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榛蔚於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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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與月退休金的計算、請領條件應如何設計?主張警消退休後的所得替代率應比照軍人調整為55%。「請問警消退休後的替代率能否調整到與軍人的所得替代率相同,都是55%?」

發言紀錄

  1. 徐委員榛蔚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今天我們討論調高俸點這項議題。其實這可以造福方才部長提到的那2萬8,000多位俸點已到頂的基層警員,本席非常、非常支持這項提案,也肯定這個讓基層警員薪資能多一點的做法。

  2. 大家都知道長期以來警消人力不足的問題,問題是其基本訓練時間長達1-2年,且其工作又常常必須在第一時間做出直覺的判斷,相形之下基本訓練就顯得非常重要。我們現在討論俸點的議題,署長在4月30日也表示認同警消退休制度比照軍人的做法,著眼於國家危難之時,軍人是最辛苦的一群,必須肩負保家衛國之責,而承平之時,警消的工作同樣具高度危險性,也擔負保護國家人民安全之責,所以必須補足警消人力。方才許多委員提到的超勤津貼的部分,為何為有超勤津貼?就是因為人力不足才會有超勤津貼,上次本席也質詢過這項議題,你說現在的100個小時是行政院訂定的,現今的補助金額是1萬7,000元,全國現在有發放這筆津貼的直轄市大概不多吧?除了台北市之外,還有哪些直轄市有發放?就只有台北市而已,其他的直轄市都沒有辦法做到,連六都中只有台北市有辦法發放,試問偏鄉及偏遠的鄉鎮有可能增列這筆錢嗎?這是很辛苦的一件事,中央應該正視長久以來諸多警消100小時以上超時加班的問題,中央內政部是否可以讓全國的警消人員統統都可以拿到這筆100個小時1萬7,000元的加班津貼?這樣才算公平,不要因為各地方政府財政有限,導致同工不同酬的狀況。

  3. 另外,我之前也提過超過100小時的部分,署長說是以補休的方式來處理,可是在人力不足的現況下,他們怎麼可能有時間補休?因為警消有加班費上限之限制,所以一旦超過時數而無法補休的部分就以嘉獎來彌補,問題是大家想拿嘉獎嗎?請問100小時以外的加班時數是不是也可以核實計算?

  4. 此外,內政部警政署支持警消退休所得替代率比照軍人,所以現在將500俸點提高至525俸點,其實這對他們退休時的所得替代率都有影響。現在公教的所得替代率是37.5%,隔壁的外交委員會現在正在進行軍人年改的初審,軍人退休的所得替代率則是55%,請問警消退休後的替代率能否調整到與軍人的所得替代率相同,都是55%?4月30日時,你們已經說要往這個方向去處理了。

  5. 主席

    請內政部葉部長說明。

  6. 葉部長俊榮

    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對於警察或消防同仁所有的勤務內容或權益正進行全面性的盤點,對於增進警察同仁權益及考量其危勞特性所進行的種種面向,我們都在努力當中。今天所提將俸點從500調高至525的部分,是我們認為最核心、最能照顧現職人員及能滾動式地處理退休制度的做法,因此我們全力支持這項法案。

  7. 徐委員榛蔚

    沒有錯。

  8. 葉部長俊榮

    只要是對警消同仁權益有助益的部分,我們都不斷地在研議當中,也請委員們多多支持。謝謝。

  9. 徐委員榛蔚

    謝謝部長這麼支持及看重警消人員,不過我們的核心重點除了俸點提高之外,還有超勤津貼、危險加給及人力補足等項目,尤其人力絕對要補足。再者,以花蓮地區來說,其相關配備、設備及設施也一定要更新,花蓮因為幅員廣大,其設置的分隊一定很多,而救災救難這些事必須在第一時間搶得先機,問題是雖然設置了那麼多的分隊,人員卻沒有增加,導致可能一個分隊只有5、6個人,甚至有的只有4個人在執勤,那是很辛苦的,我相信署長最清楚這種事,如果一個分隊只有4個人在執勤,試問要如何救火?

  10. 主席

    請內政部消防署陳署長說明,

  11. 陳署長文龍

    主席、各位委員。人力當然不足,不過要聯合其他的分隊一起調度。

  12. 徐委員榛蔚

    當然是這樣,因為人員不足就必須整合,問題是花蓮縣是全國最大的縣,各分隊間的距離遙遠,所以除了趕緊補足人力之外,本席也曾提到在花蓮設置搜救基地,現在的基本訓練都在竹山訓練基地開訓,如果東部也能設置一個訓練基地的話,宜花東的人員可以就近在花蓮受訓,這是很重要的事。一旦增加這個訓練基地,未來在培訓警消的基本人才及進行基本訓練時,才能有充裕的場地可供使用;而且宜花東基層人員的培力訓練及警消的消防或地震演練等訓練事項,就毋須勞師動眾遠赴西部的竹山訓練基地進行培訓及演練,是嗎?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徐榛蔚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