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宜民於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主張勞動檢查應有覆蓋率目標,至少要達10%並逐年增加。「另外勞動檢查一定要有一個比率出來,至少要10%」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要求未來勞動檢查統計年報要列出勞工及行業別超時工作的部分,不要每次年報內容都一樣。「未來勞動檢查統計年報也要列出勞工及行業別超時工作的部分,不要照本宣科地每次的年報內容都一樣」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質疑勞動部無意將第八十四條之一適用的職業數降下來。「你的意思是總共是60幾個,你沒有想到要降下來?」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認為我國勞工全年總工時仍過高,主張總工時應該持續下降。「總工時為2,034小時,我們希望總工時應該持續下降。」哪些工作者應適用勞基法的工時規定(醫師納入、責任制的範圍)?認為又新增殡葬服務業及試場入闈工作人員進入第八十四條之一,顯示限縮責任制的政策一直在跳票。「但是今年3月1日政策破局,又新增殯葬服務業進入第八十四條之一,5月3日又新增試場入闈的工作人員,換句話說,現在政策一直在跳票。」

發言紀錄

  1. 陳委員宜民

    主席,本席要求會議詢問。

  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 陳委員宜民

    主席、各位同仁。首先,非常感謝召委安排今天的議程,邀請勞動部針對3K(辛苦、污穢、危險)產業勞工之勞動權益保障與職業安全改善進行專題報告,對此本席是非常敬佩的,因為這個案子非常重要,尤其前一陣子桃園才剛發生大火,奪走8條人命,因為有一位警消人員今天早上也過世了,對此我們實在是非常痛心,可是今天部長為什麼不能夠來報告呢?你說他要11點才能過來,對於這一點本席是無法苟同的,因為部長自從上任後就常常不來,上星期一本席擔任召委時,我們是安排到南部去考察,當時他也沒有出席。針對高雄的考察,他又是高雄出身的,到高雄去看勞動部的相關單位職訓局、就業輔導中心,結果他也不來,當然他有跟我請假,因為那是下午的行程,他說台北這邊有事情。上星期一早上李應元署長有陪同我們在那邊考察中鋼的相關問題,也看了很多與空氣監測站有關的單位。

  4. 今天關於官員請假與否,當然是屬於主席的權責,但是官員請假的理由還是要讓本委員會瞭解,上星期五本席的辦公室主任也有打電話去關心,因為當時部長是說要請一整天的假,而上星期我們在審查基金會的預算時,李應元署長請假的理由是他要到行政院向賴院長報告環資部的相關事宜,而且他只請假1個小時就趕回來了。可是今天部長如果要請假一整天,到11點才出席,本席覺得這樣其實是有一點藐視本委員會,更不要講說他的辦公室主任(前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局長)是怎麼跟本席的辦公室講主任的,我轉述給主席聽,他說「召委已經同意了,你有什麼意見嗎?」,他問我的辦公室主任「你有什麼問題嗎?」,我覺得這樣不太好吧!請假的當事人,他的辦公室主任是從高雄上來的,勞工局局長出身的人講話、態度居然這麼不客氣,更不要講說他也是從基層出身的耶!今天我們要討論的不就是產業勞工的勞動權益保障與職業安全改善嗎?為什麼他請了假就可以不來?我覺得這樣其實是在藐視本委員會,本席建議我們應該先休息,等他出席後再開會。以上,謝謝。

  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 陳委員宜民

    他是在輔選嗎?他在蘇貞昌那邊嗎?他是不是在輔選?

  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 吳委員玉琴

    主席、各位同仁。我想部長今天請假是有經過召委的同意,至於理由可能是因為之前已經跟工會約好時間了,所以他要先去那邊。如果說委員們一定要質詢部長的話,是不是可以跟我們對調發言順序?我們後面這幾個人可以先問,等部長來了以後,再由各位質詢部長,不然我們必須這樣一直等他。

  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 吳委員玉琴

    是不是請次長或國會聯絡人去做聯繫,希望部長趕快過來?

  1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 吳委員玉琴

    換一下,讓我們先問。

  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 陳委員宜民

    不要變成慣例啦!下不為例!

