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應給予促轉會更大的真相調查空間,但促轉會也要接受大家的監督與挑戰「當然,這部分一定會給你們啊!但你們也要接受大家的監督跟挑戰嘛!」轉型正義工作應由什麼機關、以什麼權限推動?促轉會的組織、職權與存續是否妥當?認為促轉會要調查的是很久以前的龐大事實,若無必要的調查與勘驗手段可能達不到目的,但在行使時應審慎為之,並在取捨上確認是否會造成人民的壓力或心理畏怖「我想在取捨上,你們要花一些功夫去做確認。其實包括現在很多的行政程序也有這樣的情形,但促轉會要調查的是很久以前的事情、很龐大的事實,如果沒有賦予這樣的手段和方法,可能也達不到目的,只不過在行使時,還是要請你們審慎為之。」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質疑將中正紀念堂列為外籍旅客免費半日遊景點的做法,認為中正紀念堂是威權象徵,不應以國家預算推廣「我們讓外籍人士來看台灣,但他們看到的是一個威權象徵,這不應該是國家預算要去推廣的」發言紀錄
- 周委員春米
主席、各位被提名人、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審查促轉委員會委員名單,相信眾所周知,成立促轉會的重要目的就是還原歷史真相,因為唯有查明歷史真相,才有所謂的正義,也才有和解的可能。
- 以促轉條例第四條及第六條來看,第四條第二項提到的是
「為完整回復威權統治時期相關歷史事實並促進社會和解……」,這是有關歷史事實的部分;而第六條第一項則提到:「威權統治時期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侵害公平審判原則所追訴或審判之刑事案件……」,這是有關司法不法的部分。現在我要先請教黃被提名人及葉被提名人,因為黃被提名人以後將擔任主委這個重要角色,而葉被提名人在促轉條例制定時,也是長期有所著墨及貢獻,所以我想請問兩位對我剛才的提問,有何說明及看法?第四條有關歷史事實這方面,被提名人有沒有著重在哪個部分?第六條有關司法不法的部分,被提名人著重在哪些案件?
- 主席
請被提名人黃煌雄先生答復。
- 黃煌雄先生
主席、各位委員。以歷史事實來說,現在的時間點是從1945年至1992年,所以這段時間有些重大的歷史事件……
- 周委員春米
你對這部分有何具體想法及計畫?
- 黃煌雄先生
以二二八事件為例,現在有兩個官方報告……
- 周委員春米
還有呢?
- 黃煌雄先生
還有白色恐怖事件……
- 周委員春米
白色恐怖是具體個案?
- 黃煌雄先生
是的,我初步想到的是校園事件……
- 周委員春米
校園事件?
- 黃煌雄先生
就是台大與師院發生的四六事件,還有就是海軍白色恐怖事件、鹿窟事件、孫立人事件,甚至雷震在服刑期間的400萬字回憶錄手稿也全部看不到了;另外就是台大哲學系事件;當然,比較近的就是美麗島事件、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
- 周委員春米
對於這些事件,社會當然希望能夠了解、能夠查明事實真相……
- 黃煌雄先生
雖然我們的時間是有限的、資源是有限的,但我們一定會就政治檔案的發現並根據資料發掘的進度來掌握節奏。
- 周委員春米
那葉被提名人看法如何?
- 主席
請被提名人葉虹靈女士答復。
- 葉虹靈女士
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重大事件這部分,剛才委員的提問和主委被提名人的回答,都是朝向事件性的出發點。其實到目前為止,台灣轉型正義的處理之所以不太成功,主要是因為除了二二八事件已有兩本國家報告外,對於影響台灣更為深遠的白色恐怖,也就是從1949年到1987年在戒嚴體制下釀成的政治案件,到底人數有多少?案件有多少?為什麼受害?這麼龐大的加害體制到底如何運轉可以支撐將近40年?一般社會並不了解。我想用事件性說明,當然有助於我們對人跟事物的理解……
- 周委員春米
比較具體啦!
- 葉虹靈女士
但就我的觀點來看,今天我們要完成的這份國家報告,應該是由國家向人民交代,過去從國家的角度到底做錯什麼事?怎麼做錯?如何彌補?又要如何預防再犯?所以整個體制性的拼圖要出來,亦即我們既要見樹也要見林,包括整個加害結構的說明、加害體制在不同歷史時期的變遷等等,並且要摘錄一些重大事件來做補充,讓整份報告有血有肉……
- 周委員春米
所以就是一個林,但樹要靠個案來做描述?
- 葉虹靈女士
對,我們要用個案來補充一些血肉。當然,最重要的是要提出框架,也就是這個白色恐怖的體制到底如何運轉?又要如何預防這樣的悲劇再次發生?
- 周委員春米
好,謝謝兩位。
接下來我要請教具有律師背景的張被提名人及尤被提名人,我們當初審查促轉條例第十四條第三款時,大家的主要疑慮是,條文中規定的調查方式到底會不會讓個人或事業感到困擾?當然,機關或團體必須承載這樣的責任,但個人或事業是否要接受所謂必要的調查跟勘驗?這個必要的調查跟勘驗又要怎麼認定?兩位認為這樣的調查手段跟目的之間的合法性及比例原則到底如何?
