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天財Sra Kacaw於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平地原住民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警消退休撫恤制度應另在「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退休金計算,由內政部警政署主導,如同軍人年改由國防部主導。「要求警消的退休撫卹制度另在「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因為「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本來就有退休的章節,只不過它沒有規定退休金的計算,你們應該將這個部分納入「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內政部警政署才有主導權,就像現在軍人的年改國防部有主導權。」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警消人員工作危險性絕不亞於軍人,但退休待遇及相關福利卻大不相同。「警消人員的工作危險性絕不亞於軍人,但是他們的待遇及相關福利卻是大不相同。」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質疑警消人員雖被列為危勞職務者可提早退休,但提早退休會被大幅減發退休金,形同沒有幫助,認為制度應重新檢討。「雖然你們已經知道警消人員是擔任危勞職務者,讓他們可以提早退休,但是他們提早退休的退休金會被砍得很大,這樣等於沒有幫助!因此這個制度要好好重新檢討。」

發言紀錄

  1.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警消人員的年功俸額從現行最高500提高到525的提案,事實上我在內政委員會也質詢過,如果從現在的警佐三階三級150俸額要到525需要24年,現在第一年是150,要到第24年才有525,這樣的制度對最基層的警消人員,尤其對新進人員來講,等於要24年之後才有525,所以簡單來說就是看得到、吃不到,部長上次也做了回應,但是今天在我前面質詢的委員們不分朝野,大家都認為這個制度有待檢討,現在就應該針對所有的基層人員提高俸額,也就是所謂的加薪,所以我也提出修正動議。這個修正動議建議將警佐三階三級現行俸額150調高為160,第9年以後俸額晉級是調高15,最後俸額晉級將調高25,若這個法案通過公布施行之後,所有基層的警察人員就可以適用,而不是等到20年以後,所以不分朝野的立委都提出這樣的建議,我也希望內政部、警政署尤其是行政院相關機關及主計總處能給予支持。

  2. 現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正在談軍改,雖然還沒有通過,但是以目前在立法院的版本來講,跟警消人員就差距很大,退伍軍人現在目前樓地板是3萬8,990元,退休警消人員本來是3萬2,160元,這次加薪之後是3萬3,140元,差距仍然非常的大。事實上警消人員的工作危險性高,這不是我說的,而是葉部長之前說的。近10年因公傷亡的警察就有8,244人,消防人員也有1,502人,這是上一次的資料,還沒有加上最近發生好幾起事故的傷亡人數。上次我也請內政部警政署去了解軍人的制度,請問進行了嗎?部長,你要找時間去了解,我知道你很忙,但是要有所比較才會知道,請署長趕快去國防部了解,不必勞駕部長,消防署也是一樣,警消人員的工作危險性絕不亞於軍人,但是他們的待遇及相關福利卻是大不相同。

  3. 警察比勞工還血汗,剛才黃委員也提到,我們明定每月最高加班時數上限是100小時,但是事實上都超過許多,部長,是不是都超過?

  4. 主席

    請內政部葉部長說明。

  5. 葉部長俊榮

    主席、各位委員。看不同的地區啦!

  6.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很多都是超過……

  7. 葉部長俊榮

    不同的地區勤務容有不同,不過整體的界線是否合理,當然可以再討論。

  8.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這都不是用法律來規定。當然不是只有警消人員,也包括公教人員,尤其是公務人員,受限於特別權利義務關係,一紙命令就必須接受了。我們接著來看加班費的部分,最基層的警察人員每小時是163元,與勞工最低時薪140元相比,前2個小時每小時是186元,就比最基層的警察來得高,第3個小時起每小時是232元,所以勞工的加班費都比警察來得高,但是對於警消工作的危險性,大家都很清楚。其實公教警消一直都在特別權力關係之下,尤其是公、警、消,他們適用特別權利義務關係,所有相關事項往往不以法律規定,國家以一紙公文即可決定他們應該如何,所以我們必須思考整體制度,尤其是軍人方面,軍人年改議題此刻也正在隔壁會議室討論。