  1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 林委員靜儀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感謝主席今天排3K產業勞工勞動權益等相關問題專題報告。但我先針對凍結職安署一筆預算就教於次長,當時本辦公室針對石棉拆除清理工作之職安衛生防護訂定防護用具規格與標準工法作業流程規定有凍結預算,希望你們在3個月之內將相關報告交給我們。對於石棉拆除議題我談了很久,包括石棉的拆除安全及勞工的安全,而內政部一直沒有盤點出哪些建築可能含有石棉,只是在拆除時自行申報如果含有石棉,就要找有專業防護的廠商進行拆除工作,問題是如果雇主沒有協助申報,勞工根本不知道要拆除的建築物是有石棉暴露的,所以我們要求職安署要對石棉拆除清理工作職安防護訂定防護規則,這個牽涉到後續的解凍案,請問你們處理了沒?

  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 林委員靜儀

    所以3個月的期限沒做到?

  1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0. 林委員靜儀

    因為上個禮拜就到3個月期限了,我們辦公室都有在追這件事。

  2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2. 林委員靜儀

    大概什麼時候?內政部前端一直沒有盤點出來,這是一個問題,這也是為什麼我們會要求職安署,至少要讓可能接觸到的勞工拆到一半發現有石棉的時候,知道怎樣取得防護器具,要讓他們知道發現石棉時要向雇主表示需要防護器具,並要求雇主提供。

  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 林委員靜儀

    內政部前端的部分,我們會持續追,但是要麻煩你們把相關準則及防護器具備好,至少讓可能遇到的勞工知道如何自我保護,可以嗎?

  2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6. 林委員靜儀

    非常好,拆除工人也是一個職種,針對這個職種,你們去宣導,然後讓他們手上可以有這樣的資訊,好不好?

  2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8. 林委員靜儀

    好,謝謝。

  2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0. 林委員靜儀

    因為我們辦公室在4月25日邀請農委會、勞動部、外交部、移民署討論東南亞國家青年來台農業打工度假,農委會給我們的資料是,是否強制投保勞健保要由農委會、勞保局及衛福部再一步協商,農委會是這樣說的。

  3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2. 林委員靜儀

    農業工人適不適用勞基法?

  3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4. 林委員靜儀

    基本上,他被聘僱去摘水果、採茶應該都適用勞基法,對不對?

  3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6. 林委員靜儀

    因為農業是所謂的季節性缺工,並不像現在的職場,一個員工可能在這裡工作一整年都不會動,農業是屬於季節性缺工,這個月採芭樂,下個月可能採枇杷,再下個月可能採茶葉,打工度假年輕人在這個過程中會不會轉換雇主?

  3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8. 林委員靜儀

    次長的意思是農業打工度假年輕人來台灣打工度假是跳脫就服法的規範,對不對?

  3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0. 林委員靜儀

    不適用就服法嗎?

  4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2. 林委員靜儀

    最大的問題就是農委會現在講的東西跟勞動部的基本精神不一樣,農委會在4月25日開會的時候給我的說法是,他們是來度假的,他們只是打工,所以要不要適用勞基法還要考慮。

  4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4. 林委員靜儀

    我也贊成啊!

  4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6. 林委員靜儀

    沒關係,我們先從勞基法處理。

  4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8. 林委員靜儀

    有國對國之間的協議……

  4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0. 林委員靜儀

    農業的特性是短期缺工,可能這段時間突然都在採收,理論上,他來台灣的一年之中不可能只去茶園打工3個月,而農委會對我的說法是他們是來度假的,他可能只會去茶園打工3個月,其他時間都在玩。這個可能性高不高,我們很疑惑。他也可能採完這一家的農產,就到另外一家去,這個過程中有沒有牽涉到轉換雇主?

  5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2. 林委員靜儀

    我問A,結果農委會跟我回答B啊!這樣你們怎麼管理?問題來了,農委會跟我說這叫做轉換雇主,請問若是轉換雇主勞健保要重新投保,對不對?再來是現在在勞基法裡面,如果農業這邊用勞基法來規定,就是做五要休二,在轉換雇主的過程做五的休二是由前一個雇主算休二,還是後一個雇主算休二,農委會說他們不知道,請問你們要怎麼規範?

