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孫綾於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新北市第1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軍人的退休制度是否應與公教分開處理?應如何設計?主張軍人年金改革應更加保障軍人的權益,減少影響的幅度。「我們希望在此一精神下能更加保障軍人的權益,減少影響的幅度。」

發言紀錄

  1. 呂委員孫綾

    時間到了。

  2. 曾委員銘宗

    你又不是主席,你聽不下去就出去。

  3. 呂委員孫綾

    我要質詢呀!

  4. 曾委員銘宗

    是你是主席,還是誰是主席?

  5. 呂委員孫綾

    時間到了耶!

  6. 曾委員銘宗

    主席沒有講話呀!

  7. 呂委員孫綾

    你影響到我質詢的權利。

  8. 主席

    好了,請維持會場秩序。

  9. 曾委員銘宗

    我再很客觀的講一件事情,我不但從財政上來看,也從國家未來發展層面來看,這個軍改一定會過,但後遺症不是只有軍人承擔,最後是2,300萬民眾在承擔,呂委員,也包括你。

  10.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賴委員士葆、林委員德福、陳委員瑩、趙委員正宇、王委員育敏及黃委員昭順均不在場。

  11. 請呂委員孫綾發言。

  12. 呂委員孫綾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進行的是「行政院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對未來我國軍人退撫制度之評估與衝擊」報告,這個修法其實就是要因應募兵制推動之後對於軍人退伍生活的照顧,同時也要改善年金的財務狀況、維持年金永續經營,並在盡可能降低對於已退役人員的影響之下,確保每位官兵未來能享受良好生活品質。我們也知道,在做任何修正及改革時,必定會對於退役人員的生活有影響,所以如有任何反彈及不平的聲音,我們都非常了解。對於擔起保衛國家責任的軍人,全體國人都抱持感恩的心,也感謝他們長期以來對國家的貢獻,因此在立法院審議過程中,我認為我們都應用和平理性的思考方式來討論條文內容的優缺點,充分的在事實基礎下做討論,才會有一個周詳的法案出現。

  13. 今天的這個法案,如同報告裡所陳述的,是為了促進招募、穩定現役、安撫退員,也有穩定基金永續的重要目的,其中的內容必須在立法院審議,並須向退除役官兵及國人做清楚的報告與說明。此次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第三條第六款及第二十七條,針對配合政府從83年起因為財政需求推出的各項精簡案而退伍的人員,規定用加發慰助金方式來補償。關於這個加發慰助金部分,請問預計的數額有多少,你們有沒有做過評估?

  14. 主席

    請國防部沈副部長說明。

  15. 沈副部長一鳴

    主席、各位委員。首先謝謝委員針對年改的目的與核心價值做了說明,事實上,在新制部分,就是86年1月1日以後服役者,因為沒有18%的問題,這個版本對新制的現役官兵而言,權益沒有受損,而且比現在的制度更好。對現役會有影響的就是有新、舊制身分的人,他們有一部分的18%,這些人也都是現在所謂高階的同仁,我們在各個場合都跟他們溝通過,他們也覺得在新的法案通過後,或許有些人會稍微有些損失,但基於照顧後進袍澤,他們也覺得這是展現他們關懷低階同仁的情懷。關於加發慰助金這個區塊,比較細節的部分,是否請承辦單位向委員做個說明?

  16. 呂委員孫綾

    好。

  17. 主席

    請國防部資規司劉代司長說明。

  18. 劉代司長靖中

    主席、各位委員。補償金的部分是最高7個基數,就是用本俸二倍計算,每年加0.5個基數,最高以7個基數累計。

  19. 呂委員孫綾

    草案第三十四條規定退除役官兵停止領受退休俸或贍養金的相關條件,第一項第三款提到就任或再任私立學校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公務人員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俸額及專業加給合計數額者,就會取消領取資格。請問這部分與過去有何不同,為何會有這樣的立法基礎?

  20. 劉代司長靖中

    這是屬於再任公職部分,其中除了私校部分是此次加入的,其他部分都跟上次的法案一模一樣,沒有改變。

  21. 呂委員孫綾

    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是基於公立學校與私立學校平等性的關係嗎?

  22. 劉代司長靖中

    因為公教人員的部分已經加進去,而就任私校職務的情況也滿多的,行政院在年改會中就提出此條來討論,所以服役條例也納入。

  23. 呂委員孫綾

    第三十五條規定受聘執行政府因應緊急或危難事故之救災或救難職務,以及受聘擔任山地、離島或其他偏遠地區之公立醫療機關,從事基層醫療照護職務,可以維持領取退休俸或贍養金的資格,請問偏鄉長照服務的部分有沒有包含在這個醫療照護範圍內?他有沒有維持繼續領取退休俸的資格?

  24. 劉代司長靖中

    現在我們的法律中針對這兩項是保障的,也就是排除不能受領退休俸的限制,如果還要再加,我們尊重委員的決議。

  25. 呂委員孫綾

    你說什麼?

  26. 劉代司長靖中

    剛才委員講的救護與醫療那兩項,此次我們是保障其可不必受33,140的委任一職等總額限制,屬於排外條款,因為他們在偏鄉努力工作,我們也認同,所以納入此次的排外條款中。

  27. 呂委員孫綾

    如果他在偏鄉擔任長照服務,其實也可以繼續維持領取退休俸的資格,不會受影響?

  28. 劉代司長靖中

    是的。

  29. 呂委員孫綾

    草案第五十九條參考了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九十二條,增加年金制度監控機制,明文規定行政院應會同考試院於5年內針對制度設計及財務永續發展加以檢討,請問這個機制未來預計要如何進行?會不會成立一個任務型組織之類的來進行研討?

  30. 劉代司長靖中

    公務人員的退撫基金在銓敘部都有一個退撫基金監理委員會,每段時間會做一個精算報告,第五十九條講的就是5年內做個管控機制。

  31. 呂委員孫綾

    監理會是定期的做檢討嗎?大概多久會做一次檢討?

  32. 劉代司長靖中

    大概3年會出一次精算報告,在退撫基金監理委員會裡面。

  33. 呂委員孫綾

    副部長,我想年金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建立一套永續、合理、穩定的制度,此次改革當中,大家對於保家衛國的軍人都是抱持著非常感謝的態度,我們希望在此一精神下能更加保障軍人的權益,減少影響的幅度。改革必定會有陣痛期,改革的道路也是一個跟社會對話的過程,希望在對話過程中,大家都能秉持理性,一起解決年金遇到的危機,最重要的是確保軍人生活能夠真正獲得保障,希望副部長在這部分繼續努力、加油!

  34. 沈副部長一鳴

    謝謝委員,我們一定會秉持和平理性、持續溝通的方式跟官兵同仁持續宣導。

  35. 呂委員孫綾

    好,謝謝副部長。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呂孫綾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