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q_labor-hours-overtime認為去年修法將每月加班上限從46小時放寬為54小時是從源頭放寬規定,未來會造成加班時數非常長,即使加強勞檢仍會發生很多過勞案例「但是當你在去年修法,將每月加班上限從46小時變54小時,你從源頭放寬了這個規定,未來就是會造成加班時數非常的長,你再怎麼加強勞檢還是會發生很多過勞的案例」發言紀錄
- 蔣委員萬安
主席、各位同仁。是不是先請主席或勞動部說明一下部長今天請假的原因是什麼?他現在人在哪裡、是在做什麼事情?如果他只是待在勞動部的辦公室,卻不來國會備詢,不來做專案報告,我是沒辦法接受的。
- 主席
請勞動部施次長說明。
- 施次長克和
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早上許部長是因為有既定的行程,他在新北有一場基層的座談,而因為委員會這邊有排案,所以他在上個星期有先依程序向召委請假。不過如同剛才委員所說的,部長在基層座談行程結束後就會趕過來。
- 蔣委員萬安
這麼重要的專案報告,我們不希望部長缺席,當然之前在其他委員會也是一樣,部長或署長常常不來備詢,不接受國會的監督,地方上有行程,如果不是那麼重要的話,我想反而應該是由次長代表出席,但國會要進行這麼重要的議案討論,接受國會議員的質詢,應該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為什麼會本末倒置呢?請假理由是地方上有行程,今天如果他是陪同總統、行政院長,那我沒有話說,但如果只是部長個人參與地方的行程,為什麼是次長來國會做報告及接受備詢,部長反而去參加座談呢?不是應該倒過來,部長接受國會的監督,來這邊報告,由次長代表他出席新北的活動?我相信新北市長、新北市府不會反對,是不是可以請主席去瞭解?如果誠如主席所講的,今天的議案非常重要,排了很多議題要討論,部長當然有責任要來這邊接受備詢啊!為什麼能夠藉由一個地方行程的理由就說要到11點才能過來,到時候前面幾位委員都質詢完了啊!除非主席答應還有第二輪的發言,不然我們質詢完了,部長卻沒有在這邊,我們希望聽到部長就這些問題,包括3K產業的問題、相關時事新聞的議題做說明。這個會期勞動部來得非常少,結果部長還要請假,部長也才剛上任,我們要瞭解他上任到現在這幾個月來,對於勞動部的業務是否熟悉,如果他還不熟悉,就以這樣的理由規避國會的監督,我們是沒辦法接受的,我希望主席去具體瞭解部長到底能不能來,不要這樣子規避國會的監督。
- 主席
他人在新北市嗎?
- 施次長克和
是。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陳委員宜民
好,謝謝。
- 主席
請蔣委員萬安發言。蔣委員發言之後休息。
- 蔣委員萬安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部長,賴清德院長之前說台灣平均月薪接近5萬元,不知部長如何看待這件事?妳認同嗎?
- 主席
請勞動部許部長說明。
- 許部長銘春
主席、各位委員。這是一個統計數字,是不分行業別所做出來的一個49,989元的統計數字,院長是依照這個統計數字做出說明。
- 蔣委員萬安
部長身為勞動部長,妳認為台灣每個人月薪資5萬元的統計數字是真實反映社會的現況嗎?
- 許部長銘春
平均數字當然不是反映社會現況,社會現況需視各個行業所呈現出來的薪資調查才會比較準,而他當天只是說出統計出來的數字,所以這也沒錯,只是說可能現在的社會現況,大家不是都這麼高薪,當然這是個平均薪資,就是就現有行業的薪資進行平均統計。
- 蔣委員萬安
妳認為怎麼樣呈現的數據,才可以呈現出社會的現況?
- 許部長銘春
我想政府相關的統計單位,應該也有各行業類別平均薪資的資料。
- 蔣委員萬安
妳覺得賴院長說出平均薪資有5萬元的這種話與民眾的認知是否有落差?
- 許部長銘春
應該會有落差,但我必須強調的是,其實院長也說得很清楚,他講得是一個平均統計數字,所以,他是依照統計資料說話,算是言之有據,可是民眾的理解可能以為院長說的是一般大眾平均薪資的狀況。
- 蔣委員萬安
部長,我覺得很好,妳知道這個數據沒有辦法反映社會現況,的確也跟民眾的認知有極大的落差。部長提到這是一個平均數,我認為政府官員對外的言論,尤其以賴清德院長那樣的高度,他談論任何數據都必須非常謹慎,不要以刻意美化的數字使民眾感到巨大的落差,甚至覺得這樣的數字無法真實呈現一般勞工朋友實際所得的情況。
就像部長所言,我相信包括人事總處等很多相關部會也有相關的數據,媒體也披露,若到人事總處網站上的薪情平台輸入5萬元,顯示出來的結果有超過7成的人薪資不到5萬元,也就是說,少數高收入所得者拉高了整體平均數,因此實際現況並非如他所言,而且這個平台也顯示薪資3萬元以下的比率高達20%,3萬元到4萬元為40%,也就是有6成的人薪資不到4萬元。就以一個班級的小朋友來說,只有1、2位小朋友身高像姚明那樣是200多公分以上,結果老師就對外說,我們班平均身高有180公分,事實上很多小朋友的身高只有150公分或160公分,他們會覺得老師是在對外炫耀還是在說什麼!