  5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4. 林委員靜儀

    現在的缺工都不會持續半年以上,都是這個地方幾個月或那個地方兩個禮拜。

  5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6. 林委員靜儀

    農委會在4月25日協調會裡面,他們講來講去,對到底是自然人聘僱,還是由每個私人雇主聘僱都講不清楚,我問農委會他們的勞基法要怎麼處理,他一下子跟我說他們是來度假的,一下子跟我說他們也可以打工。但是依照台灣的法規打工就是進到勞基法保障,對不對?所以我今天會這麼問的原因,第一個,農委會在規劃過程中,其實他們完全沒有思考到,這些來台打工度假年輕人的勞動部分要怎麼處理,其與台灣勞基法的法規之間怎麼配合、怎麼稽查?最大的問題是用這種方法繞過了就服法的聘僱之後,完全把勞動部視為無物啊!你們也查不到、也沒辦法管,甚至我們問過農委會,如果他在這個過程之中,發生層層剝削,甚至是前一段時間提到的移工被性侵的案子,他們來台灣打工過程中被性侵,請問這個帳要算誰的?要算外交部還是勞動部?

  5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58. 林委員靜儀

    我希望勞動部要開始準備思考這件事情,也要跟農委會好好溝通,其實在農委會的邏輯和立場,沒有思考到這些打工度假的年輕人在打工過程就是符合勞基法,要用勞基法來處理。在轉換雇主之間怎麼納保,如果是私人雇主,則他要不斷地轉換他的投保單位,或者如同我們那時候跟農委會要求的,是不是從農會或其他處理方式,農委會都沒有想到這個事情。這個過程是一個利用打工度假的方式跳脫就服法,對打工勞工的勞動權益和勞動安全保障真的是很大的問題。我們會持續關注這個部分,也希望你們能夠堅守你們的立場,不然在管理上會有很大的問題。

  5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0. 林委員靜儀

    好,謝謝。

  61. 陳委員宜民

    主席,10點了……

  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3. 陳委員宜民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早!在質詢之前本席要問部長一個問題。你身為台大人,你也是台大法律系畢業的,又是律師,所以對於目前台大管中閔校長的爭議案,你有什麼看法?

  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5. 陳委員宜民

    我知道,那我問你有什麼看法。沒有看法?你是台大人?你台大畢業的嘛!所以你不關心這件事?

  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7. 陳委員宜民

    沒關係,為什麼我會問這個問題?因為跟你今天早上的任務有關,請問你到新北市去做什麼?

  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9. 陳委員宜民

    新北市相關單位會陪同嗎?

  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1. 陳委員宜民

    所以新北市相關部會都不會參加?

  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3. 陳委員宜民

    你們不用通知地方的部會?勞動局……

  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5. 陳委員宜民

    新北市勞工局有陪同嗎?

  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7. 陳委員宜民

    所以這是賴院長派你去的?

  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79. 陳委員宜民

    這件事情比到國會備詢重要?

  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1. 陳委員宜民

    我知道,但是你也可以下午再排啊!

  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3. 陳委員宜民

    那是可以調整的啦!本席希望你還是要尊重國會,尤其是對勞動部的監督,更何況最近發生這麼多事情,所以不管是敬鵬這個案子或是其他案子,我們都希望你來備詢會比較好。

  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5. 陳委員宜民

    上禮拜我們到高雄視察,我還以為你會願意回娘家去看一下,衣錦返鄉,尤其是到勞動部相關的職訓局去看看,結果你就不來,你說你要頒獎。

  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7. 陳委員宜民

    你跟李應元一樣,李應元因為頒獎就不來,我覺得你們應該要參加。

  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89. 陳委員宜民

    那個由次長參加就好了。好,我們就言歸正傳,看看今天的議題。4月28日深夜,桃園市平鎮區敬鵬工廠發生火災,昨天晚上又有一位也是我們高雄人的消防員林尉熙過世,他遺愛人間,捐贈器官給4位病患,我們覺得非常哀痛。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看到敬鵬常常被罰,勞檢有很多未過的項目,104年度到106年度總共勞檢91次,違規90個項目,改善的狀況也不理想,為何罰鍰方面不能提高罰款?你們對這種一再的累犯難道沒有提高罰款嗎?

