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啟臣於內政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臺中市第8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認為警消人員與一般公務人員不同,當軍人有特殊待遇時,也應考量警消人員的待遇,不僅年改問題,其他待遇也應給予合理對等的待遇「警消人員也跟一般公務人員不一樣,所以當軍人有一些特殊待遇的時候,本席期待你也要考量警消人員的待遇,不光是年改的問題,包括其他待遇上面,也應該給予合理對等的待遇」

發言紀錄

  1. 江委員啟臣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通常槍械的使用會造成爭議的原因是什麼?

  2. 主席

    請內政部葉部長說明。

  3. 葉部長俊榮

    主席、各位委員。就是使用槍械的時機、力道及其所造成的後果,可能後面會有一些法律上的追溯,牽涉到員警本身可能會被民事、刑事上追究……

  4. 江委員啟臣

    我想一般有受過訓練、嚴格要求的警察或警政人員,他們對於用槍應該都非常謹慎,可是面對整個社會環境的改變,我們最近常在電視看到一些人對警察挑釁,出言辱罵等等,近年來妨礙公務的數量也很大,而這方面的量刑,很多在最後都是罰金了事,就變成警察在執行公務上的兩難,對於這樣的挑釁,你要拿什麼去面對?公然辱罵、公然挑釁,我們頂多蒐證錄影,再事後告發!

  5. 葉部長俊榮

    像這些情節最有可能的就是妨礙公務的罪嫌。

  6. 江委員啟臣

    因為很多妨礙公務的案件,最後判的都是罰金、拘役、六個月以下易科罰金,這樣就沒了。對於這樣的量刑,部長覺得合理嗎?這部分是否也是讓民眾敢公然挑戰員警執法的那個界限?部長也曾待過美國,對不對?你敢對美國警察這樣叫囂嗎?

  7. 葉部長俊榮

    不管是誰,在民主社會裡面,基本上都要尊重警察的身體、警察的尊嚴及警察的那條police line。民眾如果在言語上、行動上心存輕蔑,誠如委員剛才所講的,我們要明白的跟社會溝通清楚,尊重警察線、尊重警察的職權、尊重警察的身體,這是非常最重要的。

  8. 江委員啟臣

    這一條線從哪裡開始做起,讓民眾認知起,我覺得教育很重要,教育有很多面向,內政部負責掌管警察業務,教育部的課程裡面有沒有包括這些,我不知道;但是在家庭教育及社會教育當中,過去我們常聽到父母在教小孩子的時候,都會說要找警察伯伯來抓你,所以在我們的家庭教育裡面,警察有一定程度的威嚴跟執行公權力的那一種power;相較之下,現在比過去真的差很多。這跟政黨無關,但我希望你們能去強化這個部分。

  9. 葉部長俊榮

    有一些個案讓我們感覺不安……

  10. 江委員啟臣

    尤其媒體在播放民眾對警察叫囂的畫面時,這部分就需要即時教育,你們可否要求NCC對這種公然挑戰公權力、妨礙公務的畫面,要在螢幕上提出警語,或是用什麼方式去告訴民眾,這樣子會違反什麼樣的法律,而不是直接播出來,變相教導民眾或小孩子我可以這樣來嗆警察,這樣來辱罵警察,即便你沒有犯法,即便你覺得很冤枉。我覺得雙方都需要教育,警察也應該要教育。

  11. 葉部長俊榮

    委員的觀察是對的。

  12. 江委員啟臣

    本席因為超速,曾在美國被警察開過罰單,警察處理方式─他要你拿出駕照來,再跟你講你剛才超速多少公里,你已經違反相關法規第幾條規定,將駕照、行照拿走之後,就回到他的車上。為什麼我們前兩天會發生這樣的事故,因為他跟司機站在馬路上處理。這位美國警察回到他的車上check我的ID及相關資料,全部確定完之後,回來遞給我一張罰單,還說有意見就到法庭上講,不用跟他argue,然後就開車走了。警察不跟你argue,你不是在法庭上見,就是乖乖繳那一張幾百元美金的罰單,所以這是一個模式的問題,也是法治觀念的問題。內政部負責警察業務,必須跟其他單位結合起來去告訴國人:警察負責執法,不負責跟你argue,執法的對錯交給法律來決定,交給法官來決定;今天民眾認為警察執法不當,請告上法庭!你的警察怎麼可能跟在大街上跟他argue?一旦argue,就會產生那樣的狀況─辱罵、動手動腳;動手動腳的時候,警察要不要動手動腳?那就沒完沒了。所以我說在美國被罰的這個經驗,讓我看到了什麼叫執法?什麼叫法治?他在攔檢的第一時間,不管是一個警察、兩個警察,他都不下車,先在車上待了5分鐘,他怎麼知道我是誰?怎麼知道我有沒有槍?如果他馬上下車,走到駕駛座邊跟他講「你出來」,他會不會就拿槍出來砰?這也是有可能啊!所以他們在這方面的訓練是相當嚴謹的,他先察言觀色許久,才緩步走下車來,才叫你把license拿出來,拿了之後,馬上回到他的車上,查你的資料、開單,最後只遞出一張罰單給駕駛人,根據哪一條,你剛才違法要罰多少錢,你有意見就去跟法官講,我會奉陪。如果我去告,那個警察會上法庭跟我對質,就是這樣。

  13. 台灣雖是一個民主國家,可是我們的法治跟執法都差很多。這是我個人的一個小經驗,滿值得我們參考。

  14. 葉部長俊榮

    謝謝委員。

  15. 江委員啟臣

    還有一點,就是辱罵警察的畫面,如果媒體要播,NCC必須要告訴民眾,這是不能做的、這是違法的,否則大家看了都有樣學樣,覺得罵警察很爽,挑戰公權力很好,這部分應該要再教育。

  16. 葉部長俊榮

    這確實是一個好的方向,我們共同來努力。

  17. 江委員啟臣

    最後一點,本席剛才在樓上審軍人年改案,軍人的特殊工作環境,我們都可以理解;同樣的,我也必須跟你講:警消人員也跟一般公務人員不一樣,所以當軍人有一些特殊待遇的時候,本席期待你也要考量警消人員的待遇,不光是年改的問題,包括其他待遇上面,也應該給予合理對等的待遇,不要連因公殉職這件事情都拖拖拉拉,如果這樣的話,以後誰要來做這些工作?

  18. 所以本席今天要就幾個面向來跟部長討論,第一個是公然侮辱警察的部分,你們一定要處理;第二個是他們的待遇問題,第三個是他們執法的SOP,你必須做到可以保護警察,又可以讓民眾信服的程度。好不好?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江啟臣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