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質疑衛福部所提醫師工時4週上限320小時的規劃,認為在醫師勞動強度高、壓力大的情況下讓醫師工作時間比一般勞工還長不合邏輯「大家都很會講,說醫生的勞動強度很高、壓力很大,結果你們卻讓醫生每4週工作的時間比一般勞工處理機具的時間還長,這樣合邏輯嗎?」發言紀錄
- 林委員靜儀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有看到部長那天去查手搖茶店,因為手搖茶店有很多勞工都是學生,他們對於應有的勞動法規以及相關的權益可能都比較不瞭解,所以本席也很高興你去做這個動作,事實上很多學校商圈的手搖茶店長期以來一直都有違規的狀況,部長去關心這個部分本席給予肯定。
就本席的瞭解,不論是打工的學生或是醫事人員,包含護理師和醫師,他們對於勞動法規和權益基本上是不懂的,不只小型醫院,有些中大型醫院甚至對它的醫管這邊去提醒勞基法是怎麼樣都沒有,很多護理長在排班時根本不知道勞基法裡面的規範是什麼,反正早年學姊這樣教他,他就這樣排,所以去年我們修勞基法的時候,有些護理人員還不清楚勞基法的規範是如何,有些會說這關係到第八十四條之一這一類的,所以我們辦公室對勞動教育法也非常積極在關心,請問現在你們立法的進度怎麼樣?
- 主席
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 許部長銘春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知道委員對勞動教育法非常重視,其實勞動部曾經在103年完成勞動教育促進法,但是那時候行政院認為還要再評估立法的必要性,所以叫我們再行評估,後來我們就邀集教育部,跨部會來推動提升勞動觀念的方案,以多元的方式實質來推動勞動教育、提升勞動觀念。
- 林委員靜儀
我知道你們在學校有開一些比較軟性的輔導,對不對?
- 許部長銘春
對,我們先看這個方案實行的結果,然後再來做立法的評估,在法制化的部分也會來進行處理。
- 林委員靜儀
部長的意思是說,以勞動部現在的想法,你們還在評估要不要立勞動教育法,是不是?
- 許部長銘春
因為有一些行政作業需要各界的支持,所以我們跨部……
- 林委員靜儀
我們很支持哦!
- 許部長銘春
我知道委員非常支持,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方向。
- 林委員靜儀
就像你說的,勞動部在2014年曾擬定勞動教育促進法草案,其中提到「勞動教育之實施對象為勞工、雇主、政府機關(構)所屬人員與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其實在我們來看,關於這裡所提到的勞工和雇主,如果勞動教育法或是勞動教育促進法的主管機關是教育部,它處理得到勞工和雇主嗎?這是你們2014年的草案。
- 許部長銘春
我有看到,因為這可能牽涉到不同的對象,不過沒關係,我覺得未來可以就法制化層面來討論,剛才委員的建議……
- 林委員靜儀
本席的意思是說,我們非常肯定你們在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有在推動勞動教育,之前我也參加過你們在台中的國中舉辦的勞動教育活動,但是我們如果回頭來看教育部,教育部對於所謂的教學型研究助理和勞動型研究助理就搞了兩、三年,學生已經抗議很久了。包含之前的建教生部分,教育部也是說不知道、不瞭解,所以針對勞動教育法這個部分,我們辦公室的主張如下:首先,我們有一項全民國防教育法,請問全民國防教育法的主責單位是教育部還是國防部?
- 許部長銘春
應該是國防部。
- 林委員靜儀
是國防部。我們還有一項環境教育法,請問環境教育法的主責單位是環保署還是教育部?
- 許部長銘春
應該是環保署。
- 林委員靜儀
是環保署。今天雖然教育部的次長在這裡,我還是得講,不論是國防教育、環境教育還是勞動教育,說實在的,本席很懷疑教育部有辦法落實嗎?
我再舉一個比較糟的狀況,那就是性別平等教育,這兩天有一個案子,就是公投有人要反對性別平等教育,性別平等教育的主責單位是教育部,就理論上來說也對,因為性別平等要在教育上落實,我們的專家那時候在性別平等教育的立場就是性別教育要融入在所有課程裡面,但是落實到現在,如何呢?雖然不能說沒有成效,我還是得肯定,尤其之前潘部長還在的時候,他也說性別平等教育在教育部努力了10年,不能再退回去,要繼續努力下去,但是性別平等教育現在出現一個問題,幾乎國中小都遇到彩虹媽媽,因為老師沒辦法有一套比較好的教育,老師不知道怎麼教性別教育,沒有落實下去,上面的頭覺得我要做,但是沒吃「循利寧」,手腳都麻麻的沒辦法做,結果變成去學校教性別平等教育的那一群是基本上在精神上違反性別教育的那個團體,所以我們是怕勞動教育法實施下去,如果不是由勞動部主責,而是交給教育部的話,教育部的老師就不懂啊!老師也不是用勞基法,到後來就有雇主或是一些人資團體,他們的組織能力又很強,他們就組織一套,都到學校去教大家要如何成為聽話的勞工,這樣不就死了?