  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1. 陳委員宜民

    但是都一直在違規,不是嗎?其次,外勞的基本權益也應該受保護,菲律賓代表處的Gina Lin曾打電話到本席辦公室,他說對於最近外勞在新北市的一些狀況,希望我們能要求政府落實。這就讓我想到之前也是在新北市發生的越南籍及印尼籍勞工穿著睡衣抗議,因為根據你們的規定,每個月只能收膳宿費2,500元,但這家工廠就收了3,940元,而且他們居住的環境是如此糟糕。請問部長,像這樣對於你們的規定沒有落實,是如何處罰?

  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3. 陳委員宜民

    你看他們改善前、改善後的情況,改善後的便當還是如此,只有一條熱狗、一顆蛋,連個蔬菜都沒有,這是改善的結果喔!

  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5. 陳委員宜民

    針對此種情況,你們在勞檢時要加強,因為你們現在正在做訓練,剛才聽到你們說到今年就有超過1,000位勞檢員,500多位是新增的。

  96. 部長上任快2個半月了,蔡英文總統到520就執政滿2年,請問蔡總統當初勞動政策的六大主張是哪六項?

  9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98. 陳委員宜民

    好,不錯,都有答出來,只是你們同仁不要打pass。最近有一個「報導者」做了一個平台,讓大家檢視這六大政見中的18項,結果看到是滿江紅,有3大項確定已經跳票,包括「減少總工時、週休兩天」、「提高加班工資」及「修法限縮責任制工時」都已經確定跳票,只有一個特休假的部分勉強及格。至於全球主要國家勞工全年工時的排行方面,2016年我們雖然從第5名下降為第6名,其實跟第5名的希臘才差1個小時,情況還是很糟糕,僅次於新加坡、墨西哥、哥斯達黎加、南韓、希臘,總工時為2,034小時,我們希望總工時應該持續下降。另外,在大學生起薪的排行方面,我們在亞洲各國也是排名在後面,輸給韓國、新加坡、日本及香港,所以這整個狀況還有很大改善空間。請問部長,如何降低工時、提高工資?你們有何策略?

  99.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0. 陳委員宜民

    所以沒有策略?

  101.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2. 陳委員宜民

    你要端出牛肉,有沒有說每年至少要調整多少?過去這麼多年來,月薪不過是調了0.62%,但是四小龍之中,勞工平均月薪漲幅最高的是南韓,他們已經調了3.79%,我們才調了0.62%,位居四小龍之末。

  10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4. 陳委員宜民

    是不是可以給本席一個資料?讓我看看你們的策略。

  105. 蔡英文總統之前選舉時有一個政見,希望限縮責任制,這張投影片的左邊是他當初政見的說帖,他說責任制又叫奴工條款,目前有67個職業被第八十四條之一規範;但是今年3月1日政策破局,又新增殯葬服務業進入第八十四條之一,5月3日又新增試場入闈的工作人員,換句話說,現在政策一直在跳票。像這樣的狀況,將來要如何回應蔡總統的政見?

  10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7. 陳委員宜民

    你的意思是總共是60幾個,你沒有想到要降下來?

  10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09. 陳委員宜民

    部長帶頭去做勞檢,但我覺得好像都是在作秀,其實勞檢很重要的還是在落實。我們看到六都號稱勞檢率是100%,但實際情況如何?高雄市總共的目標場次為3,600家,而高雄市總事業單位是7萬8,745家,覆蓋率只有6%,部長來自於高雄,對此應該很清楚。相較於桃園,目標場次為5,400家,覆蓋率高達12%。換句話說,你的目標場次高、覆蓋率高,才是正確的作法,可是六都之中,只有桃園市超過10%,高雄市只有6%,如果你定的目標數低,達成率當然就會到100%,甚至134%,但這是欺騙社會。勞動部現在要增加勞檢人力,但高雄分配到的只有20人,桃園就分配到45人,今年新訓練出來的500多位勞檢員之中,有300多位是要做地方勞檢,你們將來如何分配?

  11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1. 陳委員宜民

    我問的問題是這300多位新增勞檢員,將來如何分配到全國各縣市,去協助當地勞工局做勞檢?