- 主席
請被提名人尤伯祥先生答復。
- 尤伯祥先生
主席、各位委員。坦白說,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我在民間促督盟的問卷中也回答過類似問題。基本上,針對第十四條,我的看法是,促轉會做為一個二級單位,行使的都是公權力,既然如此,就必須踐行正當法律程序,也就是說,在這個過程中必須遵循的,除了憲法上所謂正當法律程序這個大原則之外,對於正當法律原則的具體化,亦即行政程序法的相關規定,也是必須遵守的。
- 周委員春米
行政程序法的要件有、救濟也有,只是要請你們評斷這個部分會不會造成人民的壓力或心理的畏怖?我想在取捨上,你們要花一些功夫去做確認。其實包括現在很多的行政程序也有這樣的情形,但促轉會要調查的是很久以前的事情、很龐大的事實,如果沒有賦予這樣的手段和方法,可能也達不到目的,只不過在行使時,還是要請你們審慎為之。
- 尤伯祥先生
謝謝委員提醒,我們確實必須審慎為之,因為不管怎麼說,這個權力是必要的,所以將來在個案裡面,我們會注意比例原則及正當法律原則;另外我要說明的是,以促轉會目前的人力規模來講,要行使這個權力恐怕有點困難,畢竟資源不是很夠。
- 周委員春米
確實啦!今天我們是針對9位被提名人進行資格審查;至於未來的相關運作、你們要承載的調查事實責任、如何論述你們還原的事實真相以及如何跟社會對話等等,都是沈重負擔,所以本席由衷希望你們負起這個責任,畢竟台灣今天需要仰賴促進轉型正義工程,才能還原歷史真相並達成社會和解。對此,張被提名人有何看法?
- 主席
請被提名人張天欽先生答復。
- 張天欽先生
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第十四條,在立法理由裡面,並非把促轉會侷限為單純的行政機關,而是兼具準司法機關性質,所以我覺得尤被提名人講得非常好,那就是我們必須遵守正當法律程序……
- 周委員春米
行政程序也要啊!行政機關也要啊!
- 張天欽先生
我了解,但因立法理由說明促轉會不僅是單純的行政機關,而且扮演準司法機關的角色,所以如果在這麼短的時間內,依照第四條及第六條的規範,要求促轉會要發現真相,那麼以裁量的幅度、密度來看,它的光譜應該比一般行政程序法裡面所講的行政調查更具寬廣空間。
- 周委員春米
所以你認為要件更寬?
- 張天欽先生
我認為要看調查的相關檔案事實……
- 周委員春米
所以這就是剛才你說的隱私跟真相公開之間的權衡?
- 張天欽先生
我覺得這部分應該給促轉會更大的空間。
- 周委員春米
當然,這部分一定會給你們啊!但你們也要接受大家的監督跟挑戰嘛!
- 張天欽先生
是,當然要依法來做。
- 周委員春米
這只是一個大原則方向的討論,將來在具體調查時,還是有賴促轉委員共同討論並確定這個方向的執行。謝謝兩位。
接下來我要請教彭被提名人,你曾經是文化部中正紀念堂轉型諮詢小組成員,所以我想了解你對中正紀念堂轉型的看法。之前觀光局把中正紀念堂列為過境台灣外籍旅客的免費半日city tour景點,當時本席就質疑,我們讓外籍人士來看台灣,但他們看到的是一個威權象徵,這不應該是國家預算要去推廣的,所以在討論這個議題時,大家對中正紀念堂的轉型以及促轉條例有很多意見。請問你對這部分有何具體想法及規劃?
- 主席
請被提名人彭仁郁女士答復。
- 彭仁郁女士
主席、各位委員。我在參與文化部中正紀念堂轉型諮詢小組期間,希望帶動的是公民對這件事的討論及參與,所以……
- 周委員春米
所以現在還在公民討論及參與的階段?
- 彭仁郁女士
我們已經舉辦多次公民願景的工作坊,也蒐集到非常多的公民意見,但因我們希望討論密度的品質是高的,所以參與人數的確較少。
- 周委員春米
將來你擔任促轉委員之後,針對這部分有何具體作法或計畫?
- 彭仁郁女士
我目前任職不當黨產運用規劃部門,所以未來會主責這部分,而針對這部分,我有三個方向考量:第一是對於目前倖存的受害者及其家屬、後代,我們希望能夠成立一個政治暴力創傷療癒中心及網絡,專門為這些人進行……
- 周委員春米
受害者的團體?
- 彭仁郁女士
是,其實在還沒有被提名擔任促轉委員之前,我已經開始進行相關培訓、臨床工作等等。第二是公共論壇的持續,文化部在促轉條例通過之前就開始推動這件事,可見鄭部長真的非常有心推動這樣的公民討論,所以我相信促轉會成立之後,如果不當黨產這邊的資源能夠進來,那麼公共討論的部分必能全面展開。
- 周委員春米
不管是立委或民眾,大家都希望促轉會對於中正紀念堂的轉型能夠有具體作為。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周春米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