因此,本席要堅持兩個立場,第一個,我們還是非常希望你們趕快推動勞動教育法,我知道鍾孔炤委員已經有提案,我們辦公室接下來也會提案,我還是認為勞動教育法應該要趕快上路。第二個,勞動教育法的主責單位應該要回歸到勞動部,因為如果是由教育部來處理,它的對象大概就是學校的學生和老師,在雇主和勞工這一塊他們接觸不到,而且我們也擔心教育部沒有辦法提供真正專業的教育以及勞動權益的保障,所以勞動教育要由勞動部來主責,我要拜託部長,這個很重要,如果勞動教育做得好,尤其是勞工有勞動權益能量的話,你們的勞檢會比較輕鬆,好不好?從源頭解決啦!
接下來要跟您討論的是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在此有幾點要提醒你,之前我們也問過林美珠部長目前的工時制度,以現行的勞基法來說,1個勞工1個月的合法工時最多是幾小時?正常來說,1個禮拜是40小時,對不對?
- 許部長銘春
對。
- 林委員靜儀
然後再乘以4,所以1個月最多可以合法工作幾小時?
- 主席
請勞動部條件司謝司長說明。
- 謝司長倩蒨
主席、各位委員。1週40小時,1年有52週,52週是364天再加1天8小時,整個算出來再除以12個月,平均1個月大概是174小時。
- 林委員靜儀
你們的算法和我們不太一樣,如果再加上延長工時呢?
- 謝司長倩蒨
因為委員剛才問的是正常工時,如果再加上1個月46小時的延長工時,當然就如委員所提到的,大概是220小時。
- 林委員靜儀
接下來請教薛次長,以現行的醫療狀況來說,我們不說偏鄉資源比較缺的地方,就單純以平均來講,1個醫生每個月工作221小時,以衛福部來看夠嗎?會超過嗎?
- 主席
請衛福部薛次長說明。
- 薛次長瑞元
主席、各位委員。應該是不太夠,因為勞動部是把值班這些都算進去,這些都算工時。
- 林委員靜儀
不是把值班算進去,而是1天8小時,最多加班4小時,1天12小時,做五休二。
- 薛次長瑞元
對,所以我們在住院醫師工時指引裡面訂的是80小時。
- 林委員靜儀
你們訂的住院醫師工時指引,每週的上限是320小時。
- 薛次長瑞元
是每月,4週。
- 林委員靜儀
我們用週來算,4週320小時,這樣的話怎麼辦?這是住院醫師哦!主治醫師還不算。
- 薛次長瑞元
對,主治醫師會更複雜,因為他們還有一些教學研究等。
- 林委員靜儀
以勞動部的想法,你們接受衛福部說醫師工時4週上限320小時嗎?
- 許部長銘春
我們雙方還在討論研議當中。
- 林委員靜儀
以勞動部的立場,你們覺得這樣合理嗎?大家都很會講,說醫生的勞動強度很高、壓力很大,結果你們卻讓醫生每4週工作的時間比一般勞工處理機具的時間還長,這樣合邏輯嗎?
- 許部長銘春
因為醫師的工作性質比較特殊,再加上人力、病患權益等,這些我們都要考量,所以我們會和衛福部一起努力,針對醫師的現況來做一個合理的……
- 林委員靜儀
我已經要求衛福部以落實分級醫療轉診制度之後的醫師勞動狀況做模擬,因為我們都知道過勞的問題是因為沒有落實分級醫療,聽說我學妹今天的夜診掛到155號,他是在醫學中心看診,如果是正常的分級醫療轉診,沒有一個醫學中心的醫生會掛到155號,因為他們接受轉診嘛!所以最大的問題是我們沒有落實分級醫療轉診。
最後有三件事情要麻煩勞動部思考,根據勞基法第二條第三款的規定,工資是經常性的報酬,所以在醫療產業裡面,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之後要算加班費、要算勞退、要算提撥勞退和勞保的投保薪資。現在主治醫師的狀況是這樣,有的是沒有底薪,也就是底薪是0,醫院是看業績抽成給他,在這個狀況之下,請問經常性給予是用底薪0來算,還是用他健保看多少,譬如他的病人開刀很多、住院很多,就以他月領18萬元來作為經常性給予,據此來計算他的薪資和加班費?請問勞動部要用哪一筆來算?
- 謝司長倩蒨
委員剛才提到勞基法的工資部分,如果談勞保或勞退,工資定義都回到勞基法的相關規定,所以他因為工作而獲得的報酬,不管有沒有底薪,醫生在工作的時候,因為業績給他的,不管是什麼名目……
- 林委員靜儀
也就是你們用經常性給予來算嘛!
- 謝司長倩蒨
對,都算是工資。
- 林委員靜儀
所以他如果有加班費或勞退,都是用他現在的月薪來算?
- 謝司長倩蒨
對,會看他實際工作得到多少錢,可能每個月會有一些變動。
- 林委員靜儀
但是不大嘛!
- 謝司長倩蒨
對,這都算工資。
- 林委員靜儀
所以到時候你們會用這個方式來算這些受僱醫師的加班費、勞保以及勞退的提撥,對不對?
- 謝司長倩蒨
對。
- 林委員靜儀
照你們現在的算法,就是以醫師的月薪,大概領18萬元至40萬元,用這個來算。
- 謝司長倩蒨
對。
- 林委員靜儀
為什麼必須問你們這個部分?因為這牽涉到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之後,他們的薪資會不會因為這個原因而受到影響,以及衛福部要去哪裡籌健保所沒有給付的加班費,本席到時候再來問看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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