  11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3. 陳委員宜民

    是啊,你們現在不是要新增這些人嗎?人力不會分配到各縣市嗎?

  11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5. 陳委員宜民

    吳焜裕委員剛剛不是才質詢過嗎?

  11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7. 陳委員宜民

    所以你們沒有新增?

  11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19. 陳委員宜民

    所以你們這份報告都是在欺騙社會?

  12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1. 陳委員宜民

    今年新增多少人?

  1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3. 陳委員宜民

    這些人是怎麼分配的?所以你們今天的報告就是有問題嘛!

  12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5. 陳委員宜民

    如果到六都有100個人,對不對?

  12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7. 陳委員宜民

    請問這134個人是怎麼分配的?你看看六都的情況,你們當初補助分配的部分,高雄市就偏低,只有分配到20個人,對不對?高雄當地企業總單位就高達7萬8,000多個,卻只分配到20個人;桃園才5萬多家,你們就分配給他們45個人,對不對?你們就是對桃園比較好!這對市政府來說是比較好,對事業單位來說,當然就比較嚴格,我們當然希望能嚴格執行,勞檢率當然要增高。

  1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29. 陳委員宜民

    勞工就是希望勞檢率能增加,否則很多勞動條件常會發生問題,所以,本席才會詢問這134個人分配的問題,是否應該補那樣狀況不足的部分?

  13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1. 陳委員宜民

    是否可以給本席相關的資料?

  1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3. 陳委員宜民

    你要確定喔,不要屆時糊弄本席。最後,本席在此建議,未來勞動檢查統計年報也要列出勞工及行業別超時工作的部分,不要照本宣科地每次的年報內容都一樣,這件事應該可以做到吧?部長,可以嗎?

  13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5. 陳委員宜民

    年報沒有這些部分。

  13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7. 陳委員宜民

    不知道藏在哪裡?

  1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39. 陳委員宜民

    你們要將之凸顯出來。另外勞動檢查一定要有一個比率出來,至少要10%,你們現在能不能宣示一下?因為桃園已經達到10%,高雄只有6%,還必須逐年增加,你們這130幾個人分配下去,勞檢的覆蓋率又不增加,試問增加這些人要做什麼?

  14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1. 陳委員宜民

    是啊!

  14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3. 陳委員宜民

    好,你能不能宣示一下到底會增加到多少比率?

  14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5. 陳委員宜民

    是,那你們有沒有計算過增加這134名人員,可以讓六都平均的勞檢率增加到何種地步?

  14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7. 陳委員宜民

    好,謝謝。

  14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9. 吳委員玉琴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知道部長最近一直在處理勞檢,還有跟各地工會辦座談,今天你安排了什麼行程?大家急著把部長call回來,你能不能說明一下到底是什麼情況?

  15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1. 吳委員玉琴

    聽取基層的聲音。

  15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3. 吳委員玉琴

    是,我想各工會應該都很想讓部長多瞭解現在工會面臨到的問題,但是說實在,因為部長剛上任沒多久,能夠到立法院來備詢的時間也不多,你剛剛說第三次嘛!所以可能很多委員希望你親自出席,今天才會急call你回來。你已經有向召委請假,經過召委同意你才敢不來,所以你已經有正當的請假程序了,但是大家可能還是太想見你,希望你能夠來這邊,因為這個會期勞動部的議題比較少一點,我們也很希望有機會可以和您多做一些討論。

  15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5. 吳委員玉琴

    接下來是我今天要討論的兩大議題,一個是有關政府採購的勞動條件,一個是女性移工的人身安全問題。螢幕上是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訂的代理各公家機關、學校辦理採購的範本,其實我在4月份有接到1通申訴電話,是政府部門的同仁打來的,他說他每次在核銷中央各部會或是地方政府各機關發包給民間廠商承攬的一些工程,特別是保全和清潔這兩項工作,他每次在核銷的時候都覺得很有問題,但是這裡面到底要怎麼去查證?身為一個承辦人員,他每次蓋章都蓋得很害怕,因為他不知道到底有沒有符合最底薪2萬2,000元的要求,包括工時的記載有沒有確實、有沒有合法給付延長工時的工資,特別是清潔人員的部分,很多單位常常會巧立名目扣款,所以他每次蓋章都心驚膽跳。他向我們申訴這個部分有沒有辦法透過勞檢來做?因為部長一直在宣示,要透過勞檢來確保勞動條件的落實,不曉得這部分有沒有可能針對政府機關的採購,特別是保全和清潔人員的勞動條件來進行?因為政府機關採購更應該符合勞基法,部長,可不可以優先來瞭解這個部分的勞動條件情況?