其實不只是網路上的朋友,我接觸到的很多民眾都覺得這個數字不可思議,為什麼會這樣?似乎要以包裝過的美化數字來欺騙民眾,尤其對年輕族群來說,人力銀行也做出針對35歲以下年輕朋友的薪資統計,其中高達7.2成的人月平均薪資不到4萬元,大家都在談低薪,更強調35歲以下的年輕朋友出入職場長期被壓榨且普遍低薪的慘況,身為勞動部部長的妳,提出解決低薪問題的良方,尤其對年輕朋友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事。很多人都出面談到這方面的議題,包括人事總處去年對於106年人力運用調查總計的結果,在898位受僱勞工中,超過305位領不到3萬元的薪資,也就是他們的薪水只有2萬多元,低薪比率高達3.4成,所以,平均每3名勞工就有一名陷入月薪資不到3萬元的低薪風暴之中。
賴清德院長在五一勞動節特別提到月平均薪資,且在之後又針對這個月平均薪資提出解釋,表示還有加上年終獎金及加班費等等,但實際上這些並不能真實反映企業有幫員工加薪,這一點非常重要,所以我希望所有相關的部會,包括勞動部,應該蒐集並公布能完整呈現社會真實現況的相關精確數據,不要讓大家覺得官員講的是一個層面,民眾感受又是另外一個層面,落差真的非常巨大。部長,能不能做到?就像你剛才講的,沒辦法呈現社會現況,所以你們是不是可以跟人事總處去稽核相關的數據,然後公布年齡層或者是多少月薪占多少比例?
- 許部長銘春
這個我來問一下統計處,我們勞動部自己有統計處,行政院主計總處也有就薪資的情形做調查,我們兩個部會來勾稽一下,如果可以,我們把它呈現出來。
- 蔣委員萬安
好。接下來我想請教部長,關於勞檢,因為這也是今天報告的主要議題,在您的報告裡面談到近3年勞動條件檢查的場次,去年總共有三萬九千多次,請問部長,台灣適用勞基法的事業單位有多少?我這邊的資料顯示,適用勞基法的公司在105年度大概有67萬家,那去年大概是多少?
- 許部長銘春
應該差不多。
- 蔣委員萬安
前年適用勞基法的公司大概有67萬家,勞動部今天的報告提到105年度勞動檢查是六萬七千多次,平均只有十分之一,結果106年度勞動檢查的場次只有三萬九千多次。
- 許部長銘春
去年的時候,主要是因為修法剛過,我們是輔導、宣導先做,所以場次可能比較少,但是從去年7月開始就有加強檢查的密度和強度了。的確去年是因為法剛修正,所以輔導、宣導先行。
- 蔣委員萬安
好,就算去年的前兩季是輔導、宣導期,但是我們拿前年105年度來看,事實上你們的勞檢次數也只有六萬七千多次,適用勞基法的事業單位有67萬家,只有十分之一,平均1家公司10年才被勞檢1次,所以才會造成現在這些事業單位的雇主覺得他10年才會被檢查1次,才會懷有這種僥倖的心態啊!
- 許部長銘春
的確,所以我們現在應該……
- 蔣委員萬安
對不起,先打斷你,這就是為什麼今天大家一再強調希望你補足人力,加強勞檢,在這個部分要凸顯出它的重要性。
另外,也是你們的報告,裁罰的金額在前年是4.2億元,去年是2.86億元,違規的次數在去年有八千多件,平均1件只有3萬5,000元,所以也有外界質疑裁罰的金額太低。就雇主來講,我10年被檢查1次,平均1件才罰3萬5,000元,連平均薪資5萬元都不到!部長,你們說的5萬元,對雇主來講,我被罰1次比我請1個人還要少,再加上平均10年才檢查1次,他們會有僥倖的心態,這個部分勞動部要怎麼解決?