  9. 鑑於警消工作的危險性,上次我不僅建議部長,也質詢銓敘部部長,當時本席表示,警消與公務人員確實不同,卻將他們納入「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雖然法律明定警消人員屬於擔任危勞職務者,你們同意降低他們的退休年齡,讓他們可以提早退休,但是他們提早退休的結果是退休金每提前一年減發4%,最多得提前五年減發20%。如此一來,他們怎麼會提早退休?因為退休金砍得愈多啊!雖然你們已經知道警消人員是擔任危勞職務者,讓他們可以提早退休,但是他們提早退休的退休金會被砍得很大,這樣等於沒有幫助!因此這個制度要好好重新檢討。上次我不僅建議部長和警政署署長,也質詢銓敘部部長,要求警消的退休撫卹制度另在「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因為「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本來就有退休的章節,只不過它沒有規定退休金的計算,你們應該將這個部分納入「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內政部警政署才有主導權,就像現在軍人的年改國防部有主導權。部長是不是可以朝這個方向努力?

  10. 葉部長俊榮

    謝謝委員,對於警察和消防同仁的職務內涵、執勤環境及執勤安全,甚至他們的權益,加上社會支撐的每個面向,我們都正在同步檢討、研議中,非常謝謝委員的關切!

  11. 至於今天這一個提案,基本上,我們事先已經經過詳細研議,也認為這會非常扎實達到我們正在推動的事,所以我們非常、非常地百分之百支持;未來還會有各種不同強化警察、消防權益的部分,我們都持續努力中,謝謝委員。

  12.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你們要開始預擬「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納入退休金計算的部分,可以嗎?你們先預擬,不用承諾一定要提送,我只希望部長請你們的人事單位先預擬這個部分的條文,可以嗎?

  13. 葉部長俊榮

    對,這都是環環相扣的,我們會採取全盤考量的方式進行規劃、推動,謝謝委員。

  14.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謝謝。

  15. 主席

    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16. 李委員俊俋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大家對警消有諸多討論,我們也都知道警消工作一向非常、非常辛苦,所以解決問題才是真正正辦,這同時是今天我們的重點。

  17.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8. 林委員麗蟬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警察相關俸點部分,我認為現在加點的方式會讓很多警察面臨不敢退休的窘境,我們的版本是希望能夠全面性為警察加點,不管他在工作崗位上多久,縱使新進警察也能享有加點,以求能全面性照顧到警察及警消,我們知道警消非常辛苦,原本警佐三階只有150點,我們的版本是直接調高至200點,等於原本可拿到1萬9,690元,調整後可拿到2萬3,120元,這樣的做法可以讓基層年輕員警不因制度上的變化,導致對他們的實質照顧有所縮水,我認為應全面性來照顧警消,就因為知道他們很辛苦,所以我們提出這樣的版本。

  19. 主席

    每位委員發言時間3分鐘。接下來是第3案,請提案人鄭委員天財說明提案旨趣。

  20.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的修正動議與提案委員所提的內容最大差別在於,後者的部分是將警佐、警正與警監四階一級本來的500俸點調高至525俸點,但卻只調高年功俸的俸額,導致所有的警佐與警正人員尤其是警佐三階三級的人員必須等到24年後,才有機會取得最高的年功俸525的俸點,考量警消危勞的工作性質,24年的工作期間真的非常久,所以本席特別將警佐三階三級150俸點調高10個俸點;現行230俸點以上的部分,各調高15個俸點;現行290俸點以上的部分,各調高20個俸點;現行450俸點以上的部分,各調高25個俸點,直到525俸點,這樣才能全面照顧到所有的警消人員,警佐三階三級的人員不需要等到24年後才有機會拿到這樣的薪俸。老實說,很多警消人員常因公務傷亡,根本喪失取得這樣的機會,所以我們特別提出此一修正動議,希望各位委員及內政部警政署及消防署能夠予以支持。

  21. 主席

    謝謝,第2案和第5案是一樣的,不曉得吳委員和陳委員是兩位都要說明,還是願意讓一位說明?不然就兩位都說明好了,請第2案的提案人吳志揚委員先說明提案旨趣。

  22. 吳委員志揚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各位看到第3頁,我的訴求很簡單,原提案也就是今天審查的版本,只在頂到500以後加到525,如果要鼓勵基層員警的士氣,建議從警佐以下(粗黑字處),都比現行增加10點,這樣就真的能夠鼓勵到基層的警員。