  15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7. 吳委員玉琴

    部長,向我們申訴的就是那個在蓋章查核到底有沒有實際給薪的人,但是他沒辦法查證啊!

  15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59. 吳委員玉琴

    部長,這裡有一個難題,就是他不是勞檢人員,他對於勞動條件合不合規定有時候很難判定,這是一個統包包出去,然後回來的單據他只能蓋章,他每次都蓋得很害怕,他需要的是你們勞動方面的專業來看看這些包出去的薪資到底有沒有真正給了員工,給了這些很辛苦的保全人員和清潔人員,所以我才說你能不能抽樣去看看,瞭解他們勞動條件的落實情形,這個應該不難,而且是政府機關採購的。

  16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1. 吳委員玉琴

    一起協助。

  16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3. 吳委員玉琴

    我建議你先去查一、兩個,因為政府採購的很多。

  16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5. 吳委員玉琴

    好,我給你一些名單,希望你們3個月內可以去抽查幾個,看看情況如何。

  16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7. 吳委員玉琴

    再努力,一直都在努力。

  16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69. 吳委員玉琴

    要改善的東西很多。監察院最近針對女性移工遭性侵有一個調查報告,希望相關單位可以做一些改進,這個部分要再就教部長,這就是一個最實際的權益保障,在監察院的調查裡面提到從101年到107年2月,通報遭受性侵害的案件有633件,也就是說6年來每年都有百件性侵害的通報案件,其中7成是屬於家庭看護工通報受害,6成是屬於上司和下屬的關係,請問部長,勞動部對於這個數字的掌握,633件正確嗎?6年來性侵害的案件,根據你們的掌握。

  17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1. 吳委員玉琴

    這是你們給的數字嗎?

  17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3. 吳委員玉琴

    正確嗎?

  17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5. 吳委員玉琴

    勾稽起來是移工遭受性侵,是嗎?

  17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7. 吳委員玉琴

    告知哪裡?告知性侵害防治中心嗎?

  17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79. 吳委員玉琴

    是衛福部的性侵害防治中心。

  18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1. 吳委員玉琴

    所以你們只做轉介的動作,至於安置或是後續的處理、調查……

  18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3. 吳委員玉琴

    監察院有提出六點建議,其中有幾個我要跟您再做一個確認,其實這樣的一個數字涉及到勞動部、衛福部、移民署和警政署,你們4個單位對於這種移工的性侵害案件有沒有互相勾稽的機制?因為剛才聽起來,你們就是轉介過去,那邊到底是誰在確認這個數字?

  18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5. 吳委員玉琴

    好,請副署長。

  186.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7. 吳委員玉琴

    你們統計的數字有多少?

  18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9. 吳委員玉琴

    怕有落差。

  190.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1. 吳委員玉琴

    這個數字是應該做一些勾稽……

  19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3. 吳委員玉琴

    只要是被害,你可能就要去分析他們是什麼關係,這是其次,但是他真的在台灣遭受到性侵害了嘛!

  194.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95. 吳委員玉琴

    那我就要問你,監察院有特別提醒,外勞遭受性侵害多數會選擇隱忍或逃逸,剛才部長提到安置,如果他是一個逃逸的外勞,你們還會處理到安置,包括他的健保和勞動相關的法律訴訟嗎?他…

對話紀錄沒有收錄的發言

這場會議很長,上面的對話紀錄只保留了一部分。以下是陳宜民在同一段發言裡、上面沒有出現的話,逐字取自公報,但看不到前後其他人說了什麼;需要完整脈絡請看公報原文。

  1. 陳宜民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樣修正不行,應該每二個月都來報告。

  2. 陳宜民

    可以。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陳宜民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