- 許部長銘春
的確啦!適用勞基法的廠家有67萬,縱使我們到年底補足1,000人,說實在,勞檢人力還是有限,所以我們一定要透過一個分級管理的制度來做有效的勞檢,現在我們在策略上是針對高風險、高違規的部分來加強,把這些企業家數統計出來,在檢查方面就是針對這些,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有關於勞檢的罰鍰,我們也一再向地方政府說,你一定要看裁罰基準,裁罰基準其實有一個共通性原則,你必須看他的違反情節、違反次數還有過去的違規狀況,假設是一犯再犯就一定要從重裁處,這個部分我們會努力來做,也會跟地方政府再做宣導和溝通。
- 蔣委員萬安
部長,加強人力,還有加強勞檢的次數、密度,我覺得這個是正確方向要來做,另外,勞動部如果要研議提高相關的裁罰金額,當然你們能夠研議出來讓大家來討論也是很好,但是不是真的能解決現在普遍違規的事情?因為從勞動部提供的近3年勞檢次數、違規次數以及裁罰金額來看,其實你越加強勞檢的場次,違規的次數發現越多,裁罰金額越高,你們對外都說因為加強勞檢次數,當然裁罰金額會提高,但事實上那個比例就是一樣啊!那個問題一直存在,我覺得關鍵是你進行勞檢之後,後續有沒有去輔導這些事業單位……
- 許部長銘春
有。
- 蔣委員萬安
告訴他們怎麼樣能夠合法,怎麼樣能夠改善,我知道部長一定會說有,我舉個例子,在你們的報告中,發現違規最嚴重的三項永遠都是未依法給付加班費、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及未依法置備出勤紀錄,這三項永遠在前3名。先不要談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也就是違反了加班時數的上限,但是當你在去年修法,將每月加班上限從46小時變54小時,你從源頭放寬了這個規定,未來就是會造成加班時數非常的長,你再怎麼加強勞檢還是會發生很多過勞的案例,因為我時間到了,沒有辦法再談,昨天是兩位國道員警的公祭,那位駕駛就是因為疲勞駕駛,他連續上班22天,有7天是工作超過12小時,結果現在你們趕快說開罰最高300萬元,部長,你現在亡羊補牢開罰300萬元,能換回3個破碎的家庭嗎?沒有辦法。你給3,000萬元、3億元,他的家屬也不要,因為他換不回失去的這些親友。
我認為今天除了加強勞檢、提高密度、提高裁罰金額之外,還有一點,包括台灣98%都是中小企業,他們很難成立工會,當他們沒有這樣一個bargain power,不能與雇主坐下來好好協商談判的時候,今天再怎麼樣加強勞檢都是枉然。我認為部長應該要從各方面全面來做,不單只是媒體和外界所看到的,覺得部長就是帶隊去勞檢,因為我上次講過,勞檢是很多勞檢員執行面的問題,你在政策面除了解決過勞,包括一開始講的低薪問題等,你應該好好的思考。最後,你們還會安排很多的專案勞檢嗎?有沒有特別針對哪些行業?
- 許部長銘春
在國道的車禍案件發生以後,我們有針對這些貨運業者在排專案檢查,與交通部也有準備做聯合稽查,在解決疲勞駕駛的部分,我們現在是有這樣的一個專案檢查。另外,今年有15項專案檢查,我們會加強勞檢的密度和強度,我認為勞檢只是落實法令的一個手段,剛才委員講的沒有錯,除了勞檢以外,要怎麼有效去遏止這些過勞或是違反勞基法的情事,我們內部也在研議。
- 蔣委員萬安
所以勞檢完,你們後續也有對這些事業單位進行輔導?
- 許部長銘春
有,其實我一直在講,除了檢查以外,宣導和輔導還是要並行。
- 蔣委員萬安
你們怎麼做?
- 許部長銘春
輔導的部分,事業單位……
- 蔣委員萬安
好,請署長回答。
- 許部長銘春
細節的部分我待會兒請署長補充,其實我宣示得很清楚,第一個,今年我們一定會加強勞檢的強度和密度。第二個,我認為宣導和輔導要並行,就像剛才委員講的,中小企業很多,針對他們為什麼一再違規,我們一定要請……
- 蔣委員萬安
我舉一個例子,你們每次違規的前3名,第一個是沒有給加班費,第二個是延長工時超時,第三個是未依法配置出勤紀錄,很多中小企業的新創業者不是像傳統你要求他打卡,備這種出勤紀錄,因為很多人不一定是在辦公室,他可能在遠端的地方工作,這時候如果你們勞檢發現他違規,你們也有相關的輔導,協助他們怎麼樣能夠合法合規,我認為這個很重要。
- 許部長銘春
其實我們現在的出勤紀錄不是以刷卡或打卡為主,任何形式只要可以呈現出來都OK,app和Line都可以,但這個部分當然就像剛剛委員講的,我們會有專人去對新創和科技產業做一些輔導,如果早一點發現有這樣的缺失也會跟他們說明。
- 蔣委員萬安
因為這個不是勞檢一場就過了,你們後續怎麼樣輔導事業單位,協助他們或要求他們未來一定要符合勞基法的規定,是不是給我一個書面報告?
- 許部長銘春
好。
- 蔣委員萬安
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蔣萬安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