  2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4. 第二個,談到我提的版本,剛剛銓敘部談到會不會破壞俸點體制,其實沒有,它是整個增加的概念,完全沒有破壞體制,警消人員非常辛苦!不管是支援或在現場,第一線執法人員總是非常辛苦!我是站在這樣的立場提案納入這一塊。如果大家認為預算上要有所考量,我們可以討論,但是你們不能認為某一個版本會破壞俸點體制,這個部分一定要說明清楚,所以我再次說明,這個提案沒有破壞俸點體制,它是真正照顧到警消人員的每一個階層。

  25. 主席

    請鄭天財委員發言。

  26.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剛才有委員認為我所提修正動議的俸額有高有低,其實沒有,它是按原來的邏輯調整,最低俸額本來是150,我的提案調高為160,從最基層的160往上逐級增加10個俸額到230,照現行制度,230之後逐級增加15個俸額到290,我的提案也在相對應之處逐級增加15個俸額,照現行制度,290之後逐級增加20個俸額到450,我的提案也在相對應之處逐級增加20個俸額,照現行制度,450之後逐級增加25個俸額,我的提案也在相相對應之處增加25個俸額,所以我提案的俸額不是有高有低,它是按原來的邏輯調整,這是首先要澄清的。

  27. 其次,這樣的調整當然會和公務人員相比,但是為何今天我們僅調整這個部分,而不是和公務人員的部分一起調整?因為我們考慮到警消人員和一般公務人員不一樣。為何軍人的退休撫卹不規定在銓敘部主管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也是因為軍人和公務人員不一樣,所以他們的部分另以條例規定嘛!

  28. 今天我詢答時講過這個,之前也質詢過你們銓敘部部長,現在你還講這個。當時我指出,警消的退休撫卹應該規定在「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當然現在這尚未做到,但是我們應該朝這個方向做,既然要朝這個方向做,現在我們談俸額調整必須實實在在考慮到警消工作確實和公務人員工作不一樣,所以你們不能一概認為這個部分與公務人員的部分會有失衡。

  29. 嚴格來講,這要通盤檢討,整個「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應該一併調整才是最正辦,但是現在內政部和召委提出修正草案,我們只能針對最高年功俸俸額調整,無法修正附表二,不然,我們本來要配合一併修正附表二,就是你剛剛講的部分,可是受限於現況。總之,既然我們要先推進這個部分,就要推進得好一點,不要讓他們等24年之後,才能得到增加的薪資。以上特別說明。

  30. 主席

    請陳委員怡潔發言。

  31. 陳委員怡潔

    有關剛剛銓敘部司長的說法,我們不能認同,代表你都沒有仔細聆聽我們提出修正動議的原因。

  3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3. 許委員智傑

    鄭天財委員,我們都同意要提升警消的薪資,雖然現在你們也許覺得第1案還不夠,但是至少讓內政部先完成這個,比如要加三層,如果今天第1案通過,他們的薪資肯定會增加,至於第2案、第3案,協商時,大家看看能不能再增加?先請他們計算清楚,不然如果今天這些統統都沒有通過,連最基本第1案的提升都沒有也不好,所以我們先通過第1案,至於第2案、第3案,協商時,我們再努力,先請他們計算,這樣比較好。

  34. 主席

    通過修正動議第1案,好不好?

  35.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既然還是要協商,全部併案協商啊!

  36. 李委員俊俋

    表決啦!

  37. 管委員碧玲

    先讓他們安心,協商只會更好,不會更壞……

  3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39. 大家也知道,即便現在沒有提出的修正動議,協商時也都可以提出,這本來就沒有問題。如果現在我們投票,大家也知道,民進黨黨團會贏,但是我們不要投票,請大家同意通過修正動議第1案,我們還是歡迎各位在協商時提出其他修正動議嘛!大家何必為這件事一定要如此,雙方各讓一步,給民進黨黨團一個面子,不用投票,通過修正動議第1案;至於其他修正動議,你們都可以提,協商時歡迎大家前來討論。

  40. 況且他們手上都有你們提出的修正動議,我們請他們提出評估數字,如果到時候你們還要提這個修正動議,他們評估數字也已經準備好,就可以拿出來講,對不對?好不好?我們就通過修正動議第1案。

  41.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

    他們幾天之內要給我們那個……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鄭天財Sra Kacaw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