英總統對於現階段軍人的照顧,難道也是隨著滾動式的修正嗎?這個滾動式的修正什麼時候會再被修正一次?這是現役軍人現在對於整個年改的不確定感,當然也會衝擊到後續募兵制的部分。
所以我們認為沒有足夠的溝通,等民進黨整個確定版本之後,真正的溝通才真的開始。我也要提醒,溝通的責任在執政黨,如何取得現役軍人的支持,而且讓他們對於自己的未來包括退休之後的經濟生活能有更多的確定性,能夠在現階段把他所有的精力放在貢獻國家上,我覺得是關鍵,當然對於退役軍人的部分,我認為要做這樣的年改,如何有充分時間的溝通、有足夠的公聽會,針對這個版本,我覺得民進黨要做足夠的溝通,因此是不是急需在這星期就進來?民進黨要不要再做更多的思考?我們都希望年改可以好好的通過、理性的通過,但是事前足夠的溝通、足夠的公聽會,我相信是必要的。我覺得這個責任在民進黨身上,民進黨要不要再思考一下,這個禮拜要不要真的進來?另外,精算報告到底在哪裡?滾動式的修正何時又要再修正一次?這一次的年改可以維持多久?這些都是我幫現役軍人以及退役軍人再一次確認的問題,我們也希望民進黨整個年改會要對外交代清楚。以上。
- 主席
請江委員啟臣發言。
- 江委員啟臣
主席、各位同仁。謝謝主席。剛才柯志恩和李彥秀委員已經對於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議的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案,表達了本黨黨團部分的立場。剛才國防部部長和退輔會副主委也還在我的辦公室針對這個案子爭取委員的支持,我當場提出了兩個問題,不過這兩個問題顯然也沒有答案。第一,完備、完整的精算表在哪裡?因為如果只是告訴大家說目前提出來版本就是55加2,跟之前的不一樣,或者是說現在看起來這是比現在更好的,我想大家或許會認為55加2可能比現行的還好,但是問題出在這樣的承諾是一時的嗎?還是永續的?關於這一點,部長也答不出來,因為他手邊也沒有精算的資料。第二,到底這樣的計畫和改革要持續幾年?10年、20年還是30年?特別是對於現役的軍人來講,現在基層普遍有兩種心態:一種就是反正他服役3、5年可能就退伍了,所以要怎麼改對他影響也不大;另外一種就是,他可能認為今天改得再好,搞不好明年、後年、10年或20年之後又要再改,所以他其實也不抱什麼樣的期待。所以為什麼現役的軍人們會沒有什麼聲音?這不是沒有原因的,因為整個軍人年改相關的配套、精算還有承諾是不是都已經到位了?在我看來差距還滿大的。
執政黨當然急於提出對於現役軍人來講看起來比現在制度還要優渥的草案,但是大家心裡都在問這是曇花一現嗎?能夠維持1年、2年、3年、5年還是多久?因為至今我也沒有看到精算的數字在哪裡,所以這樣的改革能夠持續多久?是不是能達到當初我們要改革的目標或目的?這一點似乎也沒有辦法在這個修正草案裡面來告訴我們。當這一些資料都還不完備的時候,如果要急於增列的話,到時候是不是又要在委員會裡草率的討論通過,日後衍生更多的問題?我想這是攸關國家安全的一個法律修正案,攸關國防、攸關未來募兵能不能永續、攸關當初要做年改的目標能不能達成的問題,我們不希望這麼草率,應該將相關資料及溝通做好以後,再來作澈底討論,不要修了之後,反過來還要再修,我請程序委員會能多加考量這一點。謝謝。
- 主席
報告委員會,有關議程草案報告事項及討論事項,等發言之後再一併處理。
宣讀議程草案討論事項。
案號 法 案 名 稱
一 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6人、委員盧秀燕等23人、委員賴士葆等18人、委員施義芳等17人分別擬具「證券交易稅條例第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 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關稅法第十七條、第八十四條及第九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 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顏寬恒等17人及委員羅致政等20人分別擬具「海關緝私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 本修正草案」案。
五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洪宗熠等18人擬具「下水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法醫師法第三十七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早案」案。
七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法務部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法院組織法增訂第一百十四條之二條文及第七十三條附表修正草案」案。
十一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郭正亮等18人擬具「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增訂第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十二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李昆澤等17人擬具「土地徵收條例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趙正宇等16人、委員陳明文等17人、委員趙正宇等18人、委員劉世芳等18人、委員顏寬恒等18人、委員李彥秀等16人分別擬具「土地徵收條例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 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中華民國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一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不含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非營業及信託基金部分,經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非營業部分,財政委員會營業、非營業及信託基金部分,交通委員會營業部分)。
(議事處增列)
十四 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本院委員陳賴素美等33人、委員賴士葆等21人分別擬具「統計法修正草案」、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統計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Kolas Yotaka等22人擬具「監察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 本院司法及法制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蔡易餘等25人及委員李俊俋等22人分別擬廢止「監察院監察委員行署組織條例」案。
十七 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植物防疫檢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趙正宇等17人擬具「植物防疫檢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主席
討論事項一至三案院會通過。
請登記第一位的Kolas Yotaka委員發言。
- Kolas Yotaka委員
主席、各位同仁。針對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討論事項擬請列案順序如下表:
- 民進黨黨團提案
- 案由
針對第9屆第5會期第9次會議討論事項擬請列案順序如下表12案。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 提案人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Kolas Yotaka
討 議 案 名 稱
1 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審查民進黨黨團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九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2 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植物防疫檢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趙正宇等17人擬具「植物防疫檢疫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3 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陳賴素美等33人、委員賴士葆等21人分別擬具「統計法修正草案」及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統計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4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陳宜民等16人擬具「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法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十一條、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5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傳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6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7 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洪宗熠等18人擬具「下水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8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法醫師法第三十七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9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10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1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法務部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12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法院組織法增訂第一百十四條之二條文及第七十三條附表修正草案」案
- 主席
下一位請柯委員志恩發言。
- 柯委員志恩
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9次會議建議增列討論事項共8案,順序授權議事處排列,請議事人員代為宣讀,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柯